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工作总结【10篇】

更新时间:2023-03-18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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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Job Summary/Work Summary),以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最为常见和多用。就其内容而言,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林长制工作总结【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林长制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县林长办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切实加强湿地资源管护,稳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从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全力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

一、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

一是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县级林长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林长制有关工作。二是县人大、县政协分别组织林长制工作专题调研,推进林长制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建立巡林提醒、巡林日志和巡林登记制度,有效促进林长履职尽责。四是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行动方案》,加快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五是服务三级林长的“五个一”平台基本建立。

二、稳步推进重点工作。

一是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进一步加快。国家湿地公园市级林长、县级总林长多次深入国家湿地公园调研,就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管理机构,依据总体规划正在组织实施以等为重点的保护恢复和管理能力项目建设。二是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红线评估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县级总林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目前我县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上报省局。三是植树造林任务圆满完成。坚持疫情防控和造林绿化同步推进实施,县级常务副总林长多次对全县重点地段造林进行调度,各县级林长分别深入到林长责任区督促指导植树造林工作,全县超额完成植树造林任务。目前,造林主体正在加强对现有林木特别是新造林的管护,确保造林成果。四是依法加强疫情期间野生动物管控。抽调专人组成野生动物监管执法队伍,及时印发通知,明确防控措施和责任,果断从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五是坚决筑牢林业灾害生物防控体系。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组织开展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和杨扇舟蛾等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第二篇: 林长制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实行林长制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加强林地管理保护工作,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一、成立组织,明确任务。

  我局积极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林长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

  一是迅速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明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完善职责分工和措施保障,结合国土资源日常工作,有序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开展。

  二是建立林长会议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林地管理保护机制。全局上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将推行林长制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林长制工作开展,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科室、各国土所工作考评内容,予以效能考评。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我局充分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林长制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统筹协调科室、各所力量。扎实做好林地绿化项目用地保障,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森林等自然资源保护的组织、指导、监督工作,提升林地保护管理水平,为全面推动区脱贫“摘帽”和林地管护目标任务落实,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局以组织、监督、实施措施保护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为任务,协调保障林地生态建设用地;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组织指导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按年度完成目标任务。

  三、严格执法,巩固成果。

  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林地管理工作有效运转。划分责任区范围、落实责任到人,不定期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形成动态巡查监管网格,对各中心所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将林地管理范围内土地利用监管纳入日常土地动态巡查管理,严厉打击林地管理区域内违法用地行为。积极推进林地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林地土地管理保护,确保“林长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遏制林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守耕地红线,强化和完善日常巡查机制,持续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搭乱建和违法占地行为,正确处理好保护环境和持续发展的关系,扎实推进集约节约用地,按照“保发展、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在抓好土地管理和利用等各环节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管理违法用地查处、闲置用地清理力度,从源头上加强管控,保障林地等基础性自然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尽职尽责,积极落实《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阜发〔20xx〕23号)、《关于印发颍州区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州秘〔20xx〕1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职责范围内工作,制定实施林地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按照“见缝插绿、出门见绿”要求,全力推进建成区绿地建设,大力提升区绿化水平,为建设新时代生态大美阜阳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篇: 林长制工作总结

一是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巡查工作机制,镇级林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每月不少于3次,每次巡查要详实填写巡查记录。

二是树立镇级林长公示牌和村级林长公示牌,同时各村设立护林员交叉管护,实现全天候开展防火、防病虫等保护资源的巡防工作。

三是坚持防与治相结合的理念,强化认识,多措并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四是强化林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管源头。

五是全镇聘请了24名生态护林员,划定管护区,明确到人,切实做好林区的日常监管工作。

第四篇: 林长制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深化新一轮林长改革决策部署,以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位推动,强化责任担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全市市级林长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深化新一轮林长改革的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印发了《亳州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市级林长分工方案》,市领导分别为涡河、西淝河、北淝河、105国道森林生态廊道等14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市级林长,建立全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市级林长责任制,负责指导本区域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开展巡林督查,协调解决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重点问题。为县、级、村三级林长履职做出示范。

  (二)建立制度,强化履职尽责。制定出台《亳州市林长巡林有关规定》,对各级林长巡林次数、巡林方式、巡林信息反馈等作出具体规定,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市林长办下发了3次林长巡林提示单,明确关键时期、重要节点巡林重点内容,指导各级林长严格按规定开展巡林巡查。上半年各级林长开展巡林35490次,其中市县级林长巡林141次,乡级林长巡林4401次,村级林长巡林30948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872个。

  (三)创新机制,强化监管督察。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对林长和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的督察监督,对履职不认真、不到位的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督察结果作为林长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公益诉讼,加大涉林行政案件执行力度;完善两法衔接,加大对涉嫌刑事案件移交和侦办监督。

  (四)全面推进,强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一是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全面启动。3月25日,在林拥城举行了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暨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启动仪式,目前,完成江淮运河生态廊道两侧15公里范围内增绿扩量造林0.62万亩,完成森林质量提升低效林改造0.12万亩。二是聚力打造西淝河湿地公园生态产业化示范样板。安徽利辛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总面积585.95公顷,境内沿河两岸沟塘渠汊密布,有维管束植物 92科277种、野生动物162种,空间结构复杂、动植物群落丰富。通过长期保护与监测,湿地公园内水质长期处于Ⅱ类,水质优良,近两年先后多次发现“娃娃鱼”出现。三是利辛、蒙城、涡阳薄壳山核桃基地,蒙城杜仲森林药材基地,谯城三官核桃基地、牡丹木本油料基地等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做大做强了优势产业。四是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推深做实。积极推进林拥城建设,打造城市生态屏障保护修复的亳州样板。实施了金桂山建设项目,总占地630亩,四座山峰共栽植金桂6万棵。实施了百草园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020亩。实施了萌宠动物乐园和水上乐园项目,已对游人开放。“林拥城”已成为集旅游、科普、生态、体验、互动等五位融为一体的休闲旅游新业态,成为城市生态屏障、森林康养基地、休闲旅游胜地。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现亳州绿化美化净化。2021年规划建设5个城市公园,截至目前已建成香附公园、槐花公园,新增绿地6.13万平方米,投资2004万元。建成芍花路游园、华佗大道游园、桐乡路游园等街道游园25个,新增绿化面积16.27万平方米,投资3259万元。完成京九铁路沿线防护林北段工程,建设总规模150万平方米,完成绿道建设28.5公里。积极开展美丽村镇建设,促进“四旁四边”绿化提升。依托美丽乡村示范村镇建设、推进“五小园”建设、发展庭院经济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四旁四边”绿化提升,谯城区共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4个,省级森林村庄54个。

  (五)拓展空间,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按照中央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要求,我市及时调整林业发展思路,科学安排造林绿化用地,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经春季自查统计,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3.78万亩,占省下达任务3万亩的126%,其中长防林工程造林2.14万亩、中央财政补助造林0.12万亩、其他造林0.26万亩、零星造林1.26万亩;完成退化林修复0.53万亩,占省下达任务0.5万亩的106%。一是实施“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谯城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拓展房前、屋后、院内绿化空间,构建丰富多彩的“五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药园、小花园、小竹园),推进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涡阳县结合农村土地确权成果,认真清理收回农村集体公共空间,重点围绕新修建公路、新疏浚的河道集体空间抓造林,全县集体空间造林12000多亩。二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共植青年林”等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今年是全民义务植树开展40周年,我市通过多种方式,完成植树100多万株。三是创新植树造林投入新机制。积极构建政府投入引导、社会主体参与的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由乡镇组织企业参与绿化,企业与村(社区)签订利润分配协议,充分调动社会主体造林绿化的积极性。蒙城县因地制宜推行供苗供地合作模式、低价售苗高价回收合作模式、供苗包保存率合作模式等三种合作模式,积极引导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元集团参与建设无絮杨原料林基地,经县级验收合格的,县乡道路、大中沟两侧每栽植一棵无絮杨一次性奖补5元,村庄绿化每亩一次性奖补500元,今年全县共栽植无絮杨12.8万株。

  (六)多措并举,强化林业资源保护。一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组织对32棵市级保护的二级古树进行了全面摸排,针对排查出来的生长衰弱、濒危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二级古树,拨出20万专项资金进行复壮、抢救、保护和修复。每一棵树都明确了管护责任人,制作了“亳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牌”,实行挂牌保护。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开展了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和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清风行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督、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馆饭店、野生动物及制品经营单位、人工繁育机构等开展检查巡查。查办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8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9人,查获收缴野生动物93只(头)、野生动物制品198.766公斤、非法猎具13个(张),罚款0.84万元,严厉打击了非法狩猎、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托亳州动物园成立了亳州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承担全市范围陆生野生动物的收容和救护任务。自3月3日挂牌成立以来,共收容救助野生动物32只(头),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12只。三是开展自然地及林地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自然地及林地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组建3个专项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坚持把专项行动作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来抓,纳入林长巡林主要内容,全面开展违规侵占林地、营造林水土保持和自然保护排查。2021年以来,我市共申报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25个,永久使用林地57.0155公顷。严格按照限额采伐,已使用采伐限额33315.28立方米,发放采伐证191本,没有发现营造林水土流失和违规占用自然保护地问题。

  (七)抓细抓实,强化林业灾害防控。一是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严格实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履行值守应急职能。在元旦、春节、两会期间、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各级林长认真开展巡林督查,广大护林员坚守岗位、巡查巡护、排除隐患。市县两级多次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行动以及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全市无森林火灾发生。二是认真开展美国白蛾防治工作。完成飞机施药防治面积120.5万亩,有效控制危害发生,成灾面积为零。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林长履职不到位。各级林长全面负责、尽职尽责是林长制改革的关键,但有部分镇、村基层林长履职意识不强,履职能力不足,在落实林长职能时,没有担起林长抓总抓全的责任。在巡林巡查时,不能及时、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落实整改,而是应付了事。

  (二)护林员监管困难。护林员多数为公益性岗位,聘请的为贫困户家庭成员,年龄偏大,文化较低,管理难度较大。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力量较为薄弱。市、县(区)林业工作人员较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没有林业站,没有专职从事林业工作的人员,影响了林业技术推广和林业资源的有效监管。

  (四)林业行政执法困难。当前各县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都是从相关股室、单位抽调的人员组成,存在队伍不健全、执法水平较低等问题。

  (五)林权交易困难。林农进入平台交易意愿不强,推动集体林权进入平台交易难度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压实林长履职责任。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省林长制条例》,严格执行《亳州市林长巡林相关规定》,切实加强林长巡林监督监管,督促各级林长按时间要求、重点任务开展巡林,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各级林长巡林情况及时公开。

  (二)全面完成营造林任务。一是加强新造林管护,对造林成活率低、林相不齐的小班及时补植补造;二是开展森林抚育,完成省级森林抚育3.7万亩、中央财政森林抚育0.4万亩;三是积极创建4个省级森林城镇、28个省级森林村庄。

  (三)推进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组织人员深入实地调查,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亳州市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实施方案》,确保8月份完成编制任务,报省局批复后,严格按方案实施亳州江淮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林业执法机构,配强配齐执法人员,加强培训,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五)深化林业发展机制创新。积极开展“五绿兴林·劝耕贷”,帮助林业企业、造林大户融资。规范集体林权流转交易,推进集体林权进入平台交易。继续实施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和市级奖补政策,继续做好国家级公益林财政投资森林保险工作,强化公益林保护。积极推进商品林政策性森林保险实施,实现森林保险全覆盖。

第五篇: 林长制工作总结

  上半年的工作在县林业局和县党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全乡干部员工的努力下,林业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现简要介绍如下。

  一、加强林业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全体员工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四风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二是抓住制度实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大节清白,小处清白,树立党员干部队伍良好形象。三是从严控制开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公务活动,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完成林业工作:

  (一)林长制改革工作:1、五个一平台建设:规范五个一平台建设,各措施建设到位,及时提交各资料数据:2、乡村林长履行责任:乡村林长在各级会议上安排林长制工作,定期巡逻,全乡林区秩序稳定,工作机制正常运行:3、乡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村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村部,有专家办公室,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正常4、信息提交:积极配合县林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及时提交相关数据信息。

  (二)创造森林工作。我乡2020年春天人工造林50亩,主要是油茶等。其他省级森林培育、退化林修复、育苗、四边植树等完成任务。

  (3)森林病虫害的工作。对于越来越严重的松材线虫病蔓延的情况

林病虫害工作重点在于防,防与治相结合,具体工作:

  1、组织领导和宣传:乡政府成立防控领导组织,全面负责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在全乡范围积极宣传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和调查,

  2、及时开展森林病虫害的普查工作和防控方案制定:组织和开展春秋两次专项普查,及时上报普查成果,根据普查成果上报年度防控方案。

  3、疫木清理除治:严格按照规程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采取科学除治方式,组织专业队进行施工,清理彻底干净,发生病虫害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019-2020年度全乡清理枯死松树上万余株,防治取得较好效果。

  4、疫木监管:严格执行县政府疫木管理的相关规定,疫木处理采取不锈钢网罩、焚烧、粉碎等方式,严防疫木遗失在清理山场及附近农户房前屋后;及时对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专项排查清理;全乡未发生非除治性采伐疫木和疫木流失的现象。

  (四)护林防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明森林防火责任,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强化防火值班等措施的综合运用,全乡未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度过森林防火期,从而确保了广大林农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资源林政管理。全面加强林木采伐、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全乡林区秩序稳定,资源林政管理有序,全乡未发生林业行政、刑事案件。

  (六)古树名木保护: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目前全乡古树名木清查统计已全面展开,明确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并全部挂牌。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办事,履职尽责,转变作风,搞好工作。二是抓好全乡新造林的抚育管护工作,确保秋季验收合格达标。三是继续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大面积发生。四是谋划好2021年植树造林工作,争取早安排,早落实。五是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第六篇: 林长制工作总结

  根据宣城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宣城市气象局2021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协助市级林长开展工作情况

  1、协助市级林长履职尽责情况

  4月25日,市政协副主席唐佑文赴翚溪省级森林公园实地调研,市气象局、绩溪县政协主要负责人陪同调研。唐佑文认真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关于翚溪省级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并结合巡林深入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唐佑文强调,当前森林公园内10公里的道路建设已基本完工,林区道路路窄、坡陡、弯多,要加强对林区道路的巡查及管养,确保林区道路畅通安全;要结合项目建设统筹做好森林公园特别是道路沿线景观树木的种植;要加强对森林公园的巡查,严禁捕猎,对巡查中发现的野生动物尸体要及时科学处理,确保绩溪县城区唯一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

  5月中旬,我局在收到市林长办工作提示单(第12号)后,第一时间向市级林长市政协副主席唐佑文作了汇报,并通知绩溪县翚溪省级森林公园按照提示要求做好相关工作。5月25日,唐佑文赴绩溪县翚溪省级森林公园开展专项巡林工作,市气象局、绩溪县政协主要负责人陪同。

  2、市直牵头协助林长制单位履职尽责情况

  完成了年度林长制考核材料的上报;每月按照要求报送林长制月度工作信息;协助市级林长到绩溪县翚溪省级森林公园调研巡林2次;根据市林长办的工作提示,及时与翚溪省级森林公园负责人联系,第一时间开展督办;完成专项巡林情况报告的报送;将翚溪省级森林公园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电话号码加入绩溪县气象信息预警短信平台,及时开展气象服务;组织绩溪县气象局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演练,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同时对人工影响天气设备进行了年检,确保翚溪省级森林公园有需求时能拉得出,打得响。

  二、所联系重点生态功能区工作开展情况

  (一)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成效

  1、2021年4月通过绩溪县林业局将请求设立翚溪省级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的请示转报绩溪县编委,绩溪县编委于2021年5月21日下达《关于设立翚溪省级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的通知》(绩编﹝2020﹞10号)文件,同意在绩溪县扬溪国有林场加挂“翚溪省级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牌子,现已完成挂牌工作。

  2、明确部门和专人负责,配备专业人员,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依程序组织实施勘界立标工作。2021年全面完成界碑界桩、标识标牌、林相改造项目已并通过验收,项目资金拨付已到位。

  3、根据安徽省森林公园开发中心《关于做好森林自然公园保护与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林园办[2021]7号)的要求,完成编制《翚溪省级森林公园林相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实施面积600亩,正在依主管局批复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森林景观质量和观赏价值。

  4、结合森林公园实际,完成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面积1091亩作业设计编制并依程序组织实施,以提高公园森林质量。              

  5、完成长防林封山育林面积2000亩作业设计的编制,并按要求实施。

  6、加强森林公园9655亩公益林的管护,提升林分质量。

  7、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控监测,重点是马尾松毛虫和松材线虫病的防治防控监测。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森林公园内762亩人工马尾松林开展有害生物普查。

  8、完成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营造林水土保持措施、违规侵占林地等情况排查,未发现相关问题;迎接省环保督察组对森林公园开展环保督察,反馈良好。           

  9、实行森林防火责任制,严格管控进出森林公园人员,对进入森林公园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度,严格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加大森林公园生态护林员野外巡护力度,杜绝野外用火,对相邻村民和进出森林公园人员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在森林公园内安装森林消防报警器,推广使用防火码。

  10、加强林地和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加强森林公园内林地保护管理,杜绝违法占用林地行为,长期有效地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重点是对公园内古树名木、珍稀树种和野生动物实施保护、监测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员工年龄总体偏老化,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专业人才缺乏,管理人员接受新理念、新技术培训的机会少。

  2、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资金紧缺,严重制约着公园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

  3、公园内林密山陡,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任务繁重,需要部门给予资金支持,加大防火道路、生物防火林带、防火瞭望台及森林信息监测平台建设,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4、公园内有原住民经营住宅地、农用地及山场仍属集体经营现状,存在防火、水质等安全隐患,需要政府牵头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格按照翚溪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进行管理和保护工作。

  2、加强公园森林资源培育,科学开展森林经营,确保森林抚育、珍稀树种培育等项目顺利实施,不断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森林结构。

  3、加快实施森林公园林相改造项目,提升森林景观质量。

  4、按计划完成生物防火林带维修和公园防火道工作,有效防止和抑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5、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公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控监测,加大森林防火力度,有效保护公园的森林资源安全。

  6、加强森林公园资源管理,健全资源档案管理,严格林地使用规划管理,杜绝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第七篇: 林长制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省林长制改革推进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工作任务,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市2县6区、91个乡镇(街道)、1045个村(社区)林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出台,制定林长制相关制度46个,设立市、县两级总林长(含副总林长)44名、林长79名,乡镇级林长715名,村级林长1999名,落实护林员1406人,竖立林长公示牌2249个。

  一、2020年工作成果

  一是持续发力大推动。今年以来,我市召开市级林长会议两次,听取林长制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深入一线大调研。我市11个市级林长均赴其责任区全面开展了专题调研,共形成调研报告11篇,绘出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图。各县区也相继开展了林长制专题调研。

  三是同频共振大宣传。新媒体转播报道66期,XX日报、XX市广播电视台开设《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专栏,播发10期系列访谈,4期典型宣传。

  四是多措并举大落实。加强督查调度。市、县区两级共召开林长工作会议80余次,调度解决林长制改革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市林长办跟进督查,跟踪问效,已编发通报6期。全市林长制改革督察组,于8月中下旬分2个组对全市林长制改革推进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下发整改意见书,整改内容37项。建章立制抓落实。市、县区两级出台各具特色的林长制配套制度46个。出台了《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力争2020-2021年,全市新增绿化面积20.3万亩。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凤台县将林长制与融资造林有机结合,建设林苗两用林中山杉示范基地4000亩,国家级耐湿树种种质资源库2200亩,济祁高速回填取土坑育苗3000亩。毛集实验区结合采煤沉陷区治理,精心编制绿馨园采煤沉陷区治理发展规划,形成了农业、林业、养殖业和休闲观光业综合产业链,年综合收入2000万元以上,被誉为“沉陷区里的绿色银行”。探索创新新思路。深化与中国林科院全面科技合作,将林长制改革纳入合作范围。开展林长制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定期监测全市森林资源动态变化,实现林业空间信息的高效采集与长效更新,全面提升林长制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培训工作。在全省率先举办林长制改革培训班,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林业(农林)局长、林长制办公室负责人、林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等参加培训。培训班邀请了中国林科院、省林业厅资深专家,围绕林长制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林业行政执法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授课。

  我市林业工作在林长制改革的牵引下,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完成成片造林24293.7亩,占省下达计划任务1.5万亩的162%。完成森林抚育20.2万亩,四旁(义务)植树603万株,建设森林长廊23.55公里,省级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创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今年完成创建省级森林村庄5个,森林长廊10公里以上的目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今年完成飞防作业面积75万亩。结合“平安XX”二期项目,投资近300万元安装森林防火视频探头70个,基本完成“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二、明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们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关键,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聚焦“五绿”,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一)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林业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推深做实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责任体系。

  (二)聚焦“增绿”抓绿化攻坚。实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完成绿化任务81270亩。大力推进森林城镇建设,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三)聚焦“管绿”抓督察监管。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为林业生态建设织密“安全网”。加大督察力度。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处置。提升监管能力。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林长制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四)聚焦“用绿”抓综合效益。做精新型业态。利用我市山水文化资源培育生态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做大精品林业。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林下经济促进林农增收。做好林业精准扶贫。加大林业扶贫工作力度,逐步完善产业扶贫体系和生态扶贫体系。

  (五)聚焦“活绿”抓改革发展。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进一步加强与中国林科院合作。

第八篇: 林长制工作总结

四合乡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生态立乡、旅游兴乡、文化和乡、和谐建乡”发展战略,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林长制体系建设

健全乡、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设立乡级林长10人,村级林长33人,进一步明确乡、村两级林长责任;全年召开林长制专题会议2次,根据《四合乡2020年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林长制考核工作,深入宣传《林长工作守则》,聘请市级功能区社会监督员2人;规范设置林长制宣传栏1块、乡村林长公示牌12块、公开栏7块,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二、保障能力

对全乡6个行政村(社区)及重点生态功能区建立“一林一档”,制定“一林一策”,林业技术人服务人员不定期开展技术服务,组织生态护林员进行培训,每月对护林员巡林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正常履职的2名护林员进行更换,及时足额兑现护林员工资,每季度按时发布“五个一平台”工作简报。

三、林长制改革示范区

积极申报建设林长制“五大工程”项目,并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建立“五绿”示范点6处,按要求报送改革典型材料,宏霞村、水塘村建成市级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在全市率先开展乡、村林长履职公示公开试点工作。

四、护绿任务

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最严格的森林保护制度,严守林地和森林红线,全年共采伐活立木蓄积量62立方米,20个森林督查图斑未发生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行为,完成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区划核实工作,及时发放生态补偿资金;开展野生动物禁食及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动物异常情况;加强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完成保护区整合优化工作,将部分村庄和永久基本农田调出保护区范围;全乡79株古树得到挂牌保护,各村(社区)对护林员每月巡林情况进行考评,乡林长办组织年度考核。

五、增绿任务

继续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全年完成更新造林270亩,森林抚育21480亩,省级封山育林500亩,退化林修复500亩;水塘村成功创成省级森林村庄。

六、管绿任务

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乡财政拨出专门经费用于防火队伍建设,购置防火器材,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1200多份,张贴《禁火令》200余份,制作悬挂宣传横幅60余条,全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积极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组织专业队清理枯死松树2010株,对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1100多株马尾松进行化学防治;推进平安林区建设,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起,调解涉林矛盾纠纷8起,未发生重大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和到县以上涉林群体性上访事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苗木质量检查和林业“双打”行动,保护林业植物新品种。

七、用绿任务

积极引导和促进竹产业健康发展,笋干、竹工艺品等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山核桃产量逐年增加,年产值达700万元;多方筹集资金,修建竹林道路5.2公里;森林旅游业发展形势良好,全年旅游人数达2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000万元。

八、活绿任务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育各类新型林业主体14个,社会总投资8亿余元,其中,安徽德馨水墨山庄有限公司投资2000多万元建设游客接待中心,广德清水慢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建成玻璃滑道项目;林业技术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活动,继续扎实推进国家红壳竹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九、宣传、示范工作

按要求及时报送林长制有关材料,结合“植树节”、“爱鸟周”、“送科技下乡”等,开展林长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市级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6篇。

第九篇: 林长制工作总结

  太和县林长制改革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在省委 省政府和市委 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林长制办公室的指导下,聚焦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突出“五绿”协调推进和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创建,推深做实林长制各项改革工作。现将我县2021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和示范区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上半年林长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抓林业生态安全,提升“护绿”能力。一是签发太和县总林长令,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督促做好林业巡护工作。二是抓好护林队伍建设。印发林长巡林提示函,提醒林长开展巡林,全县上半年林长巡林2000余人次。结合我县人事调整,更新我县县、乡、村三级林长,确保工作衔接有序;继续发挥33名社会林长1570名护林员在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林地资源管理和巡护、协助森林公安依法查处毁林案件中的作用。三是开展林长制公示牌更新准备工作。对全县林长制公示牌开展摸底调查,掌握保存情况,为下一步更新替换打下良好基础。四是做好林长制平台建设工作,完成摄像头安装、平台软件设计,开展平台培训200人次。五是加强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日常水质监测、植物监测工作,开展应急、安全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加大茨河湾省级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和保护力度,完成对沙颍河国家湿地公园2019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养护验收。六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对全县19株一、二级古树名木开展常态化养护工作,签订“一树一人”养护责任书,落实养护责任。七是完成森林病虫害防治。完成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作业面积60万亩,叶片保存率达97%以上,并顺利通过第一次验收。

  (二)开辟林业绿化空间,拓展“增绿”成效。一是出台《太和县2021年林业生产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县林业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结合我县实际主要在茨河沿线两侧开展造林,完成规模造林绿化3520亩,开展退化林修复3000亩、森林抚育12000亩。二是依据《阜阳市“四旁四边四创”绿化行动方案》,全县累计完成房前屋后绿化面积3933亩,路旁水旁绿化长度303公里,超额完成上级目标任务。三是完成省级森林城镇(村庄)申报工作,并督促积极落实创建工作,确保我县1个森林城镇、10个森林村庄创建任务顺利完成。

  (三)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扛起“管绿”职责。一是开展林地督察,完成2021年林业图斑核查工作,我县共涉及28个乡镇209个违法图斑。二是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清明节期间利用移动短消息发送防火信息39万多条;开展防火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400余条;“世界地球日”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解答过往群众咨询100余人次。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领导带头值班制度,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反应能力。联合太和县应急局、太和县公安局、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太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城关镇吴营村举办了“太和县2021年森林防灭火应急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森林防火意识和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能力。县林业局和公安局联合印发《太和县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4月6日至5月5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对我县重点林区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和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县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发现安全隐患1处,整改到位1处。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与乡镇派出所出动执法人员483人次,发现违法用火行为15处,其中6处为焚烧秸秆杂草,9处为林内焚烧纸钱、焚香祭祀行为。针对上述违法用火行为,执法人员及时进行了制止,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三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制定了《太和县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方案》,与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8次,检查人工繁育场所8次,检查农(集)贸市场3次,商场、超市3次,餐饮服务场所5次,清理违法捕捞工具1个。

  (四)发展林业优势产业,彰显“用绿”效益。大力发展木材加工、家具制造、苗木培育和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完成申报省级龙头企业17家,现有市级龙头企业24家。全县各类经营主体上半年完成产值45亿元,林业产值明显提升。

  (五)发挥林业政策,汇聚“活绿”动力。一是开展2020年花卉奖补申报,并审核上报。对7家规模种植主体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78.878万元。二是支持市花推广,对46家经营主体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999.5618万元;对8家花卉展会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6.7万元;对1家清洁生产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17.0907万元。对2家支持研发转化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40万元。三是拓展林业融资渠道,完成2020年林业贴息贷款申报工作。32家经营主体获得贴息贷款192.14万元。持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林地经营权与承包权分置,推动林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组织专题学习学习《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积极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工作督导和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我县林长制工作做实做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长制改革工作,多次召开林长办例会安排具体工作。县林长办通过发放巡林提示函提醒县级林长巡林,乡镇级林长按要求开展不定期巡林。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进林长制改革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扎实开展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县政府出台有关文件奖补扶持造林企业(大户),提高了“增绿”、“护绿”的积极性和我县林业发展水平。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将林长办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林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认真总结推广林长制改革经验,积极报送相关信息,激励创新探索、深化创建实践、争当改革示范先锋。

  (三)严格考核制度,切实兑现奖惩。严格执行《太和县林长制考核办法》,制定考核评价细则,把林长制改革工作纳入县对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市级示范区工作

  组织编制了郭庙花卉园区、沙颍河湿地公园市级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实施方案,明确了郭庙花卉园区创新示范点是:“创新沿淮地区苗木花卉集群、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沙颍河湿地公园创新示范点是:“创新城市湿地公园保护修复机制”。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明确县领衔林长、配合单位、责任区域及短期、中期、长期目标,明确党委和政府是示范先行区建设的责任主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的有机统一,精心组织谋划,全程督查指导,鼓励和引导基层积极创新、大胆探索。配合林长调研巡察,认真做好林长调研巡察情况反馈、整改情况反映等。组织林业技术力量指导协调先行区建设工作,加大郭庙花卉园区内的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现代林业示范区和龙头企业,培育、引进推广苗木新品种,开展苗木新品种申报国家和省级新品种认定,加快推动了先行区建设任务落地落细落实进程。做好沙颍河湿地公园日常保护工作,对绿盾行动进行“回头看”,开展日常巡护,定期进行水质监测、鸟类监测,做好鸟类疫源疫情上报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自五月份开始每周对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巡查、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典型案例:郭庙镇位于太和县城东北部,地势平坦,土壤肥沃,交通便利,区域内河流纵横,现有植被均为人工植被,近年来,郭庙镇大力发展林业生产和城镇绿化,种植有杨树、泡桐、刺槐、广玉兰、冬青、桃树、枣树、山楂苗木花卉,将苗木花卉产业培育成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首位产业,使郭庙镇打造成为安徽省西北部重要的苗木花卉集散中心,投资3亿元建成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成3000亩生态林、采摘园,建成千亩速生楸树园、千亩山楂园、300亩冬枣采摘园、100亩特色甜瓜采摘园、500亩紫薇、海棠风景林园。建成8个联动阳光温室大棚,100个墙体温室大棚、1万平方米的花卉批发大市场,实现年产值超15亿元。

  特色做法及制度机制。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成立郭庙镇花卉苗木园区管委会,建立花卉苗木产业联合党支部。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双培双带”工程。二是组建高素质高规格招商队伍,建好服务平台。出台《郭庙镇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引进有技术、有实力、有销路的老板投资建设大棚、苗木种植,已入驻家庭农场50余家。三是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林业奖补政策落实兑现,重点围绕良种培育、技术推广、基地建设、设施栽培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对规划、信息、技术、政策、土地流转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指导和优质服务。四是设立年度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周转金。成立具有政府平台性质且市场化运作的安徽新艾豪花木有限公司,设立300万元的年度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周转金,化解企业起步难、融资难等问题。五是培育“育苗链”、补强“科技链”、拓展“市场链”、延伸“价值链”,做大做强花卉苗木品牌。引入安徽钰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高标准育苗企业提升了花卉苗木整体品质;与安徽省农科院、安徽科技学院、南京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开展合作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建成2万平方米的花卉苗木批发大市场、打造本四花卉等电商平台,形成“线上线下”全渠道营销网络;深挖花卉苗木的“观赏价值”、“药用价值”、“旅游价值”,实现价值的层层叠加,闯出产业发展新天地。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县林长制及示范区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增绿空间有限,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力量较为薄弱、林业执法机构不够健全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把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围绕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推深做实我县林长制改革,提高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一是落实好林长制各项工作制度、按要求开展林长制有关会议部署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林长制平台作用做好林长巡护、规模造林验收工作、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林地督察及整改工作,转变工作思路,抓好村庄周边及道路绿化建设;三是加强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日常巡护,做好水质、动植物检测,对湿地小区建设进行督查指导并组织验收;四是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五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快茨河湾湿地公园建设,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六是开展森林城镇(村庄)创建工作督察指导,确保创建任务完成;七是加大古树保护力度,尤其是传统节日期间古树保护工作;八是健全体制机制,压紧压实乡、村责任,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第十篇: 林长制工作总结

  镇位于XX市东南部,与江苏省盱眙县、滁州市南谯区、来安县交界。辖11个行政村,186个村民组,人口共31283人。全镇国土总面积29.1310万亩,林业用地面积14.8万亩,有林地面积12.21万亩。其中,经济林0.31万亩,公益林(含国有林场)5.1万亩,森林覆盖率为50.80%。今年4月我镇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以“红色故里,生态桥镇”为工作目标,围绕“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的理念,不断将林长制改革推向纵深。在这短暂的八个月内林长制工作已在我镇扎根发芽并且开花结果,为我镇林业经济发展添油加力。

  建立林长制工作机制

  按XX市林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落实林长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镇提出“镇级林长包山头,村级林长全覆盖”的方案,制定《XX镇林长制工作方案》的文件。积极落实四项机制:一是设立XX镇镇级林长制办公室,由镇林业分管领导吴晖副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王德安担任副主任,落实制度上墙、人员名单上墙,专员专管到位上岗。二是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巡查工作机制,镇级林长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村级林长不少于3次,由市级林长制办公室提供9本镇级林长巡查记录簿和22本村级林长巡查记录本已发放到各林长手中,每次巡查要详实填写巡查记录。三是竖立9块镇级林长公示牌和22块村级林长公示牌,确保镇、村两级各林长责任区域落界上图、职责内容公示上牌;明确了9位镇级林长包保辖区内9座山头,针对11个行政村,将各村划分为两大区域由书记、村长分别负责,同时各村设立3-4名护林员交叉管护,网格化管理责任范围覆盖,实现全天候开展防火、防盗、防病虫等保护资源的巡防工作。四是组建联合执法队伍,整合基层执法力量,组建由林业站、派出所、城管执法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区域内毁林开荒、乱采乱挖野生植物、滥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统一严厉打击。

  落实林长制工作实效

  助力大户发展。一是林长制以“三份协议法”(农户与村委会签一份土地流转协议,村委会将分散土地集中;村委会与经营主体签订一份承包协议,村委会牵头把归集的土地承包给大户经营;经营主体与乡镇土地流转中心签订一份土地流转协议,保证经营大户造林经营权)攻艰石质山造林,因地制宜发展麻栎林产业,石质山栽植麻栎3000余亩,发展林业大户。二是扩大现有林业产业并吸引林业投资,以我镇15户家庭农场和苗木合作社为基础大力发展朴树、榉树等乡土绿化苗木,种植规模已达10000多亩,每年给该镇林农带来1500万元经济效益;三是依靠良好的林业发展潜力,吸引了芳甸园苗木公司到该镇投资建立芳甸园苗圃基地,芳甸园苗圃基地从贫困村流转土地700余亩,建立苗木温棚26个,栽植三角枫、女贞、朴树等景观苗木630亩。同时推力镇脱贫攻坚工程,雇佣贫困人口12人、流转贫困户土地105亩,带动贫困村实现收入25万元,贫困户户均每年增收25000元。四是发展特色经果林,寨山村林长联合本村经果林种植大户成立的XX镇寨山村果树种植合作社,带领社员种植大棚桃100亩,成片桃园450亩,目前已经带动该村15户种植经果林发家致富。推出新“榉”措。榉树是皖东丘陵地区的优良乡土树种,不仅适应性强、耐干旱贫瘠、易移植、少病虫害,不仅是树干挺拔的行道树种,秋风一起,树叶黄红相间,也是美丽的色叶性树种,而且市场需求量大,前景广阔。我镇以打造“皖东榉树第一镇”为工作目标,大力发展“榉树”苗木产业。2020年,我镇开始规模化人工栽培榉树,截至今年,榉树种植规模已达到8000亩,存苗量200万株,参与农户500多户,每年向市场供苗40多万株,年销售额1000多万元,榉树产业布局已初步形成。探索创新发展。一是在我镇开展林地入股分红试点工作,在推进芳甸园苗木基地建设中,引导农户林地入股,农户变股东,享受林业收益分红。二是推进特色森林旅游,促农增收,在不影响既有利益格局的基础上,在尖山村结合昔谷旅游度假区和黄寨牧场整合周边林地,以农家乐、民宿、康养、入股分红等模式增加农民收入。

  林长制工作开花结果

  林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镇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上街道、进校园、走村庄提高广大农林朋友知晓度,使植树造林已深入人心,今年春季人工造林工作,共完成造林面积1586亩,超出任务面积86亩。认真谋划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方案,迅速划分责任区域、竖立公示牌,完善管护机制,努力总有收获,XX市林业局在我镇召开林长制第一次工作现场会,这是市林业局对我镇林长制工作的最大肯定。将扶贫揉进林长制工作,产生了良好的化学反应,村庄绿了起来、农户富了起来,滁州市市委书记张祥安在视察我镇白云寺村林业基地芳甸园时,也为林业推动扶贫事业给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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