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疫情防控管理制度范文十四篇

更新时间:2022-09-04 来源:行政管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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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是指疫情的发生和发展。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H1N1和2019年冠状病毒性疾病新冠肺炎-19在更大的地区爆发。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幼儿园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的文章14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幼儿园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初三、高三开学方案》和《教育局高三初三开学准备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校门管理
  (一)前门口
  正常开放
  (二)后门口
  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二、车辆管理
  禁止校外、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校或物资采购、运输货物的,请对接部门与政教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须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三、人员管理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向门卫出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佩戴口罩。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件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进行登记,随同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离校。
  (五)无有效证件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进入校园。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第二篇: 幼儿园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返岗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市、区、“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幼儿园教职工返岗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处置”,切实维护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制定了《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教职工返岗管理办法》,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每位教职工,具体内容如下:

  1.拟返岗教职工信息备案与证明开具

  (1)A类:xx市内没有发烧、咳嗽和感染症状的教职工,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提供手写签名的(在x连续居家隔离14天期间的)健康卡、承诺书,关注xx健康码(绿码)。病例小区到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开具的14天无感染证明,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核酸检测阴性,上报至副园长处。

  (2)B类:xx市外(含省内、省外,除湖北外)没有发烧、咳嗽和感染症状的教职工返长,尽量选乘非公共交通工具,全程做好疫情防护,提前一天报备相关园领导,当天第一时间报备xx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提供手写签名的(连续居家隔离14天期间的)健康卡、承诺书,关注xx健康码(绿码),在x居家隔离14天,到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开具的无感染证明。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核酸检测阴性,住幼儿园内无法在x隔离14天的教职工必须核酸检测阴性,上报至副园长处。

  (3)C类:湖北省(包括14天内有湖北省暴露史的)、没有发烧、咳嗽和感染症状的教职工,由本人通过手机微信扫码填报《湖北省(包括14天内有湖北省暴露史的)来(返)xx区)人员备案表》,到xx后必须第一时间到制定医院进行免费核酸筛查检测,并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幼儿园说明相关情况,严格按要求实施医学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满且无感染症状,由镇(街)开具由区卫健局下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上报至副园长处。

  (4)教职工完成备案工作、健康卡申领及相关证明的教职工经幼儿园通知后,上班前一天将所有资料拍照打包报备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上报至副园长处。

  2.返岗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检测

  (1)教职工返岗入园当天,分批组织保健医生在门卫室对每位返岗教职工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备案,建立每位教职工身体健康状态登记档案。了解其身体状况,如发现返岗教职工身体异常(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发热、咳嗽等),要及时与医疗机构报告并进行进一步诊治;无异常情况后,教职工方可入园进行下一步返岗审核工作。

  (2)保健医生在检测其他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前,相互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测,检测要求与其他教职工一致。

  3.返岗教职工签订承诺书与上交健康卡

  经保健医生检测身体健康状况正常的教职工、新职工及顶岗实习生均需至行政部门与幼儿园签订《幼儿园教职工及新入职返园复工承诺书》、《顶岗实习生承诺书》并上交《幼儿园教职工返园健康卡》纸质签字版,填写信息真实有效。

  4.返岗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检测报告

  (1)疫情期间,保健室保健医生每日对全体返校返岗教职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嘱其居家观察或就医诊治。

  (2)疫情期间,保健室保健医生协助党政部门对所有教职工建立“一人一档”身体健康状态登记制度,同时要做好因病缺岗人员追踪,每日及时掌握健康状况,做到日报告、零报告。

  5.返岗教职工后期工作要求

  (1)疫情拐点尚未到来,幼儿园疫情防护物资紧缺,为预留更多的防护物资作为应急情况的处理,教职工做好自我返岗后相应疫情防护物资(口罩、喷雾酒精、一次性手套)的准备。

  (2)返岗教职工按照幼儿园相关管理办法与制度开展各项工作。

  6.对违反规定擅自返园的教职工,以及返长后不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规定的,一律按违纪从严从重从速处理,并实行按责任倒查追究。

  7.本管理办法仅限于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上级相关部门确定疫情解除后即废除。

第三篇: 幼儿园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确保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平安校园,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防控常态化管理

  1.幼儿园实行封闭管理,外来人员、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幼儿园,如有特殊情况,要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2.教师、幼儿入园时要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登记。

  3.定期对教室、活动区、食堂、午睡室等幼儿经常接触的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并及时进行记录。

  4.时刻关注最新防控消息,及时掌握信息并向教职工、幼儿及家长传达,定期调查幼儿及家人外出情况,做到防患于未然。

  5.各班级将消毒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做到早通风,晚消毒,保持空气流通。

  6.进行疫情防控资料搜集,构建疫情防控联络体系,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教师疫情防控教育

  1.及时转发教育部、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的通知,使教职工了解当前防控形式。

  2.定期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组织教职工进行疫情防控措施培训,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和幼儿园疫情防控制度要求。

  3.明确幼儿园疫情上报流程,指导教职工加强个人护理,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

  三、幼儿及家长疫情防控教育

  1.通过多种形式向幼儿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掌握七步洗手法的步骤。

  2.结合一日活动开展预防新冠肺炎专题教育和生命健康教育。

  3.保证幼儿2小时户外活动时间,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幼儿抵抗力。

  4.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电话联络等方式,从防疫知识、防疫工作情况、卫生保健等各方面进行宣传报道,使得家长配合幼儿防疫工作。  

第四篇: 幼儿园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制定适合本园情况的人流错峰管理方案,规定不同年级入园离园的不同时间,提前划定不同班级的家长接送地点,实现开学后教师幼儿错峰上下班、入离园,分散人流。

  一、疫情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熟悉单位工作流程,掌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程。

  二、疫情值班直接关系到疫情的报告与处置,责任重大,值班人员必须明确值班职责,接到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否则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当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心排定的值班表按时到岗值班,有事必须提前一天向应急办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换班。中心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上班时间9:00,节假日9:30),做好值班交接并签字(包括值班记录、电视、电话、传真及其他物品),同时做好值班室清洁。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值班时不许空岗或进行娱乐活动。保持通讯通畅,值班用电话、传真做到专机专用,禁止使用值班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以免延误疫情报告。

  五、做好日常值班记录。凡接到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要仔细询问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群、联系方式等,并做好详细记录,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应急办报告,说明事件发生基本情况。

  六、严格奖惩。对于值班人员未按照上述规章制度执行的情况,发现一次实行经济处罚50元,因值班人员问题,造成疫情扩散和蔓延及重大影响的,将依法依归追究当事人员的责任。

第五篇: 幼儿园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各系(部)/校区:

  为落实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学院四校区内体育馆、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库房等场所的防控管理和日常巡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自即日起,教务处对学院教室、实验室、实训室及校内实训基地等教学场所实行巡查日报制度。各系(部)/校区做好本单位所属上述场所巡查工作,从疫情防控的大局出发认真检查,实事求是上报,出现瞒报、漏报、误报等情况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清河校区、北苑校区还需要填报公共教室日常巡查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日常巡查

  对本单位管理的教室或实验(训)室进行日常巡查,根据要求填写巡查报表,做好每天巡查记录。

  二、封停管理

  各系(部)/校区管理的实验(训)室,目前未使用的,进行封停,上贴封条。

  三、使用申请

  疫情防控期间,教室、实验(训)室必须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四、使用要求

  已在用的教室/试验(训)室公用物品、教学品须根据学院《-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卫生消毒工作方案》进行消毒,做好每日卫生消毒记录;每天至少通风两次,每次通风30分钟;到岗人员一天两次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记录,全面掌握人员行动轨迹,确保“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第六篇: 幼儿园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一、餐厅通风 餐厅(各班班级)属于人员密集区域,应加强空气流通,最大限度引入室外新鲜空气。通风时间段为早中晚各一次,每个时间段为 15-25 分钟。

  二、消毒措施 1.新型冠状病毒消毒常用消毒剂:氯化消毒类:84 消毒液、双氧水等;高浓度酒精:75%浓度的酒精(易燃,小规模使用)。

  2.消毒方式:喷雾式:用喷雾器喷洒消毒液进行表面消毒,适用大面积快速有效消毒。擦拖式:用布或其它擦拭物浸以消毒剂溶液,擦拭物体表面进行消毒,适用小面积及物体表面消毒。

  3.制定具体消毒工作实施表,就餐区、出入口、过道、电梯、洗手间等使用 84 消毒液每日三次(餐后集中消毒)喷雾及擦拖法进行消毒。

  4.各班保育教师负责实施消毒管理,并做好相关消毒记录。

  5.其他消毒管理: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

  三、幼儿就餐实行"“交叉”就座,每个幼儿间隔 1 米距离。

  四、餐前餐后确保所有就餐人员按照科学方式清洗手部。

  疫情防控幼儿园幼儿就餐管理制度二篇

  一、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各班教师、保育员

  二、防控措施:

  一餐二点餐前准备

  1. 餐前合理开启部分外窗,使其具有良好的自然风效果,加强室内空气流通。

  2. 餐前擦拭消毒餐桌(清水—消毒液—清水)。幼儿餐具、餐巾用完后及时清洗消毒。

  3. 教师分工明确,引导幼儿分组如厕、盥洗(一米以外等候),做好个人防护。

  4. 关注洗手、如厕等环节,指导幼儿用正确的方式勤洗手,洗手时采用流动水,按照七步洗手法洗手。

  5. 幼儿洗手后用干净的抽纸擦拭,擦拭完扔垃圾桶里。

  6.指导幼儿安静入座、准备就餐

第七篇: 幼儿园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学校将开始2020年春季学期工作。为切实贯彻落实学校防控工作精神,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用餐管理,避免广大师生在食堂集中就餐可能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学校食堂将进一步采取如下防控管理措施:

  1.执行餐前检查。师生在进入食堂前,请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监测和查验证件。凡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携带有效证件者一律禁止进入。

  2.保证食品安全。疫情期间,暂停生冷、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的制作和售卖;暂停免费汤粥和自选调料的供应,如有需求,请向工作人员说明。

  3.鼓励打包外带。疫情期间,学校将免费提供打包餐盒、餐勺及食品袋,鼓励师生打包外带就餐;食堂也设立了专门的外带套餐窗口供师生选择。为保证食品安全,外带套餐及打包餐食,请尽快食用。

  4.实行分散就餐。为分散勺园食堂就餐人流,2月17日起,暂停勺园食堂太阳卡服务,持太阳卡教职工请就近选择其他食堂就餐。

  5.提供集中送餐。鼓励办公相对集中的行政楼区域联合集中订餐,食堂将视情况提供送餐服务。

  6.发布就餐指数。师生可登录餐饮中心微信公众号“服务”栏目下“就餐指数”菜单,实时查询各食堂就餐人数,错峰错时就餐。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上述措施,希望在校师生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时,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在此也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1.自带餐食。鼓励师生自带餐食,尽量减少前往食堂用餐,各单位尽可能为自带餐食的师生提供便于饭菜加热的微波炉等保障并做好加热设备的清洁消毒;

  2.安全就餐。选餐时戴口罩、少交流,保持距离;选座时不扎堆、不对面,分散就坐;就餐时低头吃、不聊天,快速就餐;餐毕后戴口罩、净桌面,迅速离开。

  3.洗手消毒。就餐时应加强个人卫生,食堂提供有洗手液,餐前请按照“七步洗手法”清洗双手。

  4.错峰就餐。选择前往食堂用餐的师生,建议错峰就餐,学生:11:00-11:45,教职工:11:45-12:30。

  5.严禁带领校外无关人员在食堂内就餐。

  6.严禁将餐卡转借给他人使用。疫情终会过去,春天终会到来。让我们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组的领导下,同心协力,群防群控,共克时艰,早日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第八篇: 幼儿园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幼儿园教职工上班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处置”,切实维护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制定了《xx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教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每位教职工,具体内容如下:

  1.上下班要求

  (1)全体教职工开园一个月内上全天班,集中人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上下班实行钉钉(或门禁卡刷卡)考勤,每日打卡2次,未打卡、迟到、早退一律纳入月考核。

  (3)全体教职工每日上班、下班2次接受体温检测、身体健康状况询问并登记在个人身体健康状态登记档案上,专人(门卫及行政值班)在传达室督查每位教职工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工作并进行考勤打卡,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居家医学观察或就医诊治,上报当日值班园领导。

  (4)全体教职工上、下班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健康监测及报告

  (1)疫情期间,保健医生协助行政部门对所有教职工建立“一人一档”身体健康状态登记制度,同时要做好因病缺岗人员追踪,每日及时掌握健康状况,做到日报告、零报告,由医务室、行政值班领导负责双向检查、督导、反馈。

  3.防疫及卫生消毒

  (1)全体教职工在教学、办公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人员近距离接触。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达到4小时,应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指定垃圾桶内。摘除口罩后,应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15-30秒;也可以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时间大约为20秒。

  (2)非食堂送餐人员不允许乘坐餐梯,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要向当日值班园领导申请并获得批准,乘坐电梯时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保持距离,如乘坐时触摸过电梯部件(如按钮或扶手等),出电梯后应尽快洗手或进行手部消毒。

  (3)疫情期间,教职工不聚众聊天,不串班,不串办公室,不进行集体活动;必要的小型会议应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办公用品进行消毒;其他工作尽量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沟通,多采用无纸化办公。

  (4)每日按要求进行卫生消毒工作,室内停止减少使用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重点加强门卫、食堂人员、教师的防疫工作及食堂、公共区域、集体宿舍区的卫生消毒工作,由办公室、医务室、当日值班园领导负责三向检查、督导、反馈。

第九篇: 幼儿园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历来是国家重视、民众受益的大事,也是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预防为主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幼儿园一旦发现传染病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我园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制度。

  一、日常预防工作:

  1、提高认识:提高师生卫生意识是防病的基础,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并实行接触人群的健康监察与有相关体征人群的医务监察,是控制传染病蔓延与流行的重要措施。

  2、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成立园长、主任、班级教师、卫生保健教师组成的幼儿园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实施对传染病预防等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及处理突发事件。

  3、常规工作分工:

  (1)由保健医负责日常的传染病预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师生了解传染病的预防与相关的体能锻炼知识,从小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不断提高公共卫生、个人卫生意识。

  (2)利用家长学校、幼儿园广播、网页、宣传板等,向师幼、家长、社会宣传有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取得家长的支持,配合做好防治工作。

  (3)后勤主任与保健医负责幼儿园室内外、校园环境的卫生打扫及检查指导,对一些易忽视的卫生死角,加强督查,组织人力,进行经常性清扫,确保园内环境的整洁。检查结果与考核挂钩。

  (4)加强幼儿园卫生长效管理,由保育员、班主任协助保健室坚持晨检工作。

  (5)由保健医对体检异常者进行跟踪了解,督促就医,及时反馈诊断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二、园内传染病发生的处理:

  1.保育员、班级教师负责每天对本班幼儿健康状况动态观察,发现与某些传染性疾病相关的症状或因病缺课情况,应询问幼儿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如病例数超过正常时,应及时报告保健医,并提供班级幼儿的基本情况。对班级幼儿的发病情况作动态了解,每天2次报告保健医。

  2.保健医负责每天检查晨检情况,并记录归档。出现传染病疑似病例时,负责及时将发生地点、时间、主要病征、发病人数、发病班级、可能原因、采取措施、现状和趋势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负责对出现症状的幼儿进行暂时隔离,必要时护送相关医院就诊。负责每天2次接受班主任晨检情况,统计后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对病愈返园的幼儿,返园当天必须先到幼儿园保健室,经保健医检查后(卫生部门出具的返园证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4.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解除通知后,方可对幼儿园采取解除控制措施。

  三、幼儿园领导

  1、组建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统一组织、协调应急工作。

  2、当事件发生时,幼儿园应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和流行的情况,停止进行集体性活动,避免发病班级学生进入集体活动场所,对发病较多班级的学生,相对限制活动区域,必要时使用备用教室,防止发病班级之间的交叉感染。疫情严重时,报请相关部门后,考虑停课。

  3、幼儿园需加强同疾控中心的联系,保持信息通畅,密切关注幼儿的发病状况。

  4、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健康教育课、广播、网页、板报等多种形式,坚持正面宣传,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情绪,使之自觉配合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做好幼儿园内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不同季节传染病发生特点,宣传传染病的危害与防治知识,增强疾病预防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5、幼儿园发生传染病流行时,对发病班级教室进行彻底消毒,加强教室内空气流通,要经常开窗通风。对食堂、厕所进行消毒,以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第十篇: 幼儿园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了党XX、国务院、教育部、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学校(幼儿园)教职工上班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处置”,切实维护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幼儿园)制定了《xx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教职工日常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学校(幼儿园)每位教职工,具体内容如下:

  一、上下班要求

  (1)全体教职工各司其职,按照疫情防控分工,分工合作,集中人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上下班实行钉钉(或门禁卡刷卡)考勤,每日打卡2次,未打卡、迟到、早退一律纳入月考核。

  (3)全体教职工每日上班、下班2次接受体温检测、身体健康状况询问并登记在个人身体健康状态登记档案上,专人(门卫及行政值班)在传达室督查每位教职工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校(园)工作并进行考勤打卡,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居家医学观察或就医诊治,上报当日值班校(园)领导。

  (4)全体教职工上、下班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二、健康监测及报告

  疫情期间,保健医生协助行政部门对所有教职工建立“一人一档”身体健康状态登记制度,同时要做好因病缺岗人员追踪,每日及时掌握健康状况,做到日报告、零报告,由医务室、行政值班领导负责双向检查、督导、反馈。

  三、防疫及卫生消毒

  (1)全体教职工在教学、办公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人员近距离接触。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达到4小时,应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指定垃圾桶内。摘除口罩后,应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15-30秒;也可以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时间大约为20秒。

  (2)非食堂送餐人员不允许乘坐餐梯,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要向当日值班校(园)领导申请并获得批准,乘坐电梯时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保持距离,如乘坐时触摸过电梯部件(如按钮或扶手等),出电梯后应尽快洗手或进行手部消毒。

  (3)疫情期间,教职工不聚众聊天,不串班,不串办公室,不进行集体活动;必要的小型会议应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办公用品进行消毒;其他工作尽量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沟通,多采用无纸化办公。

  (4)每日按要求进行卫生消毒工作,室内停止减少使用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重点加强门卫、食堂人员、教师的防疫工作及食堂、公共区域、集体宿舍区的卫生消毒工作,由办公室、医务室、当日值班校(园)领导负责三向检查、督导、反馈。

  教职工日常防控要求

  一、上班途中防控要求

  (1)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

  (2)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

  二、入校(园)前防控要求

  (1)进入学校(幼儿园)前佩戴口罩,在大门口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用75%酒精擦拭消毒双手,体温正常可入校(园)工作。

  (2)若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三、入校(园)后工作防控要求

  (1)佩戴口罩,与人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

  (2)根据岗位需求不同,做好相应的防控工作:

  工勤人员进入学校(幼儿园)后要求换鞋,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按要求对户外和室内进行清洁和消毒;清洁厕所、垃圾桶和呕吐物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手套使用后立即丢弃,最后用75%的酒精消毒双手;一次性橡胶手套分区域使用,同时做好标识,污染后随时进行清洗和消毒,不得跨区域混用,以免交叉感染。

  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前要求更衣室换鞋,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接着用75%酒精擦拭消毒双手。清洗、切配食材和分餐时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一次性橡胶手套分功能使用,同时做好标识,污染后随时进行清洗和消毒,不得跨功能混用,以免交叉感染。

  保健医生晨检时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一切与学生(幼儿)的身体密切接触,如有接触用75%酒精擦拭消毒手套,晨检结束后及时脱掉手套,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接着用75%酒精擦拭消毒双手。进入班级和食堂检查工作,与学生(幼儿)和教师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接触发烧、呕吐等疑似新冠肺炎教职工和学生(幼儿)后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接着用75%酒精擦拭消毒双手,及时更换工作服和口罩。接待疑似患者时需要佩戴好口罩、手套,疑似患者需佩戴好口罩。接待疑似患者后立即使用肥皂水进行有效洗手,并使用75%的酒精消毒双手。

  教师进入教室前要求换鞋;接触学生(幼儿)前后均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处理学生(幼儿)大小便或呕吐物时须佩戴一次性手套,最后用75%的酒精消毒双手。组织学生(幼儿)进行进餐和点心环节前后教师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按要求进行餐桌餐具的清洁消毒,佩戴围裙和一次性手套。

  行政教辅人员尽可能以电话、QQ群、微信群等网络方式联系办公,没有特殊情况和工作需求,尽量减少不同办公室的教职工互相串办公室。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

  (3)原则上不举行园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确需开会、集会时与会人员均须佩戴口罩,合理控制时间。会议结束后及时对会议室的地面、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

  (4)工作期间若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应第一时间电话告知部门主管领导和保健医生,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四、入校(园)后进餐防控要求

  (1)就餐前后均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

  (2)不聚集在一起就餐,就餐期间避免面对面就餐和谈话交流同时缩短就餐时间。

  五、离校(园)前防控要求

  (1)离校(园)前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

  (2)在校门口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用75%酒精擦拭消毒双手后方可离校(园)。

  (3)若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六、下班后防控要求

  (1)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下班。

  (2)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

  (3)按时下班,可以带回家的工作尽量带回家处理,如写教案,备课等,在家期间合理利用室内空间积极锻炼身体。尽量少出门,如需外出,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减少在外逗留时间。

  (4)回家途中上下电梯时用纸巾代替手去按按钮,进门后75%酒精擦拭消毒双手后再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

  备注:正确处理废旧口罩,摘口罩前先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摘下后统一丢弃在学校(幼儿园)大门口的“口罩回收专用桶”,垃圾桶每天消毒两次。

第十一篇: 幼儿园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篇: 幼儿园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靖安乡中心学校、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

  4、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幼儿健康情况检查工作1、开展每日幼儿晨午检工作,掌握幼儿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午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午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班主任本班幼儿健康情况向全校师生进行通报,并做好记录。

  四、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1)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儿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2)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和执行幼儿园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五、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六、严格幼儿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配合卫生院保证幼儿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幼儿免疫水平。

第十三篇: 幼儿园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设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指定疫情报告人,统筹疫情报告工作。学校疫情报告人可由校医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疫情、疑似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

   建立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明确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卫生健康部门以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疫情信息沟通。

   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二、晨检制度

   托幼机构每天儿童入园进入班级前,卫生保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对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托幼机构午睡前应加测一次体温。

   中小学校在入校前完成体温检测。每天早晨第一节课上课前,班主任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询问与观察。高校和中职学校应在早晨第一节课前完成体温检测和数据收集工作。幼儿和中小学生应在晨检后先洗手再入园(校)。教职员工(含厨工)也应进行晨检。

   询问和观察要点为:(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腋下温度≥37.3℃或额头温度≥36.8℃)、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皮疹(含皮肤、口腔黏膜等)、呕吐、腹泻、黄疸、腮腺肿大等。

   如果晨检和日常观察中发现学生出现各种感染症状,请立即向其发放一次性口罩,并将其转至隔离房间等待,由校医及时进行排查。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校医院/校医室(保健室)应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天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确保及时发现疫情并立即报告。

   可使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做好晨检日检信息登记和上报工作。及时核实、报告和跟进处理预警信息。

   三、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学生和幼儿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班主任(辅导员)要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同学,应问明病因,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报交校医。

   人事部门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及时报交校医。

   校医(保健教师)对师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通报学校疫情报告人,向疾控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四、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或幼儿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患传染病的学生或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辅导员)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回课室上课。

   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校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五、健康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暂停师生常规年度体检工作。

   若发现学生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班主任要及时报告并对学生进行隔离至痊愈,并通过校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回上课。

   若发现教职工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校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六、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托幼机构、小学、初中使用)

   在儿童入园入学(幼儿园、小学、初中)时,学校(含托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收取儿童查验证明及接种证复印件,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规划系统进行建档和查验。

   对于需补种疫苗儿童,学校应通知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门诊补种疫苗,在入学入园后3个月内完成疫苗补种工作。

   查验工作完成后,学校应将本单位的查验证及补种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上报辖区接种门诊。

   七、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建立学校环境卫生检查小组,制定卫生检查标准,指定负责人,加强校园环境卫生领导工作。由学校主管卫生人员每周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各卫生区域进行检查和督促,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整改。

   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礼堂、浴室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疫情期间每日对上述场所开窗通风情况进行检查。

   规范保洁卫生操作,清洁人员需每日工作前接受体温检测,腋温不超过37.3℃或额温不超过36.8℃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并按要求对场所等消毒工作做好记录。

   规范相关垃圾规范处理操作,卫生保健室和独立的隔离场所产生的垃圾要用医疗废物专用袋严密包装,并及时清运。未清运的垃圾要置于有盖的桶内,每天用有效氯含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垃圾桶内外表面等;按照《医疗废物垃圾管理办法》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做好不同垃圾分类处理。

   八、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

   利用多种形式,包括微信、公众号、电视台、广播站、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等,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工作,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引导师生员工正确认识疫情,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各职能部门注意做好舆情控制,杜绝个人通过自媒体或微信等传播和扩散,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均以政府部门公布为准。提醒广大师生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出门戴口罩、勤洗手;

   2.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

   3.出现发热等症状,佩戴口罩并及时就医;

   4.不吃野味,将肉和蛋彻底煮熟;

   5.避免与呼吸道感染患者密切接触;

   6.避免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或活牲畜;

   7.不要随地吐痰;

   8.尽量不要去人多的地方;

   9.非必要,不去疫情防控重点区域;

   10.做好室内环境通风工作,保持空气清新。

   九、通风、消毒制度

   制定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制度和具体细则,各类场室应尽量保持通风,空气流动。

第十四篇: 幼儿园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初三、高三开学方案》和《教育局高三初三开学准备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校门管理

   (一)前门口

   正常开放

   (二)后门口

   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二、车辆管理

   禁止校外、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校或物资采购、运输货物的,请对接部门与政教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须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三、人员管理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向门卫出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佩戴口罩。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件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进行登记,随同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离校。

   (五)无有效证件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进入校园。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本文来源:http://www.rubber-label.com/gz/13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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