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御龙中学】湾龙中学“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方案

更新时间:2020-06-22 来源:评选活动方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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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湾龙中学“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了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用先进人物的事迹感动学生,从身边的榜样获得感动,从而培养学生形成优秀的品质。

  二、活动内容

  寻找2016年感动龙实中的人物,传递他带给我们的至深感动、弘扬学校精神,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无论他(她)的身份、背景、经历有多么的不同,只要在近一年里他(她)的点滴事迹感动了同学、感动了校园;他(她)的故事解读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他(她)的言行折射出非凡的人格魅力;他(她)的力量推动着校园的进步发展,带给我们感人至深的心灵冲击,他(她)就有可能成为2016年感动龙实中年度人物!

  三、活动领导小组

  成立龙实中“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活动的统一策划、指导协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各班主任

  四、评选标准

  感动校园人物的定义是:事件发生在近一年来,或者人物在近一年引起全校师生的广泛关注。所推荐的人物必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

  ◆在推进学校发展的过程中,做出过突出贡献

  ◆在教书育人、管理服务、学习成长中具有突出表现

  ◆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体现出不平凡的人格

  ◆关爱师生,无私奉献,用心去成就别人

  ◆诚信做人,在坚守诚信上不为一切诱惑所动

  ◆见义勇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不惜牺牲个人利益

  ◆个人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

  评选推荐的人物和事迹总的要求:

  1、先进性。事迹可信、可学、可敬。

  2、典型性。“感动”主题表现突出,被师生深深感动。

  3、时代性。充分反映科学发展和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时代特点,与我校构建和谐校园的历史进程相吻合。

  4、感染力。事迹突出,细节感人,能引起广大师生员工的情感共鸣。

  五、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活动按照广泛宣传——班级推荐(自我推荐)——事迹公示——重点推荐(群众投票)——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逐步推进。

  1、广泛宣传阶段(11月28日-12月2日)

  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对活动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动员,领悟活动精神。

  2、班级推荐(自我推荐)阶段(12月3日-12月23日)

  (1)班级推荐,班主任把关,推荐班级中至少一位同学或老师,将其典型事迹(500字左右)和1张生活或学习照片以电子稿形式于2016年12月23日前发到政教处邮箱(邮箱:z@QQ.com);(2)自己报名和他人推荐的写清班级、学生姓名、简单事迹500字和1张生活或学习照片,请在2016年12月23日前以电子稿形式发到政教处邮箱(邮箱:z@QQ.com)。

  3、事迹公示阶段(12月24日-12月26日)

  在收集初选的人物事迹后,将人物及其主要事迹进行公示,让全体师生了解。从而实现不因了解的片面性而埋没一个真正的感动人物。

  4、重点推荐(群众投票)阶段(2016年12月27日)

  通过事迹公示,全体师生重新认识了我们身边的人,由全体师生进行第二轮投票推荐。选票由政教处统一制定,一人一票,选票直接投到实验楼一楼大厅的信箱,根据获得的票数确定我们的重点推荐人物。

  5、领导小组审定阶段(2017年1月5日)

  领导小组对“感动校园十大人物”重点推荐人进行审定,整理资料,向全体师生宣传报道。

  六、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活动是我校师生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统一领导,群策群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湾龙区实验中学政教处

  2016年龙实中“感动校园十大人物”推荐表

  推荐班级

  班

  推荐人物

  典型事迹:

  说明:

  (1)班主任要发动同学,深入了解,把好关,确保典型性;

  (2)事迹(500字左右),统一用电子稿(字体小四),2016年12月23日前发到政教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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