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3篇

更新时间:2022-01-21 来源:工作方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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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是屈光不正的一种。当眼在调节放松状态下,平行光线进入眼内,其聚焦在视网膜之前,这导致视网膜上不能形成清晰像,称为近视眼(myopia)。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1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按市教育局文件要求,为全面实现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及身心健康发展,有效降低近视率,阻止不良视力在儿童青少年中的发展趋势,提高广大儿童青少年科学用眼意识,形成良好的自我保健习惯,增强青少年眼睛保护能力,我园特制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爱眼日”活动,普及科学用眼知识,降低青少年近视率,提高青少年健康水平,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倡导预防近视从今天开始,从一点一滴做起,真正体会到明亮眼睛带来的幸福和快乐。

  二、活动目的:

  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创设各种教育活动,介绍近视的危害,近视的预防,教育广大青少年在学习、生活中正确用眼、爱眼、护眼,掌握眼保健的基本知识和方法,达到保护视力,减少眼疾,普及康复知识,增强青少年真假性近视的科学防治方法,提高爱眼护眼意识。促进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以提高全民素质的目的。

      三、具体措施:

  (一)学校近视防控工作重中之重。

  做好防近宣传教育工作,每学期初为防近宣传月,将其列入幼儿园工作计划;保证每天1次眼保健操。

  (二)做好宣传、管理工作

  1、利用广播,进行有关保护视力以及预防近视的保健知识讲座,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从而使儿童懂得护眼常识,用眼卫生,自觉预防近视,提高视力水平。

  2、建立健全眼保健操制度。将每天两次眼保健操时间纳入课表,组织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以达到其预期的效果。

  3、让学生坚持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保证体育课的质量,切实保证每位儿童都能得到真正的体育锻炼。

  (三)做好普查工作

  9月份幼儿园对儿童进行视力普查工作,要求详细记录、及时统计,并将普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学校及家长,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测率、新发病率等各类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有视力下降趋势和轻度近视的学生进行分档分析与管理,通过爱眼活动,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防近"措施。建立教师全员参与,幼儿园、家长联动的机制,形成共同做好学生"防近"工作的合力。

  (四)将儿童"防近视"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严格规范"防近"工作。

  1.将儿童视力保护工作纳入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和班级管理内容,落实各有关人员的职责,以此形成幼儿园领导、教师、儿童人人重视,齐抓共管的"防近视"工作机制。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防近视”工作作为提高我国人口素质,推动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与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防近”工作的顺利开展。

  2.制定科学合理的儿童在园作息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课程计划,安排每周的课程和作息时间。

  3.教师应将培养儿童良好用眼卫生习惯,并把“防近”工作贯穿于整个课堂教学中,随时纠正儿童不良姿势,帮助儿童建立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和行为。

  4、可以通过家长会公众号宣传单等形式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知识和方法,指导和建议家长为儿童提供有利保护视力的学习环境,控制学生近距离用眼时间,例如看书、写字、看电视、用计算机等,及时纠正不良的用眼卫生习惯。

  幼儿园要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介绍眼疾的危害,近视的防治,眼外伤的预防,教育广大儿童青少年在学习、生活中正确用眼、爱眼、护眼,掌握眼保健的基本知识和方法,达到保护视力,减少眼疾的效果。

  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2篇

  为全面抓好新时代儿童青少年用眼健康,有效降低近视发病率,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具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健康第一”理念,以校为本,多方联动,系统整合,构建较为完善的县域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维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助力我县“三区三园”建设。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近视防控宣传

  建立近视防控科普和宣传体系,利用好已编制的视觉健康和近视防控动漫、微视频以及其他宣传资料等,通过网络、自媒体、电视、报纸等多种宣传形式和载体,引导公众正确认识、有效接收近视防控诊治的科学知识和信息,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近视防控的良好氛围。以学校、社区为重点,依托宣传栏(窗)、家校通、微信公众号、家长学校、家长会等载体,加强学生家长、学龄儿童青少年的视觉健康和近视防控知识、技术普及,引导家长和社会关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帮助儿童青少年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

  (二)开展近视普查工作

  县教育局、县卫健局牵头制定普查工作方案,指导学校科学开展近视普查,并建立全县儿童青少年视功能和近视数据信息库,力争2019年底前完成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工作。县教育局要做好智能视力检测设备的配置工作,确保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全覆盖,制定学生近视监测制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每学年开展视力健康检查2次以上,落实检测人员,确保每千名学生配备2名检测人员。县卫健局要负责好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学校教师正确使用智能视力检测设备。

  (三)推进健康育人工程

  高度重视学校在近视防控中的基础作用,积极改善教学环境,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内外负担加重,用眼过度、用眼不卫生、缺乏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等问题。重视教学环境建设,推进校园环境的美化、绿化、洁化,注重绿色校园建设,加快推进健康促进学校的创建工作,力争到2020年健康促进铜牌学校建成率80%以上。切实做好减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切实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并落实控制作业总量职责,定期抽查、征求家长意见。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培养学生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

  (四)实施家庭护眼行动

  充分发挥家庭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的关键作用,改变“重治轻防”观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了解科学用眼知识,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科学用眼习惯,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引导孩子到户外阳光下度过更多时间,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

  (五)加快推进示范建设

  紧盯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县创建目标,加快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建设。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监管,加强音像制品市场、网吧等清理整顿。加强视力矫正市场整治,规范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规范眼视光医疗器械使用行为,严禁医疗机构虚假、夸大宣传,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强化市场准入,规范日常培训管理,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逐一整改到位,确保规范运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旅体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团县委、县妇联、开化传媒集团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化县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领导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乡镇:成立乡镇(办事处)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抓好区域内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实现防控工作目标。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校科学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联合县卫健局,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年2次以上的视力监测制度。指导中小学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指导学校严格按照国家采光和照明标准要求,规范教育教学场所。严格规范教材、教辅、试卷、作业本、报刊及其他印刷品、出版物的征订工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县卫健局:加强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监测、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眼视力健康宣教,因地制宜开展指导服务。加强全县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建立监测信息化平台。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要求,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建立0-6岁儿童视力档案,确保覆盖率达90%以上。会同县教育局组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专家指导委员会,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等环境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县财政局: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协调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县文广旅体局: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比赛,积极引导支持相关体育社团组织(协会)、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加强网吧管理,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加快探索限制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时间的措施。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完善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配备与职称评审工作。切实提高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的保障力度。县市场监管局: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及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配合县教育局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确保校外培训机构规范运营。团县委: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开展近视防控“网格化”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儿童青少年的近视防控意识。县妇联:围绕近视防控组织开展家庭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妇联在家庭健康教育中的独特作用。开化传媒集团: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刊播公益广告、宣传片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三)强化考核评估

  建立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教育督导。从2019年起,县政府每年对全县综合防控青少年近视工作开展考核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对年度防控措施得力、工作优秀的学校和责任单位予以表彰,对防控措施不力、未实现年度防控工作目标的学校和责任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县教育局要将学校近视防控工作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学校发展性评价,切实落实自上而下的压力传递和工作任务。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控制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同时,各乡镇要主动督促属地学校做好近视眼防控工作,各部门要强化联动协调,主动加强与县教育局、县卫健局的协同配合,积极落实责任清单。对年度任务目标完成优秀的部门予以表彰,对未实现年度工作目标的部门进行通报、约谈,依规追究责任。

  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印发的《连云港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被确定为全国84个“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区”(教体艺厅函〔2019〕13号)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落实“健康海州”规划纲要,树立“健康第一”理念,以提高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水平为中心,以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为基础,以提升近视防治服务能力为支撑,以全面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为保障,通过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学生等各方面共同努力,共同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努力提高我区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水平,使儿童青少年近视眼发生率明显下降。

  二、目标任务

  到2023年,实现我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平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到2030年,实现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新发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控制在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控制在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控制在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95%,优秀率达25%以上。

  三、建立健全防控责任体系

  1.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体育与旅游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网络新闻管理中心等六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逐级签订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并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2.明确相关部门责任

  区教育局:成立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合格学校(园)”创建为抓手,推动教育行政部门改善学校教学设施和条件,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文化体育与旅游局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研究制订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干预计划,加强近视防控科普宣教,做好家校协同防控近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规范近视诊疗工作,组织眼科医院开展眼科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眼保健及眼科医疗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防控站点。组织医务人员走进中小学校园,发挥专业优势,参与近视防控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档案,加强全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对新建、改建、扩建中小学校校舍的选址、设计进行监督指导并参与竣工验收。

  区文化体育与旅游局: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加强对学校周边网吧及公共网络服务场所的管理,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娱乐性公共场所,引导儿童青少年科学适度使用游戏出版物。

  区财政局: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经费保障,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着力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杜绝不合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区网络新闻管理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控知识,正面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并参与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

  四、强化学校综合干预

  3.健全学校保健机构。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学校配备有相应资质卫生(保健)室,可以采取聘用、购买服务、返聘退休医务人员或者以编制备案制管理试点的方式聘任卫生技术人员等,确保每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以保证学校卫生健康工作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4.改善视觉环境。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从2019年新学年起,全市中小学、托幼机构实施教室视觉环境达标工程,通过三年的努力,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课桌椅分配符合率达90%。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增加校园绿色覆盖率。

  5.拓展科普宣教。将近视防控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各中小学要以《中小学生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中的“保持正确读写姿势”、“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坚持做眼保健操”、“选择良好的用眼视觉环境”、“保证睡眠、均衡营养、加强锻炼”、“定期检查视力,配戴合适的眼镜”六个项目内容,定期开展主题活动和“6月6日爱眼日宣传周”活动,有重点、逐项深入地把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传授给广大师生和家长。积极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家校互动形成合力。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开展视力健康知识竞赛,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6.科学保教保育。积极推进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幼儿园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区域整体实施课程游戏化,严禁“小学化”教学。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其他电子产品一律不得使用。

  7.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健身、竞赛交流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培养学生体育运动兴趣,落实每一名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2项可以终身锻炼的体育运动技能。全面实施周末及寒暑假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学校体育运动场所在周末及寒暑假要面向本校学生免费开放。

  8.减轻学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

  9.加强考试管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测试)。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10.培养良好用眼习惯。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教师要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并正确掌握执笔姿势,保持“一尺、一拳、一寸”,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每堂课结束前,随堂老师组织学生进行一分钟“米”字眼运动。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每天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5分钟,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向家长及时反馈。

  11.控制使用电子产品。学校要本着必要和必须的原则从严控制使用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

  12.定期开展视力监测。严格落实一年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加强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和新发率的统计分析,对视力低于5.0的学生,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开展个体防控指导,加强视力下降预警机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早干预、早发现、早矫正、早治疗,不错过最佳视力保护时间。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

  五、发挥家庭重要作用

  13.家长要依法履行监护人职责。保护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等合法权益,与学校紧密配合关注孩子视力健康。引导帮助孩子参加课余体育锻炼,形成家庭运动氛围。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周末及寒暑假体育作业,从小养成终身锻炼健身习惯,监督、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以及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的不良习惯。控制孩子非学习目的的使用电子产品,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不使用电子产品,更不得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作为玩具替代品给0-6岁的儿童使用。

  14.优化家庭卫生环境。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为孩子创设符合要求的家庭学习照明、读写桌椅条件,掌握孩子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当视力出现异常迹象时,应及时到正规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干预和近视矫治,避免近视程度加重。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科学合理安排孩子膳食,多食用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食品。

  15.密切家校协同沟通。各中小学校要全面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制度,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眼健康和个性化建议等情况。健全家委会参与学校健康管理工作的机制办法,督促家长履行保护子女视力健康的义务。家长要结合学校教育指导,帮助学生增强健康意识,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异常时要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及早到专业眼科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治疗。家长要与学校保持密切沟通,随时了解学生在校期间的读写坐姿、握笔姿势、用眼习惯以及体育锻炼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助教育。家长应树立科学的育儿观,挖掘孩子的潜力,开展适合的教育,配合学校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六、完善防控工作机制

     16.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教育局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单位由“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文化体育与旅游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网络新闻管理中心”等六部门组成。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区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近视防控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分工,将近视防控工作作为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17.建立考核制度。建立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按照国家要求科学制定评议考核办法,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并建立定期沟通协调、专项工作调度、通报和约谈等推进机制。每年对各学校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对工作不力、近视率居高不下且连续排名靠后的单位予以通报,并适时进行工作调度,或约谈相关学校(幼儿园)负责人。

  18.完善工作奖惩。每年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进行总结,对成效显著、贡献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率连续两年未能完成下降目标以及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率连续三年高于当地同类学校或地区平均水平的申报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低于当地同类学校平均水平或学生近视率不降反升的学校,学校不得申报年度先进单位和体育类特色校,校长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19.积极开展防控试点工作,探索中小学生近视眼科学防控措施与方法。在试点学校通过推广体育运动、推广近防眼球操、配置近防矫控设备和视力检测设备,推行“学生视力保健日常行为监督管理”等手段,充分调动学生自主性,自觉保护眼睛视力。

  七、加强各类保障措施

  20.建立视力档案。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从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完善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要及时反馈学校,进行提醒教育。学校每学期结束前要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医疗机构检查,并采取有效防控、治疗措施。各地要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并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实行动态管理。

  21.规范诊断治疗。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叮嘱儿童青少年近视患者遵从医嘱进行随诊,以便及时调整采用适宜的干预和治疗措施。对于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或降低危害。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22.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儿童青少年和家长自主健康行动。将近视防控宣教的节点前移至孕期保健服务和儿童早期发展综合干预过程,使婴幼儿父母能掌握近

  视防治知识,尤其是了解电子产品对儿童视力的伤害,并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科学防控。针对人们缺乏近视防治知识、对近视危害健康严重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科普知识。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

  23.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督查。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每年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使用等达标情况和近视防控措施应用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督查并纳入有关评估指标体系。现有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釆光照明达标情况要在2020年前整改到位。

  24.严格监管近防产品。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期进行抽查结果通报,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严禁没有眼科医疗资质的机构或个人以借宣传近防知识或进行视力筛查为名进校园推销近防产品或配镜。

  25.强化学校卫生监督。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定期对中小学校的教学环境、生活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对设施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自2019年起,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舍新建、改建、扩建前,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向卫生健康部门申请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卫生健康部门对校舍的选址、设计进行监督指导并参与竣工验收,核查建设项目符合相关卫生要求等情况。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开展对学校课座椅、黑板亮度、采光照明等教学环境的卫生监督,使之有利于保护视力。

  26.综合运用信息手段。依托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将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完善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将学生体检数据和视力健康电子档案数据录入系统。将妇幼卫生信息系统、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纳入基本卫生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互转共享。

  27.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和教育、卫生的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工作进展。注重新闻宣传,主动宣传各地在近视防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有效路径、重点突破和显著成效。结合全国爱眼日、世界视力日等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普及近视防治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海州区中小学近视防控工作考核评价方案》

  2.《海州区中小学近视防控工作岗位职责》

  3.《海州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合格校(园)创建标准(实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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