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10篇

更新时间:2022-11-27 来源:发言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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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进入、生产经营和退出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环境、市场环境、法律环境、人文环境等相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2019年10月24日,世界银行发布了《2020年商业环境报告》。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的文章10篇 ,欢迎品鉴!

【篇一】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

  营商环境是制约经济活力,影响经济实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能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区域优势产业的培育与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与现阶段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要求相比,投资和营商环境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就当前营商环境发展的需要,就必须从解决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入手,来破除发展进程中的种.种障碍;大力创建一流的营商环境,营造新常态下加快建设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一、当前营商环境提升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外部因素

  1、地区各类资源有限,整体发展水平有限。目前大部分地区可利用的土地指标有限、近半数地区楼宇高度受限,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受到土地成本较高和发展空间有限等方面制约,且存量土地比较零散、缺乏统一规划,用地成本较高,在土地开发上缺乏竞争优势。给企业发展的空间、机会不足。

  2、企业资金来源渠道少。目前国家整个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普遍很难得到金融单位的信贷支持,发展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十分突出,致使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大部分客商对下一步投资持观望态度,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内部因素

  1、招商竞争激烈,政策优惠无竞争力。日前,各市出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黄金十条”,各地区招商引资竞争加剧。

  2、产业布局不明,招商项目结构不合理。目前,区域引进落地的项目大多为金融、餐饮等服务业项目较多,缺少高科技、高税收、带动能力强的生产性企业,不利于区域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没有形成企业在我区聚集发展的土壤。

  3、行政效率不高,“软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审批事项难,项目手续办理周期过长、进展缓慢,甚至个别单位部门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企业家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不强。

  4、传统优势弱化,业态创新不及时。当前,商圈仍以传统的服装贸易、百货批发、物流配送等业态为主,不能有效紧随和适应新市场的发展,新兴的主题商城、体验店、目录商店、互联网点等创新业态,布局不充分,发展不凸显。

  二、建议和措施

  (一)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强化政策扶持。科学制定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一是城内策划高端商业、文化休闲项目,城北策划高端住宅项目,城东策划总部经济、高端商务楼宇项目。二是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金融产业集群等项目。以七贤庄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顺城巷文旅产业发展带”,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极点。三是以各类大数据增值为目标,策划与大型互联网企业的项目合作;策划医疗大数据服务、智慧城市平台等项目。同时结合《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1+11+4+1”系列方案》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的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二)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为重点企业在发展瓶颈上解决资金问题提供良好条件。充分发挥民间金融街融资优势,将金融小镇发展与企业发展融资有效的连通。建议制定出台落户企业融资贷款优惠政策,吸引小微企业落地。

  (三)要畅通信息输出渠道,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各类政策扶持。全面掌握政策、准确把握机遇,通过跟踪了解掌握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方面政策,要将政府的产业政策、优惠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程序培训,指导项目单位有针对性地编报项目,提高资金申报效率。

  (四)打造交流平台,优化服务软环境。注重搭建企业沟通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推动企业家交流合作与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其他形式招商,如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群众招商等,凡能带来投资的,都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服务企业要有以企业需求为主,摸清企业个体需求,主要企业一企一案,量身定制服务措施。

  (五)提高行政效率,开展企业审批“一站式”服务。

  建议建立《外来投资企业“一站式”服务》制度,认真落实挂牌保护制度,严格制止“三乱”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领导,每个项目都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推进要求,确保推进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引得来、落得实、留得住。

  (六)将企业纳入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考核。邀请各行业企业参与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城市发展方向、公共设施布局充分考虑企业需求。邀请区内企业、重点项目投资企业、拟入区投资企业深入了解我区区域营商环境提升年。由相关企业为各单位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打分。以工商部门、统计部门提供的辖区企业底册,每年分重点企业(限上企业)、普通企业。分别随机选取一定比例企业。上门收集企业对我区营商环境的评分及相关建议,将其列为考核制度的一环。

【篇二】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

  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安徽和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发达地区先进改革措施,结合自身工作业务,在此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从以高质量监督执纪,为泗县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角度作学习心得交流。

  一、要找准定位,履职尽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安徽和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各级党委政府破解复杂疑难问题的思想指引,也是我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是要找准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自觉服务泗县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快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决破除阻碍市场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有力激发泗县市场主体的蕴藏活力。二是要履职尽责,践行两个维护。高质量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扎实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安徽和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要重在务实,担当作为

  围绕泗县营商环境六问,要深度剖析,深入查摆自身是否存在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是要重在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深入到企业一线开展工作调研,查实情、解难题。对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一进行了解分析,积极帮助企业疏理化解难题。并提出切合实际的工作建议和解决措施,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二是要勇于担当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的纪检监察干部,在以监督执纪优化县域营商环境,面对复杂情况和疑难问题时,要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不仅要有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要有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坚定理想信念。

  三、要拓宽渠道,精准发力

  营商环境包括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和政策、市场等软环境,直接或间接影响企业投资、经营、管理决策,对企业能否健康发展,对泗县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至关重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如何快速受理并有力处理处置。一是要在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基础上,通过明察暗访,统筹运用热线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设立监督平台,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营造良好信访举报环境。二是要精准聚焦责任主体,综合运用约谈、教育、督查、考核、问责等多种方式,闭合责任链条,重点聚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实行动态监督,强化责任落实。对优化营商环境链条环节中落实不到位的人和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三是要从严处置,对受理的执法、监管、审批、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问题线索;对违约失信、违规执法、刁难勒卡、寻租设障、扰乱秩序、庸懒散拖、失职渎职,插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干扰招投标,特别是充当不法企业保护伞等突出问题,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置。

【篇三】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特别是对于我市而言,只有不断提高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水平,才能在绿色发展中抢占经济竞争的制高点。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重大,涉及面广。营商环境优不优,服务质量高不高,不能由我们自己说了算,关键要听企业和群众的意见,要看企业和群众满不满意,这是检验营商环境优劣的根本标准。2020年,市政协围绕市委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安排,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年度重点协商课题,成立专题调研组,赴有关旗区、工业园区,深入企业、深入群众进行了调研,并组织各界代表人士和相关部门召开了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下面,我围绕本次研讨会主题,结合调研成果,谈几点想法与大家共同探讨。

  第一,关于提升领导干部服务意识的问题。领导干部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推动者,也是营商环境优劣的直接表现者。近年来,我市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下重拳、出实招,强化监督、严厉追责问责,整治“四风”惩

  治腐败,领导干部的施政行为更加规范,政治生态更加清正,营商环境工作得到了较大改善。但也要看到,一些干部长期努力付出得不到应有的鼓励和回报,或者工作中出现错误后缺乏及时跟进的容错机制,积极性和自信心受到了打击,产生了“干的多错的多,受到的批评就多”的消极思想;还有一些干部事业观扭曲,服务态度不端正,抱着“干好干坏一个样,不给自己找麻烦”的心理被动上岗,工作中缺乏责任心,遇到制度中没有明文规定和细化的服务事项,能躲就躲。不敢担当、不敢作为、不敢负责、躲事懒政等现象时有发生,在协助企业和群众办理相关手续、解困纾难方面效果不甚理想,对营商环境造成很大负面影响。所以,优化营商环境,在加强制度规范的同时,还要高度关注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和激励问题,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和素质,建立干部使用容错机制,对在工作过程中勇于担当、敢于创新、认真负责的干部,要尊重有加、宽容以待、视情免责减责,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激发领导干部的担当意识和干事劲头,让真正担当干事的人专心工作,没有后顾之忧。

  第二,关于强化诚信体系建设的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的对象主要是企业,企业做产业,更看重稳定性和连续性,更看重法治化和守规矩,最怕的就是不透明、难预测、

  “新官不理旧账”。从这次的调研中看,一些企业对我市营商环境反映比较强烈的,就是政府诚信问题,部分地方政府践诺守信意识不强,招商引资时作出的用地、税收、补贴、厂房、办证等方面的承诺兑现率不高,政策落实不到位,后期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欠款数额较大,损害了企业的政策权益,挫伤企业投资积极性。在招商引资方面,我们既可以借鉴三亚模式,分门别类出台更具系统性、明确性、稳定性、激励性的政策措施,提高招商引资的效率和水平,也可以参照深圳“先租后让”的做法办理土地手续,待工业用地手续批复后,如企业运行满足当地政府考核要求,租金可转为出让金,避免一些周期性较强的项目因土地报批等手续较长的原因,错过建设、运营黄金期。在强化政府诚信建设方面,要更加注重打造让人信服的“契约”精神,把招商引资依法诚信履约纳入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依法履行在招商引资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及时兑现作出的各项承诺。继续加大政府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清偿力度,确保应偿尽偿、按时“清零”。

  第三,关于解决企业运营服务缺失的问题。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的服务跟进不够,存在缺失、滞后的情况,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这个里面有3个问题值得我们关注:一是市场不稳定。受贸易及疫

  情影响,我市重点调度的15种工业产品价格同比2增13降,有些工业产品售价已经跌破成本价,企业运转困难,稳就业压力较大。二是企业运营成本高。如,2018年我市煤企按要求积极参与了电力多边交易,但电费涨幅过高,单说长城煤矿仅电费一项就额外增加了1300多万元成本,企业压力过大。三是专业人才短缺。我市各行业职业经理人、专业技术人员匮乏,能源、建设、酒店等行业不同程度存在用工难、用工贵的问题。一方面要持续推进政策的落地落实。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深化减税降费各项优惠政策落实,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直达企业。另一方面,要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要积极妥善处理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将煤炭企业电价与电煤销售价格挂钩,实行浮动电价交易,进一步降低煤企用电成本。要利用宏观经济“逆周期”调节机遇,加快公路、铁路等运输方式之间联运体系建设,努力补齐互联互通等短板,降低大宗工业品物流费用。同时,要依托工商联和行业协会,组织建立各行业职业经理人队伍,扩大人才“朋友圈”,形成产业集聚的“创新圈”,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用工贵、人才短缺的问题。

【篇四】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按照会议安排,我就xx县国税局优化营商环境作如下表态:

  一是减轻负担,让办税更便捷。大力推进上办税为主、自助和其他社会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多走“路”、少走“马路”。落实《“最多跑一次”清单》,积极推行套餐式、一站式服务,让新办纳税人“零门槛”办税。加大实名办税推行力度,简并涉税资料报送,简化税收优惠备案资料存查方式。积极提升新版电子税务局使用覆盖率,推进发票领用“线上申领、线下配送”,发票代开“线上办理、线下开具”,逐步推广银、微信、支付宝等渠道缴税。全面推进出口退税远程申报,实施无纸化管理,提升退税效率,逐步委托邮政等机构代开发票、代征税款,建立24小时自助办税终端点,让纳税人办税过程更简、办税方式更多、办税成本更低。

  二是创新举措,让服务更优质。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落实纳服规范,开展提醒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服务模式;加大政策宣传培训辅导力度,持续开展纳税人学堂培训,充分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qq群、两微一端等媒介,提供个性化、全方位的咨询辅导服务;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厚植涵养税源;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扩大“税信贷”受惠范围,根据纳税信用等级提供相应的便利化服务,落实税收失信“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有效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

  三是公正执法,让权力更透明。强化税收征管,积极推行分级分类和风险管理改革,实现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的转变,有效提高税收征管质效。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的监督体系,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持续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更广范围推进国地税合作,使国地税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同频共振、同步发力。积极推行税务稽查规范,严格落实税务检查、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规定,规范进户执法检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转变作风,让税企更和谐。树立税务系统内“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xx形象”的观念,切实增强尊重企业、关心企业、支持企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肃查处破坏税收营商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严厉整治涉企税收服务的“慵、懒、散、慢、拖、冷、横、硬、推、卡”等不作为、乱作为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税收环境,力争服务作风最优,着力构建亲清的新型税企关系。

  以上表态,是我们国税部门真情服务企业的庄重承诺,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篇五】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国家对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营造新型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高度重视,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通过学习,感受颇深,进一步增强了优质服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下面,结合工作实际,简单谈谈以下几点理解和体会:

  一、要提高站位,学深悟透,不打折扣、不走偏差的做好贯彻落实

  《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不仅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还对保证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等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了有针对性、“接地气”的具体规定,对各部门(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划定了“红线”,对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提高窗口办事效率等方面定下了基调,对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提振民众信心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条例》规定,认真查找自身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努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和业务水平,为营造“人人是环境、处处是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真正让百姓“办事不求人”,做出积极贡献。

  二、要结合日常工作,把贯彻落实《条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要广泛开展新闻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专题展览、专题讲座等方式在做好《条例》宣传工作,持续推送《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动态信息,在日常工作落实中形成学习宣传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条例》学习培训,在学习中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促进相关单位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要突出学以致用,聚焦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XX年度九项重点攻坚工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锐意改革创新,主动担当作为。要深入落实“创新、一流、高效、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条例》的贯彻落实为契机,着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营商环境。

  三、立足工作职责,精准发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良法离不开善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以《条例》出台为新的起点和契机,勇于对标和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县营商环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先进地区,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短板,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必须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有更大突破,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有更大进步,持续迸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一要强化压力传导,压紧压实责任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条例》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以法治化办法固化下来,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充分反映了市场诉求,凝聚了社会共识。各责任部门(单位)要积极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效,要及时总结经验,将好做法、好传统以制度形式发扬下去,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要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检查,让扰乱营商环境违规违纪行为无处遁形。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持续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规占用企业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或者“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等现象以及作风拖沓、消极怠工、庸懒散浮,不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适时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重点巡察涉企执法检查、营商环境服务、优惠政策落实等情况,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三要大胆容错纠错、开放包容,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下一步,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大容错纠错力度,对干部在改革探索中出现的非主观失误、在破解难题中的不规范作法等,只要不是个人违法违纪,就大胆包容、主动保护,切实把干部从“想做事怕出错”“想干事怕被罚”的困惑困扰中解脱出来。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扶正祛邪、激浊扬清。要逐步完善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和关心关爱帮扶机制,探索分类管理、分层回访,让“有错干部”争做“有为干部”,切实把干部从“想做事怕出错”“想干事怕被罚”的困惑困扰中解脱出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篇六】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县政协组织营商调研组赴沈阳市和平区、辽阳灯塔市学习调研。通过调研走访,我们对两地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经验、行政审批局进驻“三集中、三到位”情况、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优化简化政务服务工作情况以及软硬件投入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学习考察,并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和平区、灯塔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强化顶层设计,完善组织机构。两地形成了党委、政府统揽全局,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责的整体推进模式。成立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明确机构设置、人员和职责,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规章制度及长效机制,并赋予营商监督局监督、督查、通报等管理职能,严格把控本地区营商环境建设总体方向。通过构建畅顺的营商环境架构,保障营商工作有序开展。

  (二)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全面优化政府服务职能。围绕“放管服”改革,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等重点工作,创新实施了一批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模式,全面优化政府服务职能。

  一是审批权限统一授权,方便群众一站式服务。将职能部门的审批权限统筹纳入到行政审批局,采取“一章审批”模式。将各单位审批人员编制进行划转,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同时加强督查、完善考核体系,做到一套标准搞审批、全力投入抓服务。实现“无差别对待、不求人办事”,从制度上解决审批行为不透明、企业办事不便捷、群众不满意、项目不畅通的弊端。

  二是投入力度大,服务多元化。在窗口服务单位实行AB岗轮班制,节假日正常办公,以“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出发点,尽最大限度使用网络化办公模式,做到群众办事资料内部共享、部分审批服务不见面审批、网上查找办事流程、网上预约办事时间,配备专人网络在线解答群众问题。

  三是主动维护市场主体利益。发布《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60)条》,对60项轻微违法经营行为首次违法的,免予行政处罚或罚款;对行政审批环节,根据情况给予“先审后补”的容缺审批机制;涉企检查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由政府主导,主动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利益。

  (三)找准薄弱环节,严肃自查自纠。两地对照我省提出的“八个凡是”要求和 “七病一症”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省市督办相结合的形式,深挖群众办事难点,企业投资痛点,全方位、立体化剖析营商环境现状,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对解决不力、推诿扯皮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对涉嫌违法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罚,确保群众问题有改善,企业投诉有结果。

  二、我县营商环境基本现状

  (一)深化制度改革,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围绕商事主体登记改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信用监管体系完善,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加快实施“先照后证”、“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进程,改革红利逐步释放。全年各类市场主体新增2861户,与全同期相比增长5%。二是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成法人库共享应用平台建设,联合开展失信企业惩戒工作,推动建立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

  (二)转变政府职能,便民利企的政务环境初见成效。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初步形成。一是落实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公开,完善了自上而下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二是全面推进两个进驻,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了“两集中、两到位”,切实解决好“办事难”问题。目前,进驻县中心12家,审批事项38项,现场办结9家21项。进驻8个分中心的审批事项65项均可以现场办结。三是整顿规范涉企收费。全面清理和整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压减涉企收费项目,推动收费公开。

  (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惠商安商的社会环境日趋完善。一是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助推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二是搭建服务平台,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建立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建立常委、县长包保项目制度,实行保姆式管理,确保及时解决项目落地、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三、我县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营商机构设置迟缓。近两年来,我县营商办临时设在审批服务局,两个机构“合二为一”,形成“自己监督自己”的格局。营商办由于机构、编制、经费不到位,始终以“临时机构”“借调人员”的方式在运行,人员时常变换,导致专业性不够强,工作连续性不足。同时由于缺乏明确的“三定方案”和政府行政授权,导致工作推进效率不高,任务落实标准不严。

  (二)“放管服”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基层单位仍普遍存在“抱着权利不放”,甚至与统计调查“绕圈子”,以种种借口虚报漏报简政放权工作进展,基层政务审批仍存在人情审批、区别对待,求人办事的情况,导致群众满意度不高;事中监管存在怕担责、怕得罪人的现象;政府部门创新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在优化服务方面仍存在服务转型不到位的“官本位”思想,当下一些干部不适应、不作为现象比较突出,怕担责任、怕冒风险、不愿作为成为少数地方官员的普遍心态。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渠道还不顺畅,机制还不健全,企业的利益诉求还缺少有效的表达反映途径。

  (三)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方面的问题。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县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进展程度较迟缓,各单位审批职能不在同一科室、股室,同一主管局多者竟划分出6—8个审批职能科室,科室之间业务不通,数据不共享;审批业务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方面,我县目前仅有11个单位部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审批窗口;网络集中,网络审批在我县属于起步阶段,但各单位各部门对网络审批大多持观望态度,推进缓慢;机关干部普遍将政务服务窗口岗位视为“苦差事”,缺乏服务企业与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我县政务服务集中情况距离上级政府提出的“一张网、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总体目标存在较大差距。

  (四)利企便民方面投入力度不够。一是硬件投入力度不够大。在人力资源,办公场所及智能化服务设备,政策倾斜等方面,仍停留在用什么补什么的阶段,缺乏超前思维。导致优化政务服务进程较慢,政府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无法全面铺开。二是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反映一些涉及多部门职责的审批事项,答复时间过长,影响企业开工建设。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部门之间资源、信息不共享。部分审批部门都有自上而下的审批系统,各部门之间因为管理权限不同而形成“信息孤岛”,导致一些证件跨区域通用和互认仍然有障碍,部门各自为政的现象依然存在。

  (五)政府职能部门自律性有待加强。近年来我们地区营商环境改善较大,但执法执纪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企业家对政府“雁过拔毛”“投资不过山海关”的感受仍然存在。招商引资中“朝令夕改”“重承诺、轻执行”“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仍然存在,导致投资者归属感不强。

  四、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是我省长期坚持的重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东北地区考察座谈会中,将“持续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为第一条要求。今年行政机构改革当中,东三省省直机构设置也均将“营监局”作为独立机构单列出来。在此背景下,我们应进一步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必要性和紧迫感。结合2018年以来我们对各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情况和我县工作实际,现在就我县营商工作提出建议如下:

      (一)合理设置营商专职机构。应在本次行政机构改革中,参照省、市机构设置情况,根据我县营商机构工作职能,设置人员到位、授权明确、职责清晰的专职机构,做到定人员、定编制、定经费。在此基础上,组织、纪检、督查等单位应积极参与到营商环境建设日常工作当中,将自身职能与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做到优化营商环境全县一盘棋。形成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挂帅,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需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化和网络化发展,对与企业注册登记、资质认定、商标专利以及与公众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积极推行网上办理,最大程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一是做好顶层设计,由县政府统一优化县级行政职权,除上级明确要求的行政职权外,其他权利由县政府统一收回,结合“最多跑一次”“跨部门联审联办”“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新理念,重新制定行政职权目录、明确流程,并将其下放到各部门具体执行,严格明确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做好制度设计,建立顺畅的工作机制,让百姓享受到“无区别对待,不求人办事”的政务服务。二是杜绝同一事项重复审批、交叉管理、多次跑腿的现象。同时严格对照近期《抚顺市第一批取消调整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目录(245项)》,积极取消、调整、优化各类办事证明。三是进一步优化、创建服务平台,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下大力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努力实现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我们要借鉴先进经验,由县委、县政府制定明确的“集中”和“到位”的标准,并责成县直单位迅速、严格执行,毫无借口,不打折扣地分批次将政府职权进驻到政务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公;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现政府部门之间数据互通、信息共享,从而真正实现“一扇门办事、一枚章审批、一张网跑腿”。营造主动服务的窗口工作作风,发挥政府与企业群众联系的桥梁作用。县政府应加大关注力度,对于优秀的服务型干部,在待遇上、政策上、精神上给予支持保障,让机关干部乐于服务、主动服务;制定完善的“奖惩激励制度”,积极探索“窗口业务培训制”“轮岗制”“窗口评价结果运用管理制”,从而激发服务窗口干部员工为民服务热情。

      (四)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提升服务能力。积极探索零见面审批,一扇门办事的新模式。加大设备投入,搞升自助服务业务水平,提供自助打印复印、自助证件照拍摄、自助业务查询、业务办理功能;加大人力投入,通过公众微信、微博的形式,24小时接待群众咨询、在线审件;涉民涉企服务岗位,应实行AB岗制度,确保全天工作无间断,随时有一套“备用人手”根据需求开展上门帮办服务。通过加大投入力度,实现部分事情零见面审批、大多数审批无纸化办公、所有服务一扇门办理。

  (五)规范执法检查,积极维护市场主体利益。良好营商环境的核心是“亲、清”的政商关系。政府部门要积极主动的保护企业权益、维护市场主体利益。一是要始终规范涉企检查,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所有涉企常规检查要严格履行批备案手续,注重与信用联合惩戒、行政处罚量化尺度和处罚程序标准化建设相结合,遏制权力“任性”,消除设租寻租空间,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努力打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二是积极探索容缺、容错、免罚机制。积极制定我县针对企业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面发清单》,和针对百姓的《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审批清单》,报批后予以实施。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由政府帮助其在企业扩建、贷款、转型等方面申请优惠政策;三是在招商引资方面,要对企业全程跟踪服务,建立详细的企业档案和政府备忘录,杜绝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事。杜绝“乱承诺、不兑现”的招商引资乱象。

  营商环境建设是当前乃至今后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我们要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出发点,高度关注、齐心协力,以推进“放管服”改革、“三集中、三到位”和打造服务型政府为抓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努力提高办事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打造百姓安居、人才流入、企业发展的沃土,为推动清原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篇七】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安排的重要举措,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展示了国家对推进政府职能深刻改变,营造新型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与社会创立力的高度重视,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与支撑。通过学习,感受颇深,进一步增强了优质服务工作的使命感、职责感与紧迫感。接下来,结合工作现实,简要谈谈以下几点理解与体会:

  一、要提升站位,学深悟透,不打折扣、不走偏差的当好贯彻落实

  《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不仅仅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与方向,还对确保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等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了有针对性、“接地气”的具体规定,对各部门(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划定了“红线”,对改善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提升窗口办事效率等方面定下了基调,对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提振民众信心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现实,对照《条例》规定,仔细查找自身在思维观念、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奋力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提升执政能力与业务水平,为营造“人人是环境、处处是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真正让百姓“办事不求人”,做出积极贡献。

  二、要结合日常工作,把贯彻落实《条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要广泛开展新闻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专题展览、专题讲座等方式在当好《条例》宣传工作,持续推送《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动态信息,在日常工作落实中形成学习宣传的长效机制。要强化《条例》学习培训,在学习中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增进有关单位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要突出学以致用,聚焦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xx年度九项着重攻坚工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重大工程建设”,锐意改革创新,进取担当作为。要深入落实“创新、一流、高效、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条例》的贯彻落实为契机,着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收费准绳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营商环境。

【篇八】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主要是听取各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建议,分析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研究部署当前和下一步重点任务。会前,我到榆林市调研了政务服务大厅有关情况,并希望通过这次座谈会,为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营商环境大会做好准备。刚才,省直各部门、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等中直机构、西安市政府都作了汇报,大家谈经验、找问题,讲得都很好。三位民营企业代表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及时给予答复。梁桂、赵刚两位副省长讲的意见,我都同意,大家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充分肯定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坚定信心决心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推进审批服务“颗粒化”管理、“三级四同”和“一网通办”为重点,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实现了市场主体明显增多、民间投资明显上升、企业成本持续下降的良好效果。2018年,全省市场主体总量增长达到29.1%,其中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90.5万户,同比增长64.0%,增幅居全国第一位。民间投资增长22.3%,增速居全国第三位。在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营商环境监测评价中,我省开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房产交易登记等7项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今年一季度,全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1.8万户,同比增长达175%,其中99.4%是民营市场主体。刚才,企业代表也反映我省营商环境确有改善。取得这样的成绩,与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中央直属部门单位大力支持,以及企业家、媒体等全社会共同参与密不可分,充分说明只要我们下气力真抓狠抓这项工作,就一定能够取得积极成效。

  同时,我省营商环境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同先进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放管服”改革还需加大力度,“一网通办”尚未实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有待深化,简政放权等工作进展不平衡。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亟待优化,企业政策知晓率不高,一些惠企政策缺乏配套、难以落地,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在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鼓励参与国企改革等方面还有差距。一些地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新官不理旧事”等不落实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都要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鼓足干劲,拿出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勇气、魄力和韧劲,一以贯之、毫不松劲地向前推进各项工作,切实解决企业关切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加快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向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力度,确保让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有明显改革获得感

  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按省委、省政府既定安排部署扎实工作,重点在推进减税降费、改进审批服务、实现“一网通办”、降低融资成本、实行公正监管上下功夫,真正让市场主体得到更多实惠。

  一要落实更大规模减税和更明显降费政策。减税降费是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也作出了一系列具体安排,我们要坚决按照中央要求办,确保落实落细。要优化企业纳税服务,搞好培训和政策宣讲,扎实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实施好普惠性税收减免、出口退税、个税抵扣等政策,确保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明显降低。要落实好国办印发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稳定现行征缴方式,妥善处理企业历史欠费问题。在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领域,要明显减少企业缴费,并继续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实行交通领域缴费优惠政策。要坚决纠正变相审批、违规收费等乱象,加快建设收费清单“一张网”,对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收费和公共服务领域收费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重拳打击电力、电信“二道贩子”和相关黑恶势力。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意识,严格预算约束,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把减税降费这件大事办成办好。

  二要简化审批优化服务。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多措并举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要探索更大限度精准放权,对现有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论证,再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向自贸试验区、开发区等特殊区域再下放一批省级权限,加快已下放事项的承接落实步伐。尤其要大力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坚定不移推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不见面审批”,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通过并联审批、严格时限等多种方式,促进行政审批服务提速增效。

  三要下大气力推进“一网通办”。去年我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取得积极进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作出了: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70%、实体政务大厅需由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省市县各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或“最多跑一次”的承诺。各级各部门都要聚焦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只进一扇门”,以更坚定决心、更强有力举措,全面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落地见效。特别要大力推进数据共享,提高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水平,加快建成全省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功能更完善的政务服务大厅,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利。

  四要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主要是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通过完善激励约束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防止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等“一刀切”行为。要积极推进“依税办贷”“税银通”等做法,鼓励商业银行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促进信贷精准投放。要用好民营企业纾困基金,积极推广“智慧县域+普惠金融”,健全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奖补机制,切实使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明显降低。

  五要实行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的事项、责任、流程、措施和标准,依照清单强化监管。省直有关部门必须带头履行职责,加快转变职能,切实抓好事中事后监管。要在为企业开办提供便利的同时,注重监管有效性,及时跟踪关注市场主体注册、运营和注销情况,把主管行业掌握得更深入更细致。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健全信用监管,深化综合监管执法改革和“互联网+监管”改革,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坚决防止选择执法、任性执法、多头重复检查等现象。要按照竞争中性原则,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管制度,加快清理修改外商投资等相关法规制度,为政府全面正确履职提供保障。

  三、更加注重提高质量,切实把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把营商环境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正确处理工作质量与效率的关系,科学把握方法策略,蹄疾步稳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下硬功夫打造好发展软环境。

  一要勇于创新。主动对标先进地区,紧密结合陕西实际,在复制学习基础上开拓创新,不断缩小我省与沿海发达省份的环境差距。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积极总结各地的创新性成果、经验,努力把好的做法辐射到全省。尤其要切实发挥陕西自贸试验区的改革“试验田”作用,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探索更多制度创新成果。

  二要务求实效。注重政策的可行性协调性,细化、量化政策措施。省政府出台的营商环境有关政策,都必须制定配套操作细则,明确谁来办、怎么办、多长时间办好、需要什么条件等要素,将具体流程汇编成册,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读工作,便于企业知晓掌握。要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具体问题,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以实际行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比如,对工程建设领域普遍反映的石料供应紧张问题,必须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在合法合规基础上尽快审批,决不允许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

  三要形成合力。发挥“八办四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健全多方联动、高效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中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创新督查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各项举措协同发力、有效落实。对标国家最新要求,尽快完善我省营商环境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及时通报、问责、惩戒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引导全社会形成维护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

  最后,希望广大企业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实业,做精主业,模范承担社会责任,与政府携手推动陕西追赶超越。

【篇九】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

  通过学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让我对这段历史有了一定的认识,也对今后的工作有了一些启发,下面我就来谈一下学习的感想:

  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指的是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这一段时期。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由于旧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家,新中国成立后无法直接走入社会主义。因此,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立了新民主主义理论,经过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建设,在生产力水平得到较大提高的基础上,再将新民主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在这样的理论指导下,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艰苦卓越的努力,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并在此基础上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艰辛探索。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肃清了国民党反动派在大陆的残余武装力量和各类土匪,建立了各地各级的人民政府,没收了官僚资本企业并把它们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营企业,完成了土地制度改革,镇压了反革命,进行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开展了打退资产阶级进攻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

  为了实现国家工业化,从1953年起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全国掀起了工业化建设的高潮,这期间,建设了一批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工矿企业,生产出了新中国的第一架飞机、第一辆汽车,迈出了新中国工业化的第一步。

  二是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底,完成了私营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三是对于手工业的合作化,组织和引导由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供销合作社到生产合作社的社会主义改造。

  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基本建立。

  二、这段建设史对中国发展的影响

  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正确地分析国内外形势和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明确指出: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但由于缺乏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正确认识,对建设社会主义急于求成,片面夸大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也出现了一些不利于社会主义发展的问题,如1958年全国性的“大跃进”运动,助长了瞎指挥和浮夸风,并导致了国民经济比例的严重失调,严重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加之从1959年起,我国连续3年遭遇较严重的自然灾害,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降低。

  1960年冬,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及时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到1962年底,国民经济开始好转。

  三、这一时期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人物

  国家在发展的这一段时期,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英雄模范人物和事迹,例如20万城市知识青年扎根边疆、建设边疆,创造培育出“北大荒精神”;为使国家甩掉“贫油”的帽子,以“我为祖国献石油”的豪迈情怀,培育和形成的“大庆精神”以及铁人王进喜;有对同志“像春天般温暖”,具有钉子精神和助人为乐高尚品格的雷锋同志;有一心中装着兰考老百姓,带领民治理风沙、内涝和盐碱等“三害”的焦裕禄;有坚守在大西北的戈壁滩上、创造出“两弹一星”的国防科学家。等等。

  四、学习感受

  通过学习,落实到工作中,最主要是学习的是老一辈为祖国发展所具有的奉献精神。学习老一辈的奉献精神并把这种精神发扬下去,我认为一是要传承,二是要创新。

  我认为大家在具有铁人王进喜这种吃苦精神的同时,还要有团结战斗的“大庆精神”,要加强相互工作间的交流和学习,主动担当,主动学习,通过一定时间的学习和锻炼,能够做到角色互换的能力,这样工作开展起来才能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提高能力和效率。

【篇十】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国家对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营造新型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高度重视,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通过学习,感受颇深,进一步增强了优质服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下面,结合工作实际,简单谈谈以下几点理解和体会:

  一、要提高站位,学深悟透,不打折扣、不走偏差的做好贯彻落实

  《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不仅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还对保证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等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了有针对性、接地气的具体规定,对各部门(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划定了红线,对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提高窗口办事效率等方面定下了基调,对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提振民众信心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条例》规定,认真查找自身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努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和业务水平,为营造人人是环境、处处是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真正让百姓办事不求人,做出积极贡献。

  二、要结合日常工作,把贯彻落实《条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要广泛开展新闻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专题展览、专题讲座等方式在做好《条例》宣传工作,持续推送《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动态信息,在日常工作落实中形成学习宣传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条例》学习培训,在学习中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促进相关单位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要突出学以致用,聚焦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XX年度九项重点攻坚工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锐意改革创新,主动担当作为。要深入落实创新、一流、高效、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条例》的贯彻落实为契机,着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营商环境。

  三、立足工作职责,精准发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良法离不开善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以《条例》出台为新的起点和契机,勇于对标和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县营商环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先进地区,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短板,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必须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有更大突破,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有更大进步,持续迸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一要强化压力传导,压紧压实责任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条例》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以法治化办法固化下来,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充分反映了市场诉求,凝聚了社会共识。各责任部门(单位)要积极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效,要及时总结经验,将好做法、好传统以制度形式发扬下去,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要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检查,让扰乱营商环境违规违纪行为无处遁形。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持续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规占用企业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或者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等现象以及作风拖沓、消极怠工、庸懒散浮,不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适时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重点巡察涉企执法检查、营商环境服务、优惠政策落实等情况,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三要大胆容错纠错、开放包容,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下一步,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大容错纠错力度,对干部在改革探索中出现的非主观失误、在破解难题中的不规范作法等,只要不是个人违法违纪,就大胆包容、主动保护,切实把干部从想做事怕出错想干事怕被罚的困惑困扰中解脱出来。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扶正祛邪、激浊扬清。要逐步完善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和关心关爱帮扶机制,探索分类管理、分层回访,让有错干部争做有为干部,切实把干部从想做事怕出错想干事怕被罚的困惑困扰中解脱出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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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 08:08:23   党建联建领导发言稿   党建联建共建典型案例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