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财产险发展思路的思考【6篇】

更新时间:2023-03-18 来源:汇报材料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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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是思维的一种探索活动,思考力则是在思维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具有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作用力。思考源于主体对意向信息的加工。人之思考是自己心智对意向——信息内容的加工过程。任何思考的进行都是在联想——连锁反映中进行的推理与演算——信息内容的加工。如:。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对企业财产险发展思路的思考【6篇】,欢迎品鉴!

对企业财产险发展思路的思考1

  一、财政保险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历史回顾。

  (一)国内保险银保业务发展的萌芽阶段。

  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期,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三资企业的蓬勃发展,抵押贷款产生的抵押保险逐渐出现,但规模不大。国内财产保险领域银行保险合作业务发展的萌芽期,应源于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的发布,国家致力于推进住房商品化,发展住房金融,各银行纷纷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根据中央银行1998年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25条,以房地产为抵押的,借款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办理住房保险或委托借款人代理保险手续。这里的住房保险是我们常说的住房贷款保险,全名是个人住房贷款住房保险。同年9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吴山分行合作,首次发行汽车贷款保险单(全称汽车消费贷款保险)。1999年中央银行发表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用的指导意见》,大大刺激了汽车消费信用,汽车贷款保险迅速升温,同时汽车保险业务迅速发展,国内首次规模财产保险银保业务合作在时代背景下诞生。

  这个阶段有三个缺陷。第一,产品单一,银保代理产品不是百花齐放,而是独秀,第二,销售渠道单一,销售主要是产品和贷款的捆绑,面向贷款客户,有很大的局限性,第三,业务开始不依赖市场政策,政策变化可能会导致业务消失。这三个缺陷使财政保险银保业务的抗干扰能力弱,为未来国内财政保险银保业务发展的数次起伏埋下伏笔。

  (二)合作模式的进化。

  国内财政保险银保业务发展以来,经历了三个发展期。第一阶段萌芽发展期。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金融保险和银行保险业务已经进入萌芽发展期。然而,由于中国保监会刚刚成立,银行的兼职代理身份尚未确认,银行和保险的合作尚未成为代理行为,更偏向于非正式合作。第二阶段模塑发展期。上世纪90年代末,银行取得了包括财产保险在内的保险兼职代理许可证,国内的保险银保业务正式进入了代理合作时代。代理合作模式如名字所示,是指银行和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合作协议,为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产品,保险公司支付银行代理佣金的销售合作关系。该合作模式因其低成本、易于建立的特性至今仍是银保市场的主流。在这个阶段,保险银保代理市场逐渐成熟的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主体投入,中间收入战、汇率战等市场混乱也不断出现。第三阶段模仿发展期。随着银保业务的不断发展,国内财险银保市场逐渐与国际接轨,学会模仿众多国际银保市场的合作模式,市场上出现了战略联盟、合资公司、金融集团等合作模式。合资公司模式多为银行其他机构(保险公司、地方政府等)合资成立新的保险公司,经营该银行的银行保险业务。金融集团模式是通过新设或收购自己的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新设或收购自己的银行。近年来,合资公司和金融集团模式不断出现,许多银行通过这两种模式拥有自己控股的生产保险和人寿保险公司,将银行和保险两种金融服务联系起来,以一体化的经营形式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但是,从目前国内银行保险业务的合资公司和金融集团模式对金融保险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推进来看,效果并不显着,银行只是将其他保险主体的业务转移到自己成立或出资的保险公司,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没有产生1>2的效果,银行保险业务市场的发展也没有发挥推进的作用。

  (三)二十年业务浮沉的历史。

  从国内财政保险银保业务开始发展到现在,已经过了二十年,经历了三次高峰和低谷。第一次发展高峰是上世纪末住房贷款保险和本世纪初汽车贷款保险迎来发展春天,高峰期市区银行支行住房贷款保险年代理保险费可达5600万元,汽车贷款保险由于联动汽车保险业务,支行年代理保险费可达数千万元。第二次发展高峰在本世纪初银行抵押贷款在汽车消费贷款模式中占有很大比重,贷款新车的车辆保险资源大部分掌握在银行手中,2010年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银行代理车保险费达到1亿6000万元。第三次发展高峰是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风暴后,为保持经济稳定快速发展,国家坚决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提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揽子计划,银行贷款规模迅速增长。在此期间,财政保险银保业务中抵押物保险、借款人意外保险业务增长迅速,高峰人保险福建省分公司银保渠道年保险费收入超过3亿元,其中抵押物保险占50%以上。在这个时期,各财产保险主体纷纷设立银行保险部,分汤。

  高峰后是低谷,财政保险银保业务三次发展高峰后,三次发展低谷随之而来。第一次低谷在汽车贷款保险和住房贷款保险蓬勃发展几年后,由于汽车贷款保险市场的无序竞争,各保险主体风险容忍度下降,银行对借款人资格的审查过于宽松,采用保险公司保证,银行贷款的简单做法,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的不良率上升,最终2003年达到高峰,全国坏账累计超过900亿元,坏账率达到51.6%,汽车贷款瞬间进入冷宫。住房贷款保险虽然利润很好,但由于其强制性经常陷入霸王条款的舆论骚动,最终在国家政策调整和市场竞争下,从2005年开始,各银行将住房贷款保险从强制性购买调整为自由购买,再加上几年来产品在保险费、保险责任、汇率等方面经历了多次调整,住房贷款保险业务从此千丈下跌。第二次低谷与贷款车相关的汽车保险业务随着汽车消费贷款模式向信用卡消费、汽车金融转变,4S店等汽车经销商的兴起,银行逐渐失去了对新车保险的发言权,银保车保险业务规模仅2、3年就几乎为零。第三次低谷随着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双升,2015年中国银行业不良率连续两年上升,不良贷款连续四年上升,银行开始紧缩贷款规模,许多中小企业停止贷款。

  经过三次低谷,一些产品已经从银保渠道业务中完全消失。汽车贷款保险的消失是由于市场的无序竞争,银行贷款审查不严格,逾期贷款出现井喷,保险公司放弃该产品经营的住房贷款保险业务的下降是由于取消贷款必须购买保险的强制性政策,贷款汽车保险业务的归零是由于新汽车贷款模式的变化

  三次发展高峰和三次低谷中出现最多的词语是政策和规模,发展高峰由政策和贷款规模推进,低谷也由于政策调整和贷款规模下降,财政保险银保业务产品的抗干扰能力低,结构非常薄,而且大部分业务都与贷款捆绑

  二、财政保险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瓶颈深入分析。

  现阶段,金融保险银保业务市场仍处于第三次低谷,呈现低迷状况。从银保业务产品保险种类来看,以抵押物产保险、工程保险、借款人意外保险等保险种类为主。其特点与银行抵押贷款品种非常一致,产品保险期、保险费与贷款期、贷款金额完全一致,可转移借款人因自然灾害、事故等原因偿还能力问题给银行带来的信用风险。从业务结构上看,贷款相关的保险。

品占了将近百分之百的份额,对公业务占比在80%以上,结构较为单一。在银行主体不断增加、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客户需求不断增加的市场情况下,财险银保业务保费规模却依然呈负增长趋势,所谓“相由心生”,究其根源,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政策层面

长期以来财险银保业务开展的基础依赖于信贷风险的转嫁。这一基础催生了财险银保合作的萌芽,也成为制约其发展的最大瓶颈。财险银保业务起起落落的原因大都源自于银行的信贷政策,当政策要求强制保险时,保费就成规模增长,当贷款规模紧缩时,保费就开始锐减,当贷款结构从抵押物贷款为主调整为信用贷款为主时,业务就难以为继。简而言之,贷款搭配保险还是其合作的唯一基础,对客户展业环节就显得十分简单粗暴,难以抵抗贷款政策调整及监管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

(二)产品层面

银保渠道的产品同质化严重,表现在产品的保险责任、销售目标客群、销售渠道基本一致;银行及保险都没有参与到双方的产品开发中,也没有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提供综合金融方案;无法让客户对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产生真正的认同与依赖,与客户的关系较脆弱,银行、保险双方都没能够从渠道体现结合双方优势的品牌效应。

(三)模式层面

财险银保市场的合作模式仍以代理合作模式为主。代理模式具有低成本、易建立、易为市场采用的特性,但缺点也显而易见,代理产品严重的同质化、银行掌握客户资源、单一的代理形式,决定了银行与保险公司在合作关系建立之初,便已确定银行的甲方地位。在这种模式下,必然出现银行以代理佣金高低、私人关系好坏作为选择合作方的重要依据,导致银保双方建立的合作轻易地被人员的轮换、高佣金等手段冲垮。

(四)主观层面

各家产险主体进入银保业务市场的想法大多为“分一杯羹”,而不是“将蛋糕做大”,造成现有银保业务市场恶性竞争频发。而几年一次的高峰低谷波动,也使得部分主体轻易放弃或轻视财险银保业务的潜力。市场的浮躁造成保险公司对财险银保业务缺少精耕细作,形成财险银保业务在面临政策风险时不堪一击的局面。

 

三、财险银行保险业务转型发展的思路

 

伴随财险银保业务一路成长的,始终风向标是国家政策。2018年原保监会与银监会合并成立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保险业进入监管新时代。而财险银保业务已持续五年低迷,如果还是困在原有的发展机制里,则终将沦为鸡肋业务。财险银保业务应当进行转型,而目前也正是转型发展的最佳时期。在新时代,银行、保险均应重新审视银保渠道的作用,发挥其在综合金融服务与社会治理层面的价值。

 

    (一)抓住机遇促转型

从近年来银行贷款结构来看,贷款模式逐渐由抵押物贷款为主调整为信用贷款占据主要位置,在经济发达地区体现尤为明显,传统以抵押物保险为主的银保代理业务空间已不断被压缩。

从监管环境来看,2019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发布《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办理小微企业贷款信贷搭售转嫁成本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2020年5月银保监会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结合疫情前后国家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可见监管部门必将严查“强制搭售”。面对严厉的监管环境,各银行为规避合规风险,纷纷暂停小微企业抵押物保险业务、借意险业务,2020年上半年,部分银行银保代理业务规模断崖式下滑。

从市场机遇上看,目前财险公司与银行的业务合作还较为单一,没有很好地将财险产品多元化的特点与银行业务面广、客户量大的优势相结合。在代理业务板块,存在贷款客户的二次开发、非贷款客户拓展的发展空间;在银行自有业务板块,存在固定资产业务、员工企补业务、金融机构贷款损失险的发展空间;在其他合作业务板块,存在员工个人保险、普惠金融、线上平台合作、三农业务、保函业务的发展空间。其实以银行为圆心,可划出的业务范围是十分巨大的,是一片未知的蓝海。

银保渠道拥有的巨大发展潜力,形成银保业务转型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跳出固有的代理业务区域,积极探索银保合作新型蓝海的最佳时期。

(二)推动银保双方融合发展

 时代发展助推银保转型变革,也促进财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从过去的物理合作(代理)向化学反应(融合)方向发展。笔者认为,融合发展的核心就是通过转型实现双方客户共享、团队共建、产品共融,只有合作双方实现真正的融合发展,才能够结成稳定的合作联盟,实现可持续的双赢。

(二)推动银保双方融合发展

 时代发展助推银保转型变革,也促进财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从过去的物理合作(代理)向化学反应(融合)方向发展。笔者认为,融合发展的核心就是通过转型实现双方客户共享、团队共建、产品共融,只有合作双方实现真正的融合发展,才能够结成稳定的合作联盟,实现可持续的双赢。

客户共享方面,可以借鉴异业联盟方式,采取互荐客户、联合获客、组合成交等方式达到客户共享的目的。通过建立客户画像,模拟客户需求,为对方推荐有购买需求的客户,或者根据客户需求,推荐对方产品。建立一站式金融保险产品服务平台,根据不同的客户群体构建不同的生态圈,为客户量身打造定制化服务,以齐全的金融服务加关联服务吸引新客户,增加老客户黏性。

团队共建方面,建立银保专营队伍,尝试在基层共同组建培养由双方客户经理组成的全新销售团队,针对对公客群,可采取联合上门服务的方式,充分运用双方品碑、产品、服务、存量客户、资源的叠加优势,形成“1+1﹥2”的拓展效果,深入挖掘单个客户的购买潜力,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针对个人客户,可采取共同进社区、入车展等方式,针对不同客群,将双方已有产品进行组合搭配,带动双方业务共同发展。

产品共融方面,梳理银行和保险所经营的各类产品和目标客群,针对不同客群制定差异化销售、服务目标,根据目标需求,银行、保险双方共同参与产品设计(包含银行端的金融产品及保险端的保险产品),推出体现渠道独特性与专属性的金融产品,打破以往的单一代理局面,形成双向联合模式,以解决客户融资与转嫁风险之痛点为卖点,提高客户对银保渠道产品的认同度,培养客户的自主购买意识。

 

(三)创新运用“保险+”助力融合

 

    保险+融资。应当发挥金融机构参与社会治理、解决民生问题的作用,跳出代理销售局限,共同参与到信贷产品与保险产品的开发中。例如在三农领域,要深扎农村市场,推出银保渠道专属的贷款品种,以“保险+融资”形式帮扶各类种养殖产业复产扩产,为农企、农户解决融资问题与风险问题,在服务乡村振兴、助力扶贫攻坚、建设美丽乡村方面发挥作用。

    保险+服务。紧跟国家政策风向标,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方案,以客户为中心,打造“一企一策”的服务内容,拉进与客户的距离,打造银保业务的独特性,提高客户粘性。针对小微企业,银、保双方都应适当让利,为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一条量身定制的综合金融购买渠道;针对个人客户,研究制定围绕个人及家庭的金融产品方案,为践行“和谐社会”与“健康中国2030”发挥金融服务功能。

 

保险+科技。着力建设线上渠道,精准对接各自APP,打造有流量的线上金融平台,共同探索金融科技的应用。在移动客户端相互融合,积分打通使用,围绕大众“衣、食、住、行、玩、学、医、养”等需求主题,尝试共创共建服务生态圈,打造爆款产品,通过大数据驱动,精准服务个人客户,提升客户体验,增强客户黏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向往美好生活中的综合金融需求。

 

结语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国家的经济命脉。银行保险业同属金融行业,同样肩负着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征程中的金融使命,而银保业务正是银行保险联手的实现途径。再回首财险的银保合作,如果说其“前世”的合作主题是“卖保险”,那么财险银保合作的“今生”就要定位为“解决问题”,就应当要完成转型蜕变,运用“银行+保险”的独特优势,通过创新产品供给、建设线上生态圈、打造一站式服务等现代方式服务广大社会民生,融入时代发展大局,成为能够为国家、为社会解决问题的重要金融渠道,为国家高质量发展转型贡献力量。

对企业财产险发展思路的思考2

  广西财产保险的经营起源于上世纪初,至今已走过近100年历史。回顾广西产险业产生、发展、壮大的历史,特别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产险业走过的历程,对于我们正确看待当前广西产险业发展形势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一、广西产险业发展历史回顾

  随着经济社会的变迁,广西产险业发展历史按时间段落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上世纪民国初年至1949年。1914年,上海联保公司和美商北美保险公司在梧州设立通讯处,开办火险和水险业务,是广西财产保险业务经营的开端。这一时期,尽管广西产险业发展方兴未艾,但由于国民经济基础较差,且时局动荡、军阀混战,经营险种较为单一,业务量也比较小。各机构主要是适应防范交通运输风险的需求,开了办水险、运输险、流动火险和兵险等相关业务,在一定程度促进了经济运行。

  第二阶段:1950年至1958年。1950年4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成立,同时经营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标志着人民保险业务的开始。当时的财产保险业务以企业财产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为主。由于主要实行强制投保,保险覆盖面比较高。如到1952年底,广西全省应参加保险的单位共2471个,投保率达到85%。然而,在“左”的思潮影响下,1958年广西的国内保险业务陆续停办,保险机构相继撤销。总的来看,在这一阶段,面临着国民党政府留下来的“烂摊子”,保险公司作为当时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在支持广西经济恢复、推进社会主义改造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三阶段:1980年至1989年。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国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决策,启动了农村改革的新进程,保险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1980—1989年,广西保险业在中断22年后迅速恢复。十年间,财产保险业务从无到有,保险险种进一步丰富。这十年问,广西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由1980年的317万元增加到1989年的1.9亿元,年均增速达到57%。

  第四阶段:1990年至2002年。1991年6月、1994年6月,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南宁代理处、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南宁办事处(后均更名为南宁分公司)相继成立,广西保险业从此进入竞争阶段。1998年开始至2002年,根据《保险法》确立的产、寿险分业经营原则,广西三家保险公司相继完成产、寿险机构业务分离,广西产险业专业化经营正式形成。这一时期,财产保险产品不断丰富,产品分类更细化,适应了广西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需要。2002年,广西产险业实现保费收入14.8亿元,较1990年增长了5倍多。其中,1990—1999年累计实现保费收入78.3亿元,是前十年总和的11.4倍。广西产险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大提升了。

  第五阶段:2003年至今。十六大以来,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人均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广西产险业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网络更宽,覆盖面更广。2008年末,广西产险市场主体已达14家,分支机构1133家,一个广泛覆盖城乡,国有公司与股份制公司协调发展的产险市场体系正在形成。2008年全行业累计向社会提供财产风险保障1.28万亿元,其中承保汽车98.4万辆,保险覆盖面达到了87.77%。

  二、对广西产险业发展历史的认识

  广西产险业发展的历史既是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自身实力不断壮大的历史,也是自我不断调整、提升的历史。这近100年特别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发展历程充分说明:产险行业只有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改革创新,才能实现自身的又好又快发展。这是我们通过广西产险业发展历史回顾可以得出基本结论。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

  首先,广西产险业的产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商业保险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广西产险业的发源地梧州,1897年被辟为x~#t-通商口岸后,逐步扩展为广西最大内河港口和商埠,出口总值超过广西出口总值的一半,是上世纪解放前广西经济实力最强的城市。当时的梧州“大船尾接小船头,南腔北调语不休”,云贵川帮、广帮、湘帮等大商巨贾云集,商品的生产和交换日益繁荣,社会的专业分工越来越细,各种风险特别是货运风险也越来越集中,自然在广西最早诞生了产险业。

  其次,广西产险市场格局的变化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解放初期,保险公司作为当时的经济管理部门存在的。1951年中央政府颁布《关于实行国家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财产强制保险及旅客强制保险的决定》后,广西省政府发出通令,在全省要求按期实行强制保险。可见,在当时的背景下,保险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履行着财政的“保障职能”。既然履行着国家机关的职能,独家垄断经营是理所当然的。80年代保险业恢复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人保公司逐步改制成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同时,保险市场准入逐步放开,对外开放大跨步推进,一批股份制产险保险公司相继进入广西市场,保险业务经营也完成了产、寿险业务专业化经营的转变。财产保险经营这种由垄断到竞争、混业向专业的转变,正是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第三,广西产险业经营模式的转变适应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上世纪50年代,在计划经济背景下,作为财政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财产保险主要承保法人团体,因此,其一般通过行政命令以强制、直销方式推进。这既较好地保证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推进,财产保险业务本身也实现了较快发展。1950年,广西财产保险业务开办第一年实现保费收入16.5亿元,第二年即实现保费收入208.7万元,1958年,广西国内财产保险业务规模超过了500万元。改革开放后,财产保险的国家保障属性逐步淡出,保险需求多样化、分散化、个性化的特点日益明显,产险业多年来单一的直销方式,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大部分业务的强制推进更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因此,产险业探索并实施多种营销方式势在必行。近年来,随着人世后经营管理理念的更新以及信息、网络技术的进步,个人营销、专业代理、兼业代理、网络营销、电话营销等新的业务发展模

对企业财产险发展思路的思考3

  企业财产保险(以下简称企财险)是各财产保险公司的骨干险种,从保费规模来看,是仅次于机动车辆保险的第二大险种,其发展水平对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具有重要意义。但近几年来,大部分财产保险公司的企财险保费规模增长缓慢,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增速极不匹配,有些公司的企财险保费甚至呈负增长的萎缩态势,经营效益也不甚理想。企财险业务是财产保险公司的传统门面险种,是保险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的重要手段。面对社会经济蓬勃发展的新形势,在当前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何实现企财险保费规模和经营效益的大发展?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下个人观点。

  一、抓大不应放小,抓大的同时也要积极发展中小企业客户

  大型企业的保费规模大,管理水平高,风险小,鉴于大客户对保险公司完成经营指标的重要性,各保险公司对大客户可谓关怀备至,如:组建由营销、承保、理赔、再保等各类专业人才组成的大客户服务团队,由专人为其提供保险服务;为客户量身定做更适合客户的承保方案;提供优惠的承保费率;设立大客户的快速理赔通道等等,总之,为争夺和留住大客户,各公司可谓费尽心机,由此也带来展业、维护成本的大幅上升。另一方面,对中小企业客户,尤其是数量众多的小企业客户,基于风险管控的考虑,各公司对其大多采取限制承保的政策,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承保风险,但从长远看,限制中小企业企财险未必确实有利于保险公司的发展。

  我国小企业数目众多,从所属行业看,大多集中在服装、化工、塑料制品等风险较高行业。从企业性质看,小企业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从保费规模看,小企业企财险规模通常保额在500万元以下,以基本险为例,费率在万分之五到千分之一之间,保费一般为几百元至几千元。目前,我国已进入十二五建设的新阶段,国家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忽视这类客户,无疑是在将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市场拱手让人。据中国保监会在广东的一项调查,各保险公司企财险的目标客

  二、不盲目降低费率,在采取灵活的承保政策基础上贴近市场费率,在产品的灵活性上做文章

  近几年来,企财险市场竟争激烈,费率连年下降,低费率加大了保险公司的风险,因此,在承保中应注意在其他承保条件上下功夫,灵活运用提高免赔、限制责任、设定每次赔偿上限等杠杆来降低承保风险。

  强化保险公司非价格竞争优势,从“价格引诱”的错误竞争办法中摆脱出来,树立以“技术取胜、质量取胜、服务取胜”的新的竞争观;通过提高服务效率,丰富服务内涵,提升服务品质,构建保险公司整体竞争优势,带动企财险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三、加强承保后的防灾防损管理,降低出险率。加强出险后的理赔管理,降低赔付率

  对企财险业务的管理,不仅在承保前要把好入口,对较大业务还应做好承保后的防灾防损管理,通过深入企业进行灾前检查,查找可能的保险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被保险人防患于未然,同时展现保险公司全方位服务的能力。虽然此项工作将带来经营成本的增加,但相对于出险后所付出的查勘、理赔成本,还是值得做的。

  对发生保险事故的客户,及时查勘,掌握第一手资料。准确合理地核定损失,属保险责任的,不惜赔;不属保险责任的,不滥赔。通过加强理赔管理,降低赔付率,保证企财险的经营效益。

  要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监控体系。将风险防范技术融汇到客户服务过程中去;通过与理赔部门合作,建立定期联席会议通气制度,参与大灾理赔,开展承保前努力防范、承保中尽量避免的动态风险管控机制。通过与理赔部门联手合作,加大业务管理监控,切实作好防灾防损工作,推动业务健康发展

  四、加强销售体系建设,广开渠道,充分利用中介力量

  加强销售体系建设,针对不同的市场采取灵活的销售模式,拓宽销售渠道。对大项目、标志性业务,采取直销方式,对其中已经形成的经纪、代理业务,领导挂帅、对口拓展与客户的直接联系,增加影响力与主动权,将客户资源牢牢控制在公司手中。对拥有众多客户群的产品,进一步推动建立营销体制,通过营销队伍或兼业机构实现目标达成。

  在目前大企业的保险事项逐步趋向聘用保险顾问的现状下,除凭借自己的力量进行展业外,我们还应积极与保险代理,保险经纪等中介机构建立互利、合作的业务关系,拓宽业务销售渠道。在尊重其合理利益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多领域合作,共同发掘市场,实现互利双赢。

  密切与银行、担保公司等机构保持合作关系,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积极达成以行业统保的方式开展业务,扩大我们的市场占有率。

  要充分重视发挥营销员在关系渗透方面的作用,重点从产品推广、展业引导、技术和公关费用等方面为营销员展业提供积极的支持,由业务人员和营销人员负责建立人脉关系,由专业营销团队人员及时跟进提供技术支持,双管齐下,尽最大努力促成业务的成功承保。

  五、培养专业人才,保障企财险业务发展

  队伍是做好工作的保证。市场千变万化,竞争方式日新月异,我们推进业务发展,必须要有一支精干的销售队伍。财产险业务对销售人员技能、素质要求较高,更应着力加强销售队伍建设。

  保险市场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在财产保险市场群雄并起,保险产品差异不大的时候,是否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从业队伍决定了一家保险公司是否能在市场竞争中胜出。因此,要对业务人员不仅要培训各种专业技能,还要进行职业道德、公司文化方面的教育培训。通过学习提高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打造一支踏踏实实的苦干、充满激情的业务团队,有力促进企财险业务的大发展。

对企业财产险发展思路的思考4

  目前,在财产保险业务中,车险业务份额占绝对比例,而企财险业务占比较小,经营效益欠佳。对此,笔者以“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为指导思想,着重从五个方面就如何加快企财险业务发展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理清发展思路坚持创新精神

  加快企财险业务发展,公司应牢固树立“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效益优先、持续发展。

  一要树立“大效益”观念,既注重现实的经济效益,又兼顾无形资产的增值。通过对企业财产,特别是大企业的承保,提升公司知名度,增加公司无形资产价值。

  二要坚持经营管理创新,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快,人快我好,保持存量市场份额不下降,增量市场份额占比高。

  三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技术,在产品开发、营销、承保、理赔等业务环节,坚持动态、持续的风险控制和管理;运用风险等级划分等技术,再保、共保、联保等手段,建立风险预测和风险分散模型,准确定价保险产品,定量评估经营风险,实现风险和盈利的最优匹配。

  四是在开展企财险业务过程中,要树立全局意识,克服地方主义、个人主义等狭隘观念,使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服从公司的整体利益,统一行动,形成合力。

  狠抓落实到位提高执行力

  加快企财险业务发展,关键是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执行力,狠抓贯彻落实到位。

  (一)加大企财险的拓展力度

  在承保深度上,突破传统的承保方式,增加新的承保内容。比如在承保企业自有资产时,不局限于企业的账面资产,可根据企业的库管账、备查账,甚至到货记录承保;对于商品流通企业,可特约承保赊销、代销商品;还可特约承保存货的进项增值税;对于在用的已摊销的低值易耗品、递延资产中的可保部分都可以特约承保。若条件允许,还可以动员企业按重置重建价或原值加成的方式承保。

  在承保广度上,要努力寻找潜在市场资源,探索新业务领域,拓展包括银行代保管财产/贷款抵押财产保险、法院保全财产、执法部门罚没财产保险等新业务,同时可将业务渗透到军队、铁路、高科技产业等非传统承保的特殊行业。要密切关注社会新投资资产的形成动向,及时扩大固定资产承保量,积极推广各类附加险种,在扩大企业保障范围的同时,增加保费收入。对一些未投保或承保份额过小但规模较大企业,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在全面走访的基础上选择重点客户进行突破。

  (二)做好客户群的细分工作

  基层公司要专设企财险经营部(科),重点根据当地的市场状况,细分企财险目标客户,针对企财险大、中、小客户,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

  企财险大客户是企财险业务的重要支撑。要建立企财险大项目信息库,加强对项目的跟踪和关注,落实项目责任制;要加强大客户的回访工作,了解客户需求,创新服务内容;要发挥营销团队技术优势,提供增值服务,提高大客户的忠诚度。

对企业财产险发展思路的思考5

  国际经济低迷和普遍低利率的大环境没有变化,业界竞争激烈,渠道费用上升水平超过赔偿率下降水平,这些因素直接导致保险企业的保险业务和投资陷入困境。春节快到了,在合肥度假的我正好有时间考虑一直留在脑海里的小型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面临的难题。同时,利用创新保坛这个平台,提前祝福创新保坛的读者、支持者和保险伙伴们新年快乐,幸福安康!

  遭遇困境。

  最近和几家小型财产保险公司负责保险业务板块的伙伴聊天,他们感慨业务困难,成本高,风险难以控制。这三个问题是保险业普遍面临的问题,但对小保险公司来说特别严重,随时危及生存。业务困难主要表现在他们需要与传统成熟的保险公司和新晋网络保险公司竞争市场。前有狼后有虎,情况尴尬是这种现状的表现。成本高的企业主要表现在业务规模小的情况下,前期投入大,不能有效地降低成本。有时小项目的IT投入比保险费高几倍。风险控制的困难主要表现在高风险车、豪华车、大型卡车无法有效控制风险,不保证业绩无法达成,保证后风险无法控制。

  解决问题的想法。

  一方面,小型保险公司经营困难,另一方面,各路资本蜂拥而至保险业。人傻钱多论调是茶馀饭后的笑话,本文不打算深入挖掘这种冰火双重天境的深层原因。本文以实事求是和期望有所帮助的态度,结合个人思维介绍解决问题的方向和构想,未必全面,欢迎业内同事补充。

  构想1:背靠大树凉快。

  第一个想法是";背靠大树乘凉";也就是说,依靠大树的强大资源和平台迅速扩大公司。公共安全保险短期扩大是";背靠大树乘凉"的最佳案例。与其他几家持有网络保险牌照的公司相比,安全保险成立之初就被认为包括";金钥匙";其后期成果也杀死了这些公司。公共安全保险依靠淘宝巨大的交易量,在退款保险方面收获丰富,获得了第一桶金,公共安全保险的评价曾经达到500亿元。安全保险成立3年后,与淘宝平台相关的保险费收入仍然是安全保险的主要保险费来源。

  构想2:构筑行业联盟。

  第二思路是合作共赢行业联盟,促进数据、资源和服务的全面共享。小型保险公司的主要缺点是数据少、网点少、服务少。数据少的主要结果是不能正确描绘风险,网站少的风险不能提供跨地区的请求服务。服务少的主要分析是无法有效满足客户的需求。小型保险公司组建联盟促进资源和服务共享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出路之一。例如,中华、大地、日光、太平、天安、安盛天平共6家财产保险公司共同制作的透明修理车项目和激励联络准备的数据合作联盟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

  构想3:获得政策红利。

  第三个思路是接近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获得政策红利,为企业赚取第一桶金。目前,中国最大的国家战略是一带一带。张高丽副总理曾提出一带一带将给保险业带来真正的利益。另一方面,一带一带建设中包含的很多基础设施项目,为保险资金的运用提供了新的道路,同时,一带一带与高风险国家地区有关,巨大的风险开放也使保险业增加了很多武之地。另外,项主席在部长通道中也表示,保监会在牌照审查中,倾向于国家重大战略的接区、空白区。最近成立的珠峰财政保险、建信财产保险、横琴生命等保险公司有效填补国家政策空白,为国家整体发展战略服务。

  构想4:创新垂直专业领域。

  第四个想法是以保险垂直和专业领域为焦点,以专业能力构筑行业壁垒,赢得突破战。传统的保险行业机构和渠道是保费的粮仓,很多新成立的保险公司都是通过扩大机构和渠道的典型成功渠道经营保险业务。顾客的多样性决定了保险也不仅仅是这个模式。对保险公司来说,一些垂直领域(如家庭财产、宠物、互助保险和食品安全等)是传统保险公司容易忽视或暂时没有明显优势的板块,专业武装主要业务,积累人类,聚集人气,逐渐提高准入门槛。例如金诚财险股份有限公司关注直接涉及互联网交易的企业/家庭财险、货运险和责任险等。粤财信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位于以商业信保险为特色的专业财产保险公司。另一个重点方向是互助保险领域,目前已有3家公司获得互助保险牌照。

  构想5:优势相辅相成,传统公司与互联网公司深合。

  第五个想法是结合传统保险公司在线优势和网络公司在线优势,跨国融合,形成合力。保险公司的优势是地面部队和在线服务。互联网公司的优势是数据和在线优势。没有线下服务,保险就像浮萍,只有线下服务,保险缺少流量和数据,无法准确描述客户的风险,无法快速积累用户。中小型保险公司和中型互联网公司是笔者认为理想的融合模式,他们的生存压力更大,合作意愿更强,形成的合作力越大。

对企业财产险发展思路的思考6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国民风险意识不断提升等多重因素叠加助推,国内财产保险业蓬勃发展,据中国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财险行业保费收入13,016亿元,保险业在保障民生、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但财险行业在不断壮大的同时,针对财产保险企业内部管控,尤其是应收保费的管控缺乏统一的认识、缺少统一的刚性执行标准,对财险行业的稳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文拟分析财险公司应收保费的成因和利弊,提出改进应收保费管控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一、应收保费的概念及成因

应收保费是指财产保险公司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应向投保人收取但尚未收到的含税保险费收入。财险保险公司为进一步吸引客户,增加客户黏性,扩大企业销售业绩(保费收入),对不能一次性缴付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额保险费的客户,根据客户的申请,并按照客户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内控状况等信息评定相应的客户资信等级,授予其一定的信用额度,在客户尚未缴纳保险费或部分缴纳保险费时即签订保险合同、出具全额保单,按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二、应收保费对财产保险公司发展的利弊分析

(一)应收保费对财产保险公司发展的促进作用

1.可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扩大财产保险公司营业额(保费收入)

财产保险公司的客户在承保时存在多样化需求。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承保大型企业的一揽子保险。大型企业、尤其是跨国企业均会整合公司整体资源,梳理公司所需的保险需求向财产保险公司提出采用一揽子保险的方式购买保险。此方式往往涉及保险险种多、保险金额大,如采用趸交的方式缴纳保险费,企业迫于现金流压力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保险需求。二是承保大型工程项目的建工险(安工险)。往往因项目金额巨大、工程施工工期较长,财产保险公司出具的建工险(安工险)保单是工期保单,按照工期进度合理设定若干期的缴费期限,将进一步撬动施工方保险需求,但也形成应收保费。三是承保涉及政策性财政补贴险种。政策性财政补贴保费如社保业务、农险业务等需根据财政预算额度和进度拨付完成缴费,必然形成应收保费。四是承保特险(航空、航天、石油、核电等)类业务险种。特险业务险种因为与有关业务时限、再保险合约时限一致,设定了若干期的缴费期限,也形成应收保费。

因此,合理为大型企业一揽子保险险种、大型工程项目建工险(安工险)、政策性财政补贴险种、特险业务险种等设定相应的分期付费缴费方式可进一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的营业额(保费收入),同时都形成了应收保费。

2.可通过财产保险公司授信额度管理,扩大营业额并保证资产质量

在客户无法全额缴纳保费,但又存在实际保险需求的情况下,财产保险公司经授信评估可允许部分客户采用赊销或部分缴费的方式签订保险合同,此种承保方式一方面可扩大销售业绩(保费收入),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公司的应收保费。为保证资产质量,需要建立合理的授信评估机制,在避免虚增保费、不产生坏账的前提下,为财产保险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

3.可增加客户黏性,提升优质客户体验

财产保险公司对客户进行授信评估,按照客户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内控状况等信息评定相应的客户资信等级,尤其针对续保及优质客户在同等条件下将授予更高的信用额度,让客户在分期缴纳保费的情况下即可全额享受保险服务,进一步提升承保客户体验,增加续保尤其是优质客户的黏性。

(二)应收保费对财产保险公司发展的不利影响

以福建财险市场为例,近年来由于财政补贴险种如社保业务、农险业务等不断增加,同时,随着国家基础建设投入带来的承保大项目增加等均导致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余额不断增长,尤其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在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应收保费率长期处于高位运行,应收保费余额居高不下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呈现出较大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外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财产保险企业资产结构成为新的监管重点

近年来,国家对保险业监管的重点方向有所变化,由原重点市场监管转向偿付能力监管。偿付能力充足度通俗的讲即为企业资产的质量与企业负债的匹配状况,即企业的现金资产随时支付企业到期债务的能力,偿付能力不足不仅影响到财险企业的健康长足发展,更会损害到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障,甚至还可能对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产生破坏作用。作为财产保险公司而言,及时收回应收保费是公司的主要现金资产来源,直接决定了财险企业资产结构的质量;应收保费的不断增加,将直接导致企业坏账增加,资产结构恶化,外部监管压力进一步加剧。

2.行业对应收保费内控标准不一,市场无序竞争加剧

福建财险市场自2008年起执行车险全额见费出单,但财险公司对除车险以外的非车险险种,在应收保费内部管控及执行标准上要求不一,导致整体财险市场无序竞争加剧。尤其是在2020年9月19日车险综合改革新形势下,财产保险公司向非车险领域转型亦是各大财险主体关注的焦点。在新的行业发展大背景下,亟需统一行业执行标准,进一步规避不必要的无序竞争,为财产保险公司创造更加和谐的竞争环境。

3.企业现金流压力剧增,企业创新力不足

财产保险公司在未收到保费资金的情况下需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不仅需先行缴纳增值税,同时,从行业惯例上讲客户出险后还需承担相应的赔付支出,给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造成较大影响。此外,保费资金无法及时到账,也影响到财产保险企业无法及时进行对外投资,直接影响公司整体投资收益。在现金流存在一定压力的情况下,企业对自身中长期规划投入将受到一定的限制,企业冲劲不够,活力不足,尤其是对中小财险公司及新兴财险公司的发展产生较大的困扰。

4.无法完整体现产品承保效益,行业盈利状况承压严重

应收保费产生后,财产保险公司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组织清收,与投保人沟通联系,期望尽快收回保费资金。但实务操作过程中仍有相当一部分应收保费可能形成无法到账的坏账,大量资产减值的计提以及企业在应收保费催收过程中的人力投入、沟通成本投入及部分的法律成本投入严重影响了财险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提升,无法真正完整体现出保险产品本身的承保效益,行业盈利空间不足。

三、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控现状

应收保费余额居高不下成为财产保险公司改善经营效益和资产结构的极大隐患,应收保费的管理对于财产保险企业利润实现以及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目前财产保险企业应收保费管控情况来看,各家经营主体也根据企业自身内控的实际情况出台管控举措,在应收保费理念宣导、应收保费清收任务部署及应收保费具体管控要求上都予以细化明确,但管控执行效果差强人意。

(一)应收保费源头管控意识薄弱,授信政策执行不到位

1.企业发展优先级高于企业内控,导致源头管控弱化

随着保险业蓬勃发展,财产保险企业竞争日趋白热化,各经营主体为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在保险合同签发及招投标项目上,财险企业往往更加注重保单是否成功签发以获取足够的保源来扩大公司业务承保面,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保费资金回收往往属于保单签发后的内控范畴,应收保费源头管控力度相对薄弱。

 

2.授信政策执行主观随意性较大,系统刚性管控力度有待加强

从目前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情况看,主要分为政策性财政补贴型应收保费和商业非车险应收保费。在政策性财政补贴型险种上,如社保业务、农险业务等在应收保费的缴费期限上,保险公司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评价体系。在承保时往往无法预计财政补贴具体到账时间,应收保费挂账时间及期缴的金额等无法合理预估,呈现出应收保费金额大,挂账时间久等特征。在商业非车险业务险种上,承保客户在阐述保险需求的同时往往更加注重保费缴纳期限及分期缴纳金额问题,尤其是统括大项目的投保,客户在充分要求保险功能转嫁承保企业风险的基础上会优先考虑投保保费支付对企业现金流的影响,尽可能的争取延后缴纳保险费。同时,客户赊销习惯仍一直存在,在消费模式上,客户更希望取得保险单及保险发票后再进行保费支付,保费收取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二)应收保费管控意识未普及全员,公司上下未形成合力

1.应收保费管控尚未形成自下而上的自发管控模式

近年来,财产保险公司充分认识到应收保费对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影响,公司管理层逐步将应收保费管控作为财险公司最重要的内控指标之一,公司领导重视程度、公司绩效考核政策引领、公司内控制度保障、应收保费管控对策思路及解决路径上均动作频频;但在实务操作过程中各项政策制度经层层传导,真正在区、县经营单位落地时大打折扣,造成“部署到位但结果错位”的怪相发生,公司上下针对应收保费管控尚未形成合力,尤其是自下而上的自发管控模式尚未形成,上级公司口号多,但真正落地执行时,习惯性让应收保费管理为更加“紧急”的工作让路,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应收保费管控成效有待进一步夯实。

2.职能部门职责履行及分工协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应收保费的管控属于财产保险公司内部全流程管控事项,由公司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部门、合规部门、IT部门、监察审计部门及各级分支机构分工协作,有效协同方能确保管控工作有效有力。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各部门在职责履行时,往往客观困难提得多,主观能动性挖掘不够;二是在跨部门分工协作上,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部门在应收保费管控职能上主动作为不够,管控思路虽然清晰,但遇事就搁置一旁,落地办法精细化程度不高;三是部门间信息传递不及时、不通畅,影响管控成效,比如需法律手段介入催缴,需公司内部监察审计进行专项督导提供专业意见等方面衔接、落地还有待进一步协同。

(三)绩效考核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

从目前财产保险公司针对应收保费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上看,指标设计有待进一步优化。首先从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上看,绝大部分财险公司普遍存在侧重事后管控、事后监督、事后考核指标设置,对应收保费的事前预警及事中监督考核指标设计不够全面,甚至存在缺失部分事前预警及事中监督考核指标的现象存在。其次绝大部分财险公司在绩效考核方面,更加注重签单保费考核指标及市场对标指标,而应收保费考核指标的权重相对较低,同时,在应收保费无法收回且形成实际坏账的情况下,尚未建立系统性的考核回溯机制,未将实际形成坏账的应收保费对前期考核结果予以还原调整。三是应收保费 “谁签单,谁负责”的终身责任制未有效落实。在考核奖惩方面,更加侧重公司层面及管理者层面考核奖惩,应收保费 “谁签单,谁负责”的终身责任制原则尚未真正有效落地,应收保费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优化。

(四)制度政策执行不够到位,系统刚性管控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

对于企业管理而言,任何一项制度政策的实施,如果在实操上仅停留在人工管控层面,就容易产生个人主观想法及人工判断等主观因素干扰。目前的应收保费管控从应收保费客户授信政策实施、保单签发环节见费出单政策执行、业务分期缴费方式及缴费期次的确定、应收保费考核催缴实施、应收保费绩效考核政策实施、应收保费坏账计提、应收保费责任追究制度落地等诸多方面,均未完整纳入系统刚性管控,人为主观因素影响较大,涉及应收保费全生命周期的管控尚未建立成熟的配套系统,制度刚性管控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

四、完善应收保费管控的思考及建议

应收保费管控一直是财产保险公司风险内控的重要指标之一,是财险公司在实务操作过程中的难点及重点管控领域,鉴于目前的管控现状,建议财产保险公司应遵循 “强化应收保费源头管控、优化应收催收过程管理、细化应收保费考核问责”原则,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三管齐下,确保应收保费管理工作有效有力。

(一)突出事前规划,严把入口关抓好源头管控

1.积极推动执行财险公司非车险业务分档见费出单

财产保险公司车险业务执行见费出单已成为行业共识,车险业务见费出单制度的建立及推行从实践成果上看,直接从源头杜绝应收保费产生。以福建财险市场为例,2019年全年财产保险公司车险业务占比超过60%,当年车险应收保费零余额,不仅积极引导客户培养正确的消费习惯,杜绝赊销,进一步防范客户道德风险,同时,也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现金流及内控管理产生积极正面作用。鉴于车险业务见费出单的成功经验,应积极推动执行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按保费金额分档见费出单,严把入口关,减少应收保费增量产生。

2.强化政企互动,构建财政支持型业务应收保费缴费机制

今年来,政策性财政支持型险种如社保业务,农险业务等已经成为财产保险企业应收保费的“大头”,政策性财政支持型险种依赖于财政预算的充足度及拨付进度,已经成为应收保费清理的重点及难点领域。财产保险公司应强化政企互动,与当地财政、社保等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尝试构建相对稳定的应收保费缴费模式。一是建立财政资金季度预拨制。通过制度设计,建立按期定额拨付财政补贴的工作机制,分批分次结算,减少应收余额。二是建立财产保险公司内部联动工作机制。与政府部门保持有效沟通,日常工作无缝对接,减少不必要的财政资金滞留环节,争取财政资金足额、及时到账,降低应收保费余额。

3.构建客户授信评价及回溯体系,规范客户授信

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客户属性及业务发展情况,客观公正的执行客户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严格按照客户资信等级进行客户授信,避免因客户资信等原因造成实质性坏账。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应实行客户授信动态监控机制,按月授信、按季回顾,以公司总额授信与单客户授信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进一步规范公司授信行为,防止病从口入。

4.厘清职责,强化责任意识

应收保费管控需要财产保险公司多个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责。从纵向上看应收保费涉及展业人员、区县支公司保单销售单位、地市分公司、省级分公司及总公司等各层级。从横向上看公司的产品线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部门、合规部门、IT部门、监察审计等各个部门均有不同的管控职能。公司内部在应收保费管控职责上纵横交错,各级机构、各部门只有真正明确分工,严格履行各自职责,有效且充分沟通协作,将各自职责范围内实际遇到的管控问题快速清晰的转化为行之有效的管控方法及管控路径,才能实现应收保费从签单到最终考核问责在内的全流程更加顺畅、更加有效有力。

同时,在明晰职责的基础上,首抓签单业务员,严格履行“谁签单、谁负责”。应收保费的管控只有在业务员的内心扎根,从每个个体认识到应收保费管控的重要性,自发形成“从我做起,从每张保单抓起”的管控意识,那么财产保险公司从应收保费产生、应收保费催收时效、应收保费催收方式、应收保费最终清收等各个环节方能制定出个性化的针对性清收方案,化被动为主动,从源头降低应收保费风险。

(二)优化事中管控流程,明晰催收过程管理

1.搭建成熟的应收保费管理系统,做到心中有“数”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信息科技发达的时代背景下,应收保费管控更应依托信息科技力量,研发应收保费分析管理平台,提供多种维度自由组合的应收保费数据获取模式,为包括签单业务员、各级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在内的管控需求者提供清晰的数据支持,用系统中的“数”让各管控环节人员真正做到心中有“数”。从粗放的管控模式逐步向精细化管控模式转变,进一步提升应收保费管控水平。

2.强化催收过程管理,做到“层层有落实,招招有回应”

财产保险公司在提供明晰的应收保费清单的基础上,应加强应收保费过程管控,加强应收保费跟踪及督导,按照应收保费对公司的影响程度、紧急程度,分别对包括应收保费余额、应收保费新增情况、应收保费清收情况、账龄分布情况分级设置预警方案,强化催收过程管控。一是提示和预警。对潜在风险进行提示和预警,在约定缴费日前提前进行提示预警,分别采用向客户提示缴费,同时提醒公司签单业务员提前做好催收入账工作。二是“一对一”跟踪制度。针对大额应收保费应建立“一对一”跟踪制度,结合业务实际及客户资信程度,制定详细的清收计划,按期与客户做好沟通,层层落实责任,从业务员到市公司产品线,省公司产品线等应逐级明确催收跟踪职责。三是及时跟进和反馈。对于日常跟踪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潜在风险信号,应及时发出预警提示,相应责任人应及时跟进和反馈,将风险降到可控范围。

(三)抓好事后考核问责,落实应收保费管控闭环

       在应收保费已经产生的情况下,应强化事后考核,落实问责机制,实现应收保费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管控闭环。

      1. 强化绩效考核引导,突出应收保费管控重要性

在公司层面上,应以“将应收保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为目标设置考核指标,包括设置现金流考核指标、资金占用考核指标、利润考核调整指标等,在分值设置时,应将应收保费的管控指标分值提升到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分值,以考核政策倒逼事前源头管控及事中催收过程管理。在责任人层面上,财产保险公司应将包括签单业务员、总省地县各级管理层、各层级各职能部门全部纳入考核体系,按照应收保费职责分门别类设置考核指标,用考核政策激励并引导应收保费全流程责任人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意识。

2.严肃问责,推动应收保费问责机制有效落地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在考核后应严肃问责,对包括应收保费产生的直接责任人及间接责任人按照应收保费对公司的影响程度设定不同的责任范围,以督导、经济处罚、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不同形式严肃追责,落实应收保费矩阵管理、真正实现管控闭环。

 

五、结语

应收保费从根本上而言是财产保险公司自己的钱放在别人的口袋里,对于公司经营来说应收保费的数字只是纸面繁荣,落袋为安才是真金白银。同时,应收保费管控是事关公司资产质量和风险的大事,必须把它放到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更高位置,应收保费若管控不到位产生逾期、甚至形成坏账,短期来看将对公司利润指标产生影响,从长远来看更可能动摇公司的经营根基。

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自上而下应时刻紧绷应收保费管控这根弦,坚持有效益发展理念,牢固树立“颗粒归仓”管理思维,将管控口号实实在在地转化为行动力,“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有效推动应收保费管控落到实处,保证公司经营良性和可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来源:http://www.rubber-label.com/bg/19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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