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租车管理方案范文三篇

更新时间:2023-04-04 来源:活动策划方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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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约租车管理方案范文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约租车管理方案1

  据滴滴方面透露,除上海外,目前滴滴快的公司已经与多地政府就“专车”发展进行沟通,其中就包括深圳。而在此之前,深圳市主要领导就曾分别对“专车”问题和出租车行业改革做出批示。南都记者得知,今年以来,深圳市交委已多次赴北京参加交通部出租车改革研讨工作。

  今年8月初,深圳市交委便已通过官网发布招标信息,进行深圳市预约出租车发展规划与(推进)方案研究。招标文件显示,为改变当前出租车服务品种单一,档次偏低,无法满足中高端的个性化出行、商务出行需要的问题,结合深圳实际情况,需要制定预约租车发展规划和方案。

  据悉,市交委希望结合深圳传统巡游出租车、“专车”的发展实际,科学定位预约租车和传统巡游出租车的市场定位和服务边界,并结合车辆、驾驶员、数量、价格、经营权、服务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准入和监管等事项,制定近5年网络约出租车的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

  而南都记者得知,8月24日,市交委发布的招标已经由深圳某交通发展研究院中标,该研究院将在近期内向交委提供网络约租车研究方案,这意味着距离深圳正式出台相关管理方案已经为期不远。

  发放出租车调查问卷

  除就网络约租车管理方案发布招标公告外,从9月23日起,深圳市交委还在其官网发布“2015年深圳市出租车消费者市场调查问卷”,截止日期便是昨日,不过由于提交调查问卷后无法知晓答案占比情况,目前调查结果尚不得而知。

  记者注意到,这份问卷总共15个问题,其中就有6题涉及“专车”内容,包括专车与出租车的关系、专车运价和数量、专车车辆和司机准入条件等。其余的问题也同样涉及如何调整出租车“份子钱”、红绿的一体化等实质性内容。

  业内人士

  专车应与出租车差异化经营快车、人民优步应退出市场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联系到多位要求匿名的业内人士,他们均表示,上海市政府给专车平台发放牌照值得深圳借鉴,深圳市政府也要有拥抱互联网的决心和勇气。但他们认为,真正合法化的专车应当与传统巡游车形成差异化经营,这意味着政府应该让“快车”“人民优步”等与出租车存在“恶性竞争”的产品退出市场,“真正的专车是构成互补需求的,之前出租车协会去上海考察时发现,上海也是没有快车等产品的。”

  另一方面,专车合法化并不意味着私家车随意接入专车平台就是合法的,否则就找不到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从事专车经营应当以公司化的形式来进行,此次上海模式也是以滴滴成立实体公司为前提,“不能以个体的形式变更属性来实现合法化,必须以公司的形式来经营。”

约租车管理方案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与互联网服务的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整合供需信息,提供网上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

  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四条部门职责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服务平台信息共享;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约车经营者、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管理。

  公安部门:依法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监督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防范、查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出租汽车行业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宣传部(网信办):关注网络舆情动向,统筹各部门涉及改革工作中的政策宣传工作,加强与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沟通,谨防谣言、错误信息的传播。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对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并及时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配合查处网络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处置、查处网上有害信息发布行为。

  税务部门:依法查处网约车经营过程中的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人民银行:对违反规定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依法予以处置。

  法制部门:对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的管理规范进行合法性审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于出租车经营过程中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工会组织: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建设,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加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发改部门:依法查处网约车经营中的不明码标价及不正当价格行为;发现涉及价格垄断的违法行为报省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经信部门:根据两个文件要求,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线上服务能力监管工作,重点就服务器设置、信息数据交换、处理能力、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等线上服务能力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进行监管。

  维稳部门: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完善联动维稳机制,完善部门维稳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维稳工作重点,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形成维稳工作合力,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商务部门:加快推进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转型升级,为包括网约车在内的汽车回收、拆解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做好外商投资管理服务工作。

  工商部门:履行工商部门市场监管的责任;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及时公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及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依法查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过程中不正当竞争行为。

  质监部门:研究制定网约车计程计时方式及监管规定;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培训,使其熟悉计量监管规定,督促其落实计程计时的主体法律责任,保证计量准确;加强计量监督,查处计程计时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出租汽车服务者的合法权益。

  通信主管部门和公安、网信部门按各自职责对网约车平台非法收集、存储、处理和利用用户有关信息、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有关规定、危害网络和信息安全、应用网约车平台发布有害信息、或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有关部门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

  第五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臵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等制度;

  (五)在中山市辖区内成立服务机构且符合以下设施条件:

  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培训教室,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培训教室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租用他人房屋、场地作为经营办公场所、培训教室的,要签订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用合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约租车管理方案3

  10月8日,上海市交委给滴滴快的颁发的一张经营资格许可证,使得专车合法化首度破冰。在此之前,虽然深圳市交委曾表示私家车接入网络平台系非法营运,不过,南都记者获悉,深圳将出台网络约租车管理方案,并就此发布方案研究招标公告及相关调查问卷。

  交委就网络约租车管理方案招标

  据滴滴方面透露,除上海外,目前滴滴快的公司已经与多地政府就“专车”发展进行沟通,其中就包括深圳。而在此之前,深圳市主要领导就曾分别对“专车”问题和出租车行业改革做出批示。南都记者得知,今年以来,深圳市交委已多次赴北京参加交通部出租车改革研讨工作。

  今年8月初,深圳市交委便已通过官网发布招标信息,进行深圳市预约出租车发展规划与(推进)方案研究。招标文件显示,为改变当前出租车服务品种单一,档次偏低,无法满足中高端的个性化出行、商务出行需要的问题,结合深圳实际情况,需要制定预约租车发展规划和方案。

  据悉,市交委希望结合深圳传统巡游出租车、“专车”的发展实际,科学定位预约租车和传统巡游出租车的市场定位和服务边界,并结合车辆、驾驶员、数量、价格、经营权、服务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准入和监管等事项,制定近5年网络约出租车的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

  而南都记者得知,8月24日,市交委发布的招标已经由深圳某交通发展研究院中标,该研究院将在近期内向交委提供网络约租车研究方案,这意味着距离深圳正式出台相关管理方案已经为期不远。

  发放出租车调查问卷

  除就网络约租车管理方案发布招标公告外,从9月23日起,深圳市交委还在其官网发布“2015年深圳市出租车消费者市场调查问卷”,截止日期便是昨日,不过由于提交调查问卷后无法知晓答案占比情况,目前调查结果尚不得而知。

  记者注意到,这份问卷总共15个问题,其中就有6题涉及“专车”内容,包括专车与出租车的关系、专车运价和数量、专车车辆和司机准入条件等。其余的问题也同样涉及如何调整出租车“份子钱”、红绿的一体化等实质性内容。

  业内:专车应与出租车差异化经营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联系到多位要求匿名的业内人士,他们均表示,上海市政府给专车平台发放牌照值得深圳借鉴,深圳市政府也要有拥抱互联网的决心和勇气。但他们认为,真正合法化的专车应当与传统出租车形成差异化经营,这意味着政府应该将“快车”“优步”等与出租车存在“恶性竞争”的产品退出市场,“真正的专车是构成互补需求的,之前出租车协会去上海考察时发现,上海也是没有快车等产品的”。

  另一方面,专车合法化并不意味着私家车随意接入专车平台就是合法的,否则就找不到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从事专车经营应当以公司化的形式来进行,此次上海模式也是以滴滴成立实体公司为前提,“不能以个体的形式变更属性来实现合法化,必须以公司的形式来经营”。

  出租车行业改革,你咋看?

  针对此次交通部发布的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昨日深圳市交委表示,目前暂无回应,有最新动态会及时向媒体公布。而深圳多家出租车企业负责人则认为,此次交通部的意见征求稿还是体现了对出租车行业历史的尊重。“牌照制是全国各地都采取的一种经营权分配方式,实际上国外也是采取的出租车经营权拍卖方式”,不少负责人表示,互联网必须推进,但历史也必须遵循。在他们看来,此次交通部的征求方案表明政府并未被专车平台所绑架,相对比较客观,既用创新的思路和方法顺应社会的发展,又尊重客观现实。

  对于此次方案明确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无偿使用,出租车企业负责人表示,深圳目前的出租车市场相比其他城市更为特殊,出租车分为“红的”和“绿的”。方案中所涉及的经营权问题,他们认为在深圳并不会存在这种问题,“绿的采取的方式是每年缴纳一万元的牌照使用费,每五年进行一次服务质量考评,若考核不合格,牌照将被收回重新分配,即便合格,达到十年的使用期限后也会收回重新分配”。

  而红的方面,深圳出租车企业均是通过市场拍卖拿到的牌照,有50、30、12年不等的经营权期限,如果要遵循交通部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无偿使用这一规定,意味着深圳政府要将之前已经拍卖的部分牌照收回重新分配给新增的出租车,“这是一种违约行为,政府要收回经营权必须支付相应的违约费,我们认为政府不可能轻易推翻原先的合同,只能是等到到期后收回”。

  不少行业内部人士表示,政府肯定会选择尊重当初签订的契约。另外,如果私家车退出专车服务市场,或者根据交通部规定必须注册规范化,那出租车企业除了自身的改革外,还必须提高服务意识,驾驶员在服务意识上必须向专车司机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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