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个人检视材料【三篇】

更新时间:2022-11-27 来源:汇报材料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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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pection是一个中文单词,发音为Jiǎnshì它的意思是检查。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个人检视材料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一】法治化营商环境个人检视材料

  为认真贯彻落实《神农架林区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方案》,我局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工作自查,坚持问题导向,为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整体水平再提升,我局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阶段性成效

  (一)认真梳理职权事项,全面优化审批服务流程

  捋好行政职权。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梳理调整行政职权108项,编辑发布依申请事项41项,依职权事项67项,乡镇服务事项4项。通过授权委托书形式,委托窗口人员直接受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89项行政事项,实现“一网进出”、“一站式”办理。抓好审批环节“瘦身”。推进原国土部门和原规划部门审批事项“多审合一”,实现了“建设项目选址”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两审”合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两证”合一;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等多项测绘业“多测合一、多验合一”,优化了审批环节,即办件比例提高至69.77%,减时限率达到82.98%。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互联网+放管服”改革

  积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生态红线划定评估工作,依托全省“自然资源云平台”,推进全区自然资源“一张图”数据库建设,通过数据平台整合,基本实现全区土地、矿业权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一张图”融合,为下一步“云上读地、在线交易、网上签约”,加速项目策划生成打好了基础。强化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去年以来通过该平台办理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等事项77件,通过线上受理、网上签办有效提升了审批及服务效率。

  (三)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高效服务全区重点项目建设

  1、大力提升项目用地保障能力。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25条措施”及党委、政府“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部署,在系统内部署开展了“店小二”服务保障重点项目行动,对全区重点项目实行“灵活选址”,允许“先建后补”、容缺审批,实行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等一系列措施确保了全区重点项目“先行用地,开工必保”。开展重点项目上门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妥善解决了如“保神”高速收费站站址变更手续等一批项目用地及规划方面的难题。

  2、积极服务工程建设、测绘等领域资质资格许可。在工程建设领域,我们积极协助企业按照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完成资质认定许可,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丙级资质核定的法人代表、注册资本金、地址等事项的变更登记审核备案工作,简化备案资料,优化备案程序。在测绘领域,我们按照省厅要求对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资格进行网上初步审查,主动联系企业完善相关资料,确保其在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资格终审能够“一次过关”。

  3、推进水电气接入工程许可等多项许可并联审批。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开展了全区水电气外线接入前期调研工作,积极探索与住建等部门共同推进水电气外线接入工程并联审批,逐步实现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古树古木迁移许可、城市道路路政许可和占掘路许可等环节一表申请、并联审批、同步办理。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上位规划尚未完成导致项目落地难,落地慢。第二轮生态红线评估调整省厅暂未批复,神农架林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刚刚启动,土地调规周期较长,导致部分项目迟迟无法落地。

  (二)多个平台重复录入,一个事项多次操作。联审平台、工改平台及湖北政务网多口申请,导致无法实现“一网通办”。不同的平台所需的资料清单也不完全一致,平台的对接也只处于端口的对接,在内容、形式、要求、标准上仍难实现一窗办结。

  (三)工程建设、测绘等领域企业资质审批权限在省自然资源厅,神农架局仅对企业事项申请进行资料预审,资质资格许可事项清理减并无办理权限。

  (四)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专业性较强,对于重大项目需要进行专家论证和专业软件分析,我局专业技术力量薄弱,项目审查深度难以保证,往往存在反复修改,严重影响项目审批效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拟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根据林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成立自然资源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组织各业务科室梳理本部门涉及营商环境事项清单,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专题研讨会,对各项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建立完善议事协调机制、营商环境专题会议机制、营商环境工作阶段性汇报机制等。

  (二)开展流程再造,压缩审批环节。结合部门工作职能进一步梳理、清理事项清单、细化审批流程,制定项目审批流程“一张图”。设置专门咨询科室提前介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同步跟踪指导和修订设计方案,提升方案审查时效。实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一件事一次办”、“现场即办”。逐步实现项目立项到发证的“一号申请、一套资料、一窗进出”。

  (二)做好公示公告,明确办理时限。根据流程再造编制营商环境行政服务、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80、60、40个工作日涉及我局的审批环节明确办理时限及办理人员,对每个事项在神农架信息公开网站、神农架行政服务大厅局窗口及局办公楼进行行政审批信息公示。

  (三)规范行政审批,加强事项监督。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明确线上、线下办理事项,推进“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尽量减少与企业“面对面”,提高“网办率”。制定行政审批申请、受理、审批、决定等规范文书,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对各环节做好审批及扭转,防止事后审批、违规审批、不规范审批等各类现象发生,同时对审批案卷及时做好整理及归档,做到有卷可查、有法可依。

  (四)加强人员配置,提升窗口能效。根据工作需求,加派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进驻窗口,加强窗口人员建设。各业务科室加强与窗口工作人员沟通与衔接,以便窗口人员能及时掌握新政策、熟悉新要求。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在窗口、科室、分管领导、政府等之间的审批和文书扭转,提升质效。

【篇二】法治化营商环境个人检视材料

  20-年,我县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系列讲话精神,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中心,利用专项行动求实效。

  1、强化了《条例》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后,县委、县政府带头,各乡镇、园区和部门均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让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扎根全县党员干部的心中。2月2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县发改局起草的《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针对《条例》条款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任务、时限。

  2、开展了现行政策专项清理。2月20日至3月17日,全县各乡镇、园区和县直单位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共清理营商环境有关文件25个,均未发现违反《条例》有关条款的内容,其中保留文件18个,启动修订文件4个,废止文件3个。

  3、推广借鉴先进地区经验。3月16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发改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通知》,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的专项行动,现文件要求全国复制推广的13项改革举措已基本完成;供全国借鉴的23项改革举措,大部分已基本完成,剩余6项正在推进中。

  4、组织开展了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印发〈益阳市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后,我县积极行动,由县发改局及时起草了我县的《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4月8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4月13日印发到全县各单位,对22项工作任务列出了《重点任务清单》,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细化了责任落实分工。同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起草,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印发了桃江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实施方案》。5月份,县纪委、县委办、县组织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联合开展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反馈,两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提升主动服务理念,努力做到“有求必应”。

  1、努力营造复工复产兴业环境。

  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桃江县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桃政发(20-)1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职工队伍、同时在企业社保等方面减轻企业负担,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指导复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和《关于选派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协助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了复工复产企业的“十二个有”工作要求,推出了“专员指导,现场解决”的新举措。明确对每家申请复工的企业派出3名干部、规模企业派出1名副科级指导员,共选派154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坐镇173家企业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帮助企业处理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各乡镇企业办联合各村(社区)帮助用工企业物色本地健康的劳动力,开具健康证明,组织员工前往企业了解各项防控措施,并对外地员工单独建档,不安排在聚集性车间,安排单独的食宿,以这种既不耽误工作,又不影响疫情防控的方式完成14天隔离。2月18日下午,由县人社局组织,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桃江新闻网、桃江融媒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FM105.2无线调频广播和农村广播“村村响”等六大平台,以网络直播形式举办了20-年“春风行动”招聘会,协助企业招揽人才,共计为全县86家企业招聘员工2660名。

  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干货”政策。今年1-3月,各项税费减免合计2972万元;除高耗能行业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优惠5%;工商业用户2月底至4月共用气21万立方,每立方气价优惠0.4元,为企业节省成本84000元;1-5月为275家参保企业阶段性减免养老保险费1571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710余万元;失业保险所有参保企业已落实1%费率,目前38家企业已全部申报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截止5月底,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我县11家企业申请缓缴,缓缴金额达232万元;授信企业复工复产贷款2.47亿元,发放工业企业贷款36笔1.18亿元;“助保贷”为企业提供贷款额度60%的信用增信,不收取费用,累计发放贷款68笔、4.72亿元。

  同时,我县还在有限的防疫物资储备中协调出部分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物资,为企业疫情防控提供物资支持,为复工企业消除后顾之忧。

  截至3月上旬,全县198家规模工业企业、10家规模服务业企业、161家商贸流通企业、15家农业龙头企业全部复工复产;22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复工。

  2、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坚持以制度管事,把权力关进笼子。今年我县修改完善了《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首次将乡镇和分中心政务服务工作质量纳入考核范畴,以全面提升服务理念,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在全市率先出台《桃江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方便投资者和群众办事,目前已公布首批容缺受理事项81项,涉及17个部门。推行《桃江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将“好差评”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和窗口服务绩效考核范畴。

  强化教育培训。县政务服务中心将《营商环境条例》及其解读、中心出台的各项制度挂到桃江县政务服务旗舰店,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和学习;编印《便民服务手册》4000本和《政务服务通联挂图》1000份,发放到各乡镇、村(社区)、医院、学校,让企业群众能利用APP等现代工具网上办事、呆在家里问询所办之事。

  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材料清单减了再减。今年3月,我县所有进驻窗口又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应提交材料清单开展了地毯式排查,在法规、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仍有城管执法、人社等8个部门从方便群众实际出发,减掉了15个事项的23项应提交材料。对所有“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实行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次。办结时限缩了再缩。针对全县重点项目,对涉及的每个事项办结时限在承诺时限的基础上进行了再次压缩。如不动产登记、抵押对重点项目承诺缩减至3个工作日;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事项,对重点项目承诺缩减至8个工作日;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都改为了即办。

       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则比承诺时限还要提前,如入园的高胜模架项目办理项目核准、用地规划许可实际用时仅2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提前了87.5%。办事流程优了再优。把多个事项当成一件事来办,对一件事只设定受理、审查、办结三个环节,县政务服务中心共确立“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213项。针对重点项目,还按照工业投资类、商贸物流类、旅游文教类制定了分类告知书,项目业主可自主选择需办的所有事项组成一个套餐,县政务服务中心则予以一次性受理,分头派件,“串联”审批、“并联”审批相结合,以最简的程序、最短的时效来为企业服务。开展全程帮代办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主动与园区、乡镇、重点项目落地单位对接,开展服务认领活动,对各认领项目开展全程帮代办服务,提供延时、预约、证书邮寄、上门等服务。

  加强考核监督。县发改局开展了行政效能监管工作,及时提醒各单位临期办件,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运行以来,我县无一件逾期办件(除因系统技术原因外)。县政务服务中心坚持“一月一评”“一季一通报”,加强对窗口业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了特聘监督员制度,让更多的眼光监督政务服务工作,更多的“金点子”促进政务服务工作。

  3、部门深入园区企业问需解难。

  4月21日,县优办、县司法局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桃江经开区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暨“法治体检”座谈会,现场为企业答疑解难。

  5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在园区组织召开了桃江工业园区91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登记培训会,上门指导企业申报。桃江经开区联系了多家中介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为企业降低中介服务收费50%以上。

  县人社局、县税务局也深入园区为企业宣讲了复工复产有关税费、社保优惠政策。

  4、组织开展履约践诺专项督查。

  5月份,县优办联合县纪委开展了政府履约践诺专项督查,发现惠企政策兑现不到位问题3个:

  《桃江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办法》设立的搬迁费补贴暂未到位;

  《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设立的工业企业财税增长奖未落实;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规定的贷款政策未完全落实。

  上述问题已上报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5、及时办理营商环境咨询投诉。

  及时处理了营商环境相关投诉咨询和上级交办事项。上半年受理营商环境咨询投诉10起,均已及时调查并回复,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市优办交办的国南矿业用电增容问题及市优办测评、座谈收集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整改和回复。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力争实现“无事不扰”。

  1、落实了涉企检查备案制度。4月17日,县优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年涉企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涉企检查单位按时上报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和分次检查备案相关事项。截止5月底,已有14家行政执法单位上报了涉企检查计划,3家单位进行了分次备案。

  2、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制度。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县、乡两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全面公开。三是加大涉及民营企业行政复议维权力度。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受理、抓紧审理、尽快办结,并做好释法工作。县司法局还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要求执法单位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减轻行政执法对企业的影响。

  3、开展了重点企业营商环境整治。县公安局对聚众扰乱企业秩序、寻衅滋事、封门堵路、敲诈勒索、欺行霸市、非法阻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破坏市场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了严厉打击。今年已对损害营商环境的刑事案件立案2起,查处行政案件5起,行政拘留2人。

【篇三】法治化营商环境个人检视材料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通过是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利的保障和支撑。近年来,我院始终牢牢把握市委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进一步找准法院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近年来,我院在受理的各类案件数量持续攀升的情况下,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管理监督,保障案件质效提升。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是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好刑事审判的惩戒、威慑、预防功能,有效打击违法犯罪,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各类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护青山绿水。在“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一案三查”等工作上持续发力,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确保专项斗争全面、彻底、到位。

  二是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个案处理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依法审理投资消费、金融借贷等领域案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有效维护了我市经济稳定发展。

  三是妥善审理破产案件。依法保障服务国家调结构、去产能政策的实施,坚持党委领导、府院联动,积极配合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指定专门的审判团队负责审理涉房地产领域破产案件,依法妥善审理破产案件,通过破产重整盘活企业,最大化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以法治化手段巩固和保障“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深入推进。  

  四是加强司法规范引导,服务和促进营商环境发展。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取得新突破。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及工、青、妇等部门的对接工作,整合力量,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建立多元化解纷机制,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在权益保障、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方面引导和树立城乡平等的社会观念,为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和推进欠发达乡村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我院派出法庭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工作原则,大力推进巡回审理工作,妥善审理涉微小企业的各类纠纷,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六是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人大、政协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协开展各项专题调研,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参加“阳光司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增进代表、委员及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以及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搭建司法公开新平台。近年来,积极探索电子送达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积极采用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电子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工作成效明显。同时在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下开通了微信立案,当事人可以在微信上通过小程序“云南微法院”申请网上立案、递交诉状,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

  七是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化营商氛围。依托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解读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个案解读、庭审直播、法官论坛、专题讲座、公众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开展民商事法律法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依法经营、依法治企浓厚氛围。

  需要看到的是,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我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近年来,我院受理案件逐年增长,造成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社会转型期大量复杂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案件办理难度明显增大。个别干警的司法理念、司法作风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差距,法官的司法能力水平与审判工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法官的司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审判运行监督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今天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中的不足,着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发展,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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