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范文九篇

更新时间:2023-03-18 来源:汇报材料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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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读音yào diǎn,汉语词语,意思是棋局中有关双方争夺的重要位置所在。因对局时具体情况不同,分为“全局要点”、“中盘要点”、“局部要点”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范文九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篇: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

  2021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一、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报、综合防控、应急管理体系。突出抓好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综合防控工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实行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市对狂犬病实行强制免疫,对猪瘟、新城疫等开展全面免疫。持续有效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加强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抽检力度,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确保无重大动物疫病传播流行。

  二、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坚持做好养殖环节的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和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场户防控措施,全面落实门禁、封闭饲养、定期消毒等制度,强化生猪调运监管和落地隔离观察措施落实,严禁餐厨剩余物(泔水)喂猪。严格落实备案运输车辆检测及生猪屠宰企业清洗消毒、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做好疫情处置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按规范处置。

  (二)全力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免疫常态化、全覆盖。对散养动物,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模养殖场实施程序化免疫。落实国家、省、市动物疫病免疫和监测计划要求,开展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消毒灭原工作,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工作按照国家防治指导意见执行。

  健全完善动物防疫档案记录。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痕迹化管理,完善动物疫情监测、数据统计上报,做到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据可查。

  (三)认真开展人畜共患病防控。肉牛、肉羊布病实行强制免疫,应免畜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对奶牛场、种畜场实行检测净化,对检出的阳性畜及时扑杀淘汰。对奶牛场因布病阳性畜检出率偏高(检测阳性率>2%)的,实行免疫备案制,规范免疫程序。结核病重点开展检测净化,对检出的阳性畜实行扑杀淘汰。狂犬病实行强制免疫,应免畜免疫密度要达到100%。

  (四)做好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人工饲养的能够开展免疫的野生动物,参照家畜家禽的有关免疫程序,开展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疫苗免疫,加强疫情监测工作。做好疫病排查,有异常情况及时诊断处置,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五)强化动物疫病监测和消毒灭源工作。进一步完善动物疫情监测制度,加大对重点动物疫病监测频率,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动物疫情普查,研判动物疫情态势,科学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指导畜禽养殖场健全完善动物防疫和消毒灭源制度,以养殖、屠宰、交易等区域为重点,强化消毒灭源和常态化清洗消毒工作,有效降低疫病发生风险。

  (六)进一步加强兽医实验室管理。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级别和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开展实验活动,及时完成各项检验检测任务,健全实验检测档案记录。严格落实人员防护制度,按规程做好生物防护保障措施,切实做到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好主要动物疫病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检测任务和应急检测任务。春秋免疫工作完成后,分别抽送猪、牛、羊、鸡血清样品,及时开展抗体检测及免疫评估工作。

  (七)强化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培训。以基层技术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规模养殖场人员为重点,积极开展以重大动物疫病为主的疫病程序化免疫、综合防治技术、人员防护等内容的技术培训,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对参与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免疫接种的全部防疫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重点对个人防护、免疫技术和操作规程等环节要全面培训,防止人为传播疫病。加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通过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宣传告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养殖从业人员的防疫责任意识和自觉性。

  (八)搞好防疫物资供应和管理。明确专人搞好疫苗储存、发放,确保疫苗供应安全。严格按照生物制品管理规程保管生物制品。建立健全生物制品进出台帐、废旧生物制品、空瓶销毁记录。完善动物防疫设施、器械、物资管理制度,切实保障防控物资有效合理利用。

  (九)强化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落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和更新。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做到“早、快、严、小”的处置要求,杜绝发生“漏报、瞒报、谎报”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严格履职。严格落实分片包干、定人定场负责规模养殖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明确各自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立戒作风飘浮,切实履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职责。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把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性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疫情监测、突发疫病应急处置等工作,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使动物疫病防控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实责任,务求实效。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免疫、监测、应急处置等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对于不严格履行防控职责、将严肃问责。

第二篇: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

  一、引言

   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对提高养殖业生产效益、降低疫病危害以及保证动物产品质量均有重要意义。因此要坚持“预防为主”的防治原则,改变重治疗轻预防的误区,使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二、三都县动物疫病现状

   1.疫病种类多,流行范围广。近十年来,虽然该县畜牧业的产值平均以10%的速度增长,但是因疫病造成的畜禽死亡率,比西方国家至少高出1倍多,严重制约了现代畜牧产业的发展。如猪传染性疫病中因呼吸道引起的疾病特别突出,发病率达30%~60%,死亡率达5%~30%。

   2.老病再抬头,危害更严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畜禽饲养集约化、规模化的发展、养殖经营范围扩大、畜禽及其产品流通渠道增多,成为疫病流行的客观条件,导致猪瘟、布氏杆菌病、结核病等已经被控制了的疫病又重新抬头,某些疫病呈扩散蔓延之势。

   3.滥用药物广,防治效果差。由于未能充分掌握病毒性病原体的发生与变异规律,部分病毒病在流行过程中被误诊或免疫失败。同时,在细菌性病害防治中,长期盲目滥用抗菌药和含抗菌药物的饲料添加剂,导致病菌耐药性的普遍产生,防治效果越来越差。

   三、动物疫病防治的主要技术措施

   1.善用免疫学对动物疫病进行诊断。在动物的疫病防治中,广泛的运用了免疫学,尤其是在诊断、预防以及治疗传染病方面。免疫诊断包括血清学诊断和变态反应诊断。血清学诊断是利用抗原―抗体特异性反应,用已知的抗原鉴定未知的抗体或用已知的抗体鉴定未知的抗原。最常用的有沉淀反应,凝集反应,补体结合反应,免疫荧光试验和中和反应等。变态反应诊断是应用已知变态原给动物点眼或注射后看它是否发生特异性变态反应,而诊断疫病。

   免疫预防免疫预防是应用免疫学很重要的一个目标,是动物防疫工作者的重要任务,也是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的重要内容。免疫预防包括人工自动免疫和人工被动免疫,人工自动免疫就是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给动物接种有效的生物制品,使其产生对该种微生物的自动免疫,以达到预防传染病的目的;人工被动免疫是给动物注射免疫血清。免疫治疗当动物发生传染病时,给其注射免疫血清,达到治疗传染病的目的。

   2.免疫接种。免疫接种是激发动物机体产生特异性免疫力,预防和控制疫病传播的重要措施之一。免疫接种有多种途径,如注射免疫、点眼与滴鼻免疫、气雾免疫等。目前最常用的是注射免疫和饮水免疫。牲畜的免疫注射部位一般为颈部,家禽注射部位多为胸部。免疫时应观察疫苗的性状,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进行免疫,并观察动物的状态,病弱、产后的动物不宜进行免疫接种,以免造成免疫失败。

   3.明确常见的几种疫病主要防疫措施。(1)猪疫病的防疫措施。①猪瘟控制区应用经产母猪每6个月用猪瘟冻干苗1头剂接种一次,仔猪30日龄左右用猪瘟冻干苗1头剂接种一次,种公猪每年春,秋用猪瘟冻干苗1头剂接种一次。②猪瘟非控制区应用经产母猪,种公猪每6个月接种一次,仔猪20、65日龄时各接种一次,每次接种猪瘟冻干苗1头剂。此外还可根据当地实际,采用哺乳前一次接种。至于腹腔注射,阴道注入,人工授精接种方法,必须接种后3~4个月再行接种一次。

   (2)农户散养鸡新城疫的免疫。此外,利用新城疫V4苗耐热的特点,农户可在乡镇兽医防疫站购苗,自行给鸡饮水免疫接种,以及每年春秋由乡镇兽医防疫站进行新城疫工系苗肌肉注射免疫接种。具体免疫接种方案如下:7~10日龄雏鸡,先停水,将新城疫V4苗按每只2羽份,用适量凉开水稀释,让鸡自饮。饮完后,停水,再将新城疫V4苗按每只2羽份,用适量凉开水稀释,让鸡自饮。120~125日龄鸡用新城疫工系苗肌肉注射,每只1羽份。

   虽然上述新城疫免疫程序不如集约化鸡场的免疫接种科学,但就目前农户散养鸡来说,其方法实用、有效、可行。

   (3)良种肉鸭主要疾病的综合防治。良种肉鸭生长周期性短,一般在25~30天即可育肥出栏,加之多数是集约化饲养,疫病流行非常快,死亡多,经济损失大,所以对良种肉鸭的疾病防治应有足够认识。经调查,良种肉鸭的主要疾病有病毒性传染性肝炎,浆膜炎,副伤寒,大肠杆菌病,巴氏杆菌病,鸭瘟等。根据这些疾病发生时间不同,主要防治技术有以下几项。(1)消毒技术,育雏室、育成室和所用器具必须做好消毒。(2)育雏室内的保温技术(冬天应升温至35℃左右)。(3)副伤寒的防治技术可采用广谱抗生素饮水或注射。(4)病毒性传染性肝炎的防治技术,7~9日龄时皮下注射抗肝炎高免血清,一般不用肝炎疫苗注射。(5)浆膜炎的防治技术,肉鸭在10、15、20日龄时用广谱抗菌素注射,同时,防治巴氏杆菌病和大肠杆菌病。(6)鸭瘟病的防治技术。根据鸭瘟多发生于成鸭,一月龄以内的鸭发病少的原则,良种肉鸭的鸭瘟防治,采取发病后立即用鸭瘟疫苗进行紧急预防接种的措施,效果好。

   4.消毒。消毒可有效杀灭病原微生物,从根源上阻断动物疫病的传播,主要包括:(1)物理消毒法,如机械性清扫、洗刷、通风换气、紫外线和其它射线的辐射、高温灭菌等。(2)化学消毒法,主要是利用各种化学药品进行消毒,将消毒药按要求稀释后采用喷洒、洗刷、喷雾、熏蒸等方法进行消毒。(3)生物热消毒法指通过堆积发酵、沉淀池发酵、沼气池发酵等方法,以杀灭粪便、污水、垃圾及垫草中的病原体。临床上通常各种消毒方法交叉使用,以保证消毒效果。

   5.监测。动物疫病监测是研究动物疫病发生特点和流行规律,了解动物疫情发生发展态势,控制动物疫情传播的有效手段。动物疫情监测一般采用流行病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测动物疫病的种类、分布情况及流行特点,分析该病的流行规律和发展趋势,并综合测定动物免疫效果,来判断疫病发生的风险,制定防控措施。

   四、结语

   总之,动物疫病的形式越来越复杂,县级动物疫病防治员正处于时代变化风尖浪口上,面临的经营压力和困境越来越明显。因此,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正确引导县级动物疫病防治员认清时代发展方向,及时的采取防治措施,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第三篇: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

  现在,我国整体经济迅速发展,在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前提下,能够有效的确保动物的健康状况,同时可以调整相应的产业结构,从而提高畜牧养殖户经济收入情况。将动物防疫工作落实到位,必须将防疫的重点工作把握好。针对实际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以及防疫工作的不足,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改善。

  1工作重点

  1.1加强疾病防控

  疾病防控是最有效地组织实施好疾病防控的各方面工作,使之最大限度地降低动物产生、暴发疾病疫情的风险。这其中的重点就是强化管理工作中的各项环节,其中包括思想认识的提高,专业知识的培训,周边区域相关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分析,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落实,突发事件预案的制定等等,缺一不可。而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强化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也是行之有效的。所以各项防疫管理措施,都需要实施强化,疾病防疫工作才能做的更好,才能有效地从源头控制疾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1.2定期体检

  每年定期对饲养场内的动物开展有效的疾病筛查,并且将真实完整的可靠数据记录备案,以便掌握第一手资料,使之在今后的工作中随时拥有主动权。与此同时,各项免疫工作一定要跟上,包括对疫苗的购进、质量的把关、接种日期的安排、工作记录的详细填写等等,都要一丝不苟,认真负责,才不至于出现秕漏,给后期的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1.3进行科学研究

  针对疫情科学防疫是动物疾病防疫工作中极其重要的。开展此项工作首先应端正态度,来不得半点马虎,运用专业知识和严谨的科学方法,实施有针对性地研究。在日常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过程中,可以借鉴但绝不能照搬其他地方的经验,以防走入误区,给后续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积极的针对相应的科学进行研究,能够及时的掌握防疫工作的最新形势,再根据饲养地区的实际生产情况开展研究相应的防疫工作,了解其中存在的问题,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善于提出问题,并根据自我多年的工作经验而提出有效的改进方案,提供正确且有效的指导办法。在相关的动物防疫研究的时候,可将研究的重点用在防疫的技术以及具体有效的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持续提高动物防疫工作的真实水平。

  1.4完善基础设施

  目前动物疾病防控工作中,基本离不开医疗检测设备,尤其是养殖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形势下。对防疫站基础设施方面的完善工作同样也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只有完备各种相关的医疗检测设备,才能保证疾病防控检疫工作的有效顺利实施。在实际工作中,借仪器设备才能顺利的开展完成。所以要强化实际的动物防疫工作,就必须针对现存的动物防疫站的基础设施进行强化。对于偏远地区或者是基层的地区,要加大资金的投入,才能保证疾病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2有效措施

  2.1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保证防疫工作中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有效的确保工作的进行。在当前的饲养生产工作中,应该将动物防疫工作加以切实地落实,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动物防疫工作的质量,实际工作中要积极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同时要求技术人员严格的遵守。而对一些偏远地区,其经济水平相对处于比较落后,具有的动物防疫技术水平还需要更进一步的提升。因此需要给予经济和技术都相对比较落后的地区一定的基金支持,提供给动物防疫站在实际工作中必要的物资,并且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

  2.2强化防疫队伍建设

  在强化防疫队伍建设方面,应通过组织相关的培训,而提高技术人员在专业技能以及文化素养方面的水平,提高实际的工作水平,而且在思想方面也能够有明显的进步,可以更加从容的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发问题。此外,对地理位置相对比较偏远的地区或者是基层生产地区,应该在福利待遇方面加以完善,这样才能更好的引进人才并且将人才留住。技术人员要利用现有的多种渠道进行技术方面的学习,坚持不断地丰富自己的专业技术,充实个人的思想,最终提升实际防疫工作水平。

第四篇: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动物防疫技术支撑工作的基本思路“提能力、促转型、保安全”,全面提升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推动动物防疫由免疫扑杀向净化消灭转型,构建动物疫病防控新格局,确保畜牧养殖和公共卫生安全。

  一、全面开展动物防疫技术能力提升行动

  (一)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兽医实验室基础能力建设。优化完善荆州市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实验室总体功能布局,重点拓展提升微生物多菌种培养分离鉴定能力;指导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完成兽医实验室新建改建项目;指导公安县完成动物血吸虫省级监测点的规范建设和运行;争取市级兽医实验室和至少1家县级兽医实验室申报并通过延展考核;协助至少1家县级兽医实验室获得非洲猪瘟检测资质。

  (二)提升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能力。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屠宰企业非洲猪瘟检测能力比对测试。认真开展市级季度抽检、督促开展县级月度抽检工作。推动落实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实验室结构布局,优化实验室检测环境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提高非洲猪瘟精准检测能力。

  (三)组建荆州市兽医实验室联合团队。组建以市、县两级兽医实验室检测技术骨干为主体的实验室联合技术团队,开展技术培训和交流,着力培养一批兽医实验室检测技术骨干和带头人,全面提升市、县两级兽医实验室常态化检测和应急检测能力。

  (四)开展专项技术培训。选优外派骨干参加细菌分离鉴定技术学习培训,创新拓展兽医实验室病原学检测项目;组织实践操作培训,全面掌握生猪活体腹股沟浅淋巴结微创采样等前沿技术;组织开展综合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动物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风险分析评估和兽医机构效能评估等兽医综合业务能力。

  (五)加强交流合作。继续选派优秀技术骨干参加中国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实验室和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外来病实验室等国家级兽医实验室的动物疫病检测学习培训;同长江大学动物医学院和生命科学院开展技术交流合作,共同打造研究生教学实训基地,促进高精仪器设备有效利用和专业技术水平提升。

  二、着力推动动物防疫工作转型发展

  (六)指导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组织召开研讨会,全力做好部门监管服务工作,指导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石首牧原第二分场进一步优化防控策略,细化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坚持按照农业农村部规范要求创建国家级非洲猪瘟无疫小区。

  (七)推进种畜禽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指导和服务获得部级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的养殖场(洪湖温氏种猪有限公司原种一场,净化病种: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申报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指导湖北三湖畜牧有限公司、襄大农牧舞龙山种猪场继续申报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

  (八)开展规模牛羊场两病净化试点。贯彻“人病兽防”理念,继续抓好全域羊群布鲁氏菌病监测净化工作;选择有自然或人工屏障优势以及生物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1个规模牛养殖场和2个羊养殖场,开展“两病净化”(布鲁氏菌病、结核病)试点,争取在2022年底达到稳定控制标准。

  (九)做好“先打后补”养殖企业的技术服务。开展“先打后补”养殖企业强制免疫效果专项监测评价,指导养殖企业科学采购、规范使用疫苗。

  (十)推动建立动物防疫专家库。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充分整合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等专业技术力量,建立荆州市动物防疫专家库,组织开展动物疫病诊断会商、动物防疫条件评估、动物卫生状况分析评估、动物疫病净化评估、动物疫情形势研判等工作,为动物防疫决策提供参考,指导和服务基层动物防疫实践。

  三、强化动物疫情监测预警

  (十一)扎实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评估。采用分组交叉抽查采样方式,分春秋两季开展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免疫抗体监测评估工作,真实、客观评估免疫效果。

  (十二)开展多病种、多环节、多场点重大动物疫病监测。继续开展生猪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非洲猪瘟流行株、变异株监测;结合疫情状况,开展无害化处理环节病生猪口蹄疫、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圆环病毒病、猪伪狂犬病、猪链球菌病、副猪嗜血杆菌病等多病种监测;认真完成国家动物疫病监测采样送检任务;全面完成省级动物疫病监测点采样监测任务。

  (十三)加大人畜共患病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动物种类,持续开展动物血吸虫病监测,做好溯源调查,指导实行分区域精准查治,维持传播阻断达标状态;加大水网湖区家禽特别是水禽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力度,实行H5、H7、H9等多亚型同步检测;增加牛羊布病监测采样数量和频次,扎实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升末端发现能力,从感染前端阻断传播途径。

第五篇: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

  发生洪涝灾害时,大量畜禽因灾死亡,尸体腐烂,病原容易感染扩散,土壤中的大量病原微生物暴露,易污染水源等环境;畜禽抵抗力下降,容易受到疫病侵袭,造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血吸虫病、炭疽、猪链球菌病、钩端螺旋体等多种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和流行。

  为做好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灾区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及时无害化处理死亡畜禽;二是对饲养场内外环境和屠宰场、交易市场和畜禽尸体处理等场所消毒;三是加强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四是加强饲养管理和生物安全措施,确保畜禽饲料和饮水安全,确保养殖环境卫生。

  一、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

  发生洪涝灾害时,由于死亡畜禽体内带有大量微生物,如不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任其腐烂发臭,病菌会到处扩散,不仅污染环境,还容易引发人畜共患病。

  (一)处理方法

  及时打捞死亡畜禽尸体,首选焚烧、化制等方法进行专业无害化处理,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选择深埋,深埋应选择高岗地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行焚烧后深埋处理。

  (二)灾区畜禽尸体深埋处理技术要点

  1.设施设备。根据死亡动物处理数量大小,准备好作业工具,如卡车(在卡车底层接触面铺垫塑料薄膜)、拖拉机、挖掘机、推土机、装卸工具、动物尸体装运袋(最好密封)等。运输车辆应防止体液渗漏,接触面应易于反复清洗消毒。

  2.畜禽尸体运输。动物尸体最好装入密封袋,运输车辆密闭防渗,车辆和相关运输设施离开圈舍和掩埋点时应进行消毒。动物尸体不得与食品、活畜禽同车运送。

  3.畜禽深埋坑选择。有足够封土掩盖,土壤渗透性不高,同时参照农业部印发的《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与江河、湖泊、池塘、井水等水体有一定距离,至少100米~150米,另外要考虑便于动物尸体运抵,避开公共视野,距离居民区至少100米,避开泄洪道、洪水经常冲刷之地和岩石层。

  特定情况下,饲养场死亡动物可考虑就地掩埋。零散小动物(如鸡等)可掩埋在树根下等地方。

  4.掩埋坑体的挖掘。坑体体积一般为动物尸体体积的2倍到4倍。坑体宽度一般不小于1.2米,深度一般为2米,不超过3米,坑底应相对平坦。如果需要多个掩埋坑,坑间距不小于1米。坑体体积可按动物尸体估计重量计算:动物尸体体积(立方米)=动物尸体估计重量(千克)/1000。

  5.掩埋方法及要求。在掩埋坑底铺撒生石灰,有条件的地方铺设一些可燃烧的物质;再将尸体置于坑中后,浇上燃油进行焚烧,待焚烧过后,加土覆盖,覆盖土层厚度不得低于1.5米。当小动物尸体数量较大时,可分层焚烧掩埋,每层尸体厚度一般不超过0.3米,中间铺设可燃烧物质至少0.3米,依次分层焚烧掩埋,最后覆盖土层厚度不得低于1.5米。掩埋过程中,掩土不得压实,以免影响自然腐化。掩埋后,应防止野生动物(野狗、野猫等)刨挖。

  6.在无害化处理场周边拉设警戒线和警告牌。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发生危险;按要求安排工作人员定时巡查,防止不法分子盗挖畜禽尸体倒卖。

  7.对因炭疽等共患病死亡的畜禽尸体,禁止解剖,尸体应在掩埋坑内焚烧彻底后再将焚烧物质深埋。

  8.对在野外发现的动物尸体也要及时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工作人员的防护安全

  1.工作人员在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时,要穿戴防护服、橡胶手套、口罩、护目镜和胶靴。

  2.处置完毕后工作人员应及时对个人及环境进行清洗消毒,接受健康检测,出现不良症状时应尽快到卫生部门检查。

  (四)畜禽排泄物及污水处理

  畜禽粪便、垫草、污水都必须全部进入沼气池或集中堆积,密闭发酵42天后方可还田使用;对于少量的粪便或垫草可晾晒、干制后集中焚烧处理;饲养场的污水必须经3次沉淀,流出的清水才可排出。告知养殖户,严禁向水源、河流、路边等处随意丢弃畜禽尸体。

  二、消毒

  洪涝灾区连续遭受强降雨,死亡畜禽和各种污物随水流动,水源等环境易受到污染。同时,土壤中的病原被雨水冲出来,也会引发疫病。为消灭环境中病原体,切断传播途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流行,保障人畜健康,必须进行大消毒。灾区畜牧兽医部门要指导受灾养殖场(户)开展消毒工作,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落实卫生消毒措施,防止发生疫情。

  (一)消毒范围

  洪灾过后要指导灾区养殖场(户)做好圈舍及周围环境的清扫消毒工作。一要做好圈舍环境的清扫工作,防止野生动物侵入,消灭老鼠和蚊蝇;二要对所有圈舍进行一次全面消毒。消毒重点是畜禽舍、屠宰场(点)、畜禽及其产品加工、销售场地、仓库、中转场地、畜禽交易市场、饮水源、畜禽运输车辆、用具等;特别是是对死亡动物的圈舍进行彻底、多次消毒。

  灾后要对圈舍和周围环境进行彻底的清理消毒。一是对倒塌的圈舍进行消毒,重点是对死亡动物的圈舍进行彻底消毒;二是对可继续使用的养殖场消毒,大型养殖场要定期清扫,定期用消毒剂消毒,保持圈舍清洁和环境卫生,防止野生动物侵入,消灭老鼠和蚊蝇。小型养殖场及散养户,重点是经常性地清扫圈舍和处理粪便,保持清洁。如发生疫情,要采用化学消毒药品或消毒剂进行消毒。三是对重建的圈舍消毒,除按常规消毒外,灾后还应根据疾病的流行情况增加消毒次数,选择合适的消毒药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沼气池,发酵处理粪便,防止蚊蝇滋生。

  (二)常用消毒药品及使用方法

  1.生石灰:适用刷棚圈墙壁、桩柱及地面的铺洒消毒等。石灰水的配制方法:1公斤生石灰加4~9公斤水。先将生石灰放在桶内,加少量水使其溶解,然后加足水量。石灰水要现配现用,放置时间过长会失效。

  2.烧碱:2%烧碱溶液可用于消毒棚圈、场地、用具和车辆等。3%~5%的烧碱溶液,可消毒被炭疽芽孢污染的地面。消毒棚圈时,将家畜赶(牵)出栏圈,经半天时间,将消毒过的饲槽、水槽、水泥地或木板地用水冲洗后,再让家畜进圈。

  3.过氧乙酸:2%~5%的过氧乙酸溶液,可喷雾消毒棚圈、场地、墙壁、用具、车船、粪便等。

  4.复合酚:复合酚100~300倍液适用于消毒畜舍、场地、污物等。

  5.季铵盐类:用3000倍稀释液喷洒、冲洗、浸渍,可用来消毒畜舍、环境、机械、器具、种蛋等。季铵盐类2000倍液可用于紧急预防畜禽舍的消毒。季铵盐类10000~20000倍稀释液可预防储水塔、饮水器被污物堵塞,可以杀死微生物、除藻、除臭、改善水质。

  此外,可选用氯制剂、碘制剂、酸制剂、醛类、卤素类、表面活性剂等消毒剂,按说明书要求配制后对圈舍环境、器械等进行消毒。

  (三)消毒次数

  要保证消毒频率。灾后环境至少每周消毒两次,圈舍可带畜禽每周消毒3~4次。一旦发生疫情,应增加消毒次数,并对消毒效果进行监测。

  要保证消毒药物的有效浓度;防止酸碱消毒剂混用,影响消毒效果。

  (四)工作人员消毒

  工作人员完成无害化处置工作和消毒工作后,应将脱下的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集中焚烧处理;接触污染物后,应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涂擦双手,消毒作用时间应不低于1分钟,然后用水清洗。

  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和监测工作

  规模养殖场户要结合防控实际,切实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补免工作,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畜禽要及时补免。

  (一)加强免疫,切实提高畜禽自身抵抗力

  免疫是防控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有效措施。要根据应急监测情况,对抗体水平低、即将超过免疫保护期和新补栏畜禽尽快开展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禽流感、口蹄疫和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补免和强化免疫工作。重点对规模养殖场户抗体水平开展检测,确保规模场免疫抗体水平。要特别强化母猪、断奶仔猪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要结合当地流行情况,对老疫区、人口密集区和临时人员安置点周边地区等开展紧急免疫。要面向基层防疫人员和广大养殖户,积极开展《动物防疫法》和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宣传,切实提高基层防疫人员的防疫水平和养殖户的自主防疫意识。

  (二)加强监测,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要进一步加大受灾地区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重点对规模养殖场(户)、曾经发生过疫情的地区和其他高风险地区畜禽集中开展抗体检测工作。发现疫情要及时采样送检,做好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综合分析疫情发生原因。根据监测结果,灾区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县、乡包片兽医要加大养殖场(户)的巡查力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四、预防霉变饲料中毒及饲养管理

  (一)预防霉变饲料中毒

  灾区连降大雨,湿度大,易引起饲料霉变,霉变饲料中霉菌能引起动物中毒。中毒后,动物一般体温正常,粪便干燥,有呕吐症状。母猪不孕并有流产现象。有的出现神经症状,严重的出现死亡。全身多处部位包括内脏出血,肝脏有坏死。

  霉变饲料中毒没有有效治疗方法,重在预防,严禁饲喂腐败、变质或霉变的饲料。霉变饲料可集中焚烧或还田处理;注意饲料的保质期,防止食用过期饲料。

  (二)加强饲养管理

  一要尽快疏通畜禽养殖场的排水通道,排除畜舍内的积水,修复、加固破损的畜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尽快将畜禽转移至干燥、安全地带。二要创造良好的饲养环境,保持畜舍内的卫生,及时清理粪便,做好通风工作。三要供给营养丰富的饲料和清洁的饮水。饲料要少添勤喂,避免发霉。在饮水中可加入复合维生素B和Vc,增强畜禽抵抗力,增加食欲,消除应激。四要加强种畜禽的饲养,做好母畜的保胎,对已流产的母畜,要增加营养,及时配种,同时加强仔畜的保育工作。五要对低龄、体弱、伤残、病情严重的畜禽及时淘汰,降低饲养成本。商品畜禽达到出栏标准的要尽快出栏,降低饲养密度。

  五、洪涝灾害后动物疫病防治技术

  发生洪涝灾害时易发的动物疫病包括日本血吸虫病、炭疽、猪链球菌病、钩端螺旋体病、猪肺疫、猪丹毒、乙型脑炎、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

  (一)日本血吸虫病

  日本血吸虫病是由日本血吸虫寄生于人或哺乳动物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的寄生虫病。农业部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其列为乙类人间传染病。

  1.流行特点

  我国日本血吸虫病流行区可划分为三个类型,即水网型、湖沼型及山丘型。水网型:地处长江与钱塘江之间,即长江三角洲的广大平原地区。湖沼型:地处长江中下游沿江两岸的洲滩以及与长江相通的广大湖区。山丘型:主要分布在四川、云南两省的山区和丘陵地带。

  日本血吸虫病畜和患者的粪便中含有活卵,为本病主要传染源。猪、犬本身为宿主,可成为传染源。哺乳动物对日本血吸虫几乎都易感。牛(水牛、黄牛)和羊最易感,人也易感。该病主要通过皮肤、粘膜与疫水接触遭受感染。感染钉螺逸出尾蚴污染水源,含有尾蚴的水称为疫水,人畜接触疫水而发病。经水传播是血吸虫病的主要传播途径。各种动物与疫水接触的频率及接触的面积不同,因而感染率及感染程度也不同。同种动物的感染率与感染程度在不同地域也不相同。

  2.临床症状

  临床症状因感染家畜的品种、年龄和感染强度而异,一般黄牛、奶牛较水牛、马属动物、猪明显,山羊较绵羊明显,犊牛较成年牛明显。临床症状主要表现为消瘦,被毛粗乱,拉稀,便血,生长停滞,役牛耕作力下降,奶牛产奶量下降,母畜不孕或流产,少数患畜特别是重度感染的犊牛和羊,往往长期拉稀、便血,直肠外翻、疼痛,食欲停止,步态摇摆、久卧不起,呼吸缓慢,最后衰竭而死亡。

  人感染血吸虫病临床症状可分为急性、慢性和晚期三种。急性血吸虫病的症状,多发生于初次感染者,有的人在接触部位的皮肤出现点状红色丘疹,奇痒。慢性血吸虫病的症状,主要表现为慢性腹泻或下痢。晚期血吸虫病有几种类型,(1)腹水型,腹水是晚期血吸虫病的主要体征之一,(2)巨脾型,(3)侏儒型,(4)结肠增殖型。晚期血吸虫病常见的并发症有上消化道出血和肝昏迷。上消化道大出血和肝衰竭是死亡的主要原因。

  3.防治措施

  实施农业工程灭螺(水改旱、水旱轮作、沟渠硬化、养殖灭螺)和家畜传染源管理(家畜圈养、以机代牛、建沼气池、家畜查治)等农业血防重点项目、保护水源及安全放牧,切断血吸虫病传播途径,预防和控制血吸虫病。

  在疫区进行病原学或血清学方法查病,或采用血清学方法筛查,对查出的阳性畜再用病原学方法确诊,查出的病畜采用吡喹酮进行治疗或对所有接触疫水的家畜实施普治。做好病畜治疗记录并整理成册,归档备查。

  4.公共卫生与人员防护

  在血防重疫区有螺地带,加强警戒标志,杜绝放牧家畜和人员接触疫水,如果非要接触,必须做好人员防护。

  人只要接触疫水就可能感染血吸虫,继而发病。接触疫水的次数越多,感染血吸虫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在血吸虫病疫区从事生产劳动的农民、渔民、船民等人群更容易感染。近年来,有从疫区流向非疫区,从非疫区流向疫区,或从一个疫区流向另一个疫区的人群,上述人员出现皮疹、发热、腹痛、腹泻、乏力、肝脏不适等症状时应主动接受检查。少年儿童、家庭妇女要远离疫水。从事生产活动的农民朋友要穿戴防护器具及使用防护药物。要穿高筒胶鞋或防护服,戴手套;凡接触疫水的部位均要涂遍防护药物。目前使用较多的防护药剂主要有:防护油膏、皮避敌、防蚴霜、防蚴笔等。目前口服的药物有青蒿琥酯或蒿甲醚,可杀死进入体内的血吸虫童虫,预防效果较好。做好粪便处理工作,防止粪便污染水源,杀灭粪便中的血吸虫卵。

  (二)炭疽

  炭疽是由炭疽芽胞杆菌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

  1.流行特点

  本病为人畜共患传染病,各种家畜、野生动物及人对本病都有不同程度的易感性。草食动物最易感,其次是杂食动物,再次是肉食动物,家禽一般不感染;人也易感。

  本病呈地方性流行。有一定的季节性,多发生在吸血昆虫多、雨水多、洪水泛滥的季节。

  患病动物和因炭疽而死亡的动物尸体以及污染的土壤、草地、水、饲料都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炭疽芽胞对环境具有很强的抵抗力,其污染的土壤、水源及场地可形成持久的疫源地。本病主要经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感染。

  2.临床症状

  本病主要呈急性经过,多以突然死亡、天然孔出血、尸僵不全为特征。

  牛:体温升高常达41℃以上,可视黏膜呈暗紫色,心动过速、呼吸困难。呈慢性经过的病牛,在颈、胸前、肩胛、腹下或外阴部常见水肿;皮肤病灶温度增高,坚硬,有压痛,也可发生坏死,有时形成溃疡;颈部水肿常与咽炎和喉头水肿相伴发生,致使呼吸困难加重。急性病例一般经24~36小时后死亡,亚急性病例一般经2~5天后死亡。

  马:体温升高,腹下、乳房、肩及咽喉部常见水肿。舌炭疽多见呼吸困难、发绀;肠炭疽腹痛明显。急性病例一般经24~36小时后死亡,有炭疽痈时,病程可达3~8天。

  羊:多表现为最急性(猝死)病症,摇摆、磨牙、抽搐,挣扎、突然倒毙,有的可见从天然孔流出带气泡的黑红色血液。病程稍长者也只持续数小时后死亡。

  猪:多为局限性变化,呈慢性经过,临床症状不明显,常在宰后见病变。

  犬和其它肉食动物临床症状不明显。

  3.疫情处置

  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接到疑似炭疽疫情报告后,应及时派人员到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检查,采集病料送符合规定的实验室诊断,并立即隔离疑似患病动物及同群动物,限制移动。对病死动物尸体,严禁进行解剖检查,采样时必须按规定进行,防止病原污染环境,形成永久性疫源地。

  本病呈零星散发时,应对患病动物作无血扑杀处理,对同群动物立即进行强制免疫接种,并隔离观察20天。对病死动物及排泄物、可能被污染饲料、污水等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可能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动物舍进行严格彻底消毒。疫区、受威胁区所有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对病死动物尸体严禁进行开放式解剖检查,采样必须按规定进行,防止病原污染环境,形成永久性疫源地。

  本病呈暴发流行时(1个县10天内发现5头以上的患病动物),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疫点出入口必须设立消毒设施。限制人、易感动物、车辆进出和动物产品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运出。对疫点内动物舍、场地以及所有运载工具、饮水用具等必须进行严格彻底地消毒。患病动物和同群动物全部进行无血扑杀处理。其它易感动物紧急免疫接种。对所有病死动物、被扑杀动物,以及排泄物和可能被污染的垫料、饲料等物品产品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动物尸体需要运送时,应使用防漏容器,须有明显标志,并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下实施。停止疫区内动物及其产品的交易、移动。所有易感动物必须圈养,或在指定地点放养;对动物舍、道路等可能污染的场所进行消毒。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内的所有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并进行疫源分析与流行病学调查。

  4.防治措施

  一是环境控制。饲养、生产、经营场所和屠宰场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建立严格的卫生(消毒)管理制度。二是免疫接种。各省根据当地疫情流行情况,按农业部制定的免疫方案,确定免疫接种对象、范围;使用国家批准的炭疽疫苗,并按免疫程序进行适时免疫接种,做好免疫记录。三是消毒灭源。对新老疫区进行经常性消毒,洪涝灾害时要重点消毒。皮张、毛等按要求实施消毒。

  5.公共卫生与人员防护

  动物防疫检疫、实验室诊断及饲养场、畜产品及皮张加工企业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防护,参与疫情处理的有关人员,应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做好自身防护。皮张用环氧乙烷高压密闭消毒。

  (三)猪链球菌病

  猪链球菌病是由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人畜共患病,是我国规定的二类动物疫病。

  1.流行特点

  不同年龄、品种和性别猪均易感,也可感染人。

  链球菌常存在于正常动物和人的呼吸道、消化道、生殖道等,感染发病动物的排泄物、分泌物、血液、内脏器官及关节内均有病原体存在。

  病猪和带菌猪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对病死猪的处置不当和运输工具的污染是造成本病传播的重要因素。

  本病主要经消化道、呼吸道和损伤的皮肤感染。一年四季均可发生,夏秋季多发。呈地方性流行,新疫区可呈暴发流行,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老疫区多呈散发,发病率和死亡率较低。

  2.临床症状

  可表现为败血型、脑膜炎型和淋巴结脓肿型等类型。

  败血型:分为最急性、急性和慢性三类。最急性型发病急、病程短,常无任何症状即突然死亡。体温高达41-43℃,呼吸迫促,多在24小时内死于败血症。急性型多突然发生,体温升高40-43℃,呼吸迫促,鼻镜干燥,从鼻腔中流出浆液性或脓性分泌物。结膜潮红,流泪。颈部、耳廓、腹下及四肢下端皮肤呈紫红色,并有出血点。多在1-3天死亡。慢性型表现为多发性关节炎。关节肿胀,跛行或瘫痪,最后因衰弱、麻痹致死。

  脑膜炎型:以脑膜炎为主,多见于仔猪。主要表现为神经症状,如磨牙、口吐白沫,转圈运动,抽搐、倒地四肢划动似游泳状,最后麻痹而死。病程短的几小时,长的1-5天,致死率极高。

  淋巴结脓肿型;以颌下、咽部、颈部等处淋巴结化脓和形成脓肿为特征。

  3.疫情处置

  发现疑似猪链球菌病疫情时,当地畜牧兽医部门要及时派员到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症状检查等,并采样送检。确认为疑似猪链球菌病疫情时,应立即采取隔离、限制移动等防控措施。

  本病呈零星散发时,应对病猪作无血扑杀处理,对同群猪立即进行强制免疫接种或用药物预防,并隔离观察14天。必要时对同群猪进行扑杀处理。对被扑杀的猪、病死猪及排泄物、可能被污染饲料、污水等按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可能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畜舍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周围所有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本病呈暴发流行时(一个乡镇30天内发现50头以上病猪、或者2个以上乡镇发生),应对疫点内病猪作无血扑杀处理,对同群猪立即进行强制免疫接种或用药物预防,并隔离观察14天。必要时对同群猪进行扑杀处理。对病死猪及排泄物、可能被污染饲料、污水等按附件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可能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畜舍进行严格彻底消毒。交通要道建立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派专人监管动物及其产品的流动,对进出人员、车辆须进行消毒。停止疫区内生猪的交易、屠宰、运输、移动。对畜舍、道路等可能污染的场所进行消毒。对疫点内的同群健康猪和疫区内的猪,可使用高敏抗菌药物进行紧急预防性给药。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内的所有猪按使用说明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对于猪的排泄物和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垫料、饲料等物品均需进行无害化处理。猪尸体运送时,应使用防漏容器。

  4.公共卫生与人员防护

  参与处理疫情的有关人员,应穿防护服、胶鞋、戴口罩和手套,做好自身防护。

  (四)钩端螺旋体病

  钩端螺旋体病(钩体病),是由致病性钩端螺旋体(简称钩体)引起的人兽共患病,俗称“打谷黄”、“稻瘟病”。农业部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其列为乙类人间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

  1.流行特点

  全国除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外,其他省市均有过钩体病病例报道,并以盛产水稻的中南、西南、华东等地区较为严重。在水稻收割季节和抗洪救灾中,由于接触钩体污染水的人群较多,常常会发生大规模流行。

  钩体的宿主非常广泛。家畜如猪、犬、牛、羊、马等,野生动物如鼠、狼、兔、蛇、蛙等均可成为传染源,鼠类和猪是两大主要传染源,我国南方及西南地区以带菌鼠为主,北方和沿海平原以猪为主。

  钩端螺旋体在微碱并含有一定腐殖质(如稻田水)和淤泥中可长期生存,是一种经水传播的疫病。动物感染后,病原体可通过肾脏随尿排出,污染水源、土壤、饲料、牛栏、用具等。本病经皮肤、粘膜和消化道传染,也可通过交配、人工授精和在菌血症期间通过吸血昆虫传播。一般呈地方性流行或散发,夏秋季多见,幼畜较成年畜易感而且病情严重。

  人在生产劳动或生活中接触受钩体污染水,病原体可通过皮肤(特别是破损皮肤)、粘膜进入到人体,引起人发病。直接接触感染是指人在饲养、屠宰、加工、运输动物等过程中直接接触到动物身上的病原体而感染。偶然情况有母婴垂直传播的报道,但人传人意义不大。

  几乎所有的动物都可感染,鼠类最易感,也是最重要的贮存宿主。其次是猪、水牛、牛、鸭,再次是羊、马、骆驼、兔、猫。家禽也可感染。人对钩体病普遍易感。非疫区居民进入疫区,尤其易感。

  本病是一种自然疫源性传染病。病例相对集中于夏秋收稻时或大雨洪水后,在气温较高地区则终年可见。本病以青壮年农民多见,其他接触钩体污染水机会多的渔民、矿工、屠宰工及饲养员等,也可发病。

  2.临床症状

  急性病例的临床特征主要呈现短期发热、贫血、黄疸、血红蛋白尿、粘膜及皮肤的坏死等症状。但大多数动物都是隐性感染,缺乏明显的临床症状。

  牛:在我国从牛分离出9个型的钩端螺旋体,以波摩那群为主,黄疸出血群次之,常缺乏典型的症状,仅见消瘦、腹泻。典型病例取急性经过,病初体温高在40.5-41℃以上。精神沉郁,食欲废绝,鼻镜干燥,甚至龟裂,逐渐消瘦。泌乳量减少或停止泌乳,乳色变黄呈初乳状,并常有血凝块。有的发生流产后2-3天,可视粘膜黄染,同时出现血红蛋白尿。病牛常在口腔粘膜、耳、头、乳房及外生殖器等部位皮肤发生坏死。慢性病例呈间歇热,病牛逐渐消瘦,黄疸及血红蛋白尿时隐时现。

  猪:猪的钩端螺旋体病较普遍。我国已从猪体内分离出14个菌型,主要是波摩那群,其次为犬群。大多数无明显的临床症状。急性病例多见于仔猪,呈现短时间发热(39.8-41℃左右)及结膜炎。精神沉郁,食欲减少,可视粘膜黄染,头部浮肿。皮肤弹性降低,后期出现皮肤坏死,尿淡黄色及至褐色。妊娠后期的母猪常发生流产和死胎。

  马:大多为隐性感染,急性病例较少。急性病马的症状与牛相似,主要呈现体温升高,精神沉郁,结膜炎,可视粘膜黄染。尿量少,尿液粘稠,呈黄红色豆油样。妊马流产,血红蛋白量减少,白细胞数增加,中性粒细胞增多,核左移。

  人:潜伏期为2~20日,一般7~13日。病程可分为三个阶段:早期“重感冒样”症候群,有“三症状”,即畏寒发热、肌肉酸痛、全身乏力;三体征,即眼结膜充血、胶肠肌压痛、淋巴结肿大。中期可分为四型。流感伤寒型,肺大出血型,黄疸出血型,脑膜脑炎型。将出现不同程度的器官损害。如鼻衄、咯血、肺弥漫性出血、皮肤粘膜黄疸或出血点;肾型患者出现蛋白尿、血尿、管型尿等肾功能损害;脑膜脑炎型患者出现剧烈头痛、呕吐、颈强直及脑脊液成分改变。在急性期退热后6个月内(个别可长达9个月)再次出现一些症状或器官损害表现。常见的后发症有后发热、眼后发症、变态反应性脑膜炎等。钩体病人的病变基础是全身毛细血管中毒性损伤,钩体大量侵入内脏如肺、肝、肾、心及中枢神经系统,致脏器损害,并出现相应脏器的并发症。病情的轻重与钩体的菌型、菌量及毒力有关。毒力强的钩体可引起肺出血或黄疸出血等严重表现。

  3.鉴别诊断

  根据临床症状、流行病学调查和病理变化特征作出初步诊断,确诊需进行实验室诊断。

  应与血孢子虫病、产后血红蛋白尿、细菌性血红蛋白尿、马传染性贫血以及其他病原所致的黄疸、流产等相区别。

  4.防治措施

  动物可用青霉素,其他如链霉素、氯霉素、庆大霉素等对本病都有较好疗效。此外,新砷凡纳明也有很好疗效。

  开展群众性综合性预防措施,灭鼠和预防接种是控制钩体病暴发流行,减少发病的关键。开展灭鼠保粮、灭鼠防病群众运动。结合“两管(水、粪)、五改(水井、厕所、畜圈、炉灶、环境)”工作,尤应提倡圈猪积肥、尿粪管理,从而达到防止污染水源、稻田、池塘、河流的目的。注意饮水卫生,隔离病畜,严防病畜尿液污染饮水和饲料。疫区居民、部队及参加收割、防洪、排涝可能与疫水接触的人员,尽可能提前1个月接种与本地区流行菌型相同的钩体多价菌苗。常发病地区,可接种钩端螺体菌苗。消灭鼠类和野犬。对高危易感者如孕妇、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或实验室工作人员意外接触钩体、疑似感染本病但无明显症状时,可注射青霉素每日80~120万U,连续2~3日。

  5.公共卫生及个人防护

  该病属于自然疫源性传染病,带菌动物可长期向环境中排菌,当易感动物和人类接触到病原,即可感染,在我国产稻区,一直有病例发生,尤其有洪水自然灾害,常暴发流行。灾区群众预防钩体病主要是灭鼠(如药物灭鼠)、防鼠(如农田改造),管理家畜减少环境污染(如圈养猪),尽量避免接触疫水,如收割稻谷前将田间的水放干、晾晒,必要时进行钩端螺旋体病疫苗预防接种,采取口服药物预防等。与接触疫水机会多的渔民、矿工、屠宰工及饲养员等高危人群和进入钩体病疫区从事现场工作的人员,应避免接触疫水,在进行动物宿主密度、带菌率调查时注意戴防护手套,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动物及其尸体。必要时,可在进入疫区工作15天前接种钩端螺旋体病疫苗,或口服强力霉素等应急预防钩体病感染。

  (五)猪肺疫

  猪肺疫(猪巴氏杆菌病)是由多杀性巴氏杆菌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

  1.流行特点

  多杀性巴氏杆菌能感染多种动物,猪是其中一种,各种年龄的猪都可感染发病,小猪和中猪的发病率较高。病猪和健康带菌猪是传染源,病原体随分泌物及排泄物排出体外,经呼吸道、消化道及损伤的皮肤而传染。带菌猪受寒、感冒、过劳、饲养管理不当,使抵抗力降低时,可发生自体内源性传染。猪肺疫常为散发,当猪处在不良的外界环境中,如寒冷、闷热、气候剧变、潮湿、拥挤、通风不良、营养缺乏、疲劳、长途运输等,致使猪的抵抗力下降,这时病原菌大量增殖并引起发病。另外病猪经分泌物、排泄物等排菌,污染饮水、饲料、用具及外界环境,经消化道而传染给健康猪,也是重要的传染途径。也可由咳嗽、喷嚏排出病原,通过飞沫经呼吸道传染。此外,吸血昆虫叮咬皮肤及粘膜伤口都可传染。本病一般无明显的季节性,但以冷热交替、气候多变、洪涝灾区高温季节多发,一般呈散发性或地方流行性。

  本病常见于中、小猪发病;一年四季中,以秋末春初及气候骤变季节发生最多,南方易发生于潮湿闷热的5~9月,以流行性猪肺疫出现。

  2.临床症状

  本病潜伏期1~5天,一般为2天左右。主要症状为体温明显升高(42.2℃),食欲废绝,呼吸极度困难,持续性咳嗽,可视黏膜发脓性结膜炎,先便秘后腹泻,耳根、腹侧、四肢内侧出现红斑,死亡率高达50%。临床症状分为最急性、急性和慢性三型。最急性型多见于流行初期,常突然死亡。病程稍长者,体温升高(40~42℃),食欲废绝,全身衰弱,卧地不起。结膜充血、发绀。耳根、颈部、腹侧及下腹部等处皮肤发生红斑,指压不全褪色。最特征症状是咽喉红、肿、热、痛,急性炎症,严重者局部肿胀可扩展到耳根及颈部。呼吸极度困难,口鼻流血样泡沫,多经l~2天窒息而死。急性型主要呈现纤维素性胸膜肺炎。除败血症状外,病初体温升高达40~41℃,痉挛性干咳,有鼻漏和脓性结膜炎。初便秘,后腹泻。呼吸困难,常做犬坐姿势,胸部触诊有痛感,听诊有哕音和摩擦音。多因窒息死亡。病程4~6天,不死者转为慢性。慢性型主要呈现慢性肺炎或慢性胃肠炎。病猪持续咳嗽,呼吸困难,鼻流出黏性或脓性分泌物,胸部听诊有啰音和摩擦音。关节肿胀。时发腹泻,呈进行性营养不良,极度消瘦,最后多因衰竭致死,病程2~4周。

  3.鉴别诊断

  本病的最急性型病例常突然死亡,慢性病例的症状、病变都不典型,并常与其他疾病混合感染,单靠流行病学、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难以确诊,应根据流行病学、症状、病理变化及细菌学检查的综合资料分析、判定。注意与猪瘟、猪丹毒相区别。最急性病例,咽喉部的肿胀和炎症,剖检时的胶冻样浸润都与败血型的炭疽相似,但猪急性炭疽很少发生,且不形成流行。剖检时炭疽脾脏肿大与猪肺疫不同,如取局部病料细菌学检查,两者病原形态等有明显的不同,易于区别。

  4.防治措施

  在部分健康猪的上呼吸道带有巴氏杆菌,由于不良因素的作用,常可诱发本病。因此,预防本病的根本办法,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降低猪体抵抗力的一切不良因素,加强饲养管理,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以增强猪体的抵抗力;每年春秋两季定期进行预防注射,以增强猪体的特异性抵抗力。

  发病时,隔离病猪,及时治疗。病猪可用青霉素水剂40万单位肌肉注射,每天2-3次,连用3~5天。链霉素为1g,每日分2次肌肉注射。20%磺胺噻唑钠或磺胺嘧啶钠注射液,小猪为10~15mL,大猪为20~30mL,肌肉或静脉注射,每日2次,连用3~5天。

  对洪涝地区做好消毒和护理工作。猪舍的墙壁、地面、饲养管理用具要进行消毒,粪便废弃物堆积发酵;必要时,对发病群的假定健康猪,可用猪肺疫抗血清进行紧急预防注射,剂量为治疗量的一半;患慢性猪肺疫的小僵猪淘汰处理为好。

  (六)猪丹毒

  猪丹毒是猪丹毒杆菌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传染病。

  1.流行特点

  猪丹毒一年四季都有发生,病猪和带菌猪是该病的传染源,猪丹毒杆菌主要存在于带菌猪的扁桃体、胆囊、回盲瓣的腺体处和骨髓里。病猪及带菌猪从粪尿中排出猪丹毒杆菌,污染饲料、饮水、土壤、用具和场舍等,经消化道传染给易感猪。该病也可通过损伤皮肤及蚊、蝇等吸血昆虫传播。

  2.临床症状

  分为急性和慢性两种。急性败血型猪丹毒常见体温升高达42~43℃,稽留不退,虚弱,不食,有时呕吐。粪便干硬呈粟状,附有黏液,小猪后期可能下痢。严重的呼吸增快,黏膜发绀,部分病猪耳、颈、背等部皮肤潮红、发紫。病程短促的可突然死亡,病死率80%左右。慢性猪丹毒病常见皮肤坏死常发生于背、肩、耳、蹄和尾,局部皮肤肿胀、隆起、黑色、干硬,似皮革。经2~3个月坏死皮肤脱落,遗留一片无毛的疤痕。慢性关节炎表现四肢关节肿胀,腕关节较为常见,病腿僵硬、疼痛,跛行或卧地不起。呼吸急促,通常心脏麻痹突然倒地死亡。

  3.防治措施

  加强饲养管理,猪舍用具保持清洁,定期用消毒药消毒。每年按计划进行预防接种。目前用于防治本病的疫苗有弱毒苗和灭活苗两大类。乳猪的免疫因可能受到母源抗体的影响,应于断乳后进行;如在哺乳期已进行免疫,则应在断乳后再进行一次免疫,以后每隔6个月免疫一次。做好猪舍灭蚊蝇、灭蚤虱工作。

  检测出猪丹毒后,应立即将病猪隔离,及早治疗。猪圈、运动场、饲槽及用具等要认真消毒。粪便和垫草最好烧毁或堆积发酵进行生物热处理。发生猪丹毒疫情后,应立即对全群猪测温,病猪隔离治疗,死猪深埋或烧毁。与病猪同群的未发病猪,用青霉素进行药物预防,待疫情扑灭和停药后,进行1次大消毒。

  将发病猪群隔离处置后,正常猪注射猪丹毒疫苗,巩固防疫效果。对慢性病猪及早淘汰,以减少经济损失,防止带菌传播。

  (七)乙型脑炎

  猪乙型脑炎(又称流行性乙型脑炎、日本脑炎)是由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引起的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急性、人畜共患的自然疫源性传染病。蚊虫为传播媒介,猪以流产、死胎和睾丸炎为特征。农业部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其列为乙类人间传染病。

  1.流行特点

  我国是乙脑发病率最高的国家,占世界总发病人数的80%以上。目前为止我国除新疆、青海、西藏无乙脑病例报道外,其它省市均有乙脑病例发生。乙型脑炎是一种自然疫源性疾病,有明显季节性,多发生于7~9月份蚊虫孳生繁殖和活动季节。除热带地区一年四季散在发生外,亚热带和温带地区有严格的季节性,绝大多数病例集中在7、8、9月份,约占全年发病数的80~90%。我国华中地区流行高峰在7~8月份,华南提早一个月,华北推迟一个月。猪群中的流行特征为感染率高,发病率低,一般为隐性感染,绝大多数在病愈后不再复发,成为带毒猪。一般来说,猪的自然感染高峰比人乙脑流行高峰早3-4周。

  猪乙脑的主要传染源为带毒动物,其中猪和马是最重要的动物宿主和传染源。马是病毒的天然宿主,猪是病毒的增殖宿主和传染源,病毒通过蚊→猪→蚊循环,使乙脑病毒不断扩散。鸟类也是本病毒的重要储存宿主。鸟类感染后能产生较高滴度的病毒血症。在日本从多种鸟类血液中查到乙脑病毒的抗体,且从苍鹭的雏鸟中分离出乙脑病毒。除猪和鸟类之外,牛、羊、蝙蝠等其他动物均可感染乙型脑炎病毒而成为本病毒的储存宿主和传染源。

  主要通过蚊虫(库蚊、伊蚊、按蚊等)叮咬传播,其中最主要的是三带喙库蚊。越冬蚊虫可以隔年传播病毒,病毒还可能经蚊虫卵传递至下一代。病毒的传播循环是在越冬动物及易感动物间通过蚊虫叮咬反复进行的。猪还可经胎盘垂直传播给胎儿。

  马属动物、猪、牛、羊、鸡和野鸟都可感染。马最易感,猪不分品种和性别均易感染,其中幼畜易感性最高。人亦易感,主要是通过蚊虫(三带喙库蚊)等媒介昆虫叮咬感染。一般以10岁以下儿童发病为主,约占病人总数的80%以上,成人大多为隐性感染。

  2.临床症状

  人工感染潜伏期一般为3~4天。患病猪表现为体温升高,抑郁,嗜睡,食欲下降。体温升高至40~41℃,呈稽留热。精神沉郁,食欲减少,结膜潮红。妊娠母猪患病时,常突然发生流产、早产,产死胎或木乃伊胎。流产多发生在妊娠后期,流产时乳房肿胀,流出乳汁,常见胎衣停滞,自阴道流出红褐色或灰褐色粘液。仔猪生后几天内发生痉挛症状而死亡,或成为僵猪。公猪症状不明显,可发生睾丸炎。

  患病马初期体温升高,少动,食欲下降。严重者站立不稳,四肢呈游泳状。有的马兴奋狂躁。一般表现为抑郁、兴奋和麻痹症状先后或交替出现。

  人乙型脑炎多发于10岁以下儿童,潜伏期为4~21天,一般为10~14天。临床症状主要表现为急性起病,发热、头痛、喷射性呕吐,发热2~3天后出现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重症患者可出现全身抽搐、强直性痉挛或瘫痪等中枢神经症状,严重病例出现中枢性呼吸衰竭。

  3.鉴别诊断

  根据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可做出初步诊断,确诊需进一步做实验室诊断。应与伪狂犬病、细小病毒、猪瘟等疫病进行鉴别诊断。

  4.防治措施

  在乙脑流行季节前1~2个月对猪群接种乙脑弱毒疫苗。加强动物的饲养管理,提高动物抵抗力,定期做好环境消毒,灭蚊、防蚊工作,减少疫病发生。

  发生乙脑疫病时,采取严格控制、扑灭措施,防止疫病扩散。患病动物予以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死猪、流产胎儿、胎衣、羊水等均须无害化处理。污染场所及用具应彻底消毒。

  5.公共卫生与人员防护

  在农村和饲养场要做好猪的饲养环境卫生和免疫接种工作,通过猪乙脑的控制,从而降低人乙脑的流行。养殖场、兽医、实验室人员等,在接触病畜或病毒污染物前,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装备。工作结束后,所有防护装备应就地脱下,洗净消毒,一次性物品应做无害化处理。在乙脑疫区的适龄人群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接种乙脑疫苗。

  (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是由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俗称蓝耳病)病毒变异株引起的一种急性高致死性疫病。

  1.流行特点

  蓝耳病病毒在我国猪群的感染率很高,猪群抗体阳性率在10%-88%,目前,蓝耳病病毒在猪场的持续性感染是该病在流行病学上的一个重要特征,在感染猪的血清、淋巴结、脾脏、肺脏等组织可以存活很长时间,并可向环境排毒。日龄大的猪和种猪表现为隐形感染。在我国,种猪带毒现象比较严重,从母猪血液和公猪精液经常可以检测到蓝耳病病毒,病毒可通过胎盘和精液传播。带毒母猪和感染母猪可表现出发情障碍,如滞后产、不发情等。

  2.临床症状

  体温明显升高,可达41℃以上;眼结膜炎、眼睑水肿;咳嗽、气喘等呼吸道症状;部分猪后躯无力、不能站立或共济失调等神经症状;仔猪发病率可达100%、死亡率可达50%以上,母猪流产率可达30%以上,成年猪也可发病死亡。

  3.疫情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猪出现急性发病死亡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或了解临床怀疑疫情后,应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采集样品进行实验室诊断以确认疫情。

  判定为疑似疫情时,应对发病场/户实施隔离、监控,禁止生猪及其产品和有关物品移动,并对其内、外环境实施严格的消毒措施。对病死猪、污染物或可疑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对发病猪和同群猪进行扑杀并无害化处理。

  确认疫情后,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疫点内,扑杀所有病猪和同群猪;对病死猪、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猪舍、场地等进行彻底消毒。疫区内,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猪舍、场地等进行彻底消毒;对所有生猪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紧急强化免疫,并加强疫情监测。对受威胁区所有生猪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紧急强化免疫,并加强疫情监测。

  4.防治措施

  加强监测力度。对种猪场、隔离场、边境、近期发生疫情及疫情频发等高风险区域的生猪进行重点监测。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监测结果及相关信息进行风险分析,做好预警预报。农业部指定的实验室对分离到的毒株进行生物学和分子生物学特性分析与评价。

  提高免疫质量。对所有生猪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免疫。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时,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紧急强化免疫。各级动物疫控机构定期对免疫猪群进行免疫抗体水平监测,根据群体抗体水平消长情况及时加强免疫。

  加强饲养管理,实行封闭饲养,建立健全各项防疫制度,做好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

第六篇: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

  2021年,要紧紧围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主动入位,创新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着力强化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动物卫生风险管理,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为保障畜产品安全做出新贡献。

  一、工作目标

  动物产地检疫覆盖面达100%,产地检疫率达90%以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屠宰场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率达100%。

  做到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监管有责任人。规模养殖场、重点畜禽养殖大户规范率达100%。兽药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及动物诊疗机构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覆盖面100%。

  二、重点工作

  (一)抓好非洲猪瘟防控。要强化疫情举报线索核查、外来生猪溯源排查;做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监管;强化生猪及其产品运输监管;督促养殖场业主落实生物安全措施,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或含猪血粉饲料喂猪;落实官方兽医驻场检疫和监督屠宰企业实施非洲猪瘟自检制度;严格执行生猪检疫规程和检疫政策;严格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发现可疑疫情情况及时报告。

  (二)严格规范产地检疫。严格执行动物检疫各项规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新修订的《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和《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进一步规范检疫申报、受理、现场检疫、畜禽标识查询、检疫记录、合格出证等行为,坚决杜绝“隔山开证”、不检疫就出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一是要规范产地检疫受理条件、检疫行为和检疫证明的管理,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制定的各项政策、规定和措施。二是要通过产地检疫环节规范规模养殖场行为,提升对规模养殖场管理水平,防止通过养殖场申报检疫使“洗猪”违法行为发生。三是要继续推广“兽医智慧云平台”使用,出证人员指导养殖场户等使用线上申报检疫。

  (三)严格屠宰检疫。督导屠宰企业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宰前和宰后检疫制度、巡监抽检等制度,规范检疫操作。强化对检疫不合格动物及有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健全完善屠宰检疫各项工作记录实现痕迹化管理。

  一是要强化生猪屠宰检疫,规范生猪屠宰检疫受理条件和驻场官方兽医屠宰检疫行为,官方兽医要履职尽责,倒逼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非洲猪瘟自检。二是监督定点屠宰点非洲猪瘟PCR检测过程、熟悉如何从PCR检测仪中读取数据和如何判定检测结果,防止屠宰企业篡改检测结果。

  (四)强化跨省调运动物的检疫管理。加大对调运生猪及其车辆的查验。严格跨省引进种用、乳用动物以及种蛋、胚胎、精液的检疫审批,对种用乳用动物未达到健康标准或非种用乳用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未按规定提供疫病检测报告的不得受理。跨省调出动物的检疫加强引进前防疫条件审查、疫情调查、疫病检测、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工作。严格落实跨省调入继续饲养动物的落地报告、隔离观察制度,切实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跨省调运种、乳用动物审批,强化审批前的现场审核,严厉查处冒充商品畜禽调运逃避引种检疫审批等违法行为。种用乳用动物到达养殖场后,落实隔离观察规定。二是强化跨省调运动物的落地监管。严格落实养殖场跨省调运动物落地报告规定。对证物不符、目的地不符、未经指定通道调入等违规调运动物行为严格依法处理,高度重视对从布病高风险区引进肉牛饲养等违法行为的监管。三是加强入境生猪的监管,严防非洲猪瘟传入导致疫情发生。

  (五)加强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备案工作,力争全县生猪及其它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率达到100%。一是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备案车辆必须具备规定条件才给予备案,不符合备案条件的车辆要求其进行整改。二是严格出证,倒逼备案。未备案车辆不得从事生猪(畜禽)运输,将车辆备案作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证的前置条件。三是实时监控,强化监管。实时查看(尤其是出具和收缴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时)其运输路线,重点查看是否超范围运输;实时抽查已备案车辆是否符合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及时注销其《生猪(畜禽)运输车辆备案表》。

  (六)强化“瘦肉精”检测。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字〔2011〕79号”文件精神,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出栏、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落实“瘦肉精”监督抽检制度,监督有关养殖场和定点屠宰企业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对发现“瘦肉精”疑似阳性的,要按规定上报、处理和移交,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

  1.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养殖户安全承诺制度和养殖场出栏自检制度,保证所销售的活畜不含有“瘦肉精”。督促屠宰场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开展进场自检和宰后抽检。

  2.强化养殖场抽检。加强养殖场户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不定期抽样检测存栏生猪、肉牛尿样和料槽料,强化生猪、肉牛出栏前的抽检。

  3.强化屠宰场抽检。同时,要加强猪牛羊屠宰环节的“瘦肉精”监督检测,确保批批抽检。

  (七)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

  1、支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业无害化处理场,实施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无害化处理运营水平。

  2、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行先处理后补助。我县按照补助资金拨付流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省级以上财政资金下达后,我县在3个月内将资金给付到位。

  3、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所有养殖场全覆盖监管,利用好省兽医智慧云平台及时做好病死畜禽的申报受理、现场查勘、收集处理等环节的审核监督。

  (八)加强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管理。一是加强常态化巡查监管力度。全面掌握监管对象基本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通过双随机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覆盖监管范围。将兽药抽检不合格、立案处罚及举报较多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二是加大对落实兽药GMP、GSP质量管理规范,落实兽药追溯制度及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非法添加违禁物质和兽药使用等环节的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养殖环节兽药使用和休药期执行的检查力度,指导规范养殖场落实休药期制度,确保安全用药。督促指导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养殖企业的各项措施落实,完成年度目标。

  (九)加强养殖场日常巡查。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养殖场巡查责任人员,对辖区内的养殖场加大巡查力度,每月每个养殖场至少巡查1次。通过和养殖场负责人沟通、实地查看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情况,查看防疫记录、用药记录、消毒记录、用料记录等养殖档案,对畜禽的调入、调出、存栏量、出栏量、饲养、用药、用料、免疫、消毒、检疫、病畜和粪便的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进行细致的检查,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上报。

  (十)强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应用。“互联网+”信息系统建设是提高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效能的有效手段,越来越多的监管工作纳入电子信息化管理。目前,我省已启动实施了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耳标订购、发放;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监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等工作已纳入“兽医智慧云平台”管理。兽药经营环节纳入了“兽药二维码追溯系统”管理,今后可能要延伸至养殖场。动物疫苗订购、发放也纳入“省动物疫苗网络管理系统”管理。弄懂、会用这些系统、平台,是干好工作的最基本要求和一项基本技能,因此,我们每一名动物卫生监督人员要不断学习,勤于实践,适应社会发展的步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动物卫生监督人员要加强法律知识及业务技能学习,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规范工作行为。《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产地检疫规程》、《屠宰检疫规程》和《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文件,每名动物卫生监督人员要经常学、反复学,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认真贯彻,严格执行,常抓不懈,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按规程开展工作。

  (二)严格实施网格化管理。认真摸清辖区内养殖场、屠宰场点、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动物诊疗单位等具体情况,建立台账,明确每个管理对象的管理责任人,即网格员。要加强对管理对象的日常巡查和检查,对照我们的管理职责,要求网格员对辖区内每个养殖场等管理对象每月至少实地检查一次。实行动态化台帐管理,及时掌握管理对象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三)改进作风,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农业部《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八条禁令》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产地、屠宰检疫、无害化处理等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注意具体要求、做好痕迹化记录,确保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明确自身职责,依法依规履职,达到有效防控动物疫病,保障新产品质量安全的目标。

第七篇: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

  2020年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技术支持与应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等核心任务,强化疫情监测、分析、预警和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持续增强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努力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切实提高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

  一、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一)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充分发挥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作用,加强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疫情监测排查,继续落实日排查报告制度。加强消毒灭源,积极指导养殖场(户)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改造升级。助力生猪稳产保供,加强对养殖场(户)生猪复养技术指导,做好复养前养殖场(户)综合评估,积极开展实验室检测。组织开展对养殖场(户)的非洲猪瘟防控技术培训,宣传推介成功防控经验、复养关键技术、恢复发展的好做法。严格疫情报告与核查,防止瞒报漏报,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科学开展疫情处置,做好善后工作。

  (二)做好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一是科学制订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继续推行“散养户春秋季集中免疫与日常补免相结合,规模养殖场按程序实施免疫”的防疫机制,确保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5%以上、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防疫消毒面积100%。二是加强免疫技术培训。在春、秋季集中免疫前,各村要及时组织防疫人员及养殖场驻场免疫人员进行免疫操作技术培训,确保免疫操作规范;同时严格按规定运输、贮藏和使用疫苗,建立免疫档案,确保疫苗有效使用率80%以上。三是强化督导和免疫抗体监测。镇农牧站对强制免疫等防控重点工作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反馈,提出解决方案,积极配合处理,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的各项部署,积极进行宣传,做好畜牧兽医人员及畜禽养殖场人员自身防护和畜禽生产生活环境消毒,切实保障畜禽产品安全和有效供给。督促养殖场(点)常态化推进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控知识宣传、防控物资准备等方面工作,确保畜禽养殖场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布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控。一是做好布病、结核病、狂犬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的防控。以村为单位,推进布病、结核病“两病”净化场、净化区建设。做好布病净化方案,重点做好羊场布病监测,监测面要达100%,布病阳性畜依法严格实施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阳性场监管,逐步达到净化标准;做好犬只模底调查和狂大病免疫工作,进一步加大犬只免疫抗体监测力度,及时开展免疫效果评价。二是分类指导开展猪1型链球菌病、圆环病毒病、猪丹毒、牛出败、羊痘等常见疫病的免疫工作。

  (五)抓好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调工作。科学制定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合理调整定点监测点,进一步优化监测区域布局。严格按照“五结合”原则,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主要动物疫病免疫的定点监测、日常监测、集中监测,继续加大监测采样的数量,确保场点选择的科学性,提高监测抽样的代表性,保证结果的准确性。持续开展非洲猪瘟和人畜共患病等病种的专项监测和紧急监测。定期召开疫情分析评估会议,加强监测流调结果的分析、应用,促进乡(镇)间信息共享,科学研判主要动物疫病流行态势,强化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为防控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全面收集、及时规范报送监测流调信息,着力开展追踪调查工作。

  (六)强化疫情报告与核查。严格规范疫情报告。进一步健镇、村、组三级疫情报告网络,确保疫情早发现,并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严格核查疫情,对收到的疫情举报线索,要及时核查,做到件件有记录、有枝查、有反馈、有建档。果断处置疫情。一旦发现提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同时做好善后工作。

  二、着力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一要完善机构队伍,夯实体系基础。做好村级动物防疫技术人员业务操作技能培水平,着重优化村级防疫人员年龄、知识结构,保障村级防疫人员的待遇,保证基层防疫队伍的稳定性。二要创新工作机制,确保良性运转。加强对基层兽医业务工作指导,建立职能清晰、责任明确的基层防疫队伍,采用适当的激励手段,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调动和激发基层人员投身于动物防疫事业的积极性。

  (二)加强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加快实验室考核达标建设,规范执行兽医实验室质量

  管理体系和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全力确保实验室规范有序运行和无生物安全事故发生。适时开展检测技术和生物安全培训,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提高检测数据准确性。加大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投入,改善实验室环境,提升检测效率。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与管理,确保突发疫情时,能及时、统一、合理调配、正常使用。加强应急值守,充实应急队伍人员,确保发生疫情时能迅速反应,有效应对,积极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动物疫情的处置能力。严格疫情报告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规范报告疫情。一旦出现疫情,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规范处置。

  (四)提高技术人员业务素质。邀请专家、教授等以课堂授课、现场操作等方式,层层开展免疫、诊断、采样、检测等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基层防疫人员业务技能。镇主要对村、养殖场兽医等防疫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每个基层防疫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培训。

  三、其它重点工作

  (一)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和净化。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非洲猪盘区域净化工作,大力鼓励创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无疫村建设。以种畜禽场和大型养猪场为重点,优先净化垂直传播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推进规模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

  (二)推进“先打后补”。各村要积极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的强制免疫实行“先打后补”,逐步实现养殖场自主采购、财政直补。

  (三)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和舆论宣传。一要加强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典型案例的总结提炼,强化工作信息报送。二要加强正面宣传,进一步提升兽医工作者的社会形象,凝聚正能量。努力掌握突发事件舆论的主动权,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兽医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八篇: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

  一、动物疫病类别

  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管理的动物疫病分为下列三类: 

  一类动物疫病(17种),是指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包括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海绵状脑病、痒病、绵羊痘和山羊痘、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疫病。 

  二类动物疫病(77种),是指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的。包括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炭疽、伪狂犬病、牛结核病、猪乙型脑炎、魏氏梭菌病、棘球蚴等疫病。 

  三类动物疫病(63种),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疫病。

  二、防制方针和原则

  重大动物疫病防制实行“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原则。突出规模养殖场、交通沿线、城乡接合部和新老疫区等重点区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疫病,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三、主要指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重点地区全覆盖免疫,散养户采取春秋集中免疫与月月补针相结合,规模养殖场(户)实行程序化免疫,确保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达到98%以上,规模养殖场(小区)应免密度达到100%;动物群体免疫抗体有效保护率常年维持在70%以上。对羊痘、狂犬病、炭疽、羊梭菌病等实行因病设防,进行区域性免疫。 

  四、防控措施 

  (一)综合性防控措施 

  1、疫病预防:主要是指对动物采取免疫接种、驱虫、药浴、疫病监测和对动物饲养场所采取消毒、生物安全控制、动物疫病的区域化管理和防疫承诺制等一系列综合性措施,防止动物疫病的发生。 

  2、疫病控制: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发生动物疫病时,采取隔离、扑杀、消毒等措施,防止其扩散,做到有疫不流行;二是对已经存在的动物疫病,采取监测、淘汰等措施,逐步净化直至达到消灭动物疫病。

  3、疫病消灭:一般是指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采取的措施,即指发生对人畜危害严重,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动物疫病时,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综合的“封锁、隔离、销毁、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强制措施,迅速扑灭疫情。对动物疫病的扑灭应当采取“早、快、严、小”的原则。病死畜禽要严格落实“四不一处理”规定(即不宰杀、不销售、不食用、不转运、对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部门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二)平时的预防措施

  1、加强饲养管理。保持圈舍清洁卫生、通风透气、冬暖夏凉;不同畜种要分圈饲养,饲养密度要适宜;不喂冰冻或发霉变质饲料,不饮污水。增强家畜机体的抗病能力。

  2、坚持“自繁自养”原则,减少疫病传播。自繁自养可有效防止疫情发生,这是多年来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必须外购时,应坚持从非疫区,经过免疫接种且在有效期内,经过检疫并有检疫证明的动物方可购买引进。凡新购进的牛、猪应隔离观察15天、羊21天,确认健康后方可混群。 

  3、采用“全进全出”的养殖模式。这种“全进全出”的生产方式可以减少动物疫病交叉感染的机会。 

  4、建立定期消毒制度。定期对圈舍、用具和运动场等进行预防性消毒,消灭传染源的蓄积和扩散。如用3%来苏尔或20%鲜石灰、2%草木灰、强力消毒剂等常用消毒药品,一般于春秋两季各彻底消毒一次。当某种传染病发生时,为杀灭病原菌须进行突击性消毒,如用火碱等做扑灭性消毒。  

  5、做好定期免疫注射和补针计划。规模养殖场(户)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家畜在春、秋两季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畜禽、漏免畜禽要及时补针,使畜禽常年得到有效免疫抗体保护。详见附表:常用动物疫苗使用常识。 

  6、疫苗过敏反应的治疗。过敏反应一般发生在注苗后数分钟至20分钟之间。一般反应:局部肿胀、体温升高、减食或停食1—2天。严重反应:呼吸加快、可视黏膜充血、水肿,肌肉震颤,牛羊瘤胃膨气,口角出现白沫,鼻腔出血,母畜流产。 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牛2—5毫克/次,猪、羊0.2—1毫克/次,皮下或肌肉注射。 强力解毒敏注射液(人用):规格2毫升/支。牛20—30支,猪、羊5—15支,肌肉注射。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牛5—20毫克/次,猪、羊4—12毫克/次,肌肉注射。 

  7、重视驱虫工作。规模养殖场(户)要在每年的春秋两季定期进行预防驱虫。驱除绦虫和线虫可口服阿苯哒唑(别名:丙硫咪唑、抗蠕敏),每公斤体重服用:牛10—20毫克,羊5—15毫克,猪5-10mg。肝片吸虫用硝氯酚,每公斤体重3~8毫克,对驱虫后10天内的粪便,要及时收集并密封发酵,防止驱下的虫卵或蚴虫污染环境。

  五、主要常见动物疫病的防控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高致病性禽流感是由A型禽流行性感冒病毒引起的一种禽类(家禽和野禽)传染病。表现为严重的出血性、败血性症状,死亡率极高,不仅给养禽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同时可能引起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列为A类传染病,我国列为一类传染病。 1、主要症状:潜伏期从数小时到数天,最长可达21天。最急性病例多无明显症状而突然死亡。急性病例常见精神沉郁,食欲减退或不吃,羽毛松乱,不愿走动,闭眼昏睡。头部、眼睑周围肿胀,冠和肉髯肿胀、发绀,脚鳞充血出血。常伴有下痢,呈水样或绿色稀粪。亚急性病例常见翅下垂,肢体瘫软,共济失调。 2、防控措施:严禁从疫区或可疑地区引进禽只、种蛋或禽类产品等;采取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杜绝鸟类和家禽的接触;对养殖环境、饲养用具、工作人员的衣帽和鞋,以及过往车辆、人员等进行严格消毒;搞好禽流感H5N1疫苗的免疫接种。 

  (二)口蹄疫 

  口蹄疫俗称“口疮”、“蹄癀”,是偶蹄兽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人也可感染。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A类传染病之首,我国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1、主要症状:口腔、舌面、鼻镜、唇部、乳房、蹄叉、蹄冠、蹄踵、外阴、阴囊等部位出现水泡,体温升高达40—41℃,精神萎靡,食欲减退。潜伏期1—15天。牛:可见舌面形成大水疱,水疱破裂时流出泡沫样口涎,舌唇、齿龈、鼻镜、乳房、蹄部等处皮肤、粘膜可见明显的水疱或烂斑。羊:发病率较低症状较轻,多以蹄部症状为主。猪:以蹄部水疱为特征,在蹄冠及副蹄等处可见水疱、糜烂,走路跛行,若发生继发感染易引起蹄壳脱落。 

  2、防控措施:对偶蹄动物用口蹄疫疫苗进行免疫注射,老疫区要加大防疫密度;完善养殖场防疫、消毒等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毒灭源工作;不从疫区购买牲畜;加强对屠宰场和活畜交易市场的执法监管,禁止无证或证物不符的活畜及其产品上市交易。

  (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是由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俗称蓝耳病)病毒变异株引起的一种急性高致死性疫病。以繁殖障碍、呼吸困难、耳朵蓝紫,并发其它传染病为特征。仔猪发病率可达100%,死亡率可达50%以上,母猪流产率可达30%以上。 1、主要症状:体温升高达40—41℃以上,心跳加快,呼吸困难,咳嗽、气喘,眼结膜发炎、眼睑水肿。发情推迟或屡配不孕,孕畜流产。部分病猪出现后躯无力或共济失调。潜伏期3—37天。 2、防控措施:种猪场、新老疫区等高风险区域的生猪进行重点监测;生猪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免疫,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时,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紧急强化免疫;养殖场(户)必须按规定建立完整免疫档案,包括免疫登记表、免疫证、畜禽标识等;加强饲养管理,实行封闭饲养,建立健全各项防疫制度,做好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 

  (四)猪瘟

  猪瘟俗称“烂肠瘟”,是由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接触性传染病。具有高度传染性和致死性,是动物一类传染病。 

  1、主要症状:根据临床症状可分为最急性、急性、亚急性和慢性四种。潜伏期5—7天。最急性型:病猪常无明显症状,突然死亡,一般出现在初发病地区和流行初期。急性型:体温升高至41℃以上,稽留不退,耳、颈、尾、腹等皮肤发绀,结膜发炎,下腹、臀部、四肢等处皮肤有出血性斑点。病初便秘,后则拉稀。病程长的,便秘和腹泻常相互交替,粪便内常带有粘液和血液,公猪阴鞘内有恶臭尿液,病程1-3周。亚急性型:症状似急性型,但较缓和,病程约3-4周。慢性型:主要表现消瘦、贫血、全身衰弱、常卧伏,行走时缓慢无力,时有轻热,食欲不振,便秘和腹泻交替。有的病猪皮肤有紫斑或坏死痂皮,病程1个月以上,有的病猪能康复,成为“僵猪”,终身带毒。 

  2、防控措施:猪群用猪瘟疫苗进行免疫,种猪应在一年内注射两次,每次间隔6个月;开展免疫抗体监测,以监定防;及时淘汰隐性感染带毒种猪;坚持自繁自养,全进全出的饲养管理制度;做好猪场、猪舍的隔离、卫生、消毒和杀虫工作,减少猪瘟病毒的侵入。 

  (五)鸡新城疫 

  俗称鸡瘟,是由鸡新城疫病毒引起的鸡的一种高度接触性、急性、烈性传染病。常呈现败血症经过,主要特征是呼吸困难,下痢,神经机能紊乱,黏膜和浆膜出血。死亡率高,对养鸡业为害严重。我国列为一类动物传染病。 

  1、主要症状:本病的潜伏期为2-15天,平均5-6天。最急性型:此型多见于雏鸡和流行初期。常突然发病,无特征性症状而迅速死亡。急性型:体温高达43~44℃,精神沉郁,食欲减少或废绝,饮欲增加。羽毛松乱,垂头缩颈,翅翼下垂,鸡冠和肉髯呈紫色,闭眼,状似昏睡。咳嗽,呼吸困难,张口呼吸,发出“咯咯”的喘鸣声,口角流出大量黏液,倒提鸡从嗉囊内流出酸臭液体。排黄绿色或黄白色水样稀便。部分病例,出现神经症状,如翅、腿麻痹,共济失调,病程2—5天。慢性型:多发生于流行后期的成年禽。初期症状与急性型相似,精神、食欲有好转,但出现神经症状,如翅膀麻痹、跛行或站立不稳,头颈向后或向一侧扭转,常伏地旋转,反复发作,最后瘫痪或者逐渐消瘦而死亡。 

  2、防控措施:搞好圈舍卫生,及时清除粪便及污物;每周开展一次消毒灭源工作;搞好鸡新城疫疫苗的免疫接种;加强禽市场和屠宰市场(点)检疫,严禁病鸡及其产品交易、屠宰、加工、运输;做好污物和病死禽的无害化处理。 

  (六)狂犬病 

  狂犬病又名“恐水病”,俗称“疯狗病”,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人和多种动物共患的一种急性接触性传染病。本病的潜伏期一般为6个月,短的10天,长的可达一年以上。人畜患病是因患病或带毒动物咬伤而传染所致,一旦发病,致死率100%。《传染病防治法》将狂犬病列为乙类传染病。 

  1、主要症状:其病毒主要侵害中枢神经系统,临床表现为狂躁、异常兴奋、恐水、肌肉痉挛或意识障碍等症状,最终导致麻痹而死亡。 

  2、防控措施:(1)采取“管、免、灭”综合措施控制和消灭传染源。即加强犬只的管理,对家犬进行狂犬疫苗的免疫接种和拴养,捕杀狂犬和野犬。(2)做好对犬伤患者的伤口处理。犬是人类狂犬病的主要传染源,人被犬咬伤后,应在24小时内尽快到医疗机构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并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和抗狂犬免疫球蛋白。

第九篇: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努力提高我县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着力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现就2018年我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主动适应畜牧业转型升级对兽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履行动物疫病监测流调法定职责,强化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质量管理措施,提高动物疫情分析会商水平。抓好基层站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先打后补”“购买服务”“种畜禽场疫病净化”等三项改革落地生根,确保疫控系统生物安全和生产安全,为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提供防疫保障。

  二、目标任务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猪瘟等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5%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70%以上,完成省、市下达的动物疫病监测流调和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任务。狂犬病免疫密度限养区准养犬只达100%、农村登记犬只达95%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70%以上,从源头上遏制狂犬病的发生。奶牛、种公牛“两病”监测全覆盖,加大羊群布病监测力度,实现动物疫病稳定防控,力争全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源性公共卫生责任事件。

  三、具体工作

  (一)切实履行动物疫病监测流调法定职责。坚持“方案科学、采样真实、方法统一、检测准确”的原则,科学制定我县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加大随机抽检力度,在集中监测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测和针对性监测,提高实验室检测质量,及时反馈监测结果,强化分析会商,科学指导防控。加强我县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确保通过兽医系统实验室省级延展考核复审。

  (二)持续提升强制免疫质量。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准确把握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四个安全”这一新时期兽医工作定位,按照农业部《2018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依法落实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坚持规模场程序化自行免疫、散养户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免疫方式,做好全年强制免疫工作,构建坚实的免疫屏障。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做到“五统一”、“五不漏”,采取“整村推进”的形式对农村散养畜禽开展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强制免疫应免密度达100%。要切实加强对防疫物资的管理和冷链设备的日常使用与维护,严格规范疫苗保存使用,保障疫苗质量,加大疫苗使用环节管控力度。对重大动物疫病必须进行免疫质量评估,及时掌握畜禽群体免疫水平。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法监管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做好免疫记录,建好免疫档案,确保免疫质量。

  (三)积极推进人畜共患病综合防控。坚持“春秋两次集中定点免疫+日常定点补免”“集中定点免疫+进村入户查漏补缺”的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机制,向社会公告城乡犬只常年补免点,动员符合条件的宠物诊疗机构加入犬只常年补免点,确保犬只免疫高覆盖率。增加犬只带毒监测和免疫抗体监测频次,广泛宣传狂防知识,倡导文明养犬新风尚,营造狂犬病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坚持“两病”监测净化政策,强化禁止免疫措施,加强牛、羊布病和奶牛结核病防控,力争在我县实现全域当年布病无检出。2016年我县血吸虫病工作达到国家消除标准,要继续做好动物血吸虫病监测和圈养工作,严防疫情反弹。

  (四)积极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改革。全域推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政策落地,广泛宣传政策,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养殖场进行申报,做好技术指导,强化监测监管,确保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到位,财政资金依法依规补助到位。要站在发展壮大兽医服务供给侧能力的高度,提高站位,大力推进“购买服务”试点,推动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由其自身承担或通过自行向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服务予以解决;散养户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予以解决,并逐步由政府购买服务向养殖者购买服务转变,最终达到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的目标。

  (五)推进我县“种畜禽场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创建工作。要按照“先创建后示范,由点到面,逐步推进”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在做好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基础上,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种畜禽场和奶牛场,按照《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评估标准(试行)(2017年版)》要求,优化养殖场结构布局,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完善记录记载,科学开展监测净化,做好动物疫病净化和创建场评估认证的基础工作,为国家和省级考核评估做好准备。

  (六)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及时调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指挥部,修订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管理,充实应急储备,做好应急培训,规范疫情报告,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平常和节假日应急值守。若遇突发动物疫情,果断处置,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严防疫情扩散。

  (七)抓紧抓实兽医系统生物安全与生产安全。要进一步贯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剩余疫苗退回和废弃疫苗无害化处理制度,落实实验室检测废弃物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措施,明确兽医实验室设备使用安全责任人,强化设备运转安全检查,做好定期保养维护。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员工安全意识,强化基层站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生物安全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八)主动做好常见多发动物疫病的防控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重大动物疫病及常见多发病实战性技能比武与实用性技术培训,注重疫病诊治知识储备,特别要加强猪伪狂犬病、猪肺疫、猪丹毒、猪流行性腹泻、山羊痘、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等非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综合防控工作,努力减少养殖业因病损失。

本文来源:http://www.rubber-label.com/bg/19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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