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范文(精选3篇)

更新时间:2022-09-01 来源:汇报材料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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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中文字[释义]动态综合材料向上级报告,也指综合材料向群众报告。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正式文件。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乡镇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1】乡镇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根据市林长制办公室池林长办(2021)2号《关于开展池州市2020年度林长制实施情况综合考核的通知》要求,我办组织相关单位,对照《池州市2020年林长制实施情况考核细则》,逐项自查评分,收集佐证材料,经自查自评,我县2020年度林长制实施情况综合考核自评为103分,现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保护发展决策部署实施情况,自评得15分。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编制了《安徽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安徽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完成了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台溶洞群国家地质公园和石台溶洞群风景名胜区,杉山、目连山省级森林公园,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的范围勘界;完成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的编制,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评估论证会,县政府向市政府报送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为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监管,我局成立全县自然保护地以及林地、湿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地等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协调督导推进,严查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皖发〔2017〕32号),分别于2020年3月30日、12月18日召开了二次县级林长会议,及时调整充实了县级林长会议成员,明确了县级林长联系乡镇林长制改革工作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重点时段县林长办提示县级林长开展专项督查,县级林长深入联系乡镇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督查指导,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责,配合县级林长开展督察工作,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合力,助推林长制改革发展;2020年5月,县林长办对全县乡镇和县直单位实施林长制改革工作进行了考评,得分列入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建、政府绩效综合考核;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皖办发〔2018〕22号),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全年发放公益林补偿资金1242.04万元,其中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962.74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助资金279.3万元,上报符合补偿条件的公益林84.16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65.54万亩,省级公益林18.62万亩;积极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符合条件的流转项目在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林区道路建设纳入“四好农村路”规划,国有林场仙寓山管理站、黄沙坑管理站2020年度林区道路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积极为林业投融资提供服务,“劝耕贷”等工作稳步推进,通过林权流转、扶持新兴林业产业等措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林业。

  二、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自评得5分。

  1、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根据人事调整等情况,县林长办下发了《关于更新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数据的通知》(石林长办[2020]6号),及时完善、更新林长档案信息;

  2、组织制订了县、乡级森林经营规划,2020年度林业生产和森林资源管理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3、编制了《石台县2020年度林业科技服务实施方案》,组织林业科技人员开展各项科技活动。全县54名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包括林业专家)深入重点村、组及林业公司、企业及大户开展科技活动,普及林业技术,为林长提供服务,县经信局安排6名林业科技工作者作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活动,汪涛同志获“石台县最美科技工作者”光荣称号;

  4、森林公安转隶后,县公安局及时研究制订了“一林一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由乡镇派出所长担任本辖区内“林长制”警长,县公安局加强与林业、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强信息互通、线索互查、资源互享,形成联动联勤工作机制,加大对涉林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2020年先后配合林业部门现场执法、辖区各派出所配合乡镇政府制止非法涉林活动50余次,侦办涉林案件9起,打击滥砍滥伐、非法猎捕取得阶段性战果。

  5、2020年度,全县共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025名,建立健全县、乡、村、组、护林员五级护林网络体系,人均管护面积1700亩,实现了全县175万亩集体山林管护全覆盖。开展各类岗前培训1100人次,进一步提高护林员履职尽责能力。2020年3月,石台县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核查工作的通知》(石林办[2020]20号),针对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脱贫攻坚反馈“贫困户长期外出务工却被聘为生态护林员”的问题,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乡镇自查与县级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生态护林员作用。七都镇黄河村沈亚志当选安徽省“最美生态护林员”称号。全年累计发放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782.83万元,实现了林业生态扶贫精准管理,助力我县脱贫攻坚。

  三、示范区先行区建设情况,自评得10分。

  1.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9﹞19号)和《池州市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池办发〔2019〕10号》,县林长办结合石台县实际,初拟了《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各乡镇、县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形成《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县委办、县政府办以石办发(2019)9号文件印发各地执行,为我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2、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根据《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的通知》和池州市林长办《关于加快建设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的通知》要求,以全面推行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为重点,县林长办制订了《石台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创建实施方案》,为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打造示范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石台样板。

  四、示范区及先行区的改革创新成果复制推广情况,自评得19.5分。

  2020年石台县以《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石台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创建实施方案》为抓手,着力推动林长制改革工作,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我县森林康养、林业扶贫合作、涉林刑事案件补植复绿等三项工作作为典型案例上报,其中石台县扶持发展造林合作社积极参与林业生态修复案例在《池州日报》发表,我县林业碳汇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石台县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作合同》,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石台县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石台县成立了“石台县兴林碳汇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6月1日完成工商注册),负责取得全县各林权所有人的授权,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林业碳汇,负责碳资产分割、管理、交易、收益分配等工作,省林业局、池州市林业局网站对石台县碳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情况,自评得1.5分。

  2020年7月,根据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公益林和天然林区划成果核实工作的通知》(林资函[2020]177号)文件精神,我县严格按照全省核实工作方案要求,组织技术人员66人,对全县公益林和天然林开展了外业核实工作,并将技术人员外业核实数据运用ARIGIS逐一将小班落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形成公益林和天然林核实数据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省林业局,并顺利通过省规划院和华东院质检。

  2020年,累计发放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537.3万元。

  六、森林资源保护情况,自评得3分。

  2020年度我县森林覆盖率84.6%;全县森林活立木总蓄积量660万立方米。

  省局下发石台县疑似变化图斑累计561个,经核查,共发现违法图斑36个,全县共办结破坏森林资源案件35件。其中,林业行政案件20起;刑事案件15件。共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罚款20.7066万元。共行政问责1人次。另有一起因调查人员误判实际为有证图斑,经请示省局作销案处理。

  七、自然保护地管理情况,自评得1.5分。

  我县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各项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台管理站和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制订了一区一策保护方案,按要求落实“一区(园)一册”档案管理;牯牛降自然保护区已制定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处置方法,按要求安排防火值班,制定和落实了应急保障措施。

  2020年度我县无自然保护地整改任务。

  八、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自评得2分。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方案》(皖政办秘〔2020〕58号),我县成立了石台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印发《石台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实施方案》。按省、市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核实底数,全县需要退出人工繁育和处置养殖野生动物的对象有3家,共支付补偿资金 10.557 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 3.1671 万元,市级财政承担 3.1671 万元,县级财政承担 4.2228万元。补偿资金已全部支付到养殖单位和个人。

  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预防表每天上报,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情况统计表每周上报。

  九、湿地保护修复情况,自评得1.5分。

  石台县湿地保护率为61.6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一般湿地名录由市林业局发布(池林函〔2020〕112号),石台的庆丰水库被列入湿地名录。

  十、古树名木保护,自评得0.5分。

  我县一、二、三级古树保护名录已公布,所有古树都实行了挂牌保护,2020年投入资金63万元,完成了20棵一级古树的修复、8棵县级古树修复。

  十一、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自评得6分。

  2020年造林绿化任务超额完成,全县完成成片人工造林797亩,其中新增造林297亩,更新造林500亩,任务完成率266%;完成森林经营244131亩,其中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任务52000亩(任务完成率100%),省级森林抚育任务192131亩(任务完成率195%);完成封山育林30000亩,其中长防林工程封山育林20000亩(任务完成率100%),省级封山育林10000亩;完成退化林修复60000亩,任务完成率100%。 

  十二、“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情况,自评得3.5分。

  2020年度我县“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应完成人工造林500亩,其中,城镇周边绿化提升100亩,景区周边绿化提升200亩,村域范围内绿化提升150亩,房前屋后绿化面积50亩(折合面积);森林抚育1500亩;退化林修复800亩;公路绿化提升4.6公里;创建省级森林村庄8个。

  全县共完成“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城镇周边、景区周边、村域范围内绿化提升人工造林512亩,森林抚育1500亩,退化林修复800亩;公路绿化提升56公里。完成8个省级森林村庄规划方案编制及组织实施、自查验收等工作。

  十三、林木良种使用率情况,自评得0.5分。

  2020年我县新造经济林、用材林全部使用良种,良种使用率超过85%。

  十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情况,自评得4分。

  1、2020年年度“四率”目标管理指标全面完成,成灾率1.08‰、无公害防治率100%、测报准确率95.86%、种苗产地检疫率100%,符合市林业局下达的管理指标要求,全面达标。

  2、松材线虫病防治显成效。境内死亡松树发生情况有好转,小河疫点疫情得到遏制,与黄山市毗邻乡镇等重点治理区的生物隔离带基本建成,牯牛降重点预防区联防防控格局已经形成。全县的松材线虫病疫木源头管理成效明显。

  3、有效组织舞毒蛾应急防治降低了防治区域的舞毒蛾虫口密度,防止了大面积灾情发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舞毒蛾来年继续猖獗趋势,且虫害发生区的阔叶林已全面复绿。

  4我县松材线虫病、舞毒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历经省市督查检查1次、明察暗访1次,接受社会监督,未发现存在病虫情监测数据严重不实、除治质量不达标等问题,未发生因此被省级以上部门约谈。

  十五、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自评得4分。

  2020年度我县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健全“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级负责人包组、组包户、户包人、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六级”包保责任体系;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引导广大城乡居民遵章用火、文明祭祀,全县人民森林防火的自觉意识普遍增强;组织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严格执行政府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全县森林火灾“零”发生。

  十六、林业执法工作情况,自评得2分。

  今年七月份森林公安队伍整体转隶,新《森林法》取消木竹外运和运输检查制度,全县涉林行政案件的查处面临新问题、新挑战。面对新时期形势的变化,石台县林业系统整合执法力量,组建以木竹检查站为班底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执法责任和范围,划定各木竹检查站具体日常执法辖区,遇到重大复杂案件时,由县局统一调配执法力量,实行专案专办。相关执法承办机构由县局内设职能股室依照各自职能承担,局办公室负责执法必要设备、工具等后勤保障,局财务股负责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一年来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8起,移送林业刑事案件3起,有效地维护了全县森林资源安全,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十七、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自评得8分。

  2020年度石台县林业生产总值370877万元,比上年度增长4%,增幅高于全市增幅平均值;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省局下达我县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省级财政资金45万元,重点开展青钱柳叶用林定向培育技术推广及相关培训,石台县编制上报了《石台县青钱柳叶用林定向培育技术示范推广实施方案》,按照项目规模及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完成项目建设总任务400亩;安徽省石台县牯牛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石台县西黄山茶叶实业有限公司被国家林草局、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石台西黄山硒农旅度假区森林康养基地;石台县七都镇二宝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石台县七都镇国志家庭农场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示范家庭林场。“牯牛降”商标被确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天方”商标、“雾里青”商标被确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茶苑天方”商标被确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

  2020年,石台县按照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制定《石台县2020年度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配合对食用菌检验检测,加强基地建设,推进优质食用林产品发展,认真履行林业主管局和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职责,切实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年未发生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十八、林木种苗发展情况,自评得2分

  今年省未下达我县良种选育任务,加之近年来林木种苗市场处于低谷期,苗农对投资林木种苗较为谨慎,没有开展林木种苗良种选育工作。

  十九、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自评得4.5分。

  石台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和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意见,培育了石台县西黄山茶叶实业有限公司、石台县七都镇二宝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石台县七都镇国志家庭农场等新型林业主体,林权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统一交易,全年办理林权流转1起;积极开展“五绿兴林•劝耕贷”融资担保业务,全年发放担保贷款业务6笔;全面完成森林保险任务,参保森林面积170.1万亩,全年赔付71.1万元,受益农户906人。

  二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情况,自评得2分。

  为加强国有林场林长制改革工作领导,确定县长、县级总林长章文静同志联系石台县国有林场林长制改革工作;县国有林场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林业生产和保护任务全面完成;仙寓山管理站、黄沙坑管理站2020年度林区道路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二十一、林业科技支撑创新工作情况,自评得4分。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积极开林业新品种保护执法行动;安徽绿加硒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钱柳叶用林项目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重点开展青钱柳叶用林定向培育技术推广及相关培训,项目验收合格;县经信局安排6名林业科技工作者作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活动,汪涛同志获“石台县最美科技工作者”光荣称号。 

  二十二、加分项,自评得3分

  2020年,石台县林业局荣获全省森林防火和抚育补贴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石台县生态护林员沈亚志荣获安徽省最美生态护林员称号。

  我县林业碳汇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石台县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作合同》,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石台县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石台县成立了“石台县兴林碳汇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6月1日完成工商注册),负责取得全县各林权所有人的授权,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林业碳汇,负责碳资产分割、管理、交易、收益分配等工作,省林业局、池州市林业局网站对石台县碳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篇2】乡镇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全面以林长制为统领,积极落实各项林业工作。

  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实《尧渡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落实镇、村两级林长,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并实施部门配合联动,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坚持党政一把手作为镇级总林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为镇级付总林长,做好分片林长分片包保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落实镇村“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的工作制度。2020年对林长制公示牌33块进行维护,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近100条,并利用各村部电子显示屏不停的滚动林长制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加强森林资源、名树古木保护,积极落实天然林商业性禁伐和公益林保护工作。

  实行月巡查制度,杜绝森林采伐和征占用林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全年分解下达森林采伐蓄积15000m3,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90份,办理林木采伐蓄积18560.5立方米,核实国家局交办的判读图斑96个,查处违规占用林地图斑2个,面积0.2825公顷。加强月巡查制度,杜绝滥伐林木和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的发生。2020年未出现乱挖乱占林地案件。林业案件发生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明显好于周边。

  为了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我站联合尧渡森林派出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野生动物驯养点进行了多次巡查,要求各单位张贴《市场监督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制作隔离警示牌、登记相关管理台账及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杀工作。同时根据镇政府要求,在疫情期间全站职工在兰溪、梅林、尧舜、秋浦四个社区多个卡点值班,时间长达近2个月。

  严格实施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2020年完成公益林验收面积115509亩,其中国家公益林74032亩,省级公益林41477亩,核发补偿资金1767729.9元。

  2020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加强名树古木保护,对全镇已经挂牌的名树古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更换了部分保护牌。

  3、以“增绿增效”为目的努力提高林分质量,不折不扣完成植树造林各项任务,积极推进城乡造林绿化。

  2020年完成新造林1342亩,涉及10个村居19个小班,其中:长防林工程762亩;其他造林580亩。核发长防林人工造林及封山育林项目资金758250元。并在3月12日植树节我镇组织开展在樟树村高速边全民义务植树活动,2020年全镇完成义务植树13万株。并完成历年退耕还林验收面积1093.7亩,核发当年和补发2015-2019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20220元。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验收面积91.4亩,核发资金27420元。大力开展森林经营活动,提升现有林林分质量。2020年落实森林经营小班75个,总面积16500亩,涉及22个村居。其中:长防林封山育林工程2500亩;退化林修复6000亩;省级森林抚育8000亩。并落实2020年PEPDF经营小班8个,面积65公顷,其中营造阔针混交27.3公顷;改培珍稀树种37.7公顷。

  2020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2020年我站紧紧抓住这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推动省级森林村庄的创建,该年度申报梅城、乃滩、大庄、汪村4个村创建省级森林村庄,目前相关创建工作已完成。

  4、森林火灾预防多措并举,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

  在森林火灾预防方面除层层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包保书、树立警示牌、落实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等等外,特色变化是舍得财政资金投入:一是各村由财政补贴工资方式,聘请一名专职公益岗位护林员,常年巡护山林;二是各村购买发宣传广播及或车载流动广播,配发护林红马甲、红袖章等物资,骋请专业防火护林员,发动全镇党员充当义务防火宣传员和监督员,不同节点巡回播放宣传统一录制的防火宣传语音;三是由镇政府遏违办队员成立半专业防火队,添加防火机具,随时应战。

  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松木及其制品的监管力度。根据东至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东重防指办指示,我站会同县局、木竹检查站、森林派出所一起对辖区内35家木竹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查获的疫木及其制品要求按规定就地废碎、销片或烧毁。

  5、积极开展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发展各类林业经济。

  继续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扎实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探索推行集体林地入股合作经营模式。深入推进“互联网+林业”发展模式,继续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二是严格按照《东至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搞好“三权”分置工作,全年发放经营权证10本。

  三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全年处置村集体、组集体及股份分成林场规范流转。所有集体资产一律经过群众会议讨论、第三方评估、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处置。

  二、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

  在林长制统领下,责任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工作更加细致了。全镇紧紧围绕“护、增、管、用、活”(绿)五字做文章,不断规范完善“一林一长、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牌”七个一。

  主要经验做法归纳起来一是规范按章办事:在林木采伐审批上,严格控制指标,坚持低产林、人工老化林优先安排计划采伐,天然林禁止设计采伐;在集体林场处置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先议、再评估、后平台公开招标程序进行;坚持巡护山林责任具体化,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到位。二是以三条岭旅游为突破发展森林旅游,发展黄花梨产业;在林权“三变”试点改革中,人口积分式股权分配方案也是一次大胆的创新。

  通过实施林长制以来,全镇山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提升,林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山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林区秩序健康稳定。

  三、下年度工作目标

  2021年,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聚焦“五绿”,推深做事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1、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林业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推深做实镇、村二级林长责任体系。

  2、聚焦“增绿”抓绿化攻坚。实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完成绿化任务1500亩。大力推进森林村庄建设,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3、聚焦“管绿”抓护林监管。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违规采伐管理力度,发挥护林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处置。

  4、聚焦“用绿”抓综合效益,做精新型业态。利用我镇山水文化资源培育生态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以三条岭的梨园的生态游为示范点,不断扩大做强森林旅游。

  5、聚焦“活绿”抓改革发展。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积极争取引进规模高效林业企业入住我镇。

【篇3】乡镇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重点生态区域推行林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的重大发展理念。林长制工作自推进以来,街道、社区高度重视,坚持深入实地,层层落实。已取得初步成效,现将土坝孜街道林长制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一、林长制工作部署及成效
  根据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明确保护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森林生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结合街道实际,迅速出台了《关于印发土坝孜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各社区的实际情况要求制定林长制社区级工作方案。一是积极构建了“两级”林长责任体系,建立了2名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成立了林长制办公室,通过突出“建、管、防”并举,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持续发展的林业保护发展责任体系。
  二、建章立制,强化林长制工作
  经土坝孜街道林长制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出台了林长制各项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各项制度的出台促进了街道社区林长制工作开展有章可循,确实保障了我街道林长制工作的推进。
  三、目标管理,进一步压实责任
  林长制责任体系是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经街道林长制会议讨论决定根据林长制年度工作要点,街道级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报街道级林长会议研究确定。森林资源出现负增长、发生重大破坏森林资源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在全街道范围内树立了5块林长制责任管理公示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积极探索,建立林长制工作检查记录制度
  要求街道、社区两级林长制办公室建立巡查台账,做好记录。林长制日常工作需要督察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督察,林长制办公室每半年对督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五、林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过去的一年,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指导下,尽管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常常事无巨细,每项工作我们主观上都希望能完成得最好,但总是不能把每件事情都做到尽善尽美。二是对有些工作了解得不够深入,对存在的问题掌握真实情况不够全面。三是抓制度落实不够,因而存在一定的重制度建设、轻制度落实现象。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面根据本年度工作情况与存在不足,结合目前工作今后趋势,土坝孜街道林长制办公室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2019年的工作:
  1、努力提高街道、社区两级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强化服务与管理意识,落实相应的考核管理制度,明确分工,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使林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2、总结2018年林长制各项工作的不足,全面提高工作成绩。
  3、加强宣传教育。
  总之,在过去一年工作中,土坝孜街道林长制工作在经过全体人员共同努力,基本上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深知,林长制工作没有止境,如何更好地发挥协调与服务职能,更好地开拓创新和持续发展,继续努力、扎实工作、务实开拓、奋发进取,围绕新一年的中心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团结一心,和谐合作,争取在新的一年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并将土坝孜街道林长制工作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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