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邮政法,新邮政法内容和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22-02-20 来源:党团建设 点击:

【www.rubber-label.com--党团建设】

邮政法,是调整邮政部门同用户之间,以及邮政部门同其他有关方面之间,在邮政事务中所发生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新邮政法,新邮政法内容和实施细则,供大家参考。

  新邮政法,新邮政法内容和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以下简称邮电部)是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管理全国邮政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以下简称邮电管理局)是地区邮政管理机构,管理该地区的邮政工作。

  第三条市、县邮电局(含邮政局,下同)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邮政业务的公用企业(以下简称邮政企业),经邮电管理局授权,管理该地区的邮政工作。

  邮电支局、邮电所、邮政支局、邮政所是办理邮政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邮亭、邮政报刊亭等是邮政企业的服务点。

  邮电代办所视同邮政企业所属的分支机构。

  第四条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信函、明信片或者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传递的缄封的信息的载体。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是指以符号、图象、音响等方式传递的信息的载体。具体内容由邮电部规定。

  第五条邮政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办邮政业务时,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代办合同。

  第六条凡使用我国邮政业务的一切单位或者个人统称邮政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第七条邮政企业应当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邮政服务,保障用户使用邮政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负有保护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和邮件安全的责任;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邮政业务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所禁止的活动。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法对通信进行检查外,邮件在运输、传递过程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检查、扣留。

  第八条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需要,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检查、扣留邮件,冻结汇款、储蓄存款时,必须依法向相关县或者县级以上的邮政企业、邮电管理局出具相应的检查、扣留、冻结通知书,并开列邮件、汇款、储蓄存款的具体节目,办理检查、扣留、冻结手续后,由邮政企业指派专人负责拣出,逐件登记后办理交接手续;对于不需要继续检查、扣留、冻结或者查明与案件无关的邮件、汇款、储蓄存款,应当及时退还邮政企业。邮件、汇款、储蓄存款在检查、扣留、冻结期间造成丢失、损毁的,由相关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负责赔偿。

  第九条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依法没收国内邮件、汇款、储蓄存款时,必须出具法律文书,向相关县或者县级以上邮政企业、邮电管理局办理手续。没收进出口国际邮递物品应当由海关作出决定,并办理手续。

  第十条有关单位依照法律规定需要收集、调取证据、查阅邮政业务档案时,必须凭相关邮政企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出具的书面证明,并开列邮件具体节目,向相关县或者县级以上的邮政企业、邮电管理局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妨害邮政工作的正常进行:(一)损坏邮政设施;(二)在邮政企业及分支机构门前或者出入通道设摊、堆物,妨害用户用邮或者影响运邮车辆通行;(三)在办理邮政业务的场所无理取闹或者扰乱正常秩序;(四)阻碍邮政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寻衅滋事;(五)拦截邮政运输工具、非法阻碍邮件运递或者强行登乘邮政运输工具;(六)非法检查或者截留邮件;(七)其他妨害邮政企业及分支机构或者邮政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行为。

  第二章邮政企业的设置和邮政设施

  第十二条邮政企业及分支机构的设置标准,由邮电部规定;邮政企业的设置或者撤销,由邮电部批准;分支机构的设置或者撤销,由邮电管理局批准,报邮电部备案。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企业及分支机构的设置和邮政设施的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十四条建设城市新区、独立工矿区、住宅区或者旧城区成片改造,应当同时规划和设置与之配套的邮政企业及分支机构和邮政设施。

  第十五条邮政企业依法设置邮亭、邮政报刊亭、邮筒、信箱或者流动服务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方便。

  第十六条接收邮件的信报箱是居民楼房的配套设施,设计单位应当将其纳入民用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居民楼房每一单元的地面层应当安装与住户房号相适应的信报箱或者在楼房集中处设置信报箱间(群),供住户接收邮件使用。

  信报箱由居民楼房的产权所有者或者管理单位负责维修、更换,也可以委托当地邮政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维修、更换,所需工料费由委托单位支付。

  第十七条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饭店、应当在方便旅客的地方提供办理邮政业务的场所;邮政企业应当提供邮政业务服务。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因建设需要,征用、拆迁邮政企业及分支机构或者邮政设施时,应当与当地邮政企业协商,在保证邮政通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将邮政企业及分支机构、邮政设施迁至适宜的地方或者另建,所需费用由征用、拆迁单位承担。

  第三章邮政业务的种类

  第十九条邮政企业经营国内、国际邮件的寄递业务和邮件的特快专递业务。

  国内邮件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互寄的邮件,其中寄自或者寄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邮件称港澳台地区邮件;国际邮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他国家、地区之间互寄的邮件和其他国家、地区通过中国境内经转的邮件。

  第二十条国内报刊发行业务是指报刊社委托邮政企业发行报纸、杂志的业务。

  第二十一条报刊社委托邮政企业发行报刊时,应当根据报刊发行的范围向指定的邮政企业或者邮政报刊发行局,出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出版和领有报纸、期刊登记证的证明。邮政企业有接办发行能力的,应当与报刊社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报刊发行合同。

  第二十二条邮政储蓄、邮政汇兑业务是邮政企业为国家积聚资金、沟通经济往来所经办的金融业务,由邮电部统一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金融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各相关银行应当为邮政企业办理的储蓄、汇兑业务提供便利。

  第二十三条各项邮政业务的具体种类和邮件分类,由邮电部规定。

  第四章邮政业务资费和邮资凭证

  第二十四条邮政业务的基本资费是指邮政专营的国内平常信函、明信片的资费;非基本资费是指基本资费以外的邮政业务资费。

  邮政业务的基本资费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非基本资费由邮电部规定。

  第二十五条制定和调整邮政业务资费的依据是:(一)以保证邮政通信企业的成本费用和自我发展能力为原则,适应社会需要;(二)国内邮政业务资费,依据支出费用的变动相应调整;(三)国际邮政业务资费,依据“万国邮政联盟”的规定和国际、国内成本费用以及人民币汇率比价的变化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邮资凭证是邮电部发行的,作为邮件纳费标志的有价证券,包括邮票,印在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上的邮票图案,邮资机打印的邮资符志。

  第二十七条“万国邮政联盟”发行的国际回信券,可以根据国际统一规定,兑换成等于特定重量级别的特定类别资费的邮票,但是不得兑换现金。

  第二十八条因工作需要,仿印邮票图案的,必须按照仿印邮票图案的有关规定,报经邮电部邮票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邮电管理局审核、批准。

  印刷单位不得承印未经批准的仿印邮票图案和与邮票相似的印件。

  第二十九条印制通信使用的信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当地邮电管理局监制。

  第三十条印制明信片必须符合邮电部规定的规格标准。

  县以上邮政企业,经邮电管理局批准,可以印制、发行带有“中国人民邮政”字样的明信片;其他单位印制明信片,由当地邮电管理局监制,但不得带有“中国人民邮政”字样。

  第五章邮件的寄递和损失赔偿

  第三十一条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常信函,免费寄递,其他军人不得免费寄递信函。义务兵寄递平常信函的监督管理办法由邮电部会同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二条用户交寄邮件应当符合邮电部规定的准寄内容、封装规格、书写格式,并正确书写邮政编码,其中,用户交寄信函使用的信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邮件封面和邮政业务单式上不得印(写)有或者粘贴与邮件无关的文字或者其他物品;邮资凭证正面不得涂抹、覆盖其他物品;不得使用伪造、仿印、剪割拼补、加工去污的邮资凭证。

  第三十三条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下列物品:(一)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二)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五)容易腐烂的物品;(六)各种活的.动物;(七)各种货币;(八)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九)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

  前款物品,符合邮电部特准交寄规定并确保安全的,可以收寄。

  第三十四条国内限量寄递物品由邮电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第三十五条对于违反禁寄、限寄规定寄递的物品,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其种类、性质、数量等分别作出下列处理:(一)不予寄递;(二)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逾期不领的就地处理;(三)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四)造成危害人身安全或者污染、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由寄件人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前款(二)项、(三)项处理所需的费用,由寄件人承担。

  第三十六条新建的企业、事业、居民住宅,应当由单位或者居民住宅的主管部门到当地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办理邮件投递登记手续;单位更改名称、收件人变更地址,应当事先通知当地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也可以办理邮件改寄新址手续。邮政企业应当公布登记地点和电话号码。

  具备下列条件者,有关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安排投递:(一)具备邮政车辆和邮政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通行条件;(二)有公安机关统一编制的门牌号数;(三)已安装接收邮件的信报箱或者已设立收发室;(四)按规定需要办理中外文名称登记的,应当办妥手续。

  第三十七条邮件的投递方式,除邮电部另有规定外,按下列方式投递:(一)按址投递城镇居民的邮件,按收件人地址投递到平房院落门口或者楼房地面层的信报箱或者收发室。单位、单位内附设的机构和个人以及单位院内宿舍用户的邮件,投递到单位收发室。收发室应当设在楼房的地面层,两个以上单位同在一处的,应当商定统一接收邮件的地点。需要上楼投递邮件、报刊的,用户应当与相关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协商,并按照规定由用户支付特殊服务费。

  农村、牧区的邮件,根据交通条件和邮件量的具体情况,一般投递到乡或者行政村的固定地点;乡或者行政村以下的邮件,由乡人民政府或者村民委员会与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协商妥交收件人的方式。

  寄交船舶的邮件,投递到船舶隶属单位的收发室。

  (二)用户领域必须凭通知单到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办理手续才能领取的邮件,以邮政信箱(用户专用信箱)号码为收件人地址的邮件,存局候领的邮件,超出按址投递规定重量的邮件以及大宗邮件,采用用户领取的方式。

  第三十八条收件人领取给据邮件,收款人兑领汇款,应当向相关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交验本人有效证件,并在相关单式上盖章或者签名。

  代收人受收件(款)人委托,代收给据邮件(汇款)时,应当交验收件(款)人和代收人的有效证件,经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确认后,由代收人盖章或者签名接收。

  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

  第三十九条收件人接收给据邮件时发现封皮破损,应当场声明,并核对内件。确属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的责任而造成内件短少、损毁的,或者由于邮政企业、分支机构的责任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的,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赔偿。由于收件人所在单位收发人员的过失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者,相关收发人员应当承担规定的赔偿责任。

  邮件运递的具体要求由邮电部规定,并予以公告。邮件运递违反邮电部规定的,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应当向用户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邮电部规定。

  第四十条用户误收的邮件,应当及时退还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用户误拆的邮件应当重封签章后退还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并对误拆邮件的内容保守秘密。

  第四十一条单位收发人员接收给据邮件时,应当认真点核无误后,在相关清单上盖章签收。

  收发人员对于各种邮件负有保护和及时传送的责任,不得私拆、隐匿、毁弃邮件或者撕揭邮票。

  第六章邮件的运输、验关和检疫

  第四十二条邮电部、邮电管理局应当把邮件运输流向流量变化情况及时通告相关运输部门。各运输部门应当根据邮政通信需要,优先提供有效的车次、航班、舱容。

  相关运输部门应当在车站、机场、港口、码头妥善安排装卸、储存邮件和作业所需的场地、出入通道、房屋,以及通报行车或者航行情况的信息设施。

  新建、改建、护建车站、机场、港口、码头,应当统一规划邮件存放、转运所需的场地和通道,其有关基建费用由邮政企业承担。

  第四十三条邮政企业委托运输单位运送邮件,应当签订运邮协议。

  第四十四条运输单位承运的邮件应当先于货物发运。因故临时停运或者改变运行时间、停靠位置时,运输单位应当及时通知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

  第四十五条载有邮件的船舶应当悬挂邮旗,各有关港口对于悬挂邮旗的船舶应当优先放行。

  第四十六条运输单位承运邮件,除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派员押运者外,应当与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办理交接签收手续。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邮件在运输单位保管期间或者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短少、损毁等,相关运输单位应当按照运邮协议的规定予以赔偿。

  运邮船舶发生海难必须抛弃所载货物时,非至最后,不得抛弃所运邮件。

  第四十七条执行邮件运输和投递任务的车、船、邮政工作人员通过桥梁、渡口、隧道、检查站时,有关方面应当优先放行。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邮政车辆在运递邮件时,凭公安机关核发的通行证,可以不受禁行路线、禁停地段的限制。运邮车辆或者邮政工作人员在运递邮件途中违章,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记录后放行,待其完成运递任务后,再行处理。

  第四十八条邮政企业依据运输工具到站(港)、离站(港)时间和运递时限制订的作业时间表应当在变更前三日通知海关。海关应当按照邮政企业通知的作业时间表派员到场监管国际邮袋、查验进出口国际邮递物品;逾时不到场,延误运递时限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海关承担。

  海关依法查验国际邮包时,在设关地应当与用户当面查验。收、寄件人不能到场的,由海关开拆查验,邮政工作人员在场配合。被开拆查验的邮包,由海关和邮政企业共同封装,双方加具封签或者戳记。海关依法开拆查验的印刷品,应当重封并加具海关封签或者戳记。

  第四十九条用户交寄应当施行卫生检疫或者动植物检疫的邮件,必须附有检疫证书。检疫部门应当及时对邮件进行验放,以保证邮件的运递时限。

  第五十条海关、检疫部门依法查验国际邮递物品或者检疫邮件,应当注意爱护;需要封存时,除向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发出通知外,应当同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履行交接手续,并负责保管,封存期不得超过四十五日。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封存期的,应当征得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及寄件人或者收件人的同意,并以不致造成被封存国际邮递物品或者邮件的损失为前提。被封存国际邮递物品或者邮件退还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时,邮政工作人员应当核对无误后予以签收。

  依法没收国际邮递物品或者经卫生、动植物检疫必须依法销毁的邮件,海关或者检疫部门应当出具没收或者检疫处理通知单,并及时通知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和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

  国际邮递物品在依法查验、封存期间,发生丢失、短少、损毁等,由海关或者检疫部门负责赔偿或处理。

  第五十一条依法查验邮递物品或者对邮件实施检疫需要使用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的场地和房屋时,由邮政企业与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可能协商解决。

  第五十二条由海关依法处理的无着进口国际邮包,海关应当支付相关邮政费用。

  第五十三条出口国际邮件的海关关单的传递方式由海关总署与邮电部商定。

  第七章罚则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第五十六条伪造或者冒用邮政专用标志、邮政标志服或者邮政日戳、邮政夹钳、邮袋等邮政专用品的,由邮电管理局或其授权单位处以一千五百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有关物品。

  第五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伪造邮资凭证,未经许可仿印邮票图案或者印制带有“中国人民邮政”字样明信片的,由邮电管理局或其授权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所得和非法物品。

  由于用户的故意,交寄的邮件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邮资凭证的,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不予发寄,通知寄件人限期撤回,并处以应付邮资十倍的罚款;无法通知寄件人或者逾期不办理撤回手续的,作为无着邮件处理。

  第五十八条邮政工作人员隐匿、毁弃、私拆、盗窃邮件,贪污、冒领用户款项的,邮政企业应当追回赃款赃物,可以并处罚款,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具体办法由邮电部规定。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依照《邮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十条违反本细则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误收、误拆他人信件不予退还或者已退还但泄露信件内容,侵犯他人通信自由权利的,依照《邮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细则所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是指县以上(含县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

  第六十三条邮电部可以根据本细则制定有关规章。

  第六十四条本细则由邮电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邮政法,新邮政法内容和实施细则

  一、我国邮政行业发展的历程及现状

  我国邮政行业的发展经历了由最初的邮电一体化到邮电分营再到2007年成立新的国家邮政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这一改革过

  程中邮政企业经营范围在不断缩小的同时也从一个垄断经营的主体变成了不具有优势的竞争主体。在民营快递企业大量涌现的今天,邮政企业由于自身投递系统的原因在效率上不及民营快递企业而在竞争中也处于不利地位。在新《邮政法》的修订过程中,邮政专营范围的划定就成了邮政企业和民营快递企业之间竞争的转折点,双方都想利用这一契机为自己扩大业务找到法律的依据,所以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快递企业希望彻底取消邮政专营合法地接手信函业务,与邮政企业公平竞争以维持自己的生存并寄希望于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而邮政企业则希望扩大专营范围从而为自己获取更多的利益,独占一部分市场获得法律上的依据。而消费者只是希望通过改革可以获得更加高效、方便、周到的服务。由于各方尤其是邮政企业和民营快递企业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所以新《邮政法》不得不选择了回避,但是这样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不利于邮政企业和民营快递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于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的发展。因此回避只能让问题越来越严重,解决问题才是关键所在。

  二、其他国家的邮政专营范围对我国改革的启示

  目前其他国家对于邮政专营的规定有不同的方式,一是通过重量规定邮政专营的范围。如美国设定的专营范围是200克以下,根据欧盟的相关指令,公营邮政局可以对50克以下的邮件进行完全或部分的垄断。专营范围之内由邮政企业专营,范围之外的邮政企业和民营企业公平竞争。二是通过价格和重量的标准对专营进行保护。澳大

  利亚邮政法规定:邮政的专营范围是250克以内的邮件,其它公司若有经营,则必须制定比邮政企业高4倍的资费标准。意大利邮政法规定:不论是否为快递邮件,重量不到350克、价格不超过6000里拉的邮件均属邮政专营业务的范围。还有就是利用投递信箱来保证专营,美国的家庭信箱也是保障邮政专营的一种方式,因为私人投递组织是不可以投递的。

  虽然大部分国家都经过了以重量为标准的阶段,但是,单一的重量作为标准给一部分人提供了“钻法律漏洞”的机会,因为人为的增加重量以逃避专营是十分简单的。而且民营快递企业称,如果专营范围划分的不合理,那么将会有一大批民营快递企业死掉。例如规定150克或100克的信件快递由邮政快递企业专营,将造成从事异地快递的民营企业失去30%至50%的业务量而面临经营困难或倒闭,同城快递将会面临全部倒闭,由此造成40多万人失业,企业现有资产将付诸东流。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邮政专营同时就意味着失去一定的效率,因为与民营快递企业相比邮政企业的速度和服务确实有待提高。民营企业可以上门服务,同城可以在当天送达,在大城市之间还有午收晨到和晚收晨到的业务,而邮政企业由于自身的原因不可能做到这一点。所以,为了邮政企业的利益而置民营快递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不顾,也不是明智之举。

  而有观点所称的我们可以效仿欧盟规定的50克以下可以垄断经营。同样不适合我国的情况,因为首先,我国的专营并不是垄断,垄

  断是获取高额利润的一种方式,而专营是为了实现高效。便捷的服务而采取的一种方法。其次,邮政企业称,专营是为普遍服务提供保障,一封普通的信件如果算上浆糊,邮票,应该是要超过20克了。如果将专营的范围划定为50克以内,其实信件的重量也只有30克左右,这一范围能否为普遍服务提供保障是值得考虑的。所以确定单一的重量标准并不是发展趋势。

  重量加资费标准是规定某一重量或数倍于当前普通信件邮资的双重标准作为信件专营范围,一方面遏制部分民营快递企业在经营信件快递业务时的低价竞争行为,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消费者多重选择。民营企业大都赞成这种方式,因为很多国家都采用了这种方式来保障邮政专营的范围。但是我认为这种方式也有其自身不可克服的缺点。就是如何确定这一重量和资费标准,确定邮政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让消费者获得高效、便捷的服务,使邮政企业和民营快递企业在邮政市场中实现共赢,我认为这与单一的重量标准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该如何确定重量和价格标准同样会成为争论的焦点。为了自己的利益民营快递企业和邮政企业同样不能达成共识。

  美国用信箱来保证专营的做法目前在我国也不具有可操作性,因为在我国做到每个家庭有自己专用的邮箱还不现实。①

  我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首先,我国的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我们怀疑市场能否胜任这一关乎普通百姓宪法权利的任务。其次,我国地域广阔,还有很多偏远地区的寄递业务完全是靠邮

  递员步行,民营快递企业的寄递存在盲区就说明在偏远地区展开寄递业务成本高、收益少。民营企业效益为先,是不会轻易涉足这一领域的。再次,我国的城市化速度虽然很快,但是人口流动率也很大,把欧盟和西方发达国家的作法直接照搬到我国的作法是不切实际的。所以,在确定专营范围这一问题上还是要考虑到我国的这些特殊国情,努力找到一种各利益相关方均满意的方法。

  三、邮政专营的范围确定及法律保障机制

  我认为邮政市场应该分为专营部分、特许和竞争部分。专营部分也就是由邮政企业经营,特许和竞争部分就是邮政企业和民营快递企业无差别的公平竞争,也就是现在形成的快递企业由中国邮政的EMS和各家民营快递企业公平竞争的局面。但是在邮政法的修订过程中,重量标准由最初的500克下降到150克仍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怎样才能平衡邮政企业和民营快递企业之间的利益,使两者的利益达到共赢,只要这样才是最有利于我国邮政业发展的状态。

  通过新《邮政法》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邮政专营的目的除了补贴普遍服务的亏损外,是要保障信息传递的安全,绝不是为了排除、限制竞争。从各国邮政业的发展过程来看,绝大多数国家都经历了以重量为标准的阶段的,所以,从我国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以重量作为标准之一还是一条可行的道路。

  新邮政法,新邮政法内容和实施细则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日新月异。电子商务作为新的商务模式,在减少流通环节、加快流通速度、降低交易成本、便捷百姓生活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同时为邮政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有资料显示,“淘宝网”6月份的日交易规模达到400万笔,其中75%的交易商品需要通过实物递送。

  记者了解到,国家邮政局作为邮政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快递物流与电子商务的互利合作、共同发展。一是制定颁布了快递服务行业标准;二是印发了《国家邮政局关于贯彻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意见》,出台了促进电子商务配送业务的政策措施;三是制定了长三角、珠三角快递发展规划,将电子商务业务列入区域快递发展的重点战略。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政策环境的优化,快递物流对电子商务的支撑作用将进一步增强。

  有关专家认为,电子商务的本质是信息的沟通与物质的传递。电子商务只有与快递物流等密切合作,才能真正发挥信息流、资金流、实物流“三流合一”的优势,实现企业、网商、消费者的“三赢”效应。为顺应电子商务业务需求,我国邮政和快递企业加快推进网络建设,加强与电子商务运营商的信息对接,提供了包括仓储、理货、代收货款、收件人付费、代客户报关等多种增值服务,邮件追踪查询能力不断提高,企业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同时,电子商务企业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在合作中起到了积极引领和推动作用。中国快递协会副会长达瓦说,根据调查,目前网商已经与快递公司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合作关系,70%的网商不会轻易更换快递公司。

本文来源:http://www.rubber-label.com/dt/77079/

为您推荐

党团建设中心工作设想【3篇】

党的建设是党的工作的属概念,又是党务工作的种概念,它是指党为保持自己的性质而从事的一系列自我完善的活动,不仅包括党务工作,还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

2023-12-15 15:32:22  

退伍军人入党自传(通用11篇)

退役军人,指退出现役的军人(转业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等)。2016年12月报道,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共有5700万军队人员退出现役,并以每年几十万的速度递增。

2023-11-16 20:40:18  

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意见范文十六篇

意见的本意是人们对事物所产生的看法或想法。意见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小组对

2023-11-16 19:40:18  

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记录范文七篇

记录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jìlù,指把所见、所闻、所思、所想等通过一定的手段保留下来,并作为信息传递开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记录

2023-11-16 19:32:18  

2023年党支部年度工作要点范文(精选3篇)

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党支部年度工作要点范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第一篇: 2023年党支部年度

2023-11-16 19: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