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制度(通用19篇)

更新时间:2022-08-03 来源:行政管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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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委员会的简称是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支部工作制度的文章19篇 ,欢迎品鉴!

【篇一】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加强学院各党支部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成立了党小组的支部,一般情况下以党小组为单位过组织生活,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党支部必须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会对党的组织生活会事先要认真研究,确定内容,每次要有一个主题,在会前通知,使党小组长和党员做好准备;有必要时通知院党总支,邀请有关领导参加。党支部对组织生活的情况必须进行考勤、详细记录会议情况。组织生活会两周一次,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每学期一次。党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必须向党组织请假并得到批准。

  组织生活的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基本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宪法和其他法律知识。

  2、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支部交办任务的情况。

  3、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指定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检查这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以及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5、检查全体党员执行党章的情况和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讨论党支部及党内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树立正气,表彰先进;对犯有错误的党员提出批评,进行教育或处分。

  6、组织党员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管理制度《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如参观革命遗址或革命文物展览馆,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听取先进典型的报告会,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

  二、党员活动制度

  党支部应该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丰富党内生活,扩大党组织的影响。

  1、党支部每学期必须至少组织一次有意义的党员活动。党员活动可以采取参观革命遗址或革命文物展览馆,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听取先进典型的报告会,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形式。

  2、党支部在开展党员活动之前,应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并事先征求党总支的意见。

  3、党支部在活动结束之后应及时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学院党委和存入党支部档案。

  4、党员和入党积极份子应当积极参加党员活动,党支部应当将党员和入党积极份子参加活动情况予以详实记录。

  三、党支部会议制度

  1、党支部必须坚持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会议制度

  2、党员必须参加党支部会议,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本人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得到批准。

  3、党支部必须详细记载会议情况,包括主持人、参加人、缺席人、缺席原因、会议地点、时间会议内容。

  4、党支部在会议结束后,党支部书记须就会议情况作小结或评价;对会议存在的问题或支部会议中反映的问题应如实记录,并记录对问题的处理意见。

  5、会议情况每月进行检查,检查的方式为抽查会议记录和现场检查的方式;每学期结束时对各党支部的会议记录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检查不合格者对党支部书记给予批评教育,两次不合格者将撤销党支部书记的职务。

  四、党员联系班级制度

  党支部安排经验丰富的优秀党员联系班级,一般一个党员联系一个班级。联系班级党员负责指导该班的班风、学风建设,指导团支部工作,负责党课的学习、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1、联系班级党员要认真学习党务工作知识,熟悉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2、联系班级党员必须参加联系班级的班级活动,每学期至少4次。

  3、定期给联系班级讲党课,内容由支部统一安排,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如何向党组织靠拢。

  4、向支部汇报该班整体情况,并向党组织推荐思想觉悟比较高的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先进分子作为建党对象。

  5、负责该班建党资料的整理。

  6、支部对联系班级党员进行考核。

  五、支部文档管理制度

  党支部须妥善保管以下文档资料:

  1、做好党员库的维护和管理,及时添加和更新党员基本数据。

  2、有关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名册(一式两份,送党总支一份)和资料。

  3、党支部会议记录。

  4、党支部工作计划、报告、总结(一式两份,送党总支一份)等。

  5、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各种文件、材料。

  6、党费交纳簿。

  7、本支部建党材料。

【篇二】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一切党的组织,都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并在组织生活中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党的教育和监督,增强党的观念和党性锻炼,不断克服非无产阶级思想,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地接受党支部的教育和监督,密切同群众的联系,了解群众的情绪和要求,不断改进领导作风。对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党支部或党小组应及时将活动的时间、内容通知他们。本人则应严格要求自己,按时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事先请假。

  1.党内生活的基本准则

  党内生活基本准则,党章中有明确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在思想政治上,全党同志都必须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在组织上,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纪律,坚持党的集体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3)在作风上,必须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言行一致,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不利用职权谋私利,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4)在业务上,必须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文化科学技术知识。

  (5)在党内斗争上,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

  2.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大会通过选举(推荐)事项时,本支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等事项时,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应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讨论决定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或有关事项。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支部委员全体会议主要内容: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讨论制订完成生产和工作重大问题的方针办法;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应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讨论选举事宜、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讨论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

  (4)党课

  党课教育每季度至少一次,应围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主要内容对党员进行教育。主要采用集中授课或电化教育等形式,授课过程中要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

  (5)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的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2.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经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等五个环节,以进一步提高党员争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基本方法和步骤:

  (1)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

  (2)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总结;

  (3)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党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并监督其改正;

  (5)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紧密结合工作和每个党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以下问题:能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决议;能否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各项纪律,为政清廉;能否在工作、学习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民主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召开。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还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主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达到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1)做好会前准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会议的主题,应把会议主题事先通知每个党员,使党员做好充分准备。

  (2)党员领导干部在支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积极发言。

  (3)党员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属于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提请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4)指定专人做好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记录。

  (5)党员民主生活会后,及时将生活会的情况报上级党组织。

  (四)党员学习制度

  1.党支部要根据上级的精神,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时要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

  2.党员要根据所在党支部学习计划,认真地参加学习,要结合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3.党支部学习要有重点,在学习方法上要灵活、生动、多样,要经常结合工作开展心得交流,要充分发挥电化教育作用。

  4.党支部对每次学习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要做到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故要提前请假。

【篇三】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基层党支部必须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要充分发挥支部每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团结和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本部门、本科室所担负的任务。要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设好“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科室”和认真做好“一帮一”党员示范行动实践活动,健全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制度,充分展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解决和处理好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二、基层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党员每年要向组织汇报学习情况,基层党支部要坚持每月一次“三会一课”制度;每年检查通报一次,并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对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各支部应结合本身实际,对每一位党员的理论修养和水平定期进行测评,对党员的本职工作情况和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三、加强党员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性修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切实使每一个党员严格履行党员义务和保障每一个党的权利不受侵犯。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健全与党员群众交心谈心制度,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四、建立征求群众意见制度、服务群众制度、群众满意测评制度,密切党和群众之间的关系,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党员和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发展党员制度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党的基层组织要善于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进行帮助教育和培养,认真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党员质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

  五、各基层党支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坚决同一切腐败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每个党员对党组织做出的廉政承诺方式。建立党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函询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党的先进性。

  六、建立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度。基层党支部要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建立内部“三测评”制度,提高执政能力和工作执行水平。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支部一班人的团结,做到分工协作。要熟悉支部工作情况,正确把握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严格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对好人好事、受奖和违纪情况要作好登记。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有详细记录,支部工作要做到半年小结,年终总结。支部书记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工作情况。

  本制度从下达之日起实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充实。

【篇四】党支部工作制度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向前发展。

  2.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和支持他们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在企业转型发展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6.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注重把业务技术骨干培养成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业务技术骨干。

  7.处理好党支部日常工作,按期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8.协助上级党组织履行好其他职责。

【篇五】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钻研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催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环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明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定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钻研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明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呈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定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催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催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环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明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钻研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钻研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钻研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赋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篇六】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基层党支部必须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要充分发挥支部每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团结和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本部门、本科室所担负的任务。要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设好“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科室”和认真做好“一帮一”党员示范行动实践活动,健全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制度,充分展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解决和处理好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二、基层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党员每年要向组织汇报学习情况,基层党支部要坚持每月一次“三会一课”制度;每年检查通报一次,并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对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各支部应结合本身实际,对每一位党员的理论修养和水平定期进行测评,对党员的本职工作情况和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三、加强党员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性修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切实使每一个党员严格履行党员义务和保障每一个党的权利不受侵犯。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健全与党员群众交心谈心制度,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四、建立征求群众意见制度、服务群众制度、群众满意测评制度,密切党和群众之间的关系,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党员和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发展党员制度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党的基层组织要善于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进行帮助教育和培养,认真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党员质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

  五、各基层党支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坚决同一切腐败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每个党员对党组织做出的廉政承诺方式。建立党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函询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党的先进性。

  六、建立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度。基层党支部要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建立内部“三测评”制度,提高执政能力和工作执行水平。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支部一班人的团结,做到分工协作。要熟悉支部工作情况,正确把握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严格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对好人好事、受奖和违纪情况要作好登记。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有详细记录,支部工作要做到半年小结,年终总结。支部书记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工作情况。

【篇七】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保证党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三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经上级党委批准在村级建立村党总支支部,下设党小组。

  第四条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有5——7人组成,设书记一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第五条村党支部对村内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组织开展活动,讨论决定村内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第七条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 领导和推进农村民主选举,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第九条搞好支部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十条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十一条支委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定于每月1——5日召开。

  第十二条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必须有过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能召开,会议决定问题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做好会议记录存档。

  第五章党员教育及自身建设

  第十三条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

  第十四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每月开展一次党性教育活动,学习党的文件,开展民主生活会。

  第十五条根据需要以及党员的思想状况,进行党性观念和法制教育。

  村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第一条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

  第二条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第三条组织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要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第四条 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及民主管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第五条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六条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治、民调治保、计划生育工作。

  村支部村委会两委班子学习制度

  第一条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在学习中不断提高村支部村委会一班人的政治素质。

  第二条坚持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开拓致富门路,掌握致富技能,强化科技兴农意识,带领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

  第三条深入学习党章、执行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学习宣传《村委会组织法》和《甘肃省(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强化村干部的思想作风和村民的民主自治意识和参政议政的能力,加强基层自治组织的民主政治建设。

  第四条村干部建设每月一次的学习制度,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各类学习班、培训班的学习。平时学习要有学习笔记、年终要有个人学习体会。学习笔记一年不少于2万字,学习体会一年不少于4篇。

  第五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做到勤读多思,学以致用,解决具体问题。

  党支部成员工作制度

  第一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二条认真学习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条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作风,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第四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履行职责,勤奋工作,带领党员,群众干事创业。

  第五条以身作则,各项工作起模范带头作用,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条认真组织执行组织决议,齐心协力,为新农村建设做贡献。

【篇八】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3、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4、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6、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7、做好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2、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5、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7、做好会议记录。

  、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6、做好会议记录。

  四、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篇九】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加强机关党委对党支部工作的分类指导,密切机关党委委员与党支部之间的工作联系,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机关党委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是新形势下践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进一步改进机关党委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机关党委领导班子与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群众联系,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措施。

  二、工作职责

  1、党委委员要及时、认真贯彻机关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围绕校党委年度工作目标,指导各联系支部开展工作,努力探索研究抓党建促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

  2、党委委员要到联系党支部了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情况;应经常与联系党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听取他们对机关党建工作及部门建设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3、党委委员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学习、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4、党委委员要和联系党支部领导班子谈心,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点评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

  5、党委委员要到联系党支部督查支部工作,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党委会报告联系党支部各项工作开展及深入联系点指导、调研、督查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三、分工安排

  刘明(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机关党委书记):主持机关党委全面工作,联系纪委办党支部、组织部党支部、人事处党支部。

  张为清(组织部副部长、机关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联系研究生院党支部、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工程研究院教工党支部、工程研究院研究生党支部。

  窦贤琨(学校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组织委员):联系办公室党支部、外事办党支部、发展规划处党支部。

  黄勇(宣传部部长、机关党委宣传委员):联系宣传部党支部、教师能力中心党支部、现教中心党支部。

  孙晓斌(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机关党委纪检委员):联系资产处党支部、财务处党支部、校友处党支部、科研处党支部。

  王先柱(团委书记、机关党委青年委员):联系学工部党支部、团委党支部、教务处党支部。

  吴文兵(保卫处处长、机关党委统战委员):联系工会党支部、保卫处党支部、基建办党支部。

【篇十】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含乡镇企业干部、职工、村干部、民办教师等)的,按工资比例交纳。

  月工资400元以下,交纳0.5%;月工资400元至600元的交纳1%;月工资600元至800元的交纳1.5%;月工资800元至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2%;月工资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3%。无固定工资收入(含农民、学生中党员)的,每月交纳党费0.20元以上(机关职级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事业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奖金)。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

  (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共产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

  (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一)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员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必须向支部请假,支部委员外出还须报党委同意。

  (三)党员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四)党员外出没有转出组织关系的,应按期回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篇十一】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目标管理考核目的及原则

  1、为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新办法,全面地、准确地、科学地评价各党支部的工作成效,加强对党支部的量化管理,逐步使党支部工作走向规范化,不断增强党支部的活力,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完成我院的中心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2、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本着,客观、可比,便于操作,的原则。

  3、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要把工作部署、工作指导、工作检查有机地统一起来,并将**评议党支部的内容融于其中,也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依据。主要采取组织考核与党支部自评相结合,党内与党外互评相结合,全面考核与专题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掌握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各方式评价,最后得出考核结论,切实保证考核的实际效果。

  二、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1、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

  支委会组织健全,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尽职尽责完成任务。

  认真搞好支委会思想作风建设,按时并有成效地开好支委生活会,坚持**集中制,成员团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有计划地组织支委学习党委布置的各项学习内容,定期研究支部工作,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及进行工作总结。

  按要求以不同形式向党委报告工作。

  班子成员廉洁自律。

  2、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认真组织党员参加院党委安排的党课、党纪教育活动,出勤率达80%(以上(出差除外)。

  党支部注意树立和宣传党员典型,用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多数党员在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支部坚持每两个月至少一次组织活动,组织活动主题明确,有考勤,有记录,形式多样,效果较好。

  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生活会,交流思想,检查执行党的决议情况和保证中心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团结。

  党支部坚持对外出党员提出要求,保证联系,跟踪管理;对流动党员及时办理党员流动证;党员退休要按时到组织部办理移交。

  党支部认真监督党员、党员干部执行中纪委、市科教纪工委、院纪委的有关规定,对违纪党员敢于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党纪处理,严肃党的纪律。

  3、发展党员工作

  认真贯彻“十六字方针”,积极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

  重视非党积极分子队伍建没,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写

  实、发展等工作。

  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4、思想政治工作

  认真组织单位职—-工学习党委规定的学习内容,参学率达70%以上(出差除外),形式多样,方法灵活,效果较好。

  结合形势任务,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板报内容丰富,喜闻乐见,注意宣传好人好事,单位内有较强的正气。

  经常分析研究职工的思想动态和要求,解决好职工的思想认识和实际问题。

  不断总结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

  5、党政配合

  党支部认真参与本单位重要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保证决策正确可行。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支部委员会,听取行政领导通报工作情况,支持行政领导做好本单位各项工作。

  党政领导工作上相互支持,主动沟通情况,步调一致,团结协调。

  6、其它工作

  配合党委做好**党派成员和其它统战成员的工作。

  领导并支持工会支会、共青团支部积极负责地开展工作

  做好本单位安全、保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生育工作。

  做好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有关工作。

  三、目标管理考桉的步骤与方法

  1、自评。每年六月份各支部对半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检,填写好《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自评表》,每年十二月要对支部本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两次自评表均报党委办公室备案。

  2、**测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全年工作,邀请党外群众(含非党行政领导)代表参加。参加会议人员结合平时对支部工作了解的情况,填写《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表》,表中所列各项考核标准以优秀、较好、一般、差填写。

  3、组织考核。党委考核组年终通过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查阅支部会议记录、抽查个人学习笔记、座谈等形式对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并结合平时对支部工作的了解掌握情况,填写《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表》,表中所列各项考核标准以优秀、较好、一般、差填写。

  4、日常抽检。主要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利用各种工作机会,了解支部有关工作情况。

  5、专题抽检。主要利用一定时间,采取固定方式,对专项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汇总。考核组汇总《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表》,计算各支部考核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较好;70—79分为一般;69分以下为差。经党委考核组讨论确定后,报党委办公室备案。考核结果每年底向全院总支、支部通报。考评结果将作为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

  组评选的重要依据,由党委办公室直接报党委批准,不再另行评选。

【篇十二】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根据校党委要求,结合机关各党支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党小组会,每年安排上一次党课。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自觉坚持党日活动制度,确定每月第一周周三下午为支部活动日。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集体领导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三、党内表决制度

  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年按上级党委规定时间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主题、内容、时间,向上级党委报告,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支委之间相互沟通谈心;广泛征求各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要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会议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与会的支委畅所欲言。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于解决。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记录和会议情况报送上级党委。

  五、交纳党费和请假制度

  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自觉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外出半个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参加党支部活动,必须向党支部请假。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党支部应当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六、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

  党支部建立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各党支部委员要按分工联系各党小组。联系人要根据党员的具体实际,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党员排忧解难;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要进行督促和检查。

  七、换届选举制度

  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要切实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三年。

【篇十三】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工作情况为了企业的发展和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我确立了以抓党员队伍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结合公司实际创新与改革,开展灵活多样的党组织活动,以此来推进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第一,抓党建,提高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我从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入手,制定和完善了<党员信息反馈制度>、<党员一带一制度>、<定期研究评议行政工作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等12项制度,并注重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和完善,使之更加具体化、规范化,使党员做到有章可循,有效地促进了公司党建工作的开展。

  第二,抓党员,注重素质的提高。提高党员素质,促进党员参与企业发展的能力是做好党的工作的基础,也是提高党员思想*水平的有效途径,我们充分发挥两个阵地作用,通过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学习,先后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党员们进一步统一了思想,理清发展思路,一致认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进一步把公司的经济发展上去是第一要务,提高了党员的*理论素质和参与企业发展的信心、热情和能力。

  第三,抓稳定,开展一带一工作。针对公司经济困难、职工队伍不安定、公司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的实际情况,为了充分发挥党支部成员和党员的作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作风贴近党员标准和思想先进、作风扎实、能吃苦、能打硬仗的职工队伍,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号召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开展了一名党支部成员带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和一名党员带一名普通职工的“一带一”工作,要求责任人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方方面面入手,经常同责任对象沟通交流,用先进的思想教育对方,用关心和帮助感染对方,帮助对方解决工作和日常生活的难题,帮助对方树立正确的工作和生活观念,树立企业主人翁意识,主动为企业分难解忧。以此来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使职工学有榜样,赶有方向,改变了过去等、靠、要、懒、散、慢的不良工作作风,使职工思想上有了很大的转变,激发了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形成了工作热情高涨、干劲十足、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局面。

  第四,抓载体,深入开展“双岗”活动。在深入拓展“双岗”活动中,我们按照创建优秀示范小区的要求,制定了活动工作方案,党员岗上、岗上工作目标及考核标准,从激励、约束机制上强化促进了这项工作。成立了党员服务小组,开展了以“送政策、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为主要内容的“五送”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提高了全体党员的服务意识、服务本领。在岗下责任区清理垃圾10余车,清挖排水沟570栽延长米,栽植绿化树木120余棵,设温馨提示牌5个,安放新垃圾箱4个,发放防火宣传单300余份,为群众办好事10余件次。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五、抓教育,巩固扩大先进*教育成果。在先进*教育活动中,我们注重将先进*教育活动的成果转化到日常党建工作中,尤其是我县上半年基层组织建设观摩汇报会后,我们按照会议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查,完善提高。结合县委下发的“六大机制”建设和<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按照“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类、党内***与组织生活类、联系服务群众类”等七类标准,对内业建设进行了重新整理、归类,建立健全了各项基础内业材料。同时,为抓好先进*教育活动成果的巩固和提高,支部从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入手,把“学*、学业务、学作风”贯穿工作的始终,并抓好主题实践活动的延伸,进一步丰富了主题实践活动的内容,将主题实践活动与企业生产、企业管理、岗下服务等相结合,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第六,抓经济,以党建促进经济建设,达到双赢目的。在做好党务工作的同时,能积极配合行政领导抓好单位的经济建设,在产业结构调整上,为单位经济的多元化发展想办法、出对策、拿思路,并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主题实践活动,为促进单位经济效益贡献。通过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节约资金1万多元,在种植亚麻、园林绿化上,获得了理想的经济效益,拓宽了企业增收的渠道。

  第七,抓环境,创建良好的生存空间。能够带领党员、职工积极参与岗上、岗下环境治理工作,清理圃前垃圾、平整沟壑,进行绿化美化,栽植草坪200m2、樟子松300株,极大地改善了圃前环境。并且,在岗下责任区补植了山丁子、面果树70余株,使责任区的环境得到了美化。同时,我们积极参加城镇绿化建设,承担了北极乡、西山公园、中心街等绿化任务,栽植草坪1000余平方米,花卉2万多株,栽植樟子松、红松、云杉等绿化树种7万多株,为城镇绿化美化做出了贡献。

  二、存在的不足:

  在学习方面布置的多,检查的少。工作上有时有急躁情绪。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造*的开展工作,并以此促进单位的各项工作。

【篇十四】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2、根据我局工作实际,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二、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制度

  1、开好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党内支部的表决制度

  1、主要形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表决和无记名表决等。

  2、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表决时,每个表决者不论赞成或是反对,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四、党支部大会制度

  1、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娶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审议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意见;选举支部委员会或补选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会议准备

  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3、大会决议

  党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定。

  4、会议的组织

  党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或指派支部委员主持。

  5、会议记录

  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等,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定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6、党员应按时参加党支部会议,认真听取和记录会议有关内容,积极参与讨论。

  五、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1、会议次数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问题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

  2、会议主要内容

  党支部委员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党支部成员参加民主生活会情况。

  3、党支部委员会与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

  党支部委员会在党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委员会对党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定不能修改或推翻。党支部委员会可根据会议内容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党支部大会,更不允许把党支部委员会置于党支部党员大会之上。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党支部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党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到会人数

  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党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对重大问题的研定,到会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5、会议记录

  为保证党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正确贯彻,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应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党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六、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季召开一至两次,如党支部有特殊任务,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党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对象。

  6、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开党小组会要讲求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的内容要集中,每次党小组会都要力求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七、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或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外,专门召开的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它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

  (一)会议的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以下问题:

  1、能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支部的各项工作。

  3、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党支委一班人的团结。

  4、能否树立为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

  5、能否联系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等等。

  (二)会议次数及方法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既要弄清思想,又要指出不足,既要开展批评,又要团结同志。

  (三)会前准备

  1、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会议的中心议题,使会议内容集中。

  2、党支部书记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事先通知每个党支部委员,让大家做好准备。

  3、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4、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记录报送机关党委。

【篇十五】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篇十六】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篇十七】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篇十八】党支部工作制度

  2021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之年。做好中医院的党建工作,我们必须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在县委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突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开创中医院的新局面。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院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及时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重要会议精神。

  2.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定期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上交学习心得体会,党支部书记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扎实开展和提高党性修养主题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遵守党章,持续增强自身政治警惕性、敏感性和洞察力,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3.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的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事项,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全院要严格遵守“三重一大”规定,重大事项提交院党支部研究决定。

  4.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1-2次专题研讨,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努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和精神状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做好学习成果的转化和运用。紧密联系中医特色服务实践,努力使学习成果体现在有效履职上,以保障人民健康的业绩检验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效,从而促进党的建设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思想。

  5.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员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每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少于2次。

  6.院党支部学习常态化。坚持和完善院党支部和党小组学习制度,充实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法,加强检查交流,提升学习成效,更好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中医院的改革与发展,支部成员自学不少于40学时,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4次。党小组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个人自学不少于24学时。

  7.开展党建工作研究。对照新时代党建工作新要求、新举措,院党支部研究梳理新时代下党建重点工作,层层分解任务,统筹规划并定期召开党建工作研讨会,广泛听取意见,分析研判面临的困难。各党小组要在每月初报送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实现重点工作长效跟踪管理。

  三、抓组织建设,强党建基础。

  8.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构建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共同发力,系统推进的三级联动工作格局,带动全院党员共同开展好党建工作。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担当,主动谋划全院工作和分管工作,严格党的建设各项制度规定,抓好内部行政管理。

  9.加强党员队伍管理。一是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开展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活动。将党建工作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和落实,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开展竞赛活动,积极开展党内的评、选、树工作,真正让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三是严格发展党员,严把党员“素质关”、“程序关”、“监督关”,加强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做好2019年度3名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四是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党支部按党员民主评议制度相关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使广大党员同志在活动中深刻剖析自我,明确自身优缺点,对照规章制度,制定整改措施,为党务工作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9.开展文化活动。一是组织登山、徒步、跳绳、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二是开展义诊和党员精准帮扶。开展党员同贫困户结对,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定期组织科室带头人、党员深入全县基层开展义诊等送医送药活动。

  四、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

  10.加强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念,遵守党纪国法,继承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切实推进作风建设。

  11.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大力倡导行业“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认真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抓好作风整改工作,不断解决突出问题,自觉克服形式主义等不良作风。

  五、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推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12.实行党务公开制度,公开党建活动内容,活动经费,重大事项集体审议。

  1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工作,不断解决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坚决制止损害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

  六、统筹兼顾,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继续做好统战工作,注意党外干部的培养,及时提出党外领导干部、党外后备干部推荐建议意见;认真开展党外知识分子联谊活动;继续做好院务公开工作,不断扩大院务公开的内容和项目,加大群众的监督力度;继续坚决执行基本国策,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在广大妇女同志中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做好工会和工青团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医院改革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党建八个方面

  1,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2,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3,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

  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

  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

  6,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7,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8,严明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篇十九】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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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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