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考评通报(通用4篇)

更新时间:2023-05-25 来源:党团建设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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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考评通报(通用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党风廉政建设考评通报1

  县纪委:

  xxxx年,在县委、政府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学习党的xx大和中省市县纪委全委会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总要求,求实奋进、扎实苦干,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立足思想教育,侧重防线建设,确保干部队伍勤政廉洁,促进了交通建设平稳快速发展。

  一、强化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把反腐倡廉建设始终放在突出位置,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年初,与局属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系统各单位下发了《xx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了《xx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一览表》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完善各项考核机制。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领导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成立由局长贾胜勇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职责。

  二、强化宣传教育,加强自身修养,加大预防腐败力度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廉政建设职责教育,积极开展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和党纪政纪条例的宣传,局领导主动带头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xx大精神及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成果。按照我局《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开展了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党风廉政“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是结合“庆七一”活动,邀请县委党校老师给总支全体党员进行党性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召开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培训会”,邀请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分别就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辅导和培训。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依法行政水平也得到了大幅提高。

  三是制定了干部职工培训计划,把作风整顿纳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进一步深化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开展系统公职人员违规借贷清理排查活动,确保系统无违规借贷问题;严格执行干部带薪休假制度,确保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有效监督,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

  强化执法宣传教育是确保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局机关、运管所、农管局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公开交通行政许可项目、办事程序、执法依据、收费标准、处罚程序及重大事项结果,从机制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半年来,系统没有发生以权谋私,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不按程序办事现象,没有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败诉案件发生。二是规范工程招投标及工程建设行为,对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每项工作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并邀请纪检、监察、人大、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等部门全程参与,有效地预防了在招投标过程中个人说了算,暗箱操作等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在签订项目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合同》,在工程拨款和结算上,采取四人负责制,即项目管理直接责任人验收后,单位法人审批签字,局廉政领导小组组长签字,财务人员审核后方能拨款和结算,凡是未经审计的项目,工程款不得予以结算,由此避免了决算与结算环节的腐败现象发生,从源头上杜绝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会议精神,严格执行《xxxx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公务接待有关问题的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环节,有效地降低了不必要的开支,促进了交通运输行业政风行风的进一步好转。四是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局机关的工作纪律、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群众来信来访、社会稳定等制度作了修定完善,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强综治维稳和信访工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在综治维稳工作中我局贯彻落实各级信访维稳会议精神,围绕构建和谐交通大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按照年初制定的《xxxx年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安排意见》落实工作措施,加强调查摸排,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把苗头性群众信访问题尽量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单位,大事不出系统。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加强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通报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做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对单位办公场所安排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做好值班备勤,认真落实值班请示报告制度,对群众来访和上级批办的反映问题坚持文明接待,做到受理一起,查处一起。认真及时阅办来信,对一些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的信访案件要专门召开会议,实行包案负责,按时上报结果,对履行职责不力、未能按时办结的予以督办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五、严格履行职责,定期检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6月初我局按照年初目标任务对局属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半年检查。严格履行监督职责,要求各单位每季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对照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措施,加大惩处力度,严厉查处违反规定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严重违规违纪的人和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真正达到管好权、管好人和事。

  半年来,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决心不断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途径,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发挥职能,强化监督,对发现影响任务落实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解决。

  (二)继续加强经常性廉洁从政教育。进一步深化干部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政理念,深入开展党纪政纪国法教育、防范教育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加强制度约束,改进工作方法,把廉洁从政教育贯穿于干部的培养、管理、选拔和奖惩的各个环节,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领导,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工作的有效途径,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精心组织,抓好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党风廉政建设考评通报2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掌握和了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近期,由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带队,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5个县级国家机关党组、7个镇和22个县直部门单位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全县各镇、各部门单位按照县委安排部署和县纪委全会精神,立足全面从严依规治党,紧紧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有力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细落实,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

  (一)认真履职尽责,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各镇、各部门单位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责任分解,逐级开展约谈,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大部分被督查单位通过下发工作要点、开列责任清单、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等措施,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的职能作用,自觉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实在实际行动中。板桥镇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并实行签字背书,进一步靠实了工作责任。平川镇、蓼泉镇、财政局等单位认真落实廉政约谈、提醒谈话等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传导至末梢神经。新华镇以“八个多少”检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上半年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解决突出问题2个,开展调研2次,主要领导上党课6场次,督促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有力促进了责任落实。教体局、检察院将“三述”工作进行延伸和拓展,开展了下属单位负责人述纪述廉述作风活动,有效传导了责任压力。

  (二)聚焦“四风”问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各镇、各部门单位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作风建设相关要求贯穿于整体工作全过程,从单位内部抓起,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等规定,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检察院以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编印了《廉政规章检察纪律汇编》、《检察纪律口袋书》,要求干警随时学习,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沙河镇每日不定时开展督查,下发督查通报4期,对违反上班纪律的24名干部和1名午间饮酒的村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倪家营镇对违反工作纪律的3名干部进行大会批评,对不按时上班、不积极下村、不遵守会议纪律的19名干部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食药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执法监督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健全制度、挂牌公示、强化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监管范围和执法权限等内容,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突出纪律审查,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要求,坚持对违纪行为“零容忍”,提升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实效,切实做到有案必查。坚持基层信访实行“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大信访举报直查和督办力度,制定《临泽县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纪涉法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临泽县行政机关执法中发现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制度》,发挥执纪执法、涉纪涉法单位各自职能优势,形成纪律监督工作合力。止目前,公检法与县纪委互相交换案件线索26件27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案件40件,结案3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各镇纪委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0件19人,占全县案件查办数的66.7%。

  (四)注重源头预防,廉政教育进一步深化。各镇、各部门单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了《准则》、《条例》、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做到了学习计划、会议记录、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四落实”。各镇切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观看“一片一书”,使“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入脑入心;对推荐提名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严格进行纪律审查,切实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确保换届选举期间风清气正。同时,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廉政党课辅导、廉政知识测试、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等形式,有效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县法院从元月份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增强了干部尊崇党章、尊法守法意识。平川镇组织全镇各党(总)支部书记、支委、党小组长和优秀共产党员160余人参加了“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签名活动,向全镇党员干部及家属发放“廉洁齐家”倡议书2000多份,有力促进了良好家风的实践养成和自觉传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各镇、各部门虽然能认真落实县委部署和县纪委的工作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个别镇和部门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浮于表面,工作约谈流于形式,开展集体约谈多、单位主要领导约谈班子成员少、班子成员约谈下属负责人少,压力传导不到位、不深入;对市纪委下发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手册填写不认真,记录不规范,有的甚至还是空白;述纪述廉述作风拓展延伸不够,大部分镇和部门单位没有开展“三述”工作;履责报告制度落实不力,审计局、司法局、妇联等12个单位未报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是履行监督责任还有差距。个别镇和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对作风建设督促检查重形式、轻效果,不能动真碰硬;个别镇不能积极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纪律审查力度不大,对县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核查思路不清、措施不力,存在超期未办结现象;“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开展不深入,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不大。

  三是工作创新意识不强。个别镇和部分部门单位工作按部就班,不能有效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提炼总结好的方法和经验,创造性开展工作能力不强,工作整体平淡,无特色、无亮点;部分镇和部门单位对纪检监察信息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报送不及时、信息质量不高、缺乏总结提炼、采用率较低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镇、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力争全面完成2016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一是要传导压力,狠抓两个责任落实。紧紧围绕省委“3783”责任体系和王三运书记“866”主体责任落实评价标准,把责任分解、“三述”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报告、约谈提醒、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单位党政“一把手”要把“四个亲自”贯穿始终,带动班子成员有效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坚持“一案双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抓早抓小抓苗头。各镇要对县委村级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好反馈整改、函询、问题线索三个台帐,依纪依规进行处置,确保巡察取得实效。各镇党委要全力支持好镇纪委落实“三转”,配齐配强纪检专干,为镇纪委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要纠建并举,实抓干部作风转变。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穿于工作全过程,经常性提要求定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切实做到势头不减、力度不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继续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婚丧嫁娶等方面的各项制度规定,用制度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坚持从领导干部抓起,加大对违反作风纪律的人和事的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以常抓常严、敢抓敢严、真抓真严的态势推动良好作风的形成。

  三是要筑牢防线,活抓廉政宣传教育。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把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切实做到党纪党规入耳入脑入心践行。要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和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深入挖掘优势资源,不断创新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方式和载体,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要将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和廉政文化示范点相结合,从“正”“反”两面,通过制作宣传版面、建文化墙等措施,扩大宣传廉政正能量,使党员干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政教育。

  四是要挺纪在前,严抓监督执纪问责。要严格按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纪涉法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行政机关执法中发现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制度》要求,对发现和查处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移送,切实构建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全方位立体式的问题线索处置大格局。要高度重视信访问题线索查办,对县纪委转交的信访件,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抽调专人快查快办快结,特别是信访件超期还未办结的相关镇,要抓紧时间,查清事实,尽快办结。要紧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将查处的重心向基层延伸,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力查“蝇”贪治“微”腐,切实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党风廉政建设考评通报3

  按照局党委的部署和安排,8月上旬,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郭俊荣率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对局属各单位20xx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的基本情况与总体评价

  1、基本情况:局属养路段、运管所、路政大队、海事处等4个单位按照局印发的《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要点》精神,对上半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查。考核组按照检查考核程序,认真听取了各单位支部述职述廉报告,查阅了相关资料,找相关人员进行谈话。

  2、总体评价:2014年上半年局属各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各项规定,自觉抓好作风纪律的落实,工作任务完成好,作风转变务实,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二、考核单位主要做法

  1、注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工作部署得力。一是各单位能够按照年初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迅速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及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自觉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本单位的总体工作安排,真正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二是抓好落实。大多数单位能够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坚持做到“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分级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注重督促检查。各单位注重发挥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导向、督查、评价和激励作用,切实改进并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工作,不断增强了党员干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局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承诺一票否决内容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基层党支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

  2、注重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理论学习常态化、多样化。一是精心组织安排。按照局党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各单位能够自觉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列出了相关书目和材料,明确了学习时间和目标任务。二是创新学习载体。各单位除开展集中学习和会议提醒外,还组织开展了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上专题辅导课、廉政谈话、廉政知识测试等,有力地推动了教育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

  3、注重完善规章制度,制度建设更加有力。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各单位针对本单位本部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部位和环节,以查找漏洞、破解难题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制(修)订了一批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二是狠抓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定期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工作,交流思想。对涉及各项业务计划安排、大额资金支出、财务预决算、固定资产购置、评先奖优、干部任用等重大事项,坚持支部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班子成员能自觉服从大局,坚持做到同心、同向、同步,敢于担当,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做到了工作到位不越位、相互尊重不盲从、平时团结不结团,发挥了党支部的整体功能和核心领导作用。

  4、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服务意识显著提升。一是执行“八项规定”不搞形式。大力精简文件、会议、简报等,规范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遏止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有力地减少了行政开支。二是联系群众不走过场。各单位结合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开展,组织带领党员干部、业务骨干深入基层进行服务。

  三、存在的问题及有关要求

  从检查考核情况来看,还存在个别单位廉政建设意识不强、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财务政务公开不够、工作纪律要求不严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特提如下要求:

  1、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岗双责”、“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加强和重视本单位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坚决克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已无关”等错误认识。落实责任制,不能只满足于开会作布置、发文提要求,嘴上强调安排多、行动落实措施少。“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学习、研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抓好责任制落实,切实做到心中有数。

  2、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各单位要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目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切合本单位实际,要有可操作性。目标要具体、要明确,不能过于宏观、过于原则。要把制定责任制目标与本单位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统一起来,真正做到有的放矢。

  3、要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在“三重一大”事项上,要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党务政务财务上,要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在作风纪律建设上,要始终坚持动真碰硬,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各项规定,自觉抓好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廉洁自律,为干部职工做表率。要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职工不断进取、开拓创新,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党风廉政建设考评通报4

  近日,省委办公厅向全省通报了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情况。

  通报指出,20xx年全省各地区部门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通报指出,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专项检查考核、日常检查考核、委员代表和社会评价等方式,对全省91个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20xx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1个党委(党组、党工委)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分别是西宁市、黄南州、海东市;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省妇联、团省委、省总工会;省政府办公厅、省扶贫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审计厅、青海广播电视台、省教育厅、省广电局;青海大学;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53个党委(党组、党工委)被评定为良好等次,分别是海北州、果洛州、玉树州、海南州,海东工业园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省委党校、青海日报社、省委老干部局、省社会科学院;省法院;省残联、省文联、省供销联社、省红十字会、省科协、省工商联;省科技厅、省民宗委、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省信访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医保局、省退役军人厅、省外事办、省公安厅、省林草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国家安全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省民政厅、省人防办;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海开放大学;省三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创安有限公司、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海银行。

  4个党委(党组)被评定为合格等次,分别是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个党委(党工委)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分别是海西州、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

  省纪委监委机关接受考核,不参与等次评定。

  通报明确,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地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适当奖励。对评定为合格等次的部门和单位,将由省委领导对其党委(党组)书记进行约谈;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地区和单位,将由省委主要领导对其党委(党工委)书记、副书记进行约谈。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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