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范文(精选7篇)

更新时间:2022-11-06 来源:培训计划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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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人,汉语词汇,拼音是MÍngbáirén、 它被定义为一个理解理性的人,一个头脑清醒、知识广博的人。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的文章7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水平,培育一批以村(社区)“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按照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要求,12月1日至15日,平城区司法局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深入各个乡、街道对150余名“法律明白人”开展此次培训活动。

  在水泊寺乡培训会上,讲师首先对开展“法律明白人”工作的意义和职责等进行了讲解,让大家对“法律明白人”工作有了更透彻地了解,对任务要求也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细致地把握。随后,讲师结合身边的真实案例,用以案说法的方式,把与基层人民群众相关的交通事故纠纷、土地纠纷以及继承关系等常见的法律纠纷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剖析讲解,同时,结合相关的法律知识一并进行解读。

  培训会后,培训学员与讲师进行了互动交流,了解了当下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和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会议要求,各参会人员要认真学好法、用好法,把学习到的法律知识真真切切地运用到日常生活和实际工作中去,努力提升自身法律素质,在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服务群众。

  其他各司法所按照计划均在有序推进培训中。通过培训活动,有效地提高了社区“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也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明白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为其更好地带动身边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2篇: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巩固我镇普法阵地,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推动我镇普法工作健康有序纵深发展,针对我镇农村偏远山区居民分散、普法力量薄弱的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培养法律明白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进一步巩固农村普法阵地,培养普法骨干,壮大普法队伍,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服务,达到农村普法形式多样化、政治建设法治化、生态建设规范化、说话办事文明化、生产发展科技化、农民生活有文化,农村文明程度和法治观念普遍上升,镇村社会生活和谐稳定,社会治安和刑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底,实现每个村小组至少培养2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的60%以上为目标。

  二、实施步骤

  坚持从少数到多数、由点及面的原则,稳步开展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宣传发动阶段(2月20日至3月31日)。各村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利用路灯杆悬挂法治宣传牌,利用宣传长廊的橱窗出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宣传手提袋、宣传扇、宣传画,利用宣传车走村串户进行宣传,大造声势,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让“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知道当“法律明白人”光荣,形成人人想当,个个争当“法律明白人”的氛围。

  2、精心挑选阶段(4月1日至7月31日)。各村对“法律明白人”的人选要精心挑选,可采取村民自荐和组织挑选、考核的方式,以组为单位,按照要求选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要分户登记造册,以村为单位进行汇总。其中,村“两委”成员要全部纳入骨干“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要发动农村党员、干部、教师、退伍军人、个体工商户等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带头报名,并且标准要更高,要按照“法律明白人”骨干的要求去落实,以此带动广大群众争当“法律明白人”;一时选不出“法律明白人”的特殊家庭,要指定包村政法干警和“四进四联四帮”连心小分队队员、村组干部为代理“法律明白人”,确保村不漏户,户户都有“法律明白人”。

  3、培训教育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由镇综治办牵头,整合全镇政法综治维稳干部、法律工作者等,组建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师团。以村为单位,利用村小学校或村部办公场所等开办农民法治学校,由县普法讲师团、镇包村政法干警和“四进四联四帮”连心小分队队员、镇、村、组干部对“法律明白人”进行法治培训。其中,包村政法干警和“四进四联四帮”连心小分队队员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上所包村组“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骨干“法律明白人”培训全年不少于12课时,一般“法律明白人”培训全年不少于6课时。法治培训的教材以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编撰的“法律明白人”知识读本为主,内容要简单实用。对外出务工的“法律明白人”,可利用其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返乡时集中培训,平时也可采取定期发送法治手机短信、建立“法律明白人”微信群、qq群等灵活形式进行远程培训。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法律明白人”骨干的业务实训。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每年组织1-2次“部门法规送法下乡”活动,就本单位的专业法律向“法律明白人”进行讲解和授课。有关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时,应积极邀请相关“法律明白人”骨干参与联调,通过业务实训提升“法律明白人”骨干的能力。每年培训结束时,镇综治办、司法所要对“法律明白人”组织必要的考试。从县普法领导小组建立的“法律明白人”试题库抽取部分试题进行考试,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课,直到合格为止。

  4、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工作结束前夕,各村要对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进行总结,报镇综治办、镇司法所。司法所将对这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镇推广“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已经成立,镇党委书记亲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镇司法所。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要将这项工作纳入法治建设的整体规划,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有利于推动农村“法律明白人”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加大领导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2、明确职责分工。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主体是镇政府。镇政府必须把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人、财、物要予以保障,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相关人员各负其责。镇综治办和司法所成员单位要勇于担当,明确职责。镇综治办负责全镇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总协调;镇司法所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和典型推广,推动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发展;各相关部门要发挥法律人才优势,积极组织政法干警包村进户结对子,着力培养“法律明白人”骨干,集中力量把所包村打造成“法律明白人”示范村;督促中小学开设法治课,推进法律进课堂,使中小学生从小就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宣传部门要加强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宣传,在主流媒体多上有影响力的稿件,信访部门要加强对群众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积极打造法治信访;工、青、妇组织要积极组织志愿者等参与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组织部门要把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作为“四联四进四帮”活动重要内容,组织机关干部走村入户帮助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增强农民群众依法办事观念。

  3、建立责任制度。要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各村、各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全面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要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将推广“法律明白人”工作作为年度综治工作考核、“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效果差的单位,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3篇: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不断提升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村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二、目标要求

  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是集选拔、培养、教育、应用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具体是指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在农村中选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宣讲能力的村民,依托社区(村)法律顾问对其进行系统的法制培训,使其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成为农村百姓中的“法律明白人”,并影响身边农民学法用法,参与村委会、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从而提升农村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维护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

  三、工作步骤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安排,分“三步走”,力争到2014年底,为全县各行政村培育2—3名“法律明白人”,实现全县培育10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

  (一)启动选拔阶段(2014年5月10日——6月30日)

  6月底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选拔、培训计划等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7月1日——11月30日)

  7月中旬至11月底前,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工作,力争实现每村2—3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全县实现10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4年12月份)

  县司法局、县委法治办组织人员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整体水平。

  四、选拔条件

  农村“法律明白人”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爱祖国、爱人民,崇尚宪法和法律,具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接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运用常用法律知识处理事务的法律思维。

  4.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愿意为农民群众服务,在农民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五、工作职责

  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工作职责:

  1.不定期参加镇(乡)、社区或村业务培训。

  2.带头学习与农村、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要积极利用农闲和传统节日,采取不同形式学习和宣传法律。

  4.积极协助镇(乡)、社区、村中心工作,调解本区域内的简单民事纠纷。

  5.及时收集村民的法律需求,做好法律服务信息记录,及时向村委会和镇(乡)司法所反映,由县司法局或镇(乡)司法所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六、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把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早组织部署,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要抓好培育工作。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要深入农村调查摸底,按照条件选好农村“法律明白人”,积极协调社区管委会、农村基层组织和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定并实施法制培训计划,并于8月10日前将调查情况和培训计划报送县委法治办。

  (三)要加强督促指导。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要切实督促指导社区(村)法律顾问做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将督查结果纳入社区(村)法律顾问年终考核,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过程出现的问题。县司法局、县委法治办将该项工作作为本年度基层司法所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4篇: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

  在全区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通过构建培训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管理体系,为农村培养一批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引领作用,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力争到2025年,做到“两个80%”,即实现80%的行政村有一个以上的法律明白人、80%的行政村有一个以上的法治文化阵地。推进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助力打造全国基层治理最优区奠定基础。

  一、选拔条件

  所选拔的“法律明白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爱祖国、爱人民,崇尚宪法和法律,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接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运用常用法律知识处理事务的法律思维;

  4.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愿意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二、工作职责

  “法律明白人”的主要工作职责:

  1.不定期参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业务培训;

  2.带头学习与农村、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积极利用农闲和传统节日,采取不同形式学习和宣传法律;

  4.积极协助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中心工作,调解本区域内的简单民事纠纷;

  5.及时收集村(居)民的法律需求,做好法律服务信息记录,及时向村(居)委会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反映,由区司法局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推进举措

  (一)完善实施计划。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关于做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利于工作、便于操作的实施计划,进一步谋划和安排好整体工作,突出做好调查摸底、资料准备、责任分解、工作机制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构建培训体系。一是要落实培养对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对象,对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的文化程度、熟悉法律法规情况、职业情况等进行摸底调查,建立起培养对象的初步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村(社区)一卷。二是要优化培训计划。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拟定培养对象法律素质提升计划,聘请法律专业人士,组织培养对象分期分批进行法律专题培训,每年要制定计划组织集中学法活动,村“两委”干部每年集中学法应不少于4次,参学率达到90%以上;村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应不少于2次,参学率达到80%以上。新任村“两委”干部全员接受法律培训。司法局与农业农村局共同制定法律培训计划,每年组织集中轮训不少于2次,精心培养法律实用人才,推动构建完整的培训流程体系,实现培训计划周全、师资完备、课程实用等目标(见附件3)。三是建立学法平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礼堂、祠堂、远程教育室、农家书屋等阵地,在行政村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讲堂,开展法律培训、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活动,为培养对象学法提供平台。区司法局将建立法律培训讲师团队伍,邀请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和其他行政事业涉法业务部门等人员参与,不断优化培训的师资力量,培训计划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并向社会公开。

  (三)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创新法治宣传工作机制。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大力开展宪法和法律宣传,推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普遍宣传,帮助群众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二是创新民主参谋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引导农村“法律明白人”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决议、民主议事,对决策起到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作用。积极参与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根据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有法可依的建设性建议。三是创新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农村“法律明白人”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最大限度把基础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就地化解。在法治精神、法治要求的基础上,将情、法、理有机地融入调解工作,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例适用不同的调解方式,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四是创新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农村“法律明白人”协助司法所所长、村级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四)健全管理体系。一是严格评选。按照村推荐、乡镇审查、区级审核、市级命名的程序进行操作。评选出农村“法律明白人”要在所在行政村落实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二是大力扶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政府要关心帮助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和发展工作,积极培养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进乡村,鼓励开展各种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三是优化激励。积极在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中发展和培养党员、村组干部。从“法律明白人”中选取优秀代表,担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职务工作。四是动态调整。在行政村公布“法律明白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畅通群众沟通联系的渠道,接受群众监督。根据日常工作、群众评议、法律测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调整。

  (五)强化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培养对象认定考核机制,适时对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进行考核。区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年底将对“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第5篇: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不断提升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村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二、目标要求

  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是集选拔、培养、教育、应用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具体是指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在农村中选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宣讲能力的村民,依托社区(村)法律顾问对其进行系统的法制培训,使其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成为农村百姓中的“法律明白人”,并影响身边农民学法用法,参与村委会、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从而提升农村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维护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

  三、工作步骤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安排,分“三步走”,力争到2014年底,为全县各行政村培育2—3名“法律明白人”,实现全县培育10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

  (一)启动选拔阶段(2014年5月10日——6月30日)

  6月底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选拔、培训计划等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7月1日——11月30日)

  7月中旬至11月底前,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工作,力争实现每村2—3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全县实现10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4年12月份)

  县司法局、县委法治办组织人员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整体水平。

  四、选拔条件

  农村“法律明白人”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爱祖国、爱人民,崇尚宪法和法律,具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接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运用常用法律知识处理事务的法律思维。

  4.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愿意为农民群众服务,在农民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五、工作职责

  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工作职责:

  1.不定期参加镇(乡)、社区或村业务培训。

  2.带头学习与农村、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要积极利用农闲和传统节日,采取不同形式学习和宣传法律。

  4.积极协助镇(乡)、社区、村中心工作,调解本区域内的简单民事纠纷。

  5.及时收集村民的法律需求,做好法律服务信息记录,及时向村委会和镇(乡)司法所反映,由县司法局或镇(乡)司法所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六、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把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早组织部署,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要抓好培育工作。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要深入农村调查摸底,按照条件选好农村“法律明白人”,积极协调社区管委会、农村基层组织和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定并实施法制培训计划,并于8月10日前将调查情况和培训计划报送县委法治办。

  (三)要加强督促指导。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要切实督促指导社区(村)法律顾问做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将督查结果纳入社区(村)法律顾问年终考核,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过程出现的问题。县司法局、县委法治办将该项工作作为本年度基层司法所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6篇: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 市县 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推进村民自治中的作用,现就在全 镇 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制定如下方案。

  一、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认真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加快建设“四个新永修”,全面打造现代化产业新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到2018年底,全 镇 各行政村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数的15%以上;到2019年底,全 镇 农村各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村总数的30%以上;到2020年底,全 镇 农村各行政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此后,再用2至3年,实现全 镇 农村每户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全覆盖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1.统一组织,多方共育。 镇 成立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综治办 ,统筹各方资源,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2.统一规划,稳步推进。坚持培养力度、推进速度和使用程度相协调的原则,以3年为期,统一设定总体目标,细化年度推进计划,实现全 镇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全覆盖。

  3.统一标准,分类培育。从农村实际出发,以农户为基本单元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并统一设定准入条件和主要职责。

  4.统一管理,注重实效。坚持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遴选、培养、使用同步推进,平台搭建、制度完善、氛围营造一体化加强,并注重在农村法治实践中培育,实现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效益最大化。

  二、基本条件和主要任务

  (一)基本条件

  1.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家风和家庭美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家庭中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法治意识和文化水平,能通过培

  训掌握和运用基本法律知识,能做到“心中有法、遇事找法”。

  2.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的基本条件:除具备普通“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热心杜会公益事业,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能够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主要职责

  1.农村“法律明白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法律等相关知识,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熟悉与“三农”有关的法律知识,并带动家庭成员学法;

  (2)自觉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3)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2.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的主要职责:

  (1)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新风尚;

  (2) 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发现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苗头,即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纠纷 

  升级,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4)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使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三、遴选程序

  (一)农村 “ 法律明白人 ” 遴选程序

  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村民自荐(村组指定)、组织遴选及培训、考核上岗的程序,确定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

  1.村民自荐。凡符合农村“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的村民,均可个人自荐或由家庭推荐,成为农村“法律明白人”人选;对“五保户”等暂时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农户,可以申请由村组指定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或近亲属代理。

  2.组织遴选。村委会对照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对自荐或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合格后,确定其为培养对象,并上报镇“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村组干部、村妇联干部、党员干部、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退休教师、 退伍军人、工商户、 农村“五老”人员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

  3.组织培训。被确定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的,由镇“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批组织任前法律知识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每次安排6个课时以上的内容。被确定为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的,由镇“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 县 农村“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 县 农村

  “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培训,每年至少组织2次,每次安排12个课时以上的内容。

  4.考核上岗。农村“法律明白人”由镇“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侧重为全民共学的基本法律常识和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考核合格后,由村委会做好登记造册、建档立卡,镇领导小组做好备案,并颁发有关证书和徽章。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由 县 农村“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侧重为依法解决农村常见矛盾纠纷能力和技巧,考核合格后,由镇领导小组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报 县 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由 县 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有关证书和徽章,签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承诺书、履行上岗宣誓程序后正式上岗。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8月)。 镇 成立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召开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全 镇 现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底数,完成全 镇 各村“法律明白人”村民自荐、组织遴选、建档立卡等工作。

  (二)素质提升阶段(2018年9月-2019年12底)。 拟定培训计划,分层次、分批次对培养对象进行培训考核,提升培养对象的法律素质。在培养选点上,选定1-2个 村 先行示范带动,村村 铺开,实现 镇 不漏村,村不漏组。

  (三) 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1月-2022年12月)。 继续开展培养对象系列培训和传、帮、带工作。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 中期督导和选聘考核工作。

  (四)检查总结阶段(2023年1月-12月底)。 全面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对培养合格的对象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整体水平。

  五、工作措施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在全 镇 农村广泛开展达标创建活动。

  (一)建设一所“法律明白人”讲堂。 利用大礼堂、会议室、活动室、祠堂等平台,在每个村建立一所“法律明白人”讲堂,并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讲堂功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类的原则,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进行集中系统培训,做到培训计划、对象、师资、教材、课时、场所“六落实”。

  (二)开设一个法治宣传栏。 每个村要在农村人口聚居、人员流动大的位置设置一个以上的固定法治宣传栏,结合“三八”维权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法治宣传栏可安排“法律明白人”负责管理,宣传内容 做到经常 更新。有条件的村还可以建设法治电子显示屏、法治主题一条街、法治主题长廊、法治主题广场、法治主题公园等。

  ( 三 )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角)。 各村要动员各方力量,

  广泛开展“法律书籍进农家”赠书活动。完善农村法律书籍配备,确保农家书屋配备法治类图书20个种类、100册以上,法治类报刊、杂志2种以上。完善法律图书室(角)管理制度,聘请“法律明白人”担任管理员,不断充实更新法律图书,方便农民学法用法。

  ( 四 )用好一个网络培训平台。 建立 镇 村 两级互联互通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工程网络平台,不定期开展专题远程视频培训。组建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微信群、QQ群,通过不定期推送信息等方式,扩大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训的可及性和覆盖面。

  ( 五 )组建一支法律志愿者队伍。 以“法律明白人”为主体,从村民中挑选熟悉法律知识、具有一定宣讲或表演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组建法律志愿者队伍,采取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 六 )设立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室。 各村委会建立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室,明示法律顾问信息,明确工作制度,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镇 党委、政府要把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摆上重要位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镇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履行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管理的主体责任,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细化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推进时间表,科学调度,有序推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项工作,推动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考核,注重奖惩。 要建立科学配套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骨干考核评价机制,将其遵纪守法、业务培训、尽职尽责等,纳入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量化计分考核。坚持正向激励,积极在农村“法律明白人”及骨干队伍中发展和培养党员、村组干部,聘用网格信息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并在涉农贷款、技术帮扶等方面予以支持,开展优秀农村“法律明白人”、优秀“法律明白人”骨干评比,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以增强岗位意识和荣誉感。对不认真履职,甚至违法犯罪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及时予以清退,并注销其证书。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镇 “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健康有序开展。充分利用微信等媒体,积极宣传、总结、推广各地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工作成就和特色亮点,大力宣传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广大村民人人争当“法律明白人”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保障,完善机制。 把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全 镇 科学发展、法治 梅棠 建设、综治考评体系。 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给予充分保障,将培养工程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第7篇: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紧扣“平安温泉、法治温泉”建设,提升村民法治意识、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提高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法律进祠堂”成果,围绕培养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的工作目标,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到2018年底,全镇各村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数15%以上;到2019年底,全镇各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30%以上;到2020年底,全镇各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数50%以上;此后再用2至3年,实现全镇各村每户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二、培养对象

  主要是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和”法律明白人“骨干。其中 农村“法律明白人” 的培养对象为所有农户的户主,对于“五保户”等暂时没有符合条件的农户,由村组指定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或近亲属代理。农村“法律明白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家风和家庭美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家庭中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法治意识和文化水平; “法律明白人”骨干 的培养对象由村委会从村组干部、村妇联干部、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农村“五老”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除却具备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主要职责

  农村“法律明白人” 要认真学习法律等相关知识,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熟悉与“三农”有关的法律知识,并带动家庭成员学法;要自觉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要自觉覆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 要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新风尚;要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发现重大矛盾纠份、突发事件苗头,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要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使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动又和谐有序。

  四、培养方式

  农村“法律明白人”由镇集中轮训,每年至少1次,6个课时以上。以村为单位,利用村小学校或村部办公场所等由镇“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师团对该村“法律明白人”进行全面系统地培训。培训教材以新修订的宪法、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读本(全省“七五”普法统编教材)以及其他涉农法律法规为主,内容简单实用。由镇牵头建立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微信群或QQ群、由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牵头建立该村“法律明白人”微信群或QQ群,并邀请镇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等法律工作人员加入微信群或QQ群,不定期推送以案释法的鲜活案例。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由实行县级轮训,每年至少2次,12课时。依托即将搭建的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工程网络平台,不定期开展专题远程视频培训。

  五、考核管理

  确定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及骨干的人选由镇分批组织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其中农村“法律明白人”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村委会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报镇领导小组备案,并由镇颁发有关证书和微章;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经培训考核的,由镇领导小组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报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由其颁发有关证书和微章,签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承诺书、履行上岗宣誓后正式上岗。建立“法律明白人”科学考核机制,将“法律明白人”守法、学习、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等情况纳入考核。每年度按照一定比例,评选优秀“法律明白人”并实施激励。实施“法律明白人”动态管理,对违法犯罪的“法律明白人”及时予以清退,并注销其“法律明白人”证书。对条件成熟、利于培育成村民及时吸纳进“法律明白人”队伍予以培育使用。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7月-8月)。 做好动员部署工作,提升全镇各村村民的知晓度,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各村村民户数和户主学历、就业等情况;按照工作目标,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人选的选拔、建档等工作;做好培训教材、培训师资、创建微信群QQ群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9月-2020年9月)。 按照年度培养计划的部署,分期、分批、分层次做好“法律明白人”的集中培训,利用互联网、送法下乡、执法中普法等多种形式做好日常普法,全面提升培养对象的法律意识。分别于2018年、2019年、2020年底,对法律明白人及骨干进行法律知识考核,为考核合格的培养对象颁发证书和微章。

  (三)总结考核阶段(2020年10月-12月)。 总结推广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过程中出现的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整体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由镇司法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业务及日常工作。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村,负责指导各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二)明确职责分工。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牵头落实,其他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司法所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各村制定相应工作培养计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夯实保障基础。 要把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的重要渠道,把法律人才资源开发与日常组织管理结合起来,把选拔培育与实际使用结合起来,解决法治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镇上将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

  (四)强化成果运用。 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舆论导向作用,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中出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全 镇上下 关心、理解、支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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