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报告【六篇】

更新时间:2022-09-29 来源:工作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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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市委巡察报告

   2018年8月31日至10月15日,呼伦贝尔市委第六巡察组对诺敏镇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于2018年11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诺敏镇党委再次反馈了巡察情况,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客观中肯的意见建议和明确的整改要求。诺敏镇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整改事项,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截止到11月底旬,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议13次,推进会议6次,修订完善制度5项,新制定制度2项,通报批评14人,诫勉谈话3人,谈话提醒2人。巡察组共反馈9个方面的39个问题,制定98项具体整改措施。截止到11月底旬,已完成37个和取得阶段性成果2个,整改完成率94.87%。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诺敏镇党委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全镇各项事业发展。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脱贫攻坚方面(共5项)

  1、关于贯彻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3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没有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进行深入学习贯彻问题。一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加强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方面的学习。二是各村居和各单位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三是各支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列入“两学一做”学习计划,按计划要求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四是加强整改督查。五是办公室进一步详实记录党委会的会议记录。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政策落实不够精准问题。一是已按照鄂伦春自治旗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完成动态调整工作,做到应识尽识、应退尽退。(2018年动态管理新识别1户2人;稳定脱贫96户215人,清退5户9人;2019年第一季度动态管理稳定脱贫17户34人,清退19户40人)。二是做好项目实施前期的调研论证,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问题,按照《鄂伦春自治旗2019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方案》鄂党办发〔2019〕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申报、乡镇初审、旗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库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三是各村原“三到村三到户”互助金项目已于2018年12月21日全部变更为流转耕地或肉牛养殖项目,土地出租(肉牛养殖)租金收入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已有7个村完成流转耕地2379.2737亩,剩余2个村也已完成流转耕地,兰巴库肉牛养殖项目已实施完成。实施流转耕地(肉牛养殖)所获租金收入主要用于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分红和开发公益性岗位(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四是将贫困户分成2个类别,有劳动能力的帮扶其发展产业、设置公益岗、推介劳务等,无劳动能力实施光伏、社保兜底帮扶。做到精准施策。目前,通过外出务工133名,发放外出务工奖补资金10.45万元;安排公益性岗位劳动增收89人;发展产业628户,获得“菜单式”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共计180.69万元;集中式光伏扶贫落实283名,分散式光伏扶贫落实283名,社保兜底落实179名,做到一户一策。江北村、团结村的无劳动能力和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分别为50人和14人,分别占该村贫困人口总数(63人和33人)的79%和42%,这些人不能实施产业措施,只能通过社保兜底、光伏扶贫等方式脱贫。

  (3)针对落实“五个一批”有偏差问题。经全面排查,2016-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户266户,是从“十个全覆盖期间”未享受每户18732元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户中选取的,不存在政策叠加实施的情况。易地搬迁未达到简单装修就入住的中兴村小区44户,正在落实装修任务,已纳入旗级帮扶范围。截止目前已完成装修。此项已完成整改。

  (4)针对盲目决策致使项目闲置问题。一是加强项目实施前期的调研论证,按照鄂党办发〔2019〕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申报、乡镇初审、旗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库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避免了盲目决策。二是镇政府与易地搬迁小区中标单位大兴安岭大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修建一条引水渠,可有效将急雨暴雨引起的大棚附近积水排出,解决水患问题,目前施工单位已将水渠挖通,毛石砌筑完成。三是在大棚内添置黑土,铺设红砖,提高地面高度,2个菌棚已承包给贫困户张学亮、张学武等6人种植滑子菇,租期一年,租金5000元/个,租金总额1万元,预期能带动6户贫困户实现脱贫增收。此项已整改完成。

     2、关于镇党委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全面制定完善三年脱贫攻坚行动规划,责任到人,2019-2020年度分措施脱贫计划已经制定完成。二是镇党委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每月至少调度一次。

  (2)针对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党委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镇扶贫资金监管保障推进组的职能作用,对各项扶贫资金跟踪推进,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二是镇党委指定包村领导、政府副镇长文成玉落实兰巴库村互助金分配问题,现已全部发放完毕;三是镇政府与法院、公安局经侦大队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成立专项清缴工作组,对逾期未还的互助金、富农贷开展清收工作。收回逾期互助金49笔29.07万元,富农贷17笔88.2万元,对未收回的84笔64.37万元互助金和38笔172.53万元富农贷,专项清缴工作组将进一步进行清收;四是328户(722人)清退户应退还的扶贫补贴资金,目前已建立清退户享受政策台账,逐户逐人核对已享受的措施,等待上级出台相关追缴措施和办法后,立即开展追缴工作;五是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阿冬同志具体负责督促团结村生态移民楼搬迁工作。团结村生态移民工程涉及136户。其中,贫困户16户,非贫困户120户。1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无力购买楼房经请示旗领导同意,由政府购买并简单装修,以廉租房的形式租赁给其居住(每月每平米1.5元),另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李凤歧于2016年享受了危房改造、敖福贵于2017年享受了易地搬迁政策。120户非贫困户已入住66户,未入住54户。经与施工单位多次沟通,确定由施工单位帮助办理贷款完成购楼并入住,预计2019年12月完成。

     (3)针对违规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二是召开班子整改会议,深刻反思,明确决策规矩。12月4日召开纪委整改第一次会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范化由纪委书记阿庆庆负责监督。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程序步骤,规范会议记录,杜绝在微信群内讨论“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3、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镇扶贫办人员配备较弱问题。一是2018年12月经镇党委开会研究决定将2018年新考入的公务员,从原来的财政部门调整到扶贫办开展工作。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使所有从事扶贫工作的人员,都具备基本的履职能力,能够对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目前,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扶贫业务培训班3次89人;镇扶贫办举行的扶贫人员业务培训5次176人,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2)针对扶贫档案管理混乱问题。一是镇里成立脱贫攻坚档案完善小组,制定了档案目录。抽调扶贫业务骨干9名,按照目录要求,对全镇1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及镇级档案工作进行了较彻底的排查整改。镇、村扶贫档案实行专柜专人的管理办法。二是切实发挥镇扶贫办、驻村工作队、包联单位、包联责任人的作用,完善、充实、正确填写镇档案、村档案、一户一档及农户家中留存档案。三是严格按照动态管理程序建立、留存相关档案,不缺项、不漏项,规范填写各类表、卡、账、册。四是扶贫办实时跟进档案整改情况,采取边收集、边分类、边整理、边完善、边归档的方式,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账实相符,机账相符,建立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理有据的档案。此项任务已经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审批验收不作为问题。一是镇党委成立审批验收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机制、汇报机制,党委定期听取业务部门工作汇报。二是举一反三,对全镇危草房改造进行逐户严格验收。对1985户住户,现已排查1089户符合危房改造政策,其中986户旗住建局已验收合格,其他城镇户口、外地户口76户,非户主27户,其余896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三是袁某兄妹二人违规套取国家危草房改造资金,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根据法定职能职责,移交至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四是镇纪委已介入核查,查实后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4、关于脱贫攻坚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包扶领导不履职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旗委组织部下发的文件精神,组织班子成员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文件要求。二是组织各村居深入学习《诺敏镇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诺党发〔2017〕95号、诺敏镇驻村工作考勤管理制度、《农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诺敏镇村居两委干部奖惩办法》等文件精神。三是镇党委重新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四是将脱贫攻坚应知应会内容、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相关知识例入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计划中,定期组织学习、测试。五是镇包村领导到所包村通过走访慰问、入户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了解所包村存在的问题,结合村情组织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开会研究解决办法。通过多种方法的综合实施,切实提高了包扶领导履职能力。

  (2)针对包扶干部不尽责问题。一是镇党委于2018年12月27-28日召开两次专项推进组工作会议,明确各工作组职能职责,有效开展专项工作。二是镇党委定期听取各小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推进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队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村党支部书记加强对驻村、包联、考核管理等文件进行系统的学习,提高履职意识。二是组建了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主任的驻村工作管理办公室,制定完善了考勤、请销假制度,加强了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三是结合旗级督查通报,诺敏镇及时告知并约谈、通报设计的机关人员。四是包村领导切实履行包村职责,督促驻村工作队按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并完善考勤、请销假制度的台账档案,外出要及时履行相关手续,避免出现缺岗、漏岗情况发生。五是各驻村工作队队长每个月末签字上报驻村队员考勤情况。镇党委每月听取驻村工作队汇报。六是实行网格化管理,把全村划分成若干网格,将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户。七是镇党委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对不能较好发挥作用的队员,加强教育管理。2018年12月,镇党委对驻村工作队员约谈4人。八是对临时聘用的3名驻村工作队员解除聘用,此项已整改完毕。

  (4)针对驻村工作队调整过于频繁问题。一是镇党委及时与主管部门旗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对确实不能发挥作用的队员一次性调整,保持驻村工作队队伍稳定。二是2019年4月21日,按照自治区要求,把诺敏镇下派的所有驻村工作队员召回,由旗委组织部统一选人下派。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5、关于村级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包含3项具体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监督考核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监督。进一步发挥纪委监督作用,2019年1月、3月,分别到各村进行监督检查,下发督办单18份。二是强化考核。进一步完善村居干部考核奖惩办法,组成四个考核组,对我镇村居“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并对材料中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意见,下发督办单。2019年4月对各党支部进行抽查,下发了整改督办单。三是强化问责。通过督查、考核,镇党委对发挥作用不好的村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5人,免职2人,新调整村党支部书记4人。四是强化部署。结合诺敏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党建促脱贫方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计划、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村“两委”干部培训计划、党员中心户培训计划、三培两带工作计划等相关计划。对下一步工作作出明确安排。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中心户未发挥作用问题。2018年12月-2019年1月,通过党员大会,开展党员中心户推荐工作。经过初审、复核最终选定符合要求的党员中心户为18名,对不发挥作用的党员中心户全部剔除,建立了管理台账。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个别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委组织部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2018年11月7日-8日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增强抓党建主责意识。二是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建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2018年12月,由镇分管农牧党支部领导及时与农牧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高农牧党支部书记党建认识,派出党建指导组对农牧党支部党建材料进行专题指导对农牧党建工作台账已进一步完善。三是及时对软弱涣散村进行整改,2018年年底,已对软弱涣散胜洪村进行整改完成。2019年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兰巴库村为软弱涣散村,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兰巴库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四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对全镇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自查,彻查材料抄袭情况,加强教育,杜绝材料造假。五是包村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查找存在问题的症结,采取教育、谈话、鼓励、引导等方法,对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党支部委员加强整顿,促进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六是加强培训和学习考察,尽快提升新任职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推动组织工作扎实开展。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二)其它方面的问题(共4项)

  1、关于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包含1项具体问题),制定1项具体整改措施。

  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在会议中严格执行与会人员逐个发言表态,做到一事一表决,党委书记执行末位表态制,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逐一签字背书。镇党政办规范整理会议记录。此项任务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意识不强问题(包含2项具体问题),制定8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宣传工作队伍建设薄弱问题。一是配齐了宣传干事。二是强化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村居宣传委员进行集中培训。三是宣传部要进一步从严格要求和管理网评工作。发挥好网评员的作用。四是严格要求基层支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同时与公安网监密切配合,管控好网络舆情。五是进一步压实党委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阵地宣传形式单一问题。一是调配资金,加强阵地建设,在人口密集地段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有关意识形态的的宣传牌,加大宣传的力度。二是利用各种宣传电子媒介,滚动播出或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三是对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更新,注重一线鲜活事例,少播出会议。此项任务已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并有序推进,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全员抓党建意识不强问题。一是镇党委明确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形成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组织委员为具体责任人、其它成员“一岗双责”的抓党建体系,配齐组织部工作人员。由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牵头日常的落实组织工作。二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落实党建工作任务。三是逐项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四是定期召开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党委全员抓党建、党委委员抓党建“一岗双责”工作。五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业务和政策培训。2019年1月镇党委组织召开组织工作推进会,2019年3月组织召开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会议,以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培训会。提高了抓党建意识,目前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已明确职责并初步具备抓党建工作能力。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发展及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专题整改。组织对各党支部2016年以来发展的25名党员档案材料进行梳理检查,排查出问题4个,形成问题清单,责成相关支部进行了整改。二是组织专人对党员教育管理系统进行更新和管理。三是组织各支部学习发展党员相关文件和资料。四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个管理办法》要求,党员按月上交党费。建立党费缴纳台账。五是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培训,镇党委不定期对各支部进行督查,及时下发督办单进行整改。此项任务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了《诺敏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并将相关文件及时下发。二是组织专人对各部门临时工需求数量和条件进行统计,共涉及部门共9个,临时工41人。三是按照公开公正,尊重实际的原则,履行了招聘程序。选聘临时工41人。四是加强调研、培养、选拔力度,建立村后备干部储备库。新选出后备干部48名。五是加强培养管理。由镇包村领导会同村两委班子,有针对性的给其安排任务,加强培养。1月23日对后备干部进行了培训。此项任务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4)针对请假手续不规范和工资转接不及时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管理,严格执行机关管理的请销假制度,对长期请病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管理,并对以前长期请病假但未执行病假工资人员进行清算,经计算长期病假人员为5人,共计应退回工资68850.36元,因金额较大无法一次性退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分期分批逐步收回,2018年12月起每月扣除实发工资的20%,直至扣除款项达到应返还工资额度。杜广成、吴亚辉两人为旗委组织部确定的二线人员不在执行病假工资范围内。二是调入莫旗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已返岗上班。此项任务已完成,正在有序推进。

  4、关于从严管党治党不力方面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党委书记肩负起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担起监督执纪责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2019年3月12日召开全镇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并跟踪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今后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推进会,坚持惩防并举,打击重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二是纪委牵头会同财政,对违规发放补贴情况进行自查,对2015年1月为6名镇政府驻村第一书记发放的补贴30040元和2017年3月向4名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发放建档立卡补助费16000元已进行全额收缴。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守规守纪意识,严格管理资金的使用程序,今后项目实施、货物采购严格执行《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年至2019年呼伦贝尔市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呼财[2018]83号文件精神。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2)针对管党治党执纪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12月4日召开镇纪委整改第一次会议,明确了各自职责,阿庆庆、李强和纪委委员为主要办案人员,其他镇纪检委员要对各自领域发现的线索及时告知,对可查性高的线索及时深入调查并及时回复群众。东新发村村主任李某被行政拘留一事,旗公安局已将其行政处罚决定书,移交给旗纪委,旗纪委在调查中发现,李某有其他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正在走司法程序。待有结论后,由旗纪委对李某进行党纪处分,镇纪委取消对李某的立案决定。二是主动对脱贫攻坚领域问题进行监督,下发督查通报一期,对存在问题的四个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8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当事人上交书面检查。三是镇纪委于12月29日、3月22日按照镇党委印发的《关于诺敏镇开展“三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镇内所属部分村居进行督查,并下发整改通知8份,要求不规范的村居按照要求立即整改,并定期上报公开成效。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3)针对作风松弛,纪律涣散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对在巡察期间存在的工作纪律等问题,于当日即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12月5日镇纪委对办公楼内的职工在编在岗、考勤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于当日下午发布通报1期。三是已于今年的三月份购置考勤机,严格执行签到签退制度。镇党政办已对2018年11月份至今的职工考勤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公示。四是在元旦期间对各村居、单位纪律作风进行明察暗访,下发督办单10份.五是镇纪委对违规发放福利的四个党支部进行了初步核实,额尔肯村为秧歌队购买了19套秧歌服和演出服,归村集体所有,因此未进行折价收缴,其他三个村涉及违规发放的物品已进行折价收缴,共收缴16994元。五是加强对各村党组织党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旗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鄂伦春旗农村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对此项问题整改完成,同时要做到深刻反思、引以为戒,杜绝今后此类问题的发生,并长期坚持。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镇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整改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诺敏镇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特此报告

【篇2】市委巡察报告

  根据温岭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12月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教育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顾鹏飞,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林绣程,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相关负责人以及市委第二巡察组、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市教育局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干部以及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书记参加反馈会。周志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2020年7月23日至9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作了汇报。

  巡察组指出,2015年以来,市教育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育改革创新,为“美丽温岭、活力温岭、幸福温岭”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但在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存在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落实党的组织路线方面,落实党风廉政巡查、审计整改方面。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顾鹏飞作重要讲话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一要全面提升做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巡视发现问题是“前半篇文章”,整改则是做好“后半篇文章”的关键环节。二要充分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巡察作为管党治党的利器,一定要体现和落实全面从严、长期从严的要求,尤其在巡察整改上,要做到敢严、真严、一严到底,始终保持政治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三要切实强化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觉悟、政治担当。巡察组的反馈,相当于一份政治体检报告,这些问题能不能切实整改好,能整改到哪一个程度,能取得哪一些成效,体现的是党组织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担当。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进巡察整改的落实落地。一要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教育局党委要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内在动力,自觉把巡察整改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切实用整改的行动和效果来诠释“两个维护”。二要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教育局党委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逐条研究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科学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晰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三要逐项报告整改情况。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要详细对照反馈意见,客观说明阶段性整改落实情况,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尤其是对具体问题的整改,要做到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对需要问责的,见责任追究;对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的,见规章制度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巡察整改的纪法效果。一要强化问题导向。把巡察新发现问题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审计发现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整改,集成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二要强化举一反三。巡察最终的目的是通过发现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在做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把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放在重要位置。三要强化日常监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和跟踪督办,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

  顾鹏飞要求,教育局党委要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意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扛起来,把纪律规矩立起来,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不达目的不收兵。真正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面做好表率。真正使巡察成果转化为正风反腐、取信于民的实际效果,转化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林绣程,反馈对市教育局党委的巡察情况,就巡察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一是坚持政治统领,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教育系统政治建设的方向引领,敢抓敢管、善抓善管,把旗帜鲜明讲政治、守规矩的要求贯穿教育管理服务全过程和各环节。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纵深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教育系统政治建设的良好生态。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直面问题,刀刃向内,更新观念,勇于担当。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周志云作表态发言

  一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牢,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政治能力,锤炼政治担当,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各个问题做到逐条分析梳理,逐项细化举措,逐一明确责任,逐点抓好落实,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整改不彻底不松劲、群众不满意不松劲,以有力举措坚决交出满意答卷。

  三要举一反三,深化治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突出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对标“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弘扬“超创干”精神,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努力推动温岭教育高水平发展。

【篇3】市委巡察报告

  一、二0xx年以来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㈠深化企业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我局按照“政企分开、企业重组、盘活资产、减员增效、创新机制”的思路,逐步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实现从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的转变,国有购销企业管理向行业指导的转变,稳定基层,稳定队伍,减亏增效,减少了费用开支,促进企业业减负、减压、增效。目前,以租赁和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经营格局基本形成。

  ㈡严格依法行政,促进有序流通。我局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做到即申请即审查即核准即许可,共为各类经营户办理资格许可53户,全部实行免费*,符合条件的发证率100%,*企业(个体户)统计覆盖面达100%,促进了粮食有序流通。20xx年上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XX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对全县粮食安全、储粮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清理,为我县粮食行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㈢落实收购政策,积极组织入库。20xx年,按照国家、省有关收购预案精神,认真做好中晚稻收购工作。一是出台收购意见,明确收购政策,落实便农惠农措施;二是组织入库工作,全县收购主体共组织入库粮食25000吨,其中: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入库粮食14000吨,价格上做到随行就市,每百斤高于预案20元,保护了粮农利益,促进了粮食生产。

  ㈣着力科学保粮,确保储粮安全。我局已代管省级储备粮5500吨,按照“一符三无四落实”要求,采取“三低”措施,确保了省级储备粮储存安全,品质稳定,数量真实,截止20xx年5月底,5500吨省级储备粮的轮换工作已全面完成,并顺利通过了省储粮公司检查验收。

  ㈤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机关效能。一是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20xx年,认真组织开展了机关发展提升年及创先争优活动,紧贴实际,注重特色,突出实效,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二是开展了“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以“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为目标,深入开展治“懒”、治“散”、治“拖”三治活动,进一步转变了机关作风,创优了发展环境,提升了服务水平,为促进县城经济发展作贡献。一是健全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尤其是明确干部岗位责任制。对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职工的工作任务实行精细化管理,每项工作都有人对号入座,做到了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事有人办,责有人担,形成了高效办事、务实处事的良好局面,机关作风明显好转,拖拉推现象明显减少,干事创业热情明显高涨;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各项,公开办事流程,公开办事指南,公开行政许可条件,实行首问责任制和办结制等制度,积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设立岗位监督台和干部去向牌,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以便群众监督。

  ㈥围绕强工兴城,服务项目建设。我局始终把优化发展环境视为已任,把招商引资上项目视作生命线,为“强工兴城”,经济发展作贡献。一是我局协助裕发河粉完成招工160人,新扩建的面条生产线正在建设中,有望在10月底正式投产。协助金源食品完成招工100人,新增1000万元固定投资年底完成。两户企业在20xx年一季度考评中,产值和上交工业增值税均实现了翻番,获得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点名表扬;二是总投资1786万元的XX县直属粮库,20xx年3月已成功通过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发改投资[20xx]564号),国家专项补助500万元已经全部到位,这是继2016年争取国家储备库项目后的又一重大项目落户我县。该项目目前征地工作已结束,正在进行三通一平、地勘、规划设计工作,年底将整体建成。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改善我县的粮食储存条件,对服务三农、搞活流通、壮大产业、确保粮食安全将发挥积极作用。三是总投资70000万元的城建招商项目沃尔玛商业综合体项目,20xx年5月县政府与投资方正式签约,我局作于该项目跟踪服务单位之一,目前各项服务工作正有条不紊顺利推进。

  ㈦竭力改善民生,维护和谐稳定。粮食部门改制后,遗留问题多,牵涉面较大,困难重重,维稳压力较大,我们始终把维稳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抓落实,确保无重大上访事件和群体事故。一是领导分片干部包点做好员工思想工作,了解情况,化解矛盾;二是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打涝沉淀资金,逐步分项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三是用足政策,解决系统内原临时工参保人员118人,发放原下岗职工社保补贴83200元,慰问困难职工资金8300元,有效缓解部分老同志养老压力和生活困难;四是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系统基本稳定。

  ㈧服务中心工作,履行社会责任。20xx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扎扎实实服务中心工作,尽管困难大,仍在驻村帮扶、新农村建设、县城“四创”工作及其它各项中心工作方面较好完成了任务。特别是20xx年“6.10”特大洪灾发生后,我局积极响XX县委、县政府的号召,迅速投入抗洪救灾。一是二天时间内紧急调运粮食55万吨运往白岭镇、路口乡等重灾区,有力帮助灾民渡过难关。二是组成党员抗洪抢险突击队,从主要领导到全体党员干部,奔赴挂钩上杭乡,连续三天三夜与乡村组干部一道驻守水库及危险地段,转移群众,核实灾情,安抚灾民。三是局里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拔付资金及大米、食和油等物资支持挂钩乡村,得到镇村干群的好评。

  二、下步工作打算

  ㈠建设好XX县直属粮库。总投资1786万元的修水直属库,于3月份已成功通过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该项目目前征地工作已结束,正在进行三通一平、地勘、规划设计工作。目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已到位,但县内配套资金1286万元尚无着落。一旦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年底将整体建成。

  ㈡服务好项目建设。

  1、继续做好裕发河粉和金源食品两个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促其达产达标。裕发河粉新扩建的面条生产线正在建设中,争取在10月底正式投产,金源食品新增1000万元固定投资确保年底完成,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任务,产值和上交工业增值税年底力争全额完成。

  2、做好沃尔玛商住综合体项目的服务工作。总投资70000万元的城建招商项目沃尔玛商业综合体项目,20xx年5月县政府与投资方正式签约,我局作于该项目跟踪服务单位之一,前期已全面进行调查摸底,下半年将继续协助县政府做好拆迁等服务工作,以推进该项目顺利建成。

  ㈢维护好粮食系统和谐稳定。依法有效盘活资产,筹措资金,解决粮食系统改制遗留问题及债务问题,维护粮食系统的稳定,确保一方平安。

  ㈣抓好粮食行业管理。

  1、抓好粮食“三项制度”的落实,促进全县粮食有序流通。抓好粮食产业化经营,发挥粮食订单作用,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企业效益。

  2、管理好5500吨省级储备粮,确保“数量上真实,质量上可靠,存储时安全,关键时好用”。

  3、积极推进“放心粮油”经营示范工作,确保年内至少建成一家以上“放心粮油”配送中心。

  ㈤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布置的中心工作。以“人民满意单位”和“人民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为契机,继续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整顿干部作风,完善服务举措,努力树立服务三农的良好形象,在强工兴城、服务赶超中担负起粮食部门应有的责任。

【篇4】市委巡察报告

  根据市委部署,2017年4月28日至6月中旬,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司法局进行了集中巡察。7月2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局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市委第六巡察组的要求,我局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市司法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六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7月21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组认为,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司法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陈向群、局长张加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由政治部主任周云燕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办公室、计财处、人事处、宣教处、机关党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针对巡察整改主要任务,局党组明确了3个巡察整改工作专项小组,分别负责有关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督查推进,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市司法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18项整改任务、64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其中,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同时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8项、 34条。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8月7日,局党组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后,局党组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专项小组先后召开11次碰头协调会议推进落实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废止、修订或新制定23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党组在决策过程中,对个别重大事项不把关、不监管,局领导出国考察不按规定上会讨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今后市局机关人员随上级团组出国(境),需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严格履行报批和公示程序。
  2.党组履职不到位,以行政办公会的形式研究干部工作。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清单》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在议程安排、研究事项、参加人员等方面进行区分界定。今后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进行决策。
  3.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沟通交流、协作配合不够。注重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组成员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讨论,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切实增强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凡中央和省、市以及局党组、行政作出的决策部署,确保做到政令畅通,落实到位。按照要求,筹备组织2017年度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团队意识。除民主生活会之外,每年开展制度化谈心谈话至少1次,市局政治部每年对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情况进行汇总,增进班子成员间的相互交流和理解支持,进一步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4.局党组书记没有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书记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到位,党组会议不经常专门研究党建工作,党组织对抓思想政治工作不严不实,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相对粗放,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不够。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健全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每年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召开1次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形成至少1篇关于党建工作的调研报告,党组成员每年至少2次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等4项制度,修订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纪实手册》,并严格抓好落实。与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召开廉情分析会,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举办中心组理论学习报告会,进行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专题报告。二是注重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经常化、常态化。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工作安排》。赴焦裕禄纪念馆、红旗渠等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讲党性、团结和谐讲奉献”主题党日活动。推行“书记上党课”制度,局党组书记带头为机关干部上了“学习焦裕禄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党课。加强党性教育,开展“规章制度学习月暨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规章制度知识竞赛,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工作,开展广泛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突出重视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5.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要求还囿于简单化,党组对谈心谈话工作没有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领导干部不注重倾听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心声,对干部职工关心不够。一是按照“三大一实干”活动要求,继续开展分层分级谈心谈话活动,局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谈心谈话30余次,并与10位新调整岗位的中层正职干部分别进行了任前谈话,年内班子成员与所有局管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通过领导干部相互谈、一般干部全面谈、廉政建设经常谈,来征求意见、发现不足、增进团结,并将谈心谈话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继续推行司法行政系统“一线工作法”、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一般干部不少于一个月,以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座谈会、设立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价。
  6.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所在支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见》,通过党组会严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对组织生活纪律的认识,建立健全组织生活的通知、登记、请假等制度,落实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的层级职责,切实加强对组织生活的管理,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到实处。
  7.坚持党的领导与业务工作开展的融合度不够紧。存在党建归党建、业务归业务,党的组织生活仪式化,机关日常工作事务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现象,党费收缴不按时足额。一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党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领导地位,业务工作中的重要决策、重点项目和重大开支等须经党组讨论决定。二是制定了机关党委书记、直属单位和机关党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各支部每年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建立“三会一课”计划备案制度,开展创建特色支部、人民满意先锋岗等活动,健全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年度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切实做到基层党建工作知有内容、行有标准、做有目标。三是根据上级规定,及时动态调整公布党费交纳标准。开展党费收缴“回头看”,全面排查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对少交的、漏交的开展补缴工作。
  8.在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任条例方面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讲规矩、不讲程序,有因人设岗现象。一是认真学习人事政策文件规定,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水平。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局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二是今后进一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关口前移加强选拔任用监督,并结合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9月份组织开展了市局机关部分中层正职的调整、选拔工作,全程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并请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9.对干部培养、管理、使用、调整工作机制不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渠道不宽。内部轮岗交流机制不健全。一是加强局管干部综合研判工作,全面掌握干部德才表现,增强干部调整的前瞻性和宏观统筹,落实全市年轻干部工作推进会要求,贯彻落实市委“接力100”青年干部选拔培养计划,2名同志成为“接力100”深度调研对象,新提拔中层正职4名,其中“80后”1名、“85后”1名,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各方面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来。二是组织开展“打铁还需自身硬”大练兵活动,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丰富知识结构,提升素质能力,拓宽培养渠道,有步骤有计划地安排干部上下和横向挂职,多岗位锻炼干部,巡察以来已安排1名干部在省司法厅挂职、接收武进区司法局1名干部来局挂职,今后将继续制度化分期分批选派年轻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挂职锻炼。三是摸底调查全局干部任职情况,制定《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对任现职满5年,或在同一处室工作满10年的中层干部,原则上进行轮岗交流,6名中层正职干部现已轮岗、调整到位。
  10.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超审批权限设置内设机构,擅自设置职务名称。8月14日,局党组下发了《关于撤销法律服务中心大楼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常司党组〔2017〕39号);同时,向市编办申请挂牌成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已获批。今后,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科学、合理、规范机构设置,杜绝违反编制管理、擅自设置内设机构和职务名称的现象。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11.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和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问题。一是按照市财政、审计关于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并已全部通过新版OA系统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审批流程、标准等。二是加强财务有关规定的学习培训,上半年组织了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关于财务管理相关问题的专题培训,8月份召开了市局预算编制会议,着重加强对公务接待的预算管控,形成了全局上下严格遵章办事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对直属单位、行业协会等公务接待的管理,8月初对常州公证处、各行业协会开展了全面财务督查,通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相关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之中。四是严肃问责机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将对公务接待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置和通报。
  12.公车改革不彻底,存在借下属单位车辆出差转移“三公”经费支出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务用车改革的相关规定,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公车管理制度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和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市公务用车平台和局OA平台程序申请用车,严禁擅自使用下属单位车辆。自问题反馈以来,没有发生擅自使用下属单位车辆的情况。
  13.超范围开展达标评比。认真学习掌握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达标评选表彰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理不合规的各类考核与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废止了《表彰、奖励工作办法(试行)》,今后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时,主动请示报告,避免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发生。
  14.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部分事项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规定。部分大额宣传用品采购时也未实行政府采购。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大宗物资采购、宣传用品印刷管理办法》《行政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二是7月份按照规定对《常州司法行政》杂志的采编印刷进行了招投标,现已确定中标方、中标额。三是在8月份组织的财务督查中,对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大宗宣传用品、物业管理、工程建设方面的采购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通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四是今后对未达采购标的额的较大金额采购事项,将严格进行比价询价,并按照规定报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15.不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存在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今后将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要求,对项目工程严格实行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加强对局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加强过程管控,确保督查到位,杜绝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
  16.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修订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动态管理,明确资产处置的流程和规范。全面梳理了市局机关的未入账资产,查找相关资产,明确资产状态,搜集依据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账手续。今后将对全局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及时发现整改资产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17.法律服务中心大楼食堂菜品采购存在监管漏洞。制定《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食堂菜品采购管理规定》,严格菜品采购工作流程,菜品采购增设监管环节,严格按照供货合同对采购菜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菜品公司供货后由两个以上专人进行核收,并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供货情况进行抽查。
  18.工程监管有待完善,有超付工程款情况。加强对市局在建工程的监管,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往来款项,严格付款审批程序,杜绝超付工程款的现象。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款超付情况进行调查,并立即采取追回措施,超付款项7.1万元现已全部追回。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立足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规划,认真履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治宣传的职能,大力加强公正执法、依法行政、诚信执业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增创发展新优势、培育常州“幸福树”,推进“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篇5】市委巡察报告

  呼伦贝尔市委第六巡察组对诺敏镇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于2018年11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诺敏镇党委再次反馈了巡察情况,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客观中肯的意见建议和明确的整改要求。诺敏镇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整改事项,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截止到11月底旬,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议13次,推进会议6次,修订完善制度5项,新制定制度2项,通报批评14人,诫勉谈话3人,谈话提醒2人。巡察组共反馈9个方面的39个问题,制定98项具体整改措施。截止到11月底旬,已完成37个和取得阶段性成果2个,整改完成率94.87%。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诺敏镇党委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全镇各项事业发展。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脱贫攻坚方面(共5项)

  1、关于贯彻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3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没有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进行深入学习贯彻问题。一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加强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方面的学习。二是各村居和各单位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三是各支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列入“两学一做”学习计划,按计划要求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四是加强整改督查。五是办公室进一步详实记录党委会的会议记录。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政策落实不够精准问题。一是已按照鄂伦春自治旗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完成动态调整工作,做到应识尽识、应退尽退。(2018年动态管理新识别1户2人;稳定脱贫96户215人,清退5户9人;2019年第一季度动态管理稳定脱贫17户34人,清退19户40人)。二是做好项目实施前期的调研论证,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问题,按照《鄂伦春自治旗2019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方案》鄂党办发〔2019〕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申报、乡镇初审、旗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库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三是各村原“三到村三到户”互助金项目已于2018年12月21日全部变更为流转耕地或肉牛养殖项目,土地出租(肉牛养殖)租金收入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已有7个村完成流转耕地2379.2737亩,剩余2个村也已完成流转耕地,兰巴库肉牛养殖项目已实施完成。实施流转耕地(肉牛养殖)所获租金收入主要用于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分红和开发公益性岗位(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四是将贫困户分成2个类别,有劳动能力的帮扶其发展产业、设置公益岗、推介劳务等,无劳动能力实施光伏、社保兜底帮扶。做到精准施策。目前,通过外出务工133名,发放外出务工奖补资金10.45万元;安排公益性岗位劳动增收89人;发展产业628户,获得“菜单式”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共计180.69万元;集中式光伏扶贫落实283名,分散式光伏扶贫落实283名,社保兜底落实179名,做到一户一策。江北村、团结村的无劳动能力和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分别为50人和14人,分别占该村贫困人口总数(63人和33人)的79%和42%,这些人不能实施产业措施,只能通过社保兜底、光伏扶贫等方式脱贫。

  (3)针对落实“五个一批”有偏差问题。经全面排查,2016-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户266户,是从“十个全覆盖期间”未享受每户18732元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户中选取的,不存在政策叠加实施的情况。易地搬迁未达到简单装修就入住的中兴村小区44户,正在落实装修任务,已纳入旗级帮扶范围。截止目前已完成装修。此项已完成整改。

  (4)针对盲目决策致使项目闲置问题。一是加强项目实施前期的调研论证,按照鄂党办发〔2019〕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申报、乡镇初审、旗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库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避免了盲目决策。二是镇政府与易地搬迁小区中标单位大兴安岭大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修建一条引水渠,可有效将急雨暴雨引起的大棚附近积水排出,解决水患问题,目前施工单位已将水渠挖通,毛石砌筑完成。三是在大棚内添置黑土,铺设红砖,提高地面高度,2个菌棚已承包给贫困户张学亮、张学武等6人种植滑子菇,租期一年,租金5000元/个,租金总额1万元,预期能带动6户贫困户实现脱贫增收。此项已整改完成。

     2、关于镇党委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全面制定完善三年脱贫攻坚行动规划,责任到人,2019-2020年度分措施脱贫计划已经制定完成。二是镇党委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每月至少调度一次。

  (2)针对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党委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镇扶贫资金监管保障推进组的职能作用,对各项扶贫资金跟踪推进,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二是镇党委指定包村领导、政府副镇长文成玉落实兰巴库村互助金分配问题,现已全部发放完毕;三是镇政府与法院、公安局经侦大队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成立专项清缴工作组,对逾期未还的互助金、富农贷开展清收工作。收回逾期互助金49笔29.07万元,富农贷17笔88.2万元,对未收回的84笔64.37万元互助金和38笔172.53万元富农贷,专项清缴工作组将进一步进行清收;四是328户(722人)清退户应退还的扶贫补贴资金,目前已建立清退户享受政策台账,逐户逐人核对已享受的措施,等待上级出台相关追缴措施和办法后,立即开展追缴工作;五是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阿冬同志具体负责督促团结村生态移民楼搬迁工作。团结村生态移民工程涉及136户。其中,贫困户16户,非贫困户120户。1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无力购买楼房经请示旗领导同意,由政府购买并简单装修,以廉租房的形式租赁给其居住(每月每平米1.5元),另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李凤歧于2016年享受了危房改造、敖福贵于2017年享受了易地搬迁政策。120户非贫困户已入住66户,未入住54户。经与施工单位多次沟通,确定由施工单位帮助办理贷款完成购楼并入住,预计2019年12月完成。

     (3)针对违规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二是召开班子整改会议,深刻反思,明确决策规矩。12月4日召开纪委整改第一次会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范化由纪委书记阿庆庆负责监督。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程序步骤,规范会议记录,杜绝在微信群内讨论“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3、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镇扶贫办人员配备较弱问题。一是2018年12月经镇党委开会研究决定将2018年新考入的公务员,从原来的财政部门调整到扶贫办开展工作。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使所有从事扶贫工作的人员,都具备基本的履职能力,能够对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目前,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扶贫业务培训班3次89人;镇扶贫办举行的扶贫人员业务培训5次176人,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2)针对扶贫档案管理混乱问题。一是镇里成立脱贫攻坚档案完善小组,制定了档案目录。抽调扶贫业务骨干9名,按照目录要求,对全镇1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及镇级档案工作进行了较彻底的排查整改。镇、村扶贫档案实行专柜专人的管理办法。二是切实发挥镇扶贫办、驻村工作队、包联单位、包联责任人的作用,完善、充实、正确填写镇档案、村档案、一户一档及农户家中留存档案。三是严格按照动态管理程序建立、留存相关档案,不缺项、不漏项,规范填写各类表、卡、账、册。四是扶贫办实时跟进档案整改情况,采取边收集、边分类、边整理、边完善、边归档的方式,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账实相符,机账相符,建立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理有据的档案。此项任务已经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审批验收不作为问题。一是镇党委成立审批验收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机制、汇报机制,党委定期听取业务部门工作汇报。二是举一反三,对全镇危草房改造进行逐户严格验收。对1985户住户,现已排查1089户符合危房改造政策,其中986户旗住建局已验收合格,其他城镇户口、外地户口76户,非户主27户,其余896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三是袁某兄妹二人违规套取国家危草房改造资金,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根据法定职能职责,移交至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四是镇纪委已介入核查,查实后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4、关于脱贫攻坚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包扶领导不履职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旗委组织部下发的文件精神,组织班子成员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文件要求。二是组织各村居深入学习《诺敏镇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诺党发〔2017〕95号、诺敏镇驻村工作考勤管理制度、《农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诺敏镇村居两委干部奖惩办法》等文件精神。三是镇党委重新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四是将脱贫攻坚应知应会内容、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相关知识例入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计划中,定期组织学习、测试。五是镇包村领导到所包村通过走访慰问、入户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了解所包村存在的问题,结合村情组织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开会研究解决办法。通过多种方法的综合实施,切实提高了包扶领导履职能力。

  (2)针对包扶干部不尽责问题。一是镇党委于2018年12月27-28日召开两次专项推进组工作会议,明确各工作组职能职责,有效开展专项工作。二是镇党委定期听取各小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推进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队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村党支部书记加强对驻村、包联、考核管理等文件进行系统的学习,提高履职意识。二是组建了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主任的驻村工作管理办公室,制定完善了考勤、请销假制度,加强了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三是结合旗级督查通报,诺敏镇及时告知并约谈、通报设计的机关人员。四是包村领导切实履行包村职责,督促驻村工作队按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并完善考勤、请销假制度的台账档案,外出要及时履行相关手续,避免出现缺岗、漏岗情况发生。五是各驻村工作队队长每个月末签字上报驻村队员考勤情况。镇党委每月听取驻村工作队汇报。六是实行网格化管理,把全村划分成若干网格,将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户。七是镇党委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对不能较好发挥作用的队员,加强教育管理。2018年12月,镇党委对驻村工作队员约谈4人。八是对临时聘用的3名驻村工作队员解除聘用,此项已整改完毕。

  (4)针对驻村工作队调整过于频繁问题。一是镇党委及时与主管部门旗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对确实不能发挥作用的队员一次性调整,保持驻村工作队队伍稳定。二是2019年4月21日,按照自治区要求,把诺敏镇下派的所有驻村工作队员召回,由旗委组织部统一选人下派。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5、关于村级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包含3项具体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监督考核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监督。进一步发挥纪委监督作用,2019年1月、3月,分别到各村进行监督检查,下发督办单18份。二是强化考核。进一步完善村居干部考核奖惩办法,组成四个考核组,对我镇村居“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并对材料中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意见,下发督办单。2019年4月对各党支部进行抽查,下发了整改督办单。三是强化问责。通过督查、考核,镇党委对发挥作用不好的村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5人,免职2人,新调整村党支部书记4人。四是强化部署。结合诺敏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党建促脱贫方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计划、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村“两委”干部培训计划、党员中心户培训计划、三培两带工作计划等相关计划。对下一步工作作出明确安排。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中心户未发挥作用问题。2018年12月-2019年1月,通过党员大会,开展党员中心户推荐工作。经过初审、复核最终选定符合要求的党员中心户为18名,对不发挥作用的党员中心户全部剔除,建立了管理台账。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个别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委组织部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2018年11月7日-8日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增强抓党建主责意识。二是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建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2018年12月,由镇分管农牧党支部领导及时与农牧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高农牧党支部书记党建认识,派出党建指导组对农牧党支部党建材料进行专题指导对农牧党建工作台账已进一步完善。三是及时对软弱涣散村进行整改,2018年年底,已对软弱涣散胜洪村进行整改完成。2019年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兰巴库村为软弱涣散村,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兰巴库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四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对全镇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自查,彻查材料抄袭情况,加强教育,杜绝材料造假。五是包村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查找存在问题的症结,采取教育、谈话、鼓励、引导等方法,对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党支部委员加强整顿,促进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六是加强培训和学习考察,尽快提升新任职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推动组织工作扎实开展。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二)其它方面的问题(共4项)

  1、关于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包含1项具体问题),制定1项具体整改措施。

  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在会议中严格执行与会人员逐个发言表态,做到一事一表决,党委书记执行末位表态制,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逐一签字背书。镇党政办规范整理会议记录。此项任务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意识不强问题(包含2项具体问题),制定8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宣传工作队伍建设薄弱问题。一是配齐了宣传干事。二是强化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村居宣传委员进行集中培训。三是宣传部要进一步从严格要求和管理网评工作。发挥好网评员的作用。四是严格要求基层支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同时与公安网监密切配合,管控好网络舆情。五是进一步压实党委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阵地宣传形式单一问题。一是调配资金,加强阵地建设,在人口密集地段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有关意识形态的的宣传牌,加大宣传的力度。二是利用各种宣传电子媒介,滚动播出或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三是对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更新,注重一线鲜活事例,少播出会议。此项任务已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并有序推进,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全员抓党建意识不强问题。一是镇党委明确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形成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组织委员为具体责任人、其它成员“一岗双责”的抓党建体系,配齐组织部工作人员。由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牵头日常的落实组织工作。二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落实党建工作任务。三是逐项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四是定期召开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党委全员抓党建、党委委员抓党建“一岗双责”工作。五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业务和政策培训。2019年1月镇党委组织召开组织工作推进会,2019年3月组织召开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会议,以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培训会。提高了抓党建意识,目前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已明确职责并初步具备抓党建工作能力。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发展及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专题整改。组织对各党支部2016年以来发展的25名党员档案材料进行梳理检查,排查出问题4个,形成问题清单,责成相关支部进行了整改。二是组织专人对党员教育管理系统进行更新和管理。三是组织各支部学习发展党员相关文件和资料。四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个管理办法》要求,党员按月上交党费。建立党费缴纳台账。五是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培训,镇党委不定期对各支部进行督查,及时下发督办单进行整改。此项任务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了《诺敏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并将相关文件及时下发。二是组织专人对各部门临时工需求数量和条件进行统计,共涉及部门共9个,临时工41人。三是按照公开公正,尊重实际的原则,履行了招聘程序。选聘临时工41人。四是加强调研、培养、选拔力度,建立村后备干部储备库。新选出后备干部48名。五是加强培养管理。由镇包村领导会同村两委班子,有针对性的给其安排任务,加强培养。1月23日对后备干部进行了培训。此项任务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4)针对请假手续不规范和工资转接不及时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管理,严格执行机关管理的请销假制度,对长期请病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管理,并对以前长期请病假但未执行病假工资人员进行清算,经计算长期病假人员为5人,共计应退回工资68850.36元,因金额较大无法一次性退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分期分批逐步收回,2018年12月起每月扣除实发工资的20%,直至扣除款项达到应返还工资额度。杜广成、吴亚辉两人为旗委组织部确定的二线人员不在执行病假工资范围内。二是调入莫旗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已返岗上班。此项任务已完成,正在有序推进。

  4、关于从严管党治党不力方面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党委书记肩负起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担起监督执纪责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2019年3月12日召开全镇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并跟踪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今后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推进会,坚持惩防并举,打击重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二是纪委牵头会同财政,对违规发放补贴情况进行自查,对2015年1月为6名镇政府驻村第一书记发放的补贴30040元和2017年3月向4名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发放建档立卡补助费16000元已进行全额收缴。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守规守纪意识,严格管理资金的使用程序,今后项目实施、货物采购严格执行《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年至2019年呼伦贝尔市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呼财[2018]83号文件精神。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2)针对管党治党执纪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12月4日召开镇纪委整改第一次会议,明确了各自职责,阿庆庆、李强和纪委委员为主要办案人员,其他镇纪检委员要对各自领域发现的线索及时告知,对可查性高的线索及时深入调查并及时回复群众。东新发村村主任李某被行政拘留一事,旗公安局已将其行政处罚决定书,移交给旗纪委,旗纪委在调查中发现,李某有其他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正在走司法程序。待有结论后,由旗纪委对李某进行党纪处分,镇纪委取消对李某的立案决定。二是主动对脱贫攻坚领域问题进行监督,下发督查通报一期,对存在问题的四个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8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当事人上交书面检查。三是镇纪委于12月29日、3月22日按照镇党委印发的《关于诺敏镇开展“三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镇内所属部分村居进行督查,并下发整改通知8份,要求不规范的村居按照要求立即整改,并定期上报公开成效。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3)针对作风松弛,纪律涣散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对在巡察期间存在的工作纪律等问题,于当日即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12月5日镇纪委对办公楼内的职工在编在岗、考勤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于当日下午发布通报1期。三是已于今年的三月份购置考勤机,严格执行签到签退制度。镇党政办已对2018年11月份至今的职工考勤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公示。四是在元旦期间对各村居、单位纪律作风进行明察暗访,下发督办单10份.五是镇纪委对违规发放福利的四个党支部进行了初步核实,额尔肯村为秧歌队购买了19套秧歌服和演出服,归村集体所有,因此未进行折价收缴,其他三个村涉及违规发放的物品已进行折价收缴,共收缴16994元。五是加强对各村党组织党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旗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鄂伦春旗农村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对此项问题整改完成,同时要做到深刻反思、引以为戒,杜绝今后此类问题的发生,并长期坚持。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镇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整改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诺敏镇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篇6】市委巡察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本人一年来担任林业局纪检组长职务以来的工作进行述职报告如下,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一年来,本人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纪检工作本事,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本局落到实处,

  一是把加大反腐倡廉教育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每星期二、五各半天的学习制度,大力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逢会必讲,警钟常鸣。年初就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布置,严格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查找问题根源,果断贯彻落实中纪委提出的“五项规定”提高党员干部防腐本事贯彻执行公务员八条禁令。今年2月16日由局领导带头,在《**县林业系统领导干部职工严禁参与赌博公约》上签字。同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团结协作,自觉理解各方面的监督,凡是重大事项或大规模资金的使用我都参加班子团体讨论经过,实行“阳光作业”。经过各项措施,今年未发生一齐干部职工违纪行为。

  二是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作为要害问题。到县林业局后,我与办公室的同志一道,重新修定了七十多页的《**县林业局依法治局治理规定》。这个《规定》,应当说是一部比较全面、系统的“林业内部规章”,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奖惩措施等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责成各股室也相应制定了规章制度,为从源头预防腐败的发生打下了基础。并经常下乡督促检查制度的落实情景,切实做到按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三是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肩负着野保办、罗砚高速公路的林地征占用补偿,安全生产、工、青、妇和全局的精神礼貌建设工作。今年上半年还被县委“先教办”抽调负责城区教育系统的“先教督导”和抽调到新华、劳保局等进行为届中考核组。

  二、履行岗位职责,“三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

  1、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年来,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党章》、两个《条例》和进取参加了县上举办的各项活动。同时,在各种会上经常把原局长董加龙的案件作为警示教育,教育全体干部职工正确看待权利观、利益观。重点加强对森林公安干警、林政执法人员和木材检查站人员的教育,让他们依法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礼貌执法,认真吸取“马关的扣苗事件”的教训,激发职工时刻严格要求自我,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今年经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和“先教”活动,全局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

  2、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和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一年来,从纪检监察室接待群众来电来访中,涉及了林业部门工作事项,我都从有关规定入手,及时派员并带队深入调查落实和答复,对案情十分复杂,责成由森林公安分局按照办事时限要求负责调查处理县纪委控申室转来信访2件,办结2件,办结率100,同时,根据群众举报今年8月21日,我亲自带领森林公安干警到阿用乡处理乱剥杨梅皮案件,没收非法收购杨梅皮7吨并当场烧毁,有效地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3、巩固纠风治乱取得的成效。为巩固纠风治乱取得的成果不反弹,责成森林公安、林政执法、森林检疫的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实地公示公开,对木材检查站的公示项目重新规范,严格执政上岗,今年局纪检监察室先后三次深入木材检查站检查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行政审批制度,使全局工作作风有很大的转变,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服务意识。今年我局作为行风评议跟踪问效单位取得了好成效,树立了林业部门新形象。

  三、加大监督力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一年来我一向把涉林重点工程项目作为监督资料。在退耕还林工程中,监督是否按有关要求实施,农民有关补偿政策是否到位在林浆纸项目上,主要督促做好交接地工作、兑现租地金。在木材指标治理上,监督指标是否全部分配到林木所有者手中,是否按作业设计进行采伐。在砚富高速公路、剥隘库区、洞巴电站等涉林项目建设上,督促做好为施工方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兑现补偿征占用林地费。经过检查,责成乡(镇)林业站督促群众补植补造退耕还林苗木6.1万亩,补偿高速公路和剥隘库区等征占用林地费2700多万元,办理高速公路征占用林地3600多亩。此外,局领导班子和纪检室人员还经常深入局属事业站、森林公安分局、木材公司、林场、木材检查站和全县15个乡(镇)林业站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对各方面治理薄弱的基层站所加大监督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四、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进一步得到落实。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对一级负责。在民主生活会上我本人能够从大局出发,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找准自身存在问题,促进工作为目的摆正自我的位置,不越权不越位,对需要办理的重大事项进行了申报。一年来,本局没有发生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或公车私用的行为,没有发生大操大办或请客送礼现象。

  一年来,我虽然做了必须的工作,取得了必须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我的工作也还有不满足的地方;二是对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教育还不到位;三是个别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四是规章制度落实到位还有困难;五是监督力度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六是自身建设有待加强;七是各种材料及信息上报不及时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下步工作中加以解决。

  下步的工作打算是:

  1、继续深入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

  2、认真履行好教育、制度、保护、惩处四大职能和抓好领导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风和行政执法监督“三项”工作任务。

  3、抓好班子和下属支部的建设,继续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

  4、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按时上报各种信息材料。

  5、按时完成上级纪委交办的任务。

  我的述职完毕,多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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