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高中城】城沙高中“十佳学生”评选活动方案

更新时间:2020-07-04 来源:评选活动方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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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沙高中“十佳学生”评选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德育大纲》,重视对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教育,树立学生积极向上、刻苦学习的精神风貌,争做文明学生,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宣传在学习过程中成绩突出和为学校作重大贡献的学生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建功成才,为我校进一步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决定在全校开展城沙高级中学十佳学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资格

  1、全体在校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高尚,环保意识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成绩优秀,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各项活动和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学校不断提高声誉的优秀学生。

  二、评选机构

  1、主办部门:学校政教处、教务处、团委、学生会。

  2、组织委员会:由学校行政人员组成,并全面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整个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3、评审委员会:各年级段段长和学校行政组成评选审定委员会,负责对候选人的评选审定工作。

  三、评选的办法与步骤

  十佳学生评选活动共分为推荐人选阶段、确定候选人阶段、公示及宣传学习阶段、公众投票及验票统计阶段、评委总评决定及揭晓颁奖阶段五个阶段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推荐候选人阶段

  各年级段根据通知要求推荐最优秀的同学参选(高一段10名、高二段12名、高三段10名),并按照要求准备和调查核实事迹材料,按时上报到组委会办公室(政教处)。

  2、确定候选人阶段

  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推报人选的事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年级和性别的分布等因素,确定校园十佳学生候选人。

  3、候选人公示及宣传学习阶段

  通过学校宣传栏及校园广播将候选人名单及事迹向全校公布,广泛宣传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在一周内,听取和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如有异议,评选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4、公众投票及验票统计阶段

  投票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期中微信投票占30%,现场投票占70%。

  (1)网络投票:登录指定的微信平台进行投票,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现场投票:全校师生通过收听或阅读候选人事迹后公开投票,届时组委会将印发统一选票,各班级要积极组织发动同学投票评选。

  5、评委总评决定及揭晓颁奖阶段

  组委会召集评审委员会成员会议,根据公众投票的情况,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评议,选出城沙高级中学十佳学生,并在全校大会上进行颁奖。

  四、实施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及时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物色推荐工作。

  2、各班级在确定候选人时,在符合推报条件的基础上,着重考虑品学兼优和有突出贡献的人选。

  3、候选人须严格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一份,并附候选人500字左右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到邮箱zz。

  4、各段要通过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十佳学生的先进事迹,激励全校学生勤奋学习,争当先进,共同把我校的教学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五、评选时间

  1、各班于第十六周(本周)进行自评,12月20日前将“十佳学生”候选人名单(附上主要事迹和推荐表)报政教处。

  2、第二十周公布“十佳学生”候选人事迹。

  3、第二十二周进行“十佳学生”评比和公示。

  4、第二十三周评选活动结束,公布评选结果。

  5、下学期开学召开“十佳学生”颁奖大会。

  六、表彰奖励

  对当选为“十佳学生”者,予以公示、宣传、树立榜样,隆重表彰,并作为“评先推优”的优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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