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方案十六篇

更新时间:2024-01-31 来源:工作方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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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它反映了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种特殊的状态,“矛盾”不是事物、也不是实体,它在本质上属于事物的属性关系。这种属性关系是事物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这种特殊的关系就是“对立”,正是由于事物之间存在着这种“对立”的关系,所以它们才能够构成矛盾。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方案十六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 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方案

  第一条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行为和信访工作,根据国务院、省《信访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信访事项终结是指信访事项经依法处理、复查或者复核后,该信访事项办理终结。

  第三条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成立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小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小组在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

  第四条信访人请求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应当是原办理机关已经作出处理的事项。

  第五条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第六条信访事项办理机关在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的同时,应当告知信访人享有复查、复核的权利。

  第七条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对复查、复核期限,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请求复查、复核的,在障碍消除后3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复查、复核的行政机关经核实无误后,应当批准其申请。

  非因前款规定而逾期提交复查、复核请求的,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和其他行政机关可以不受理。

  第八条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可以举行听证,具体按《省信访听证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经过听证作出的处理意见、复查意见或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

  第九条对需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复核意见。

  第十条有关行政机关作出复查、复核意见后,应当在10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及原办理单位。同时报省、市信访工作机构和有关行政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有关行政机关作出复核意见后,信访事项办理终结。

  第十二条信访事项终结后,信访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继续信访的,县、乡镇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有关县机关或乡镇应当继续做好思想疏导和教育批评工作,劝其息诉息访。

  第十三条有关县机关和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按国务院《信访条例》、《省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县法制办会县信访局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第2篇: 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实现县交办的信访积案xxx%办结,信访人员撤底息诉息访,确保上访人员不再发生进京、省、市集体上访和异常上访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

  (二)坚持依法息访、力求成效。

  三、方法步骤

  “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认定交办阶段(x月x日至x月xx)。局信访办根据县联席会交办的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帐,并明确办结时限。

  (二)处理化解阶段(x月xx至x月xx日)。针对信访积案制定化解方案,x月底之前与信访人见面一次,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三)审理结案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县联席办的信访积案办结后,按照案件上报材料的“六有”标准,即有基本案情材料、交办案件台帐及交办函、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的文件或纪要、包案领导签字的查办报告及相关材料、答复信访人的书面材料和回访材料、目前采取的稳控措施等。对已有复查复核意见的信访积案,要建档造册,逐级上报,并与化解相关职能部门和信访工作机构搞好衔接,统一答复口径,做到以后不登记、不受理、不交办,但应当做好相应的疏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县委、县政府、县联席办的统一领导下,我局成立信访积案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企业负责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信访办,要求对积案化解工作进度向县联席办、信访局定期报告。

  (二)讲求方法,措施得力。集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要在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的基础上,把问题和矛盾真正解决,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而不是对信访积案再走一次程序。要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积极探索重信重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加强督查。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对信访积案以及当前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建立分健全“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工作督查制度,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及时进行督查督办。

第3篇: 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方案

  1,对于提供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的服务商的合法地位进行考量。

  网络是虚拟的世界与传统世界有相当差距。您得运用一切手段对服务商全方位地考察,确定对方是否是可以信赖的法律实体,维护您本身的权益,将您的风险降到最小。

  比方,服务商是不是是合法注册的公司、是不是有政府部门批准的网络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中的业务规模是不是含盖网络电子商务服务、是不是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是不是可通过电话、传真迅速有效地找到他们。

  2,服务商是不是有胜利案例,这抉择了其有否足够的相干经验以及资力能为您提供电子商务解决方案服务。他们本身是不是赢利?是不是胜利?

  3,问清服务商,通过他们的服务,您是不是能真正患上到您所需要的服务,您是不是能患上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能否为您带来实际的赢利,这类赢利是长时间潜伏的仍是短时间现实的。

  这是您选择1个好的服务商的首要根据。简而言之,服务商能否为您解决1个核心问题,他的服务能否为您的电子商务站点带来赢利?

  4,对于于电子商务,仅仅制作网页是绝对于不够的。服务商是不是能为您提供您的电子商务项目的论证讲演,科学地告知您,您项目的胜利机会有多少,如何提高胜利概率,如何改良。

  5,除了了为您制作网页外,服务商是不是能为您随后的网络营销提供进1步有效的服务。

  不但能为您正确操作,而且还要教会您如何操作。察看服务商自己是如何展开网络营销的,他们是不是可以胜利地解脱传统的营销方式而运用现代的网络营销方式,他们胜利与否,对于您是不是有指点意义。

  6,服务商在行业中的形象以及名誉。他们的言行是不是为业内人士所关注,是不是有相干报导,是不是在权威性的媒体中发表过指点性的有价值的文章,以体现出他们的专业性。

  7,对于您额外请求,服务商是不是能提出中肯公道、使人佩服的解释,这类解释是不是专业。

  8,对于服务商业务的纵向比较。

  服务商所许诺的服务项目中是不是有有别与其竞争对于手的特点,能体现出强技术性以及专业性。服务商们对于于提供的服务,是不是向客户许诺其实际效果、完成时间等。

  9,服务商是不是有优良的沟通能力,在沟通进程中察看其工作效力,服务商是不是体贴客户。

  10,了解服务商的服务收费在同行业中是不是有竞争性。如果收费高了,其价值体现在何处,能为您带来何种真实的益处。

第4篇: 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方案

XX医院疑难信访事件化解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大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调处力度,推动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取得实效,促进医院和谐稳定。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深入排查化解系统内部各种矛盾纠纷,多措并举解决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有效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从源头上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为开发区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二、成立组织

为确保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取得实效,特成立医院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长:严泽成宁泽云高宏亮柴瑛运吕建香穆红武王杰庆刘生昌胡丽文苏建同周刚赵军员:冯吉军张岩山张红军料的上报。

三、工作原则

副组长:何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资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发区管委会对园区内的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负总责,对信访积案,由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与有关单位协同办理。

(二)坚持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原则。上下联动,通力配合,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企业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开发区管委会做好涉及的信访积案的化解和人员稳定工作。

(三)坚持包案负责、终结处理原则。对省、市、县交办的信访积案,一律实行领导包案;对重点案件和社会影响大、涉及人数多的案件,由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包案。包案领导要对经多次处理且有明确结论的行政诉求类信访疑难个案,认真进行复查复核,严格落实处理意见,切实推动信访积案的终结处理。

(四)坚持案结事了、特困救助原则。切实加大信访积案的解决力度,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拓宽化解渠道和方式方法,调动各方力量,坚决把能够解决的问题解决到位,把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帮助到位,切实做到不欠政策帐、不欠程序帐、不欠感情帐。四、工作步骤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要以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中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为重点,着力化解涉及劳资纠纷、涉法涉诉、土地征用、工程建设、企业配套服务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要坚持区别情况,因人制宜,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疏导、协商、调节、帮扶、救助等办法,着力解决问题,加强思想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解决利益矛盾,依法依规及时合理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传达部署、制定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排查化解阶段。主要任务是对信访积案进行排查梳理、落实领导包案、提出解决措施。具体要求:

1、排查苗头。开发区内涉及到劳资纠纷、涉法涉诉、土地征用、工程建设、企业配套服务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单位,要全面排查本单位内的矛盾和苗头隐患。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重点集中排查相结合,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边排查、边化解。

2、登记建档。各局、办要对排查出的重信重访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逐件把起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事态发展预测、处理情况、包案领导、承办单位及办结时限等要素登记建档,汇集案卷。

3、集中调查。各局、办要认真接待上访群众,约访重点上访人,组织有关人员通过查阅案卷、调查取证、听取各方意见等办法,搞清搞准案件的来龙去脉。在摸清案情的基础上,召开相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及经办人参加的情况会议,针对以往多次处理而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重新分析、研究、鉴定,从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实体、程序等各个方面客观、公正地查找症结所在,把造成重信重访的原因和信访人不接受处理意见的原因搞清楚。

4、集中解决问题。研究制定周密可行的解决办法,细化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教育稳控、依法处理等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步骤和相关各方责任、任务。针对普遍存在的重信重访人员合理诉求与不合理诉求交织的情况,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和途径,采取联合接访等办法,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

5、集中依法处理。对个别合理诉求已解决到位,还无理缠访、闹访,提出无理要求、以“访”谋利或企图达到不正当目的的,要坚决表明态度,坚持原则,避免形成重信重访有利可图的错误导向。对信访人坚持不合理要求并缠访闹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第三阶段:落实措施阶段。主要任务是落实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上访群众,要加大通过社会救助等手段给予帮助。第四阶段:总结和检查阶段。主要任务是总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等。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信访积案化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继续组织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大接访活动”,实行开门接访,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切实做好初信初访的化解工作。扎实开展干部下访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将工作窗口前移、重心下移,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渠道。

(二)扎实落实领导包案。落实党政领导包案责任制,对重信重访案件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各局、办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分工要求带头包案处理信访问题,推动重信重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要把督查督办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环节,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矛盾化解。分管领导要经常带领所管部门深入基层,针对群众反映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疑难信访问题,通过协调处理,限时办结。

(四)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将选取对群众信访事项不负责任、敷衍推诿以及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典型案例,以适当方式予以曝光,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为开展好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化解重信重访案件,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单位特别是重信重访突出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为之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六)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解决重信重访问题重视不够、部署不力、进展迟缓、推诿扯皮的单位、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

第5篇: 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方案

  当前信访维稳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为破解信访难题,探寻诱发信访原因,变通处访措施,稳控信访走势,近期,我街对1-11月份信访事项进行统计归类,分析原因,总结处访方法,积累经验,对我街信访工作进行了思考。

  一、当前信访工作的现状

  截止20xx年11月份底,群众来街及街以上信访共30批80人次,其中进京非正常上访1人次,赴省上访2批4人次,到市访5批20人次。

  从统计上看,当前信访工作呈现鲜明的新特点,主要表现为:

  一是集中访相对增加。1-11月份,全街共发生6次集访,占信访总数的20%。集访主要发生在项目建设、机构改革、城区改造、房地产类以及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如机构改革中离退休社区老干部、复员军人等群体因具有共同诉求,是集访的高发人群。二是越级访比较突出。除到街道上访外,上区访、赴省访、进京访等越级访现象也时有发生,他们不经街,不经区,直接进省赴京。如前进里社区如意里居民阳中华,在今年9月份中央文明组在对我区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入户测评时,直接从长沙坐高铁回衡阳,准备直接找测评组反映其不合理诉求。三是无理访日趋严重。全街发生的进省赴京基本上属无理上访。如东风南路181号13户住户何文郴,他本人于2000年向衡阳北站递交了辞职报告,北京铁路总公司也批准了他的辞职报告,并按要求赔付他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辞职补贴。2015年3月何xx又因该事上访至北京铁路总公司,10月份又到衡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相关机构均因其诉求不合理拒不受理,但他仍然坚持上访。四是利益访十分典型。在上访中,基本都是为着利益,而且是个人利益,很多上访者希望通过信访获取更多的利益,甚至额外的利益。如要求政府违规帮其办理“低保”、要求政府给予经济帮助等。如何xx2000年就和单位签订《劳动解除合同》,但他现在认为解决方式不合理,多次到北京广铁总局讨要说法,希望总局给他原单位施压,现街道已按帮其办理了低保和廉租房补贴,但他还不满足,表示还要继续上访。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问题。一是热点问题突出。我街当前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矛盾凸显高发期,房屋征迁、土地权属、医疗卫生、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领域信访问题突出,特别是随着老城区、棚户区改造的持续推进,涉及更多群众的切身利益,信访维稳任务加大。如:二环东路拆迁。动辄上百人到区集体上访。此类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引起社会的不稳定。二是信访积案不清。今年,我街对历年沉淀下来的遗留问题组织了攻坚,通过领导包案、专班处置等方式,部分得到了有效化解,但仍有一部分积案化解效果不理想。如意里小区由于衡州大道建设需要,途径我街前进里社区如意里B栋、C栋、D2栋,当时政府原计划拆迁安置在街道农田里,房源为电梯房,后因总总原因不能按原合同安置,现如意里小区居民经常到街道要求归还其原房屋并赔偿经济损失。三是利益群体多元。我街特定利益群体主要有退役军人群体、企业改制群体、老社区干部退休等。如我街道一批已经退休的老社区书记、主任因为当时社区运转制度改革,一次性将他们的养老问题划归为事业单位养老,现在因养老标准较低曾集体到市政府上访。

  (二)原因。一是政策缺位。目前基层信访工作的困境是如何区别维权型上访和无理上访,无法在法律层面上甄别维权型上访和无理上访,而街道又没有权限制定政策来治理无理上访,这就为那些希望通过上访来谋利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我街道茅坪社区胡运秀因其儿子颜孔亮2005年因涉嫌盗窃在市看守所羁押期间因病死亡,她本人也已签订息访协议书,相关偿付补偿金也全部到位,但现在对处理结果不服,多次赴省进京上访,由于没有相关政策支持,我街道无法区分她是维权型上访和无理上访。二是责任错位。当前信访工作全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分,发生进京非访后,责任追究主要是查看非访人员的身份信息,国家追究省,省追究市州,市州追究县市,县市追究乡镇和街道,一级追究一级责任。这种无论上访原因而绝对的“属地管理”原则,给街道造成的压力很大。如我街道前进里社区居民谢培菊,她只是户口在我街道,而实际住在苗圃街道建湘村,她村人反映的实际问题又是市童服厂企业改制相关问题,像这种既不住在我街道,反映的问题也不我街道不能解决的问题,而信访又属于我街道的模式存在责任错位。三是治理无法。《信访条例》对政府行为很有约束力,但对那些无理上访的人则没有任何约束力,这让街道在信访治理中很被动。再加上近年来个人权利本位畸形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强调,这些都为无理上访者与政府的博弈中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因此,一旦我们无法满足其要求,就会出现越级上访。如我街道谢培菊、胡运秀等都是无理上访人员。

  三、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1、加强信访维稳工作领导。要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督促有权处理的部门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变通“属地管理”原则。要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实行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信访工作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核内容,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认真解决信访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规范信访维稳工作秩序。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多向群众宣传《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知识,逐渐引导信访人员有序、依法信访,减少无理上访、缠访闹访事件发生。要完善调解与仲裁、复议、诉讼相互衔接的多元化解机制,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通过法定途径解决问题。

  3、大力化解信访积案力度。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诚心诚意为群众排忧解难。要积极探索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相结合的办法,努力使一批信访人员在人文关怀中息访息诉。要把法治思维贯彻到信访维稳工作全过程,依法按政策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确保群众诉求在法治的框架内得到有效解决。

  4.有效化解无理访、缠访。当前我街存在大量的无理诉求,他们的诉求方式激烈、行为违法,甚至少数人抱着“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采取极端做法,无理缠访,严重影响到我街的正常办公秩序,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建议能够顶层设计,采取措施依法化解无理访、缠访问题。

第6篇: 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20xx]24号),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为工作思路,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形成领导亲自接待,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努力探索建立化解城市管理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联合下访,形成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

2、坚持依法按照政策办事的原则。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依法按照政策解决到位;对群众诉求依法按政策不能解决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决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强化思想疏导工作,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切实做好情绪疏导工作。对无理缠访闹访和有违法行为的,加强法制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予以处理。

3、强化信息互通。对下访受理的不属于我局管辖处理的信访事项,应及时转送有管辖权的相关责任单位依法处理。

 四、方法和步骤

(一)下访时间

每月第一周周一。

(二)下访人员

1、分管下访乡镇(街道)的局领导。

2、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执法股、督查中队各派一名人员参加,下访乡镇(街道)的辖区中队要有3名人员参加。

(三)接访重点

涉及本系统的已按“路线图”处理,信访人仍不服的信访事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信访突出问题;带有区域性、普遍性、苗头性的信访突出问题。

(四)下访活动的组织

1、办公室主要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应于下访活动开展前10天与下访街道取得联系,确定下访时间、下访地点,并由下访街道就接访领导、接访时间、接访地点、接访要求等事项进行安排,提前5天在当地进行公示;下访活动开展过程中,引导群众有序信访,维持现场秩序,确保接访活动顺利进行。

2、政策法规股主要负责下访活动中涉及的法律法规问题。主要包括对信访事件适用法律法规的认定,做好适用法律法规的解释,加强法制宣讲,依法处理无理缠访闹访和违法行为。

3、综合执法股负责综合协调下访活动,并于每月第一周周五前将当月参加信访的领导干部姓名、职务、接访时间、地点、受理的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及相关数据书面报送区联席办;负责接访工作的登记。

4、督查中队负责督查下访受理的信访案件的"处理落实情况,收集汇总相关材料,于每月第一周周四上午前将材料送至综合执法股。

5、各中队负责协助办公室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信访案件的具体办理,并及时将相关材料送至督查中队。

 五、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

1、包案分工

我局对信访案件实行逐一包案。领导包案原则上实行一人(辖区分管领导)包一案或包几案,不实行两人或两人以上重复包一案。

2、包案工作内容

包案领导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案方向、具体责任人、具体办案人、结案和汇报时间,并督促案件的办理,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包案领导应深入了解案情,按照法律法规、依照党和国家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对合理的要求,尽快解决落实;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宣传政策,讲明情况;对个别坚持过高要求,无理取闹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和依法处理。

3、包案完成时限

领导包案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如因情况复杂,经主要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第7篇: 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方案

  进一步加大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调处力度,推动局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取得实效,促进煤炭行业系统和谐稳定。现结合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立足大局、统筹协调,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妥善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文明、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确保全局安全稳定,为推进全省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取得实效,特成立局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局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的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负总责,对信访积案,由责任处室(单位)及人员与有关单位协同办理。

  (二)坚持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原则。上下联动,通力配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综合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就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进行交办或分办,处室(单位)按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工作,并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三)坚持包案负责、终结处理原则。对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信访积案,一律实行领导包案;对重点案件和社会影响大、涉及人数多的案件,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包案。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实行包案制。包案领导要对经多次处理且有明确结论的行政诉求类信访疑难个案,认真进行复查复核,严格落实处理意见,切实推动信访积案的终结处理。

  (四)坚持案结事了、特困救助原则。切实加大信访积案的解决力度,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拓宽化解渠道和方式方法,调动各方力量,坚决把能够解决的问题解决到位,把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帮助到位,切实做到不欠政策帐、不欠程序帐、不欠感情帐。

  四、工作步骤

  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要以未化解的信访积案为重点,着力化解涉及劳资纠纷、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要坚持区别情况,因人制宜,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疏导、协商、调节、帮扶、救助等办法,着力解决问题,加强思想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解决利益矛盾,依法依规及时合理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主要任务是传达部署、制定本处室(单位)具体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排查化解阶段(4月1日至5月30日)。主要任务是对信访积案进行排查梳理、落实领导包案、提出解决措施。具体要求:

  1、排查苗头。局涉及到劳资纠纷、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单位,要全面排查本单位内的矛盾和苗头隐患。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重点集中排查相结合,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边排查、边化解。

  2、登记建档。各处室(单位)要对排查出的信访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逐件把起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事态发展预测、处理情况、包案领导、承办单位及办结时限等要素登记建档,汇集案卷。

  3、集中调查。各处室(单位)要认真接待上访群众,约访重点上访人,组织有关人员通过查阅案卷、调查取证、听取各方意见等办法,搞清搞准案件的来龙去脉。在摸清案情的基础上,召开相关部门、

  企业负责人及经办人参加的情况会议,针对以往多次处理而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重新分析、研究、鉴定,从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实体、程序等各个方面客观、公正地查找症结所在,把造成重信重访的原因和信访人不接受处理意见的原因搞清楚。

  4、集中解决问题。研究制定周密可行的解决办法,细化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教育稳控、依法处理等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步骤和相关各方责任、任务。针对普遍存在的重信重访人员合理诉求与不合理诉求交织的情况,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和途径,采取联合接访等办法,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

  5、集中依法处理。对个别合理诉求已解决到位,还无理缠访、闹访,提出无理要求、以“访”谋利或企图达到不正当目的的,要坚决表明态度,坚持原则,避免形成重信重访有利可图的错误导向。对信访人坚持不合理要求并缠访闹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阶段:落实措施阶段(6月1日至12月1日)。主要任务是落实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措施,各处室(单位)要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上访群众,要加**过社会救助等手段给予帮助。

  第四阶段:总结和检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主要任务是总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等。

  局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信访积案化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组织开展

  “党政主要领导接访活动”,实行开门接访,切实做好初信初访的化解工作。扎实开展干部下访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将工作窗口前移、重心下移,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渠道。

  (二)扎实落实领导包案。落实党政领导包案责任制,对重信重访案件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分工要求带头包案处理信访问题,推动重信重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局信访积案化解领导小组要把督查督办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环节,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矛盾化解。分管领导要经常带领所管处室深入基层,针对群众反映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疑难信访问题,通过协调处理,限时办结。

  (四)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局信访积案化解领导小组将选取对群众信访事项不负责任、敷衍推诿以及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典型案例,以适当方式予以曝光,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为开展好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化解重信重访案件,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处室(单位)特别是重信重访突出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为之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六)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解决重信重访问题重视不够、部署不力、进展迟缓、推诿扯皮的处室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

第8篇: 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排查梳理信访积案工作的通知》(桂卫办发〔20xx〕17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相关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久拖未决、久拖未息信访案件为重点,以“事要解决”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坚持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坚持抓重点带一般,用重点突破实现整体推进,促使信访积案化解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目标

1、建立规范完整、详细具体的信访积案信息资料台账。

2、对本市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信访积案开展一次深入全面的排查梳理,制定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分类化解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依法依规予以化解,通过集中攻坚,努力实现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的工作目标。

3、运用集中化解积案的办法和措施,形成化解积案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原则和方法步骤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依法按照政策办事,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有效地减少重信重访,努力实现息诉罢访;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方法步骤是:

(一)认真排查梳理、逐案进行责任交办。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部门积案化解工作。以去年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中尚未解决的信访积案和20xx年以来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排查梳理,并逐案建立台账。对梳理出的信访积案,一方面要按要求及时上报信访,另一方面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包案领导、稳控措施,并限期办案。

(二)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办理责任。市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对交办的信访积案要逐案落实责任主体,具体承办的责任单位要逐一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市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排查梳理的信访积案,也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对领导包案情况要上报市卫计委办公室。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的“四包”责任制,不得由部门或他人代替。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案处理,直接推动问题得到彻底化解。

(三)复查梳理案情,分析查找原因。对交办和排查的信访积案要通过调阅案卷、取证、听取当事人意见、知情群众参与核查等办法,确实搞清搞准案件的来龙去脉,确保核查结果的公正性,核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并经参与核查人员多数同意,同时将不同意见记录在案。在摸清案情的基础上,召开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有关方面专业人士及经办人参加的集体会商会,针对以往多次处理而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从法规政策执行的实体和程序等各方面,客观、公正地查找症结所在,把造成信访积案的原因搞清楚。

(四)分类化解,因案施策。市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门部门要以解决信访积案为目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相关各方的责任、任务。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一次解决到位,不留尾巴;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其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努力使其息诉罢访;对信访人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方式,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实现案结事了;对坚持无理诉求并缠访闹访的违法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合理诉求与不合理诉求交织的信访积案,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和途径,采取联合接访、公开听证等办法予以甄别、认定,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合理的部分解决到位,对不合理的部分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当事人多年信访对生活带来的影响,在力所能及且不引发攀比的前提下尽可能给予关心照顾。

(五)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提供各种保障。为彻底化解“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各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六)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在信访积案化解过程中,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表扬鼓励;对思想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力、工作进展迟缓以至于推诿扯皮的单位,要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信访积案化解没有成效,甚至激化矛盾,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多措并举化解信访积案

(一)认真做好帮扶工作。对信访积案人员要做到人格上尊重、生活上体贴、生产上扶持,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的关爱。对生活困难、衣食无着的,要通过民政救济渠道予以帮扶,进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有劳动能力的,要积极帮助其就业或发展生产。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的,要主动关心、照顾。对经过做工作息诉罢访的,要定期回访,继续给予必要的帮助。

(二)加强和改进教育疏导工作。对因对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信访积案人员,要通过法律援助、判后答疑、咨询服务等方式,向他们讲清楚有关法律和政策,促其转变认识。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要通过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使其打消不切实际的想法。对患有心理、精神疾病的,要实行人文关怀,及时给予心理矫治和精神诊疗。对要求无理、以“访”谋利或企图达到不正当目的的,要坚决表明态度,避免形成上访有利可图的错误导向。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卫计委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到市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检查、协调、指导工作,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际效果。市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也要针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存在的工作难点、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沟通汇报。

(四)加强舆论宣传。市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要精心选取非正常上访的典型案例,以适当方式予以曝光,以案释法、以案说理,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教育和引导群众以理性合理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信访积案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认真实施。各单位一把手要负责本单位信访工作的组织和推动,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加强协调指导。

五、几点要求。

一、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单位、部门排查情况,领导包案、包查情况、解决和化解信访案件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好的经验和做法等,并提供排查登记表、未解决案件的具体稳控措施。

二、定期报送解决和化解案件情况,内容包括:积案化解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有无建议和经验等,并上报书面材料。

第9篇: 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委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全乡信访秩序良好,为我乡全面决战决胜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防范工作,全面排查化解以征地拆迁、土地复垦、劳动社保、环境保护、经济纠纷、涉法涉诉、邻里纠纷、民工工资、脱贫攻坚等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的矛盾纠纷,着力解决相同问题反复告、重复访及越级上访等问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救助帮扶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不落实而产生重大群体性信访事件,确保不发生因处置不到位而产生个人极端事件,确保不发生因工作不力而产生社会炒作和负面舆论事件。

  二、组织领导

  建立信访化解领导小组: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源头预防,全面排查。 切实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减少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的发生。全面深入排查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矛盾纠纷,对不稳定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断健全完善信息预警机制,对有可能引发人员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矛盾隐患,认真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排查时务必认真梳理近三年来到县以上单位的上访人,梳理近期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矛盾激化、情绪失控,有可能到县或省市上访群体和个人,尤其是可能实施极端行为的上访群体和个人。从4月1日起,各村实行每周预警零报告制度,各村、各相关单位每周四下午3:00前将本周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表报送乡信访办,由孙传林同志负责收集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周报表。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遇有突出紧急情况随时电话上报。乡信访办每周汇总信息报送情况,及时报主要领导阅示。

  (二)坚持区别情况、分类化解。对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矛盾纠纷,要分门别类,逐案分析原因,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化解。要充分发挥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社会矛盾大调解综合平台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事要解决、人要稳定。

  (三)坚持条块结合,强化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排查化解本辖区和职责范围内的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矛盾纠纷。同时,加强条块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疏漏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

  (四)坚持源头稳控,积极配合。各村、相关单位要加强本辖区不稳定群体、有滋事苗头的群体和个人进行稳控,防止发生效仿效应制造事端。如发生本村上访人员上访,各村、相关单位要立即派员到场配合做好处置工作,并做好人员的看护、接离劝访等工作。

  四、落实责任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及相关责任人要对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亲自抓,对重要、突出的信访矛盾纠纷要亲自推动解决。各村、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做好本村、本单位业务范围内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并加强配合,做到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问题联处。乡信访办要负责协调、组织好实施乡域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做好督促检查和跟踪指导工作。各村支部书记为矛盾纠纷处理和重点人员稳控的直接责任人。

  (二)强化督查考核。乡信访化解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村、相关单位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情况、重点人员稳控情况、交办积案化解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信访化解情况将纳入今年目标责任管理和信访工作绩效考核范畴。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细致、问题不解决引发越级上访、集访或个人极端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严格追责问责。

第10篇: 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方案

  近年来,在新的形势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各部门工作量的增加,群众信访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其表现出的负面效应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积极化解信访积案仍然是当前党委和政府的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

  一、信访积案的特点

  分析近几年的信访积案,尽管诉求内容、群体构成、形成原因等多种多样,但仍具有共同特征。

  (一)信访主体特殊,问题复杂。“年老体弱、生活拮据、固执己见、心理失衡”是这些上访群体的主体,反映的问题往往比较复杂。有的是几年、十几年的事情;有的是几个问题连在一起,这个问题连着那个问题;有的是经过多个机关、部门处理,仍然不服的遗留问题。同时绝大多数信访人的现实处境令人同情,部分信访人的诉求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缺乏政策和法律依据。

  (二)化解难。信访积案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绝大多数涉及个人、家庭或者群体的切身利益问题,往往时间跨度较大,情况复杂,有的依据、政策不明确,调查难度大。加之信访老户具有强烈的对立情绪,对其处理就显得十分困难,这就要求信访维稳办公室要做好牵头,信访工作人员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充分了解信访人的诉求,联合信访人所在单位或村,反复协商,既要坚持原则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

  (三)上访方式多样。上访人长期反复信访,对信访工作运行机制非常熟悉,择机、择时、择地上访是这些信访人的行动规律。

  (四)重复上访。上访人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采取反复上访的方式向信访部门和有关单位施压。有些上访户随着上访次数的增多,诉求问题也在不断变换。对于解决问题的方案反复不定,而且诉求内容又有所增加,标准又有所提高,循环往复,不断重复上访。

  二、化解信访积案的措施

  信访积案的存在,使有些群众的合法利益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对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留下诸多方面的不良影响。从发生信访积案产生的原因上剖析,既有历史、政策、群众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因素,也有信访机制体制不健全导致一些信访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原因。因此,为进一步做好信访积案工作,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信访工作部门应加强与各级各部门配合,提高认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创新工作办法,着力解决上访群众的实际问题,认真做好上访人的思想疏导工作。

  (一)树立责任意识,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要自觉把清理化解信访积案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明确责任,限期化解,力求从源头抓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要坚决克服“群众来上访就是来找麻烦”的思想,要学会换位思考,任何时候都不能把上访人当做刁民,都不能对上访老户产生厌烦甚至是抵触等消极情绪;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观念,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敷衍塞责。

  (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要建立健全信访接待机制,制定领导接待实施办法,设立领导信箱,实行领导定期接访制度;领导经常性地阅处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要及时阅批部门上报的和有关方面转送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妥善予以处理。

  (三)建立积案化解台账,分类处理。信访工作部门对所有信访积案进行清理排查,逐件登记建档,汇集案卷,把排查出的信访积案分解到各责任单位,下发信访积案交办单,明确责任人,落实包保领导,牵头单位,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以化解矛盾,息诉息访为目标,细化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教育疏导措施。

  (四)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严格依法办事。利用网络、视频、宣传手册等宣传载体做好信访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其熟悉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依规上访,明白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督办程序及法律责任等,引导其通过正确途径和程序反映问题,教育其正确使用民主权利,规范自己的信访行为。同时,要认真做好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工作,着力整顿信访秩序,对上访人在上访时的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并向上级主管信访工作部门报告,避免事项进一步扩散。

  (五)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人定期不定期对群众信访情况进行督导、巡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职责分工,下发承办任务通知单,限期给予解决,要以及时化解矛盾为先,坚决把民怨、民难、民忧、民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总之,各级信访工作部门只要树立责任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积极主动深入群众生活了解情况,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就能将信访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有效规避信访积案的发生,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11篇: 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全镇信访稳定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镇成立以党委书记冉启良同志任组长,镇长刘小松、镇纪委书记王强同志任副组长,全体机关同志和村干部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甘凯杰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镇信访维稳工作的组织实施、督查协调等工作

   二、夯实任务,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信访稳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认真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

   1、坚持信访问题定期排查。各村(社区)要组织专人,对辖区内信访稳定工作进行定期排查,对于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汇总,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防范制止。

   2、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各包案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要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尽力协调解决,争取将一些不稳定因素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把一些热点、难点信访问题解决在形成越级上访、群体上访之前。

   3、对于一些多次调解仍无法消除的不稳定因素和长年上访的缠访户,要求村干部、包村干部和镇包抓领导切实负起责任,随时注意其动向,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和出现越级上访事件。

   三、健全制度,努力做好信访案件的调处工作

   为了确保各类信访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须不断提高接访工作的能力和处理信访突发事件的能力。

   1、加强值班,确保信访信息畅通。镇领导班子成员每天轮流带班,办公室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确保上下联络通畅。对于各种来访要及时接待,认真询问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同时,要做好各种信访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2、努力做好接访劝返工作。对于发生的越级进京、赴省市县上访事件,要严格有关规定迅速行动,立即将上访群众接回并稳控在当地,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做到接得回,稳得住,不返流,不倒流。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镇村干部要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同时,在制定实施经济发展规划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考虑群众实际利益,正确处理各种关系,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导致的信访事件发生。

   四、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1、严格实行“一岗双责”。镇村干部在承担岗位工作的同时,对信访维稳工作负有责任,实行包片领导负主要责任,包村干部负重要责任,村干部负直接责任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得分与镇村干部工资补助直接挂钩,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

   2、对于因镇村干部个人工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要坚决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12篇: 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暴力和严重危害学校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和谐稳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工作方针,从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全员动员、全面排查、全力化解,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掌握我校内部各类矛盾纠纷的状况和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基本因素,找出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潜在的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三)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矛盾纠纷的发现能力、防范能力、化解能力,努力做到“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四)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的事件、个人极端事件。

 三、排查范围

学校与社会之间、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四、方法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即日起至15日)。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彻底、全面。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广泛发动,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深入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全方位、全覆盖,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要重点排查各种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涉众型矛盾纠纷、特殊学生群体情况以及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对每位学生进行心理筛查,提前排查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及时掌握其心理变化,密切注意情绪变化,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要关注校园周边的矛盾纠纷隐患,依靠群防群治力量,发挥各方积极性,及时、全面、动态地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全面掌握并合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高发展、控制、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化解矛盾、完善机制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学校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对学校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地逐一登记、建档,逐件调查处理,明确专人负责,规定化解时限。

五、工作要求

学校把握好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扎实实抓好排查化解活动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确保学校安定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由学校蔡鹏图校长亲自谋划、精心组织,分管安全工作的叶文隆副校长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确保排查化解活动顺利进行。

(二)落实各项制度。一是要进一步落实情况报告制度,重大矛盾纠纷信息要及时报告。二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重大问题要实行首问负责、受理分流、挂牌督办制度;要实行领导包案制,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明确调处时限,防止反复。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过程中,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实现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常态化,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中的作用。

(三)切实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学生特点,在初一和初二年段开设《法在我心中》的法制教育课程,配有教材、专职教师,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考评,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运用学校网站、宣传栏、学校电子屏幕、橱窗、黑板报、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报告会、演讲会、主题班(团、队)会、致家长(同学)一封信及组织竞赛、测验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

(四)坚持统筹推进。学校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过程中,做到两个结合:一是要将排查化解工作与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和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二是要将排查化解工作与完善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结合起来,推动制定完善各类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构建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职责明晰、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五)完善队伍建设。我校从这学期开始建立班级安全员,班级安全员除认真履行《安溪八中学生安全员工作职责》的相关要求。还应该做到:一是平时要多观察、多提醒、多汇报,每周向学校安保处报送班级安全有关情况;二是如遇突发安全事件或重大安全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学校老师、保卫处报告,并希望全体安全员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做好本班信息反馈工作,扎实做好班级安全自查及反馈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动员全体同学一起参与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共同为学校的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

第13篇: 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区联席办决定在全区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去年,按照中、省、市关于信访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地开展了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区集中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但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信访积案还没有得到妥善化解,仍然是困扰当前信访工作的一个难题。因此,各镇(办)、区直各部门要在“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中,认真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力争解决一批信访积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化解信访积案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方协同配合,坚持以人为本、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治,切实提高信访积案的办理质量,彻底解决和化解一批本辖区、本部门的信访积案。

  工作目标:通过“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开展,力争年底前在破解信访积案上有所突破,解决和化解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积案,解决和化解一批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积案,解决和化解一批重复赴省集体访和重复进京非正常访的积案,最大限度地推动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最大限度地减少赴省集访和进京非正常访。充分运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成果,使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制度化,形成预防和处理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继续推动信访形势向好的方向发展,为我区“进位创强”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和方法步骤

  信访积案是指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群众反映诉求有一定合理成份的信访事项。区联席会议决定将年1月至年5月赴省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列入信访积案化解范围,并将重复赴省集体访、重复进京非正常访、进京集体访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作为信访积案化解的工作重点。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要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依法按照政策办事,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有效地减少重信重访,努力实现息诉罢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方法步骤是:

  (一)认真排查梳理、逐案进行责任交办。各镇办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抽调得力人员担任工作成员;区直各部门要由一把手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部门积案化解工作。以去年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中尚未解决的信访积案和年1月至年5月重复赴省集体访、重复进京非正常访、进京集体访及“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为重点,对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劳动保障、环境保护、教育卫生、涉军稳定、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三农”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排查梳理,并逐案建立台账。对梳理出的信访积案,一方面要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另一方面镇办、部门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包案领导、稳控措施,并限期办案。

  (二)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办理责任。各镇办、区直各部门对交办的信访积案要逐案落实责任主体,具体承办的责任单位要逐一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凡中、省、市交办的信访积案,各单位必须落实一名班子成员包案处理,对辖区、本部门排查梳理的信访积案,也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对领导包案情况要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的“四包”责任制,不得由部门或他人代替。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案处理,直接推动问题得到彻底化解。

  (三)复查梳理案情,分析查找原因。对交办和排查的信访积案要通过调阅案卷、取证、听取当事人意见、知情群众参与核查等办法,确实搞清搞准案件的来龙去脉,确保核查结果的公正性,核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并经参与核查人员多数同意,同时将不同意见记录在案。在摸清案情的基础上,召开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有关方面专业人士及经办人参加的集体会商会,针对以往多次处理而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从法规政策执行的实体和程序等各方面,客观、公正地查找症结所在,把造成信访积案的原因搞清楚。

  (四)分类化解,因案施策。各镇办、区直部门要以解决信访积案为目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相关各方的责任、任务。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一次解决到位,不留尾巴;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其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努力使其息诉罢访;对信访人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方式,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实现案结事了;对坚持无理诉求并缠访闹访的违法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合理诉求与不合理诉求交织的信访积案,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和途径,采取联合接访、公开听证等办法予以甄别、认定,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合理的部分解决到位,对不合理的部分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当事人多年信访对生活带来的影响,在力所能及且不引发攀比的前提下尽可能给予关心照顾。

  (五)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提供各种保障。中、省、市均要求,从中央到地方都要建立解决凝难复杂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为彻底化解“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各镇办、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六)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在信访积案化解过程中,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区联席办将建议区委、区政府予表扬鼓励;对思想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力、工作进展迟缓以至于推诿扯皮的单位,要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信访积案化解没有成效,甚至激化矛盾,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多措并举化解信访积案

  (一)认真做好帮扶工作。对信访积案人员要做到人格上尊重、生活上体贴、生产上扶持,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的关爱。对生活困难、衣食无着的,要通过民政救济渠道予以帮扶,进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有劳动能力的,要积极帮助其就业或发展生产。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的,要主动关心、照顾。对经过做工作息诉罢访的,要定期回访,继续给予必要的帮助。

  (二)加强和改进教育疏导工作。对因对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信访积案人员,要通过法律援助、判后答疑、咨询服务等方式,向他们讲清楚有关法律和政策,促其转变认识。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要通过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使其打消不切实际的想法。对患有心理、精神疾病的,要实行人文关怀,及时给予心理矫治和精神诊疗。对要求无理、以“访”谋利或企图达到不正当目的的,要坚决表明态度,避免形成上访有利可图的错误导向。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联席会议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到重点镇办和部门检查、协调、指导工作,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际效果。各镇办、部门也要针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存在的工作难点、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沟通区联席办。同时,向区联席办提出意见、建议和问题,以便改进工作、完善政策,促进工作更好开展。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镇办、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要精心选取非正常上访的典型案例,以适当方式予以曝光,以案释法、以案说理,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教育和引导群众以理性合理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信访积案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认真实施。各镇办、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负责本单位工作的组织和推动,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加强协调指导。区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的作用,以推动全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四、几点要求

  区委、区政府办下发的《区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月活动实施方案》中(咸秦办字[]27号)排查、交办的17个案件是省、市交办我区的重点突出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请各单位一定要按要求,落实包查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制定稳控措施,着力促进“案结事了”。为了掌握个各镇办、区直各部门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情况和工作动态,年底之前,各镇办、区直各部门要分4次向区联席会办公室报送“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进展情况。

  (一)6月10日前,报送《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和有关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传达部署情况、制定的实施方案情况、确定的工作方法和步骤以及积案化解台帐、省、市、区交办案件领导包查和办结情况。

  (二)7月1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辖区、部门排查情况,领导包案、包查情况、解决和化解信访案件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好的经验和做法等,并提供排查登记表、未解决案件的具体稳控措施。

  (三)8月20日,报送解决和化解案件情况,内容包括:积案化解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有无建议和经验等,并上报书面材料。

  (四)11月1日前,上报活动总结材料。

第14篇: 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民营区对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或减少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或集体上访,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维护辖区内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新《信访条例》,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对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以推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民营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构建和谐开发区做好服务,为加快开发区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落实中央、省、市各项信访工作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大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构筑大信访工作格局。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管委会决定成立民营区信访工作领导组。现将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信访工作领导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利军兼任。主要负责领导组各类文件的收发、起草、报送和存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类综合性信访事务,督促检查各类信访案件的进展情况及其它日常工作。同时,下设八个工作小组。

信访一组:设在工委工作部,组长由郝来业兼任。成员单位由工委工作部、组织部组成。主要负责党委系统、党组织及区内党员的申诉和来信来访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信访二组:设在招商局,组长由张荣跃兼任。成员单位由区招商局、区规划设计管理局、规划民营分局组成。主要负责接待处理区内土地征用、招商引资、投资环境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信访三组:设在经济发展局,组长由徐美玲兼任。成员单位由区经济发展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成。主要负责接待处理区内企业立项审批、经营环境纠风、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信访四组:设在物业管理中心,组长由熊斌兼任。成员单位由区物业管理中心、区综合执法局组成。主要负责接待处理区内交通环境、环境卫生、供电供暖、城市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信访五组:设在群工部,组长由于成军兼任。成员单位由群工部组成。主要负责维护职工权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信访六组:设在人力资源局,组长由赵秀萍兼任。成员单位由区人力资源局组成。主要负责接待处理区内劳动保险保障、职工就业、退伍军人安置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信访七组:设在建设环保局,组长由谭国富兼任。成员单位由区规划设计管理局、区建设环保局、规划民营分局组成。主要负责接待处理区内工程建设施工、规划,环境保护及农民工工资清欠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信访八组:设在国税民营分局,组长由段德生兼任。主要负责区内企业税收征管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四、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信访小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树立服务思想,热情耐心地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对来信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符合政策法规应予以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解释清楚,争取其理解;要求不合理的`或无理取闹的,要在宣传政策的同时予以批评教育。

二是加大对新《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各信访小组要加大对新《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信访意识,逐步教育和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指导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使群众初步了解新《信访条例》对保障群众民主权利、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意义。

三是建立健全信访案件登记督办制度。各信访小组要克服重来访、轻信访的倾向。对群众的来信和来访,要逐件登记清楚。列入跟踪督办的,要明确责任人、督查部门和办理期限。办理情况要告之来信、来访当事人,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领导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整理,重要的信访案件,还要整理归档,立卷保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各信访小组要认真做好各种矛盾的排查和超前化解工作,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置转到事前预防上。要特别重视集体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在接待集体上访群众时,涉及本部门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当有2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人数较多的,可让上访群众自行推举3-5名代表。接待集体上访时,要注意来访者的情绪,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各信访工作小组还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小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预案。

五是建立健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年终,领导组要对各小组的信访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推诿拖延,不及时办理发生到市、到省、到京的集体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除通报批评外,责任单位和党政一把手严格按《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予以追究,决不姑息。

第15篇: 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2017]24号),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为工作思路,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形成领导亲自接待,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努力探索建立化解城市管理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联合下访,形成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

  2、坚持依法按照政策办事的原则。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依法按照政策解决到位;对群众诉求依法按政策不能解决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决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强化思想疏导工作,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切实做好情绪疏导工作。对无理缠访闹访和有违法行为的,加强法制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予以处理。

  3、强化信息互通。对下访受理的不属于我局管辖处理的信访事项,应及时转送有管辖权的相关责任单位依法处理。

  四、方法和步骤

  (一)下访时间

  每月第一周周一。

  (二)下访人员

  1、分管下访乡镇(街道)的局领导。

  2、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执法股、督查中队各派一名人员参加,下访乡镇(街道)的辖区中队要有3名人员参加。

  (三)接访重点

  涉及本系统的已按“路线图”处理,信访人仍不服的信访事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信访突出问题;带有区域性、普遍性、苗头性的信访突出问题。

  (四)下访活动的组织

  1、办公室主要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应于下访活动开展前10天与下访街道取得联系,确定下访时间、下访地点,并由下访街道就接访领导、接访时间、接访地点、接访要求等事项进行安排,提前5天在当地进行公示;下访活动开展过程中,引导群众有序信访,维持现场秩序,确保接访活动顺利进行。

  2、政策法规股主要负责下访活动中涉及的法律法规问题。主要包括对信访事件适用法律法规的认定,做好适用法律法规的解释,加强法制宣讲,依法处理无理缠访闹访和违法行为。

  3、综合执法股负责综合协调下访活动,并于每月第一周周五前将当月参加信访的领导干部姓名、职务、接访时间、地点、受理的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及相关数据书面报送区联席办;负责接访工作的登记。

  4、督查中队负责督查下访受理的信访案件的处理落实情况,收集汇总相关材料,于每月第一周周四上午前将材料送至综合执法股。

  5、各中队负责协助办公室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信访案件的具体办理,并及时将相关材料送至督查中队。

  五、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

  1、包案分工

  我局对信访案件实行逐一包案。领导包案原则上实行一人(辖区分管领导)包一案或包几案,不实行两人或两人以上重复包一案。

  2、包案工作内容

  包案领导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案方向、具体责任人、具体办案人、结案和汇报时间,并督促案件的办理,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包案领导应深入了解案情,按照法律法规、依照党和国家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对合理的要求,尽快解决落实;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宣传政策,讲明情况;对个别坚持过高要求,无理取闹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和依法处理。

  3、包案完成时限

  领导包案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如因情况复杂,经主要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第16篇: 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民营区对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或减少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或集体上访,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维护辖区内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新《信访条例》,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对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以推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民营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构建和谐开发区做好服务,为加快开发区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落实中央、省、市各项信访工作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大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构筑大信访工作格局。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管委会决定成立民营区信访工作领导组。现将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信访小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树立服务思想,热情耐心地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对来信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符合政策法规应予以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解释清楚,争取其理解;要求不合理的`或无理取闹的,要在宣传政策的同时予以批评教育。

        二是加大对新《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各信访小组要加大对新《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信访意识,逐步教育和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指导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使群众初步了解新《信访条例》对保障群众民主权利、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意义。

        三是建立健全信访案件登记督办制度。各信访小组要克服重来访、轻信访的倾向。对群众的来信和来访,要逐件登记清楚。列入跟踪督办的,要明确责任人、督查部门和办理期限。办理情况要告之来信、来访当事人,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领导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整理,重要的信访案件,还要整理归档,立卷保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各信访小组要认真做好各种矛盾的排查和超前化解工作,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置转到事前预防上。要特别重视集体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在接待集体上访群众时,涉及本部门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当有2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人数较多的,可让上访群众自行推举3-5名代表。接待集体上访时,要注意来访者的情绪,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各信访工作小组还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小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预案。

        五是建立健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年终,领导组要对各小组的信访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推诿拖延,不及时办理发生到市、到省、到京的集体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除通报批评外,责任单位和党政一把手严格按《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予以追究,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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