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范文(通用17篇)

更新时间:2022-12-02 来源:党团建设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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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作风就是党的作风。是党的无产阶级性质和世界观在党的工作和活动中的体现。正是包括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在内的全党一致的态度和行为,在政治、思想、组织、工作和生活中体现了党性原则。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的文章17篇 ,欢迎品鉴!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篇1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推动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增强法治意识,促进乡风民风更加文明,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召开后,我乡高度重视,积极学习传达贯彻,并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抓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纪委全会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切实把会议精神传达好、学习好、贯彻好,全面领会和掌握全会精神实质。同时推动党员干部结合本乡和岗位工作实际,自觉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和从源头防治腐败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全乡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落实,将廉政责任落实到每名班子成员,落实到每个村每个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贯彻到每项工作中、落实到每个干部身上,做到工作职责和权限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同时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控和督查,使反腐败工作人人皆知,入脑入心。

  三是抓效能建设,弛而不息反“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继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正在开展的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为契机,持续以整治“四风”为抓手,从细节入手、从点滴做起,严格要求、严格约束、严格规范,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提升为群众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四是抓政务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制度、会议制度、财务制度、请销假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等各项制度。以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积极推行四单一图,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切实减轻村级负担。深入推进“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推进基层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把乡村两级重大决策、发展规划、惠农补贴、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全部公开,向群众交上一本明白账,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

  五是抓自身建设,带好队伍。做为一名领导干部,一定要当好廉洁勤政的表率,政治上听党话跟党走,工作上有担当干实事,生活上讲简俭不攀比,主动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不丢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真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篇2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而采取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1998年出台了[1998]16号《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中央精神,明确了责任范围、责任内容、监督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详细内容。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制定相关制度,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党风政风逐步好转,社会风气有了明显的改变,实现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在贯彻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试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不明显,责任制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具体来讲,在认识水平上,一些单位和部门还习惯于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之类的一般性单项工作责任制,没有真正站到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这样一个全局性的高度来认识,与经济工作同等重视,仍然属于“短腿性”工作。在推动力量上,各级党政“一把手”第一推动力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组长只停留在会议讲话、发指示上,“只挂帅不出征”的问题较为普遍,远远没有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的局面,纪委和纪检干部“单打独斗”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实际作用上,目前落实责任制较大的动作只是年初分解、年终考核“两步曲”,领导干部出了问题的单位也如此,不出问题的单位也如此,落实责任制对廉政建设的实际作用并不十分突出。
  2、责任制内容宽泛化,导致了工作的不规范性。一是在责任制的制定上,区域性差别小。各地各部门依据中央《规定》制定的一些办法、细则普遍存在照抄、照搬、照转问题,与本地实际结合不紧。二是在责任分解上,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挡现象;有的没有贯穿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有的“责任状”缺乏可操作性,党、政、企千篇一律,难于提出针对性强的硬性要求,因此各单位工作发展也不平衡。同时,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的职责、目标、任务缺乏细分,部门在具体操作时感到很为难。三是在责任考核上,多流于形式。在时间上,一般采取年终“赶庙会”式的集中进行,让人觉得考核是走过场,意义不大;在组织主体上,有的不是党委(党组)组织考核,而是以纪委的名义进行,而纪委对下级党政机关这个责任主体的考核,又变成了对下级纪委的工作检查;在考核形式上,多以听汇报、看资料、搞测评为主,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也很难了解到不落实和落实不够的问题;在考核检查内容上也缺乏客观标准;在结果运用上,有些党委(党组)忽视了激励机制,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脱钩,存在责任履行好坏一个样的问题。
  3、在责任追究方面,刚性约束力不足。一是对出现党风廉政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究的执行主体不明确。对责任追究案件到底应由谁作出决定,由哪个部门负责查处,没有明确规定;知道出了问题,责任在谁头上,经常出现没有“操办人”的情况,实际工作中往往造成责任追究案件无人管的被动局面;二是追究的程度不明确。也就是对查出的问题应该上追几级,追到什么程度没有具体规定。由于责任制在追究方面的宽泛性、不明确性,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不可避免地受到人情观的影响,往往“对事不对人”,或是以集体责任捂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一来,畸轻畸重弹性很大,“畸轻”现象尤其明显。从近年来查处完结的案例分析,在责任追究上明显存在追究内容窄、追究干部职级偏低的问题,以往追究的案例大多是重大责任事故追究,而很少有因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受到追究的。
  4、督促指导没有形成经常化。长期以来,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仅限于年初分解、年终考核,年初忙一阵,年终忙一阵,中间缺乏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导致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个别领导干部甚至不清楚自己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到底有哪些,致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管、失教、失察、失监,一些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在有些地方、部门落实不到位。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对策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做到责任分解明确具体、责任考核科学有效、责任奖惩严肃有力。
  1、加大落实力度,充分发挥责任制的“龙头”作用。首先,要解决责任制的定位问题。关键是尽快促进责任制在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上和重视程度上由“纪委工作”向“党委工作”转变。各级党委要在年初党代会和《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中加以明确,责任制的落实要“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特别是政府的职能部门,更要强化并牢固树立“一把手工程”的概念,树立“为官一任,不仅要发展一方经济,保一方平安,还要抓好辖区内党的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的思想。其次,要解决落实责任制的“抓手”和载体问题。核心是实现责任制与反腐倡廉具体工作的紧密结合。准确把握落实责任制与反腐败具体工作的关系,要以全面深入地抓廉政教育、行业纠风、信访上访、案件查办、行政监察等重点工作作为抓手和载体,用反腐败工作的实际绩效彰显责任制落实的成效与水平。再次,要解决责任制落实力量的问题。目标是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的同时,把工作重心放在对同级党政班子成员的督促上,放在对部门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上。要建立起范围清晰的层面管理体系,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突出可操作性,规范责任制的任务分解。责任分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也是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与奖励的前提,因此,责任分解应当遵循“明确、具体、可行性”的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就是要责任到人,层层分解责任目标,要让“工作没有落实是哪个部门的责任,落实不好是哪个环节出的失误,出了问题是谁的责任”一目了然,便于奖惩和追究,否则,“责任状”只能是一签了之,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具体就是要便于操作,一方面在形式上要改变千篇一律的模式,党委部门、政府部门要有区别,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要有区别。另一方面,在内容上要改变宽泛化的模式,要根据各级各部门的具体职权和业务,在反腐倡廉工作和责任制的任务分解上突出部门特色,让责任单位及领导易于把握,便于操作;可行性就是责任目标要定得适度,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从当地和部门实际出发,既要让责任单位有压力,能推动工作上台阶,还要兼顾条件和能力,便于责任者执行落实。
  3、突出科学性,完善责任制的考核方法。责任制的考核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怎样使考核更科学化”的问题,另一个方面是“怎么科学运用考核结果”的问题。前者应该在严格性上下功夫,深入探讨考核内容、参与主体、考核方式的科学性;后者则应该在完善奖惩激励机制上下功夫,解决好责任制落实情况与评优选先、干部任免相结合的问题。结合当前实际,首先,考核内容要科学有效。要突出考核重点,不能面面俱到,除总体评价占一定分值外,关键要看各单位牵头承办的反腐倡廉各项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在分管范围内是否存在因失管失教、失察失监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其次,要扩大考核参与面。在保证以往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等考核成员单位人员比重的前提下,可根据被考核单位的职能和承办反腐倡廉主要工作,适当吸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群众参与测评,以填补“小圈子”评“小圈子”的不足,扩大意见反馈面,增加考核科学指数。再次,考核形式要多措并举。考核方式需要兼顾科学性和实效性,使考核的组织形式与结果运用在时间上紧密结合,在效果上互相促进。在继续坚持年度考核的同时,建议增加换届考核、届中考核、离任考核三种考核方式:换届考核,就是一届党委(政府)自选举产生至新一届委员会(政府)产生之前,对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全面考核,其考核结果要作为换届人事安排的重要依据,以较好解决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两张皮”的问题;届中考核旨在弥补换届考核周期过长的缺陷,侧重于经验总结或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是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考核;离任考核是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调离或拟调离之时所进行的考核,可参考考核情况决定干部的去留,同时要将离任审计纳入考核内容。
  4、突出严肃性,紧紧围绕案件查处强化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所在,没有责任追究,板子不打到具体人身上,责任制就是一句空话。实行责任追究,是案件查处工作的延伸,要紧紧抓住案件查处这个重要载体,解决好追究中遇到的“追究难”和“难追究”的问题。首先,责任追究要以案件为切入点,有案必追。要抓住案件查处、纠风治乱、执法监察和党风廉政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弄清问题形成原因和背景,不仅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还要实行领导问责制,查清领导责任,从根本上消除责任追究中的“盲区”和“空白点”。其次,责任追究要以案件审理为平台,究责必公。案件审理的原则、要求和程序,都是用纪检监察条规的形式固定下来的,有着不可逾越的严肃性,把责任追究纳入案件审理程序,就可以解决责任追究中“不好追究”和“不能追究”的问题,可以避免“定性不准、畸轻畸重”的现象。再次,责任追究要强化刚性约束力,执纪必严。通过对案件的介入,就可以用案件查处的刚性约束来解决以往遇到的“不敢追究”、“弱化追究”的问题。同时,在责任上追的级别上,应从责任制一级抓一级的实际考虑,上追一级为宜。对于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事故、恶性案件及重大腐败案件等,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考虑上追多级,以警醒各级领导干部。对发生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身上的问题,领导干部主管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都要追究领导责任。
  5、突出实效性,创新责任制的日常督导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手段。在坚持抓好常规性督导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和尝试新的行之有效的督导措施,并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坚持党委半年听取党委常委、政府组成人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制度。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也要听取分管系统、部门履行责任制的情况汇报。二是完善对反腐倡廉专项工作的协调、调度制度。在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机制的同时,加强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牵头部门的协调和调度,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定期检查、召开调度会、个别指导等方式,压担子,教方法,保证各项任务落实。三是日常督导形式要多样化。建立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下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和企业制度,每位班子成员要定期深入联系点,了解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纪委常委会要定期听取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的情况汇报。同时要辅之以重点工作调度会、协调会、专项检查、发督办函等其他形式。四是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并设立公开电话和举报箱,欢迎群众监督;要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直接监督责任制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篇3

  按照《自查报告格式》的要求,全面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党员的先进性。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及整改方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后,进一步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切实增强各级党员自身廉政建设。我作为一名药监系统的普通党员,时刻加强自律自警意识,认真对照《廉政准则》做好自律。现将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学习实践中,过于自信,觉的自己是普通党员,不是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一切腐败的东西都离自己很远,没有必要学习这些制度。总是浅尝辄止、一知半解。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二、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二是牢记“两个务必”。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地位、名利、权力,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廉政的长城,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少琢磨组织上给了我什么,时刻想着我为党和人民做了什么,真正做到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二)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

  作为药监系统工作人员,我认真遵守机关管理制度,注意从思想源头上下功夫,按照党风廉政的有关要求,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一是在工作中,我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地做好各项工作。二是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办事,公正做人。

  在勤政廉政方面,本人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强化廉政自律工作,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廉政准则》要求为准绳,克己奉公,勤政为民,更加坚定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篇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在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关键词: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问题及建议

  一、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个别基层党组织对中央及上级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没有静下心来学习领会,对履行“两个责任”的丰富内涵和辩证关系理解的不够透彻,对“两个责任”的具体任务和要求没有清醒和正确的认识,错误的认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上边的事,在基层没有“抓手”,没有具体工作可做,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客观存在上边紧,下边松,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2、履职意识不强的问题。由于个别基层党组织对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直接导致个别领导干部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不想担责、不愿担责、害怕担责的问题。具体表现就是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时,“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在他们看来,经营工作是硬指标、硬任务,抓的着、看得见,不抓紧抓实不行,因此他们把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了抓生产经营上;而党风廉政建设是虚指标、软任务,看不见、摸不着,可以缓一缓,放一放,因此他们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做为次要工作,停留在一般号召和部署上,满足于转发或套改下发文件,或在开会时强调、或签订责任书等,满足于下属的党员干部没有出大事等,直接导致了党风廉政建设在基层工作中的虚位、缺位情况。

  3、落实“两个责任”方法简单的问题。个别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主要模式仍然是“年初开会部署、下发文件分解责任、年终检查考核”等老的套路,落实措施与方法较为单一,工作方式上还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情况。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和措施是否得到落实,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和本级工作计划是否有成效地完成,则缺乏过程控制;在责任制的考核上,尽管有的基层党组织在每年末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考核,但大多仅停留在形式上,落实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作用有待增强;在责任制的日常督导上,有些党组织一年也开不了几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基层的党风廉政工作除了上传下达外,缺乏日常的分析、督导和检查,没有形成有效的日常督导方式,导致一些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淡漠。

  4、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由于基层企业单位较小,人数不多,难以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普遍存在监督者同时也是被监督者的情况。而目前基层企业的监督方式大多也局限于成立有纪委组织,每年组织员工在职代会上听取领导干部的工作述职并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议等,监督机构的职权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纪委的主要职责大多停留在转发上级文件和通知要求、或在开会时对上级要求进行强调、或组织相关人员签订责任书等。

  5、党建工作投入力量不足的问题。由于基层企业单位较小,虽然建立着党委、纪委机构,但多数没有设立专门的党群机构并配置专职党群干部。由于基层生产经营任务繁重,占用了兼职党群干部的大部分精力(不少干部整日为完成经营任务加班加点),导致他们投入党务工作的精力严重不足。一是上级对兼职党群干部的培训较少,加之他们日常理论学习的时间不多,导致兼职党群干部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履职作用的发挥;二是研究党务工作的时间较少,甚至发生个别党群干部应付党群工作的情况。

  二、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几点建议

  1、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加大“两个责任”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企业党组织对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认识。广泛深入地宣传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义重要性,要把“两个责任”的宣传工作列入党委的议事日程,要使基层企业党组织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责任担子,打破那种纪委一个声音喊破嗓子,其它部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局面。真正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2、针对履职意识不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干部履责意识教育,要通过加强教育引导、逐级明确责任和责任倒逼等多种形式,促使各级干部负起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3、针对落实“两个责任”方法简单的问题,着力抓好总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落实。一是进一步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二是进一步界定党委、纪委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增强各级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自查自纠与组织考核、领导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并运用好考评结果。四是进一步规范党风监督员制度,对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五是进一步抓好“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通过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分析,找出差距和薄弱环节,补充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六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程建设、市场营销、客户服务、数据业务、物资采购、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管理办法,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制度建设。

  4、针对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一是进一步细化党委、纪委和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党委纪委书记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管好自己,当好廉洁自律的带头人。要做到“三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真正地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二是要研究制定“落实两个责任”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指导,落实对基层党组织的考核制度,确保“两个责任”在基层得到落实。

  5、针对党建工作投入力量不足的问题,加大党建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党群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党群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基本业务能力。二是妥善处理好经营工作与党群工作的关系,对党群人员,每月要给予其一定时间,确保其更好的履行职责。三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群机构设置,适当充实基层党群人员配置,配齐配强党群干部,确保基层党组织机构健全、力量强大。

  结束语

  综上所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必须解决个别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履职意识不强、落实方法简单等问题,并通过采取加强宣传教育、细化责任内容、加强组织建设和加大考核力度等多种措施,才能保证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基层企业得到有效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篇5

  自我院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以来,本人认真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深入学习反思,按照党章、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机关各项纪律规定,对照检察职业良知的践行要求,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认真查摆个人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存在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想信念方面。加入党组织以来,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变革,受一些社会上流传的负面信息的影响,自己思想上也出现了一些弄不清楚的问题,对实现共产主义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

  (二)宗旨意识方面。在思想和政治上积极上进不够,工作激情和动力减退。看不到群众的首创精神,工作中主观意志成份多,为群众想的少、做的不够。

  (三)党性修养方面。由于自己平常事务性工作较多,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没有深入研究党章的精神实质和“群众路线”的深刻内涵,

  在严格党性锻炼上所下的力气不够多,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对自己要求放松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还不够。

  (四)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长期以来,自己能够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政治理论水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运用科学发展观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接受党的政治纪律的约束,坚持科学的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但是,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党的思想路线方面仍有一定差距。二、存在问题的根源剖析

  (一)学习上有松动。理论上清醒才能做到政治上坚定。自己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未坚持用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行动,是产生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积极性有所淡薄,自觉性、迫切性也越来越差。除了组织上安排的学习任务,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少。这对一个干部来说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倾向,必须引起自己的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克服。

  (二)世界观改造上有松动。自己存在的问题,都与自己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有关。宗旨观念有所淡薄,说明自己还没有真正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说明自身还存有患得患失的个人主义思想。思想、工作作风和遵守制度纪律上的问题,也都说明自己放松。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篇6

  区纪委:

  根据**纪委《关于省纪委督查组督查**反馈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我办认真分析研究了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汇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存在问题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一岗双责”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2.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执纪监督力量不足。

  (二)整改措施

  1.增强责任意识,构建责任体系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主体责任的宣传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主体责任教育同开展、同落实,在机关党委会、政府办党组会上专题研究,并要求党组织书记一年至少上一堂党风廉政党课。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各分管负总责;实行分项落实,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到每个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明确牵头股室和协办股室。三是健全内部责任网络。坚持“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的业务,谁负责源头治理”的要求,着力强化政府办各股室的廉政责任,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层层分解;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来进行廉政谈话,对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和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

  2.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督查

  一是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上级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威慑。二是加强对干部工作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的行为,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今年以来,我办未发现一起违反党纪国法的案件。

  二、脱贫攻坚落实方面

  (一)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帮扶干部业务不熟,精准推进指导性不强、效率不高,对全年脱贫攻坚工作没有系统安排,扶贫工作基础不扎实,存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现象,被动应付较多,自身深入村组较少。

  2.精准落实不到位。有的帮扶干部去贫困户家中次数不够,去了也只是打打照面,问问情况,既没有落实帮扶举措,更没有跟踪帮扶问效,在具体帮扶过程中没有做到因户施策,帮扶思路不广,帮扶举措不多,在调动贫困群众脱贫攻坚积极性、激活内生动力等方面做得不够。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压实脱贫责任。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要求挂联领导要把挂联村的扶贫工作提上日程,不能只是简简单单去几次,而是要实实在在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发挥作用,带动村上形成浓厚脱贫攻坚工作氛围,带头落实上级部署,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推动具体工作。帮扶干部按照每月至少下村1次的要求,切切实实把这次工作做实、做细,要把贫困户基本情况摸清吃透,还要积极帮助贫困对象协调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实施、争取信贷等具体工作,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实到户到人。第一书记要按照每月下村不少于10次的要求,全面协助村两委做好该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2.进一步落实脱贫政策。一是要吃透政策。各帮扶主体,无论是挂联领导还是帮扶干部、第一书记,都要对扶贫政策进行深研细读,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懂得运用。二是要用活政策。实地调研,把政策与贫困户的需求进行精准对接,在帮扶过程中注重综合施策、因户施策、因人施策,以政策的多重叠加,为贫困户带来最大的受益。

  政府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一如继往地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指示,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采取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此来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稳步推进。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篇7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面。搞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从3月上旬开始,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农村进行调研,通过调研,我们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

  一、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及问题

  我县现有5镇3乡,97个行政村,11个社区居委会,人口21万,其中农村人口179782人,占全县人口的86.6%;农村党员5504人,占全县党员的53.7%。农业和农村工作在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打基础,循序渐进,以政务村务公开为切入点,以机制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管齐下,努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和促进了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深入,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涌现,我们感觉到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解决。

  ㈠基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不够到位。主要是宣传教育形式不灵活,针对性不强。停留在一般化的讲课,看专题片,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教育形式,不能满足农村党员干部要求。特别是对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宣传力度不够,造成农村党员干部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辩证关系理解不透,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㈡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水平不高。当前我县农民的致富愿望与乡镇、村干部的工作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一方面,农民的致富愿望非常迫切,希望干部带领他们摆脱贫困;另一方面,部分镇村干部自身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的致富进程。一是有些乡镇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对基层工作指导不力。缺乏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强调工作指标的多,提醒加强廉政建设的少;在监督管理上,考虑到村干部干事难,有一定的“迁就”心里,不同程度地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使有些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贯彻执行。二是有些村干部纪律观念淡薄、民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缺乏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导致干群关系比较紧张。

  ㈢对基层干部的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主要是少部分村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全面、形式比较单一,公开时间滞后,公开流于形式、走过场;财物管理制度还不完善,尽管全县96个村都实行了村账乡管,但落实效果参差不齐。特别是有的村在村民理财小组作用的发挥、对农村财物审计等方面仍有漏洞,需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决策尚不规范,有些村干部决策不民主,办事不公开,搞“家长制”、“一言堂”,党内民主监督弱化。

  ㈣一些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个别乡镇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侵犯国家财产;少数村干部在行使权力中缺乏公正,优亲厚友,办事不公开,决策不民主,部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遗留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群众有意见。

  ㈤基层纪委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好。乡镇纪委工作头绪多,加上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过多,工作精力有所分散;少数人纪检业务能力相对缺乏,只能开展一般性的监督检查和处理一些简单的信访件,对比较复杂的信访件难于处理,独立办案更是一筹莫展。另外,由于乡镇纪委干部(特别是副职)交流少,长期与所辖村干部打交道,对于出现的一些问题,碍于情面,不敢、不想碰硬,使之难以有效地履行职责,导致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实。

  二、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㈠基层组织建设存在差距。一是少数干部工作责任感不强。基层组织处在农村工作最前沿,是各种矛盾的交汇中心,村干部官小责任大,利轻担子重,政治上发展前途不大,而且经常面对各种困难,因此一部分基层干部工作责任感退化。二是村干部年龄老化,后备干部人才匮乏。一方面许多村主职干部在书记岗位上工作了20多年,为村内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但随着年龄增长,工作精力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是不想抓,而是没有精力去抓;另一方面,一部分文化政治素质相对较高的人大量外出,留在村里的也不愿意当干部,使得干部后备力量严重不足,导致选人难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村级班子素质难以保证。就我县而言,在村书记岗位上年龄最大的有67岁,工作年限最长的达25年,108个村(居)书记主任中40岁以下的仅有13人,仅占12%左右。

  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存在死角。“上面一根针,下面千根线”,村干部工作头绪多、难度大、任务重、经济收入低,使部分干部价值观发生转变,有的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把等价交换的原则引进党内生活。在这种利益观趋使下,少数村干部夹在干部与农民双重身份、带头富与带领富双重任务等矛盾中间,自律意识明显下降。另一方面,少数村支部常年不开展组织活动,农村党员中不承担义务、不参加活动、不缴纳党费的“三不”党员已越来越多。一些基层干部宗旨观念淡薄,工作热情衰退以至贪污腐化、违法违纪。

  ㈢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没有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工作被动应付,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敢指出,不敢批评。个别基层干部甚至错误地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与己无关,只注重抓经济工作,忽视党风廉政建设,或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会影响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把抓经济建设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对立起来。由于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中存在求太平,过得去,别出大乱子的思想,因而有意无意弱化党风廉政建设,不能及时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形成之初、萌芽之时。

  ㈣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实还不够。在村级财务的处置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从而造成了村内部财、物管理比较混乱,让一部分人钻了空子;在制度建设上,切合实际可供操作的制度不多,对已有的党风廉政工作制度也没有认真落实。形成制度规章订的多,真正执行落实的少,这样既削弱了农村党风廉政工作的实际成效,又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㈤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与追究工作有待加强。具体表现在:一是责任不明确。尽管签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但到底要负什么样的责任,在工作机制上得不到体现,因而这种责任只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往往是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二是目标不具体。有的同志认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是虚的,可高可低,可多可少,把握不准,没法衡量。一些支部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缺乏全面分析,对于诸如班子的战斗力要在哪些方面体现,增强防腐拒变能力要达到什么标准,发挥党员队伍的作用应有什么要求等问题,往往是模糊的概念,因而产生“检查没尺度,好坏凭印象”的思想。三是激励、处罚措施难实施。一些乡镇和部门尚未建立全面、系统、有效的检查考核机制,对村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规范的检查考核。

  ㈥监督机制不尽完善。有些党员、基层干部怕报复、怕伤和气、怕抓不准、怕被人说出风头、怕招来麻烦,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对于一些应公开的政务、村务以及一些敏感、重大的问题,一般干部了解的少,想监督而又不能监督;一些党员干部汇报思想、报告工作不及时,不全面,只对上,不对下,群众是雾里看花,在民主生活会上也是避重就轻,轻描淡写,不批评别人,也不愿别人批评自己,尤其是在村一级,党员群众的主动监督少,被动监督多,不出问题无人问,出了问题踏破门,以致一些村干部钻了监督不畅的空子,成了无人监督的特殊干部。

  三、加强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对策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应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构建绿色**融为一体,结合我县实际,笔者认为,应从政治、经济、教育、制度、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治理。

  ㈠建立责任制是前提。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抓好责任目标考核与失职行为责任追究,真正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标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严重失职的,要毫不手软地实行“一票否决”。坚决纠正农村工作难度大,基层干部处理可宽不可严的错误认识,确保农村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㈡深化宣传教育是基础。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一定要根据农村的特点来进行,切忌大话、空话。应该结合我县山大人稀、农民居住分散、生产季节性强、管理体制相对松散的特点,采取乡镇轮训与“背笼廉政”进农家相结合,党纪政纪专题讲座与集中普法教育相结合等形式,使党风廉政教育从“文件”走向“文化”,从“会场”走向“广场”,从“机关”走向“农村”,从“社会”走向“家庭”,增强教育的效果。

  ㈢选准配强领导班子是保证。要顺应农村改革的新形势,广辟干部人才渠道,积极推行村书记、主任直选以及驻村第一书记等制度,要重视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创造条件提高他们的政治和经济待遇,畅通提拔用人渠道,使他们政治上有盼头,工作上有劲头。对那些工作责任感退化,群众观念淡化,组织纪律弱化的基层干部,要采取有效的组织措施,实行诫勉谈话,对违法违纪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切实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是关键。首先,要着力解决农村基层组织“无章办事”的问题,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探索制定《村级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切实增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约束力。其次,要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的财务监管。一是加强对“村帐镇管”的再监督。将“村帐镇管”与村级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专门机关监督两个积极性,确保“村帐镇管”制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要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最大效益发挥好议事恳谈会的作用,切实保证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热点焦点问题,能够及时、全面、公正地解决。三是强化基层纪委实施监督的权力,防止监督流于形式。四是落实村主要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村主要干部在任期间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财务责任、经济责任进行全面审计,并作出真实、客观的评价,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五是加大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把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对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公开处理,真正发挥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

  ㈤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净化社会风气,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进一步加大农村“五五普法”力度,深入开展“平安村组”、“文明村”创建活动,坚持齐抓共管、上下结合、社会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做到党风、政风、民风一齐抓。要通过农村机构改革,真正使基层干部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管理职能,开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新风。在端正党风的同时,不断净化社会风气,从根本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深入。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篇8

  (一)领导重视不够,认识不足。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一些领导认为业务工作是硬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软任务,抓不抓关系不大。二是一些领导以实用主义态度对待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一些分管领导认为自己是抓业务工作的,党风廉政工作与自己无关,因而很少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三是一些领导急功近利,认为党风廉政工作费力大,见效慢,不容易出政绩,所以不愿意费力抓。由于领导不够重视,造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突出表现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性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往往会随着主要领导注意力的改变而该变。

  (二)权力运行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到位。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一些部门和单位变味,“一把手”的权利普遍比较集中,自由载量权大。有的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认真,不严肃,甚至独断专行,习惯于搞“一言堂”,我说你听,我定你干,使集体领导说于形式。有的领导班子成员出于种种原因,对“一把手”的错误意见一再迁就,政务公开落实不力。有的把政务公开反理解成“结果公示”,公开不彻底、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有的甚至不够真实,搞假公开,政务透明度依然不高。尤其是在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中,没有认真实行公开,只公布结果,不公布过程,使决策过程仍然处于暗箱操作之中,群众参与决策的程度有限,廉洁自律制度落实难以到位。

  (三)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监督比较缺乏。

  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体制情况下,由于一些行业和政府部门和服务部门的特殊性,造成一些行业的潜规则,向被服务的对象索要、收取回扣等现象存在。由于取证困难等原因,也缺乏相对的监督力度。

  (四)反腐败工作执行不力,监督乏力。

  我党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制定出台了不少规章制度,为促进我党廉政勤政、密切联系群众、巩固执政地位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执行中与制定时的初衷尚有差距,主要是执行尺度不一,一些领导重视不够,仍存在着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现象,削弱了制度的效力,影响了反腐工作效果。加上有些单位和部门内部监督机制也不健全,有监督不到位、制约不得力、疏于防范和管理的现象;监督部门沿用老一套工作方法,没有针对社会转型期腐败出现的新特点开展工作,导致监督乏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是筑牢“互助线”,加强班子内部监督。同级领导成员之间为有利于事业发展,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打招呼,早提醒帮助,该批评时批评,该制止时制止。全体领导成员不管职务高低,贡献大小,都不凌驾于组织之上,认真执行工作制度,虚心听取同事意见,自觉接受批评帮助。

  二是筑牢“预警线”,强化组织约束。召开廉政会议,引导和教育执法人员自觉做到防微杜渐,抵住各种诱惑。严防“小吏大权”、“趋利执法”等不良作风发生。对于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失职、行政过失、违反执法行为规范、私下收受礼品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三是筑牢“责任线”、强化内外监督。实现责任到岗、权责一致、相互制约的工作体系;在外部监督上,公开社会承诺,实行政务公开,聘请社会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认真受理各方面举报和投诉。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人要从自己的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出发,彻底转变“反腐败是额外负担”“的错误想法,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反腐倡廉职责,为打造人民满意的、党风好、政风清、行风正的队伍而出一份绵薄之力。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篇9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廉洁自律认识不足。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认为廉洁自律主要是针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领导干部处在最基层,没多大的权力,缺乏滋生腐败的土壤,强调廉洁自律是小题大做;有的认为廉洁自律在基层只是一些小问题,过于认真,会影响团结;有的则认为廉洁自律完全是领导干部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问题,忽视了组织监督制约的必要性。由于认识上的偏差,致使一些单位和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洁自律工作重视不够。

  二是廉洁自律工作不到位。有的单位没有把廉洁自律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虽然把廉洁自律工作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要内容来考核,但由于指标体系不太科学、完备,其结果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一般没有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挂起钩来,致使廉洁自律工作基本上是抓与不抓、抓得好与抓得差一个样。对一般领导干部存在的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违反财经纪律、生活奢侈等问题的处理规定,大多是照抄上面的,针对性不太强。

  三是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客观说,由于社会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思潮的日益多元化,一些领导干部为政不廉,不注意形象,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信仰,什么场合都敢去,什么钱都敢花,什么东西都敢要,热衷于请客送礼、公款吃喝、打牌玩乐,甚至赌博;有的领导坐豪华车、以公车私用,亲自驾车为时尚;有的领导以考察名义公款旅游,进行高消费娱乐,总认为是“生活小事”;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超标准招待不说,还要送礼,唯恐上级领导不高兴;有的办事不公正,不讲原则,不讲宗旨讲票子;有的办事不廉,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甚至贪污受贿,腐败堕落,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

  四是对廉洁自律监督不够。监督机制不健全,手段少,效果不佳,是廉洁自律工作中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有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庸俗团结”,会上只讲成绩,不谈问题;只讲工作,不谈思想;只讲集体,不谈个人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即使开展批评,也是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往往是自我批评摆情况,相互批评提希望。一些地方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时,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不合意的就变着花样应付或干脆不执行,缺乏严肃性。有的对明知不好的现象熟视无睹,待到成风又束手无策。比如: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参与赌博问题,小打小闹时放之任之,等到发展成风,又无所适从。一些地方群众受经济生活的影响,对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案件漠视,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不举报;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作风问题严重,影响不好,致使群众对干部缺乏信任,因此不愿意举报,使有影响的案源大量流失。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篇10

  一、目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值得商榷的问题

  一是认知上有“误区”。主要表现是:个别单位、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同于一般的单项工作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事关系统全局性问题,仅仅看成是某一个或者是几个主要领导人的事情,认为与本部门和本人无关,只要认认真真把业务工作抓上去就行了。

  二是责任上有“盲区”。个别单位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于一般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过问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一岗双责”只是停留在纸上,挂在墙上,小组成员很少去认真研究、分析和主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追究上有“库区”。主要表现是:有的单位对有影响本单位目标考核的违纪违规案件,能捂则捂,能遮则遮,凡事讲“勾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怕影响单位经济利益;有的单位出了责任问题,由于工作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很难确定对谁进行追究;

  四是考核上有“统区”。由于缺乏科学的考核体系和方法,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客观性受到置疑,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权威性逐渐削弱,考核结果不能发挥应有的效果。同时,廉政考核和勤政考核合二为一的现象普遍存在,勤政考核取代廉政考核的趋势明显。

  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有关建议

  第一、夯实组织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使责任制工作实现由“要我抓”到“我要抓”,由“被动抓”到“主动抓”,由“部门抓”到“全员抓”的转变。坚持“党委(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责其职”的领导体制。各单位“一把手”要把“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一把手”重视是核心,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始终,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制度。党组织领导带队考核制度,上级党组织领导同志在任期内,必须亲自参加一次以上对下级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同时不定期带队进行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每年要在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上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作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至少每三个月应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二、细化责任目标,责任分解到位,要突出解决“谁来抓、怎么抓、抓得怎么样、抓不好怎么办”的问题。责任分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基础,也是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与奖励的前提。因此,责任分解应当遵循“明确、具体、量化、可行性”的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就是要层层分解责任目标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具体人,不能使责任目标太笼统和原则化、概念化、公式化,“责任状”一签了之,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具体”,就是要区别不同情况,突出单位特色,按各单位实际确定责任目标;“量化”,就是要看得见、摸得着,赋予责任者具体的工作任务与标准,使之知道该如何做,不该如何做,便于追究、奖惩,为了保证党风廉政考核的系统性,必须创新廉政考核内容,实行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价的有机结合。在内部考核方面,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预警机制、履行职责、执行纪律、接受监督、查案惩处”等五个方面。在外部评价方面,主要考察社会公众对当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亲身感受和主观认知,主要包括“干部作风、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廉政效能”等四个方面。干部作风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习作风等;依法行政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监督、行政救济、政务公开等;廉洁从政主要包括自我约束、公务节俭、职务消费、职权运用和干部选拔等;廉政效能主要包括落实中央或上级政策、党政部门办事效率、惩治腐败、社会风气以及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可行性”,就是责任目标要定得合适,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便于责任者执行落实。

  第三、严格责任考核,做到奖惩分明,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精确的判断。必须依据目标制订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考核程序,力求规范、科学、有效,要坚决维护考核的严肃性,逐条逐项全面检查,防止走马观花,既要听单位领导汇报,更要听群众评说,既要考察面上的工作,更要研究深层次的问题,既要做到全面检查考核,更要突出敏感性的问题,既要量化测评打分,更要看实际工作成效,切忌以一般性的检查代替责任考核,杜绝打“人情分”、“印象分”的问题,防止高分掩饰下的问题和隐患。责任考核的终极目的在于总结推动下一步的责任制工作,奖惩则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此,责任考核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二是与领导干部的奖惩相结合;三是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相结合;四是与记功、评选先进相结合。总之,考核工作要全面过细,认真扎实,奖优罚劣,视实际情况,对在责任制考核中成绩优秀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宣传,优先提拔使用、晋职晋级;对评定不称职的,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警示、诫勉、通报、免职、降职降级,使无为者无位,触动其思想灵魂。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向责任对象发出《预警告知书》,适时提醒并督促解决;对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落实,并对牵头责任单位发出《督办通知书》,责成其及时有效地解决其牵头范围内的问题。

  第四、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行纪律,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责任追究意识,做到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的,都要追究责任,决不放纵袒护、姑息迁就。一是要开展领导问责。对责任制考核一次不合格的领导班子,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连续考核两次不合格的,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纪责任。对于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领导班子,实行公开曝光并实施末尾诫勉,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调离直至免职。二是要实行责任再追究、向上追究和终生追究。发现应追究而未追究或追究明显偏轻的问题,应责令下级党组织再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属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应向上追究,追究主要领导、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出现问题的依法依规实行终生追究,避免责任对象的短期行为和侥幸心理。三是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把组织人事、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等职能部门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部门,把没有履行或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而导致主管、分管范围内出现违纪违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篇11

  2015年9月5日根据前段时间整理出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现整改如下:平时我喜欢自作主张,擅自决定学生的事。如以前我喜欢直接指令学生当班干部的问题,今天我就走到学生中间询问学生的意见,让他们选出既有责任心又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来作为我们的班干部。打扫卫生的问题我也询问班干部如何来分配班上得学生打扫卫生及保洁,同学们各抒己见,最后再综合大家的意见,我觉得这样很好,既锻炼了班干部管理能力,也更加遵循了公平的原则,让学们更加心服口服。我还让同学们来讨论如何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比如同学们在回答问题时下面该怎么做,才能让老师同学听清楚同学的回答,当自己有不同意见想表达时该怎么做,我们才知道他的想法。这样同学们就明白了老师上课时为什么要求学生举手回答问题和别人回答问题认真听的真正用意。让同学们讨论老师讲话时面对班上那么多同学时应该怎么做老师的话才不会被同学们无休止的问题打断,以及自己有不同意见时该怎么做。这样同学们才清楚老师的不容易。

  再就是自己义务水平和文化水平不够高的问题。我觉得备好每一堂课是必要的,上课之前得熟悉教材,以及教学中的重难点,熟悉学生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教学措施,多听取优秀教师的教学建议,多听取有经验的老师上课。在教育教学中不断总结自己出现的不足加以改正,以及学生常犯的错误找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自己的文化水平也够高,那我就多看一些有用的书籍,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多看一些与自己的教学科相关的知识,进行网上学习,多向文化水平高的人请教。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篇12

  一、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作为村领导班子,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存在畏难思想,怕招怨、怕捅娄子、怕失面子,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愿指出、不愿批评。甚至错误地认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太紧会束缚手脚,会影响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以致把抓经济建设和抓廉政建设对立起来。

  2.村党委把精力摆在了全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疏于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平常重点把党员干部摆在发展第一线,注重工作进度和成效,而对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不深刻不具体,对部分党员干部平常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批评教育蜻蜓点水,未严格追踪抓整改落实。

  3.制度制定了不少,执行落实的却不多,工作开展监督不力。要紧紧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落实是关键,平常疏于制度的落实,干部缺少约束和监督。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

  目前村党委深刻认识到;推进我村党风廉政建设,就要长期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现全体党员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解决干部作风、工作效能、发展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推动全村经济建设发展再上新台阶,创造风清气正、和谐共进的良好环境。村党委决定当前和今后长时期内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一)狠抓干部管理,提升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1、抓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自身素质。

  坚持贯彻《廉政准则》为切入点,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学习和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一是以学习《廉政准则》为重点,侧重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坚持党报、党刊中刊登和上级纪委处理违纪党员典型案例的学习;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激励他们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四是每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一次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增强道德约束力和纪律观念,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为双坝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

  2、抓管理,规范干部日常行为。

  党风廉政建设的生命力在于抓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点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自觉做到: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艰苦奋斗,勤俭办事,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勤政务实,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村两委成员应该带头示范,坚持执行和落实党员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好组织生活会。

  3、抓政务公开,抓财政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对每位两委干部的职务、职责进行张榜公开,公示上墙,便于群众办事;二是对财务收支情况每个季度核实一次,增强财务管理的督查,严格控制非生产性费用,禁止和杜绝不合理开支;三是认真审查村级财务,通过一查、二看、三听、四审,对全村财务进行全面检查,切实杜绝财务漏洞。通过检查,弄清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促进村级财务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4、强化廉政知识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村党委要加大党风廉政知识宣传、宣讲力度,通过组织学习、网络、宣传车、廉政知识竞赛、廉政歌曲传唱、标语等形式,切实加强党风廉政知识宣传,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激发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廉政监督活动,营造良好的廉政舆论氛围,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干群人人讲廉政,齐抓共管促廉政新局面,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在我村更加深入扎实的开展,取得更大成效。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篇13

  自十八大以来,随着“老虎、苍蝇”一起打,一些省部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国家级领导干部相继落马的现象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这些领导干部的腐化堕落,固然有其自身修养不够、自我要求放松的主观因素,但客观上也反映出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

  一、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赋予责任主体具体的责任内容,而责任内容需要通过责任主体的具体工作才能实现。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存在责任主体不清、责任观念淡薄的状况。特别是那些主抓经济工作的行政干部、业务干部,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不大,过度地强调抓党风廉政建设有“不务正业”之嫌,忽视了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的互动关系。归结起来有四种错误倾向:一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纪委的事,与已无关,甚至片面地认为实行责任追究就是搞株连,因而“不想抓”;二是不是从正面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成果,而是消极地认为腐败现象日趋严重,积重难返,靠建立责任制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信心不足,因而“不愿抓”;三是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考虑,认为抓早了、抓紧了、抓狠了,单位和个人吃亏,因而“不真抓”;四是一些本应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干部,由于不学习不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了解,对如何结合本单位实践、抓什么心中无数,因而“不会抓”。以上种种思想认识上的“软性”,必然导致行动上的“脆弱性”,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内容到形式都不能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二、责任主体落实“疲软”。主要在三个环节上存在差距:一是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很难形成良好的实施环境和氛围。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缺乏全过程的监管。三是配套制度不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开发区作为组织协调的纪检监察力量比较单薄,难以保证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三、主体责任追究“虚浮”。表现在主客观两个方面:从客观方面说,责任划分的复杂性导致责任追究难以执行。从主观方面说,原则性不强,查处过宽,导致责任追究难以到位。但相比较而言,主观方面的原则性不强,斗争性较差是造成执行难的主要原因。比如要认定某一不良后果为何地、何人、何时所为,难度很大。而且不良后果往往具有滞后性和隐蔽性,尤其是决策失误、用人不当的问题。要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应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要提高责任主体的认识,只有认识到位,才能有抓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要通过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学习国家、省、市等领导同志在历次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理解和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意义和具体内容,认识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责任主体本身必须承担和履行的基本职责,自觉地担负起三个方面的责任:一是负起总揽的责任。从整体上做出反腐败斗争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安排;二是负起决策的责任。对本系统、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及时认真查处;三是负起协调的责任。对一些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出面协调,为责任制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外,还要加强对责任追究重大案件的宣传,利用典型案件进行落实责任制的警示教育,触及每一位领导干部的思想灵魂,进而在整体上增强贯彻落实责任制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强化领导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被追究的错误必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范畴;责任追究的对象必须是各级领导干部;发生的事件必须是与领导干部职务、权力所产生的责任紧密联系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起领导责任,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要使领导干部意识到,并非自身没事就没事,作为领导,分工的工作出了事,下属出了事,自己同样有事,这样就可以促使其在约束自己的同时,也管好下属、亲属和家属。在追究领导责任时,特别是那些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除主要责任人承担责任外,班子集体也要总结经验教训,并承担责任。

  三、强化考核体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涵盖内容十分广泛,要保证对责任主体责任制考核的真实全面,就必须对责任内容进行细化,对程序进行规范。在内容上,要确保“三个突出”:突出责任主体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从负总责的角度出发,强调责任主体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岗位职责,提出具体要求;突出体现党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突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为保证检查考核的真实有效,要注意完善配套制度的建设,如评议制度、检查制度等。特别是检查制度,要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特别要强化领导干部个人责任,要求被考核的领导干部不但要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还要详细报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内容,逐项登记个人住房、因公因私出国出境、公务用车,以及是否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担任职务,是否违规干预插手自己职责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从中收受好处费等方面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必要材料。

  四、强化追究程序。责任追究首先由党的领导班子决定。党组织形成追究意见后,谁去追究,应根据追究的形式、内容来决定。追究的内容属于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的,按照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指定的单位负责实施。需要动用组织措施,免职或调整其职务的,要根据党委的意图,由组织人事部门来实施追究;需要动用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实施追究;需要动用法律的,由司法部门实施追究。责任追究的内容不外乎党纪、政纪、法纪、组织等手段,要根据其责任大小,根据追究后的效果如何来决定。要依据错误事实,分清层次,实事求是地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篇14

  20xx年1月15日,县委对我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下发《大洛镇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问题清单》。镇党委对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政班子会进行研究讨论,逐项对清单上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现将问题清单的整改责任分解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

  ⒈加强教育,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主体责任的宣传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主体责任教育同开展、同落实,经常提,重点讲,强化党委及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的认识。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明确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的职责范围和责任界限,以清单条目式列出党委班子共性责任和班子成员个性责任,层层推进抓落实。

  2.压力传导,明细考核。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基层所有的党组织书记都承担主体责任的压力。细化主体责任清单考核方案,量化考核指标,对考核不达标的,不履行主体责任或履责不力的严格责任追究。

  3.重点部署,创新载体。在关键领域、重点工作、关键节点对各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档案等履责痕迹,对未落实到位的进行督办,限期整改。畅通电话举报、网络平台等渠道,充分接受群众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民意调查、对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评价党组织班子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重要指标。

  整改期限:长期

  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执纪监督力量不足,聚焦主业不够。

  整改措施:

  1.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按照《遵规守纪巡查工作制度》,抓好巡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

  3.深化作风督查。加强对工作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4. 强化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5.积极查办案件。始终把案件查处、信访举报工作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公布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格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查办案件方针要求,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违纪问题。

  整改期限:长期

  三遵规守纪巡查开展不扎实,发现问题能力不足,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

  1.丰富巡查方式。采取个别谈话、考纪考规、集中座谈、查阅资料、查阅账册、受理来信来访、民主测评、延伸巡查等方式开民巡查。

  ⒉积极拓宽案源。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对有关检举、控告的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分析、排查;要主动出击,多与相关部门及其他执法执纪机关业务部门沟通,加强横向联系,实行信息共享,从中获取线索;加强对镇所属单位执行政策、财务管理、惠农强农、扶贫、征地拆迁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从中发现案件线索,深入实际,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向老百姓要案件线索。

  整改期限:长期

  四村务管理不规范。执行《沙县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规定》、《关于推行“六项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不到位,监管不到位。

  整改措施:要求辖区各村严格执行《沙县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规定》、《关于推行“六项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加强对村务管理的监管力度,实现村级组织各项工作有序规范;进一步完善村级党务村务公开、村级招投标、村级财务管理、村干部管理等制度,并抓好落实。

  整改期限:20xx年6月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审批把关不严,部分公务接待没有附派出单位公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接待清单填写不明细,部分接待事由不详。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详细列明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并附派出单位公函。

  整改期限:20xx年6月

  二财务报销手续不够完善。对报销凭证审核把关不严,附件不全现象时有发生。

  责任领导:林xx

  责任单位:财政所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发票报销行为与手续,做到报销审核手续齐全,使用发票规范,对已报销的凭证手续不全的进行补全。

  整改期限:20xx年6月

  三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没有执行定点维修制度,存在车辆在多个地点维修的情况。

  整改措施:车辆维修要求驾驶员须事先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经党政办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凭单到指定维修点维修。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审批的,事后要补办审批手续,根据车辆维修审批单定期统一结算维修费用。

  整改期限:20xx年6月

  四村务开支不规范。村干部误工补贴发放不规范,对报销凭证审核把关不严,白条入账屡有发生,现金管理不严。

  整改措施:规范村两委干部误工性补贴,村主干所享受的村集体经济支付的误工性补贴,采取计算误工天数或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议定包干的方式核定并及时公开。村两委干部除享受规定的补贴外,不再享受会议误工补贴、年终奖金、通讯费、交通费等补贴。

  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凡是村级发生的支出凭证,都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章,并对取得的原始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支付凭证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入账。对手续不完备的收付凭证,退还补办手续,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凭证,一律不予报账。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实行备用金限额管理制度,报账员现金留库比例不得超过5000元,超出留库比例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本村开户行。明确报账员负责保存现金支票,不得出租、出借现金支票,不得开空头支票。支付金额5000元及以上的,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整改期限:20xx年6月

  三、信访举报中反映的主要问题

  村级组织党员干部在山场转让、集体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以权谋私的问题。

  整改措施:重视从信访举报中筛选和捕捉线索和信访信息,建立案源线索集体排查机制,防止随意处理信访举报线索,保证案源线索不流失。对交办转办的信访举报案件,一经镇党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立即查处。在办案过程中,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采取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结案时间和包问题解决的机制,确保处理到位。对违法乱纪现象和行为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决不姑息手软,坚持党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整改期限:长期

  四、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本单位及各村两委人员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梳理。通过专项督查、集中检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对涉农涉企及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管理台账,认真开展核查,按照具体情形分类处置。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及时解决;对构成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坚持查处与整改并重,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并重,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建章立制。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强教育监管、强化警示震慑,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为确保《大洛镇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问题清单》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请各有关责任领导和单位按照责任分解的要求,分别于6月30日、12月31日前上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至镇纪委。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篇15

  20xx年1月15日,县委对我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下发《大洛镇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问题清单》。镇党委对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政班子会进行研究讨论,逐项对清单上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现将问题清单的整改责任分解如下:

    一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

  ⒈加强教育,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主体责任的宣传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主体责任教育同开展、同落实,经常提,重点讲,强化党委及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的认识。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明确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的职责范围和责任界限,以清单条目式列出党委班子共性责任和班子成员个性责任,层层推进抓落实。

  2.压力传导,明细考核。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基层所有的党组织书记都承担主体责任的压力。细化主体责任清单考核方案,量化考核指标,对考核不达标的,不履行主体责任或履责不力的严格责任追究。

  3.重点部署,创新载体。在关键领域、重点工作、关键节点对各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档案等履责痕迹,对未落实到位的进行督办,限期整改。畅通电话举报、网络平台等渠道,充分接受群众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民意调查、对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评价党组织班子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重要指标。

  整改期限:长期

  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执纪监督力量不足,聚焦主业不够。

  整改措施:

  1.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按照《遵规守纪巡查工作制度》,抓好巡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

  3.深化作风督查。加强对工作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4. 强化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5.积极查办案件。始终把案件查处、信访举报工作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公布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格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查办案件方针要求,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违纪问题。

  整改期限:长期

  三遵规守纪巡查开展不扎实,发现问题能力不足,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

  1.丰富巡查方式。采取个别谈话、考纪考规、集中座谈、查阅资料、查阅账册、受理来信来访、民主测评、延伸巡查等方式开民巡查。

  ⒉积极拓宽案源。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对有关检举、控告的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分析、排查;要主动出击,多与相关部门及其他执法执纪机关业务部门沟通,加强横向联系,实行信息共享,从中获取线索;加强对镇所属单位执行政策、财务管理、惠农强农、扶贫、征地拆迁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从中发现案件线索,深入实际,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向老百姓要案件线索。

  整改期限:长期

  四村务管理不规范。执行《沙县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规定》、《关于推行“六项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不到位,监管不到位。

  整改措施:要求辖区各村严格执行《沙县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规定》、《关于推行“六项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加强对村务管理的监管力度,实现村级组织各项工作有序规范;进一步完善村级党务村务公开、村级招投标、村级财务管理、村干部管理等制度,并抓好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篇16

  20-年9月5日根据前段时间整理出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现整改如下:

  平时我喜欢自作主张,擅自决定学生的事。如以前我喜欢直接指令学生当班干部的问题,今天我就走到学生中间询问学生的意见,让他们选出既有责任心又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来作为我们的班干部。打扫卫生的问题我也询问班干部如何来分配班上得学生打扫卫生及保洁,同学们各抒己见,最后再综合大家的意见,我觉得这样很好,既锻炼了班干部管理能力,也更加遵循了公平的原则,让学们更加心服口服。

  我还让同学们来讨论如何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比如同学们在回答问题时下面该怎么做,才能让老师同学听清楚同学的回答,当自己有不同意见想表达时该怎么做,我们才知道他的想法。这样同学们就明白了老师上课时为什么要求学生举手回答问题和别人回答问题认真听的真正用意。让同学们讨论老师讲话时面对班上那么多同学时应该怎么做老师的话才不会被同学们无休止的问题打断,以及自己有不同意见时该怎么做。这样同学们才清楚老师的不容易。

  再就是自己义务水平和文化水平不够高的问题。我觉得备好每一堂课是必要的,上课之前得熟悉教材,以及教学中的重难点,熟悉学生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教学措施,多听取优秀教师的教学建议,多听取有经验的老师上课。在教育教学中不断总结自己出现的不足加以改正,以及学生常犯的错误找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自己的文化水平也够高,那我就多看一些有用的书籍,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多看一些与自己的教学科相关的知识,进行网上学习,多向文化水平高的人请教。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篇17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领导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需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关键。目前,乡镇部分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乡镇纪委的事,没有站到整个党委这一高度和全局来看待问题,并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工作;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或觉得出力不讨好,只喊口号或没有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2、党风廉政建设停留在表面,执行和落实不够。按照责任制要求,能将责任层层分解,制定出了一系列岗位职责、制度、目标和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到分管领导、站所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然而,当前依旧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责任状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只停留在“明确”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实。

  3、缺乏日常监督。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动手抓一下,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考核的重视一会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察、失监。

  4、乡镇纪委职能不专,作用发挥不够。目前,乡镇纪委书记大部分是兼职的职务,在其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只占小部分,自然纪检工作就会被忽视。虽然现在乡镇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日常纪检工作主要由,而实际上也同时肩负着其他的工作,而作为兼职的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更是有其名无其实,只在紧急时临时调度,好一点的可以参与搞一些调查,差一点的可能从来不参与纪检工作。这都致使乡镇纪检力量不足、工作被动、琐碎,无系统性,缺乏创新。同时办案时顾虑较多,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认为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还要落实,要协调,如果得罪人太多,给自己添麻烦。二怕影响本单位在上级中的考评成绩,当前上级部门在对下级进行考核中,往往将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纳入到单位的考核指标中,针对领导干部的违纪情况,按照职级进行扣分。因此,乡镇纪委若查出本单位干部有违纪行为,上级部门在考评乡镇时就会扣分,从而影响到乡镇的社会形象及考评成绩。长久下来,自然会产生“不查反而更好”的想法。三是怕影响仕途。当前对乡镇干部考核,主要有班子评议、个人述职、本单位干部群众测评几种方式,而没有上级相关部门的评议。由于纪检工作职能的特殊性,如果不是好好先生,纪检干部的综合得分一般不会很高。如果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监督到位,个别纪检干部的得分反而更低,甚至不合格。

  5、责任追究不严。一是由于新形势下案件的复杂,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有待细化,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也比较模糊,导致责任追究难以操作。二是农村基层职能职位缺失严重,许多站所属垂直管理,人、财、物由上级统管,存在“管得住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住”,条条管理鞭长莫及,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又视为耳边风。三是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大,乡镇党委有时明知有人存在违纪行为,但为稳定全局,出现遮盖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致使该违纪人员逃脱或减轻追究。

  二、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建议

  乡镇党委作为基层党委,直面广大群众,工作千头万绪,乡镇纪委要真正实现“三转”,关键在于突出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

  1、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一是思想认识上要扭转过来,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县级纪委汇报。三是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责任田”,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2、改革乡镇纪委履行监督措施。一是改革乡镇纪委体制机制。乡镇纪委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领导,以上级纪委垂直领导为主,工资与人事在上级纪委,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单独核算,乡镇纪检干部专门从事纪检工作,不得借用或抽去搞中心工作,提高其政治或经济待遇。二是着重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只分管乡镇纪检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三是支持乡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敢“亮剑”,善查处。四是对乡镇纪检干部的考核重点由上级纪委评议,参考乡镇班子成员的评议及个人述职。

  3、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档案工作,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党委书记提醒谈话制度,发现村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二是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重点公开国家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集体资产处置、移民搬迁、危房改造、低保评定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督,在规范运作上下功夫。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各种惠农资金逐渐增多,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使涉农项目领域成为腐败现象滋生的“高发区”和“温床”。今后,凡是涉农资金,包括粮补、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均要在乡镇纪委备案并向乡镇纪委写出每笔款项使用情况说明,乡镇纪委对每笔资金的落实、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专项检查报告,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做到运行规范,管理规范。

  4、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作为基层,乡镇党委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老百姓最近的距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中央的八项规定、省委的九项规定和市委的十个严禁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其他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严管资金的监管,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乡镇党委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和关键事。对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级党组织书记作为主体责任落实中的关键人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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